我是烟雨人 ▷

一个离婚女人的自白晓笠

发表于-2008年01月15日 下午6:38评论-2条

“我”今年三十几岁,师范毕业。一米五六的身高,五官娇好,只是“我”走路有点八字步,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整体形象,还算得上是个美人吧。由于“我”追求物质享受,而“我”的前夫根本不能够满足“我”的虚荣心,所以“我们”结婚不久就离婚了。虽然“我们”已有一个女儿,但“我”不会因为女儿就放弃追求“我”自己的幸福。刚离婚不久,“我”就利用“我”的美貌,让一个政府官员把“我”借用到行政机关,不久“我”就利用“我”的美色成了一名真正的公务员,现在的“我”已是一位行政干部。

“我”知道垂涎“我”美色的人很多,但“我”不会随便就出卖“我”的肉体,除非是帅哥,或者是当大官的(小官“我”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其实说“我”是女强人也不为过,因为“我”利用“我”的“肉体关系网”,做起了生意,是个独家代理,生意很不错。当然是雇人做生意,“我”才不愿意吃那个苦﹑受那个罪呢。不久“我”就成了有车一簇,车号很特别,是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只要你见过一次,就会永远记住。其实“我”现在什么都有了,就是缺少男人(知心男人,许多男人只享受“我”的身体,不会理“我”的心)。虽然“我”身边不缺少男人,但他们都是别的女人的丈夫,不可能在“我”生病的时候或节假日时时陪着“我”。说实在的,“我”也不想有男人时时刻刻陪着“我”,那样“我”就不自由了。像现在的“我”多自由啊,喜欢和谁在一起就和谁在一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说心里话,现在的男人都很贱,只要是“我”想要的,就没有不上钩的。至今没有一个男人能成为“我”的漏网之鱼。在这个世界上,坐怀不乱的柳下蕙是不存在的。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明知“我”是个“高妓”,在人前对“我”一本正经,好象很不屑“我”的样子, 可一旦在人后却把“我”当成宝贝,恨不得把“我”给吃了。

有的男人很聪明,为了讨好自己的女人又能得到“我”,就把“我”介绍给他的老婆,让“我们”成为好朋友。他化钱买东西,让“我”送给他老婆,就算是“我”送的,他老婆就会感激“我”,对“我”更好,也就不会怀疑“我们”了。“我们”在一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有的男人不怕老婆,“我”就和他堂而皇之地行影不离。“我”从来不在乎别人的指指点点和闲言碎语。说“我”不要脸也可以吧。

有的男人很怕老婆,但又想得到我,就只能暗地里泡“我”。“我”有时一生气,就故意留他一宿或多日。反正他们迷恋的是“我”的身体,“我”给他们“我”无限的妖媚。当他们享受“我”的温柔时,就会忘记一切 。“我”才不管他们以后呢,“我”只要“我”自己现在快乐就好。“我”又不怕没有男人,“我”拥有资源丰富的“男人矿”。

对“我”来说,“男人如衣服”。如果“我”玩腻了,或者他们对“我”无用了,“我”就会像甩破衣服一样甩掉他们。

做一个这样的女人真好,在享受身体欢娱的同时,还能钱包鼓鼓的,还有好处多多的,何乐而不为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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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文章写的很真实,
但婚姻的破裂总会在心里留下阴影的。

文章评论共[2]个
文清-评论

期待朋友的首发文章,晚上好!at:2008年01月15日 晚上8:53

疯话绝代-评论

“我”在开香槟,你在痛!
放下吧,为了你自己。。。。。。at:2008年01月15日 晚上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