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高山速写荒原不留

发表于-2008年02月01日 上午11:11评论-0条

之一 春趣

来高山已四十多天了,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光裸的山,黄蒙蒙的天,泥泞的路,纷纷扬扬的雪花,黑白交替的日子里走过的。当春天走来的时候,当柳之梢头挂满新绿,当冬的背影渐行渐远,流水在山涧潇洒歌唱的时候,我便来了,一行四人。

微微的风,在雨后的河边轻梳着岸柳,路,湿润润的,有点沾脚。一些不知名的野花,在我们消闲的视野里纵晴舒展。黄的,红的,紫的,像一句句纯情的诗,撩拨我的心,晴朗我的眼,任我阅读,欣赏、抑或带去。我陶醉了,陶醉在高山开放的季节,陶醉在山乡滴翠的四月。

阳光嫩嫩的,风纯纯的,田野静悄悄的,小草幽幽的。我戴了一顶老李创意的草帽,在青山白云间悠悠地逍遥着。

老李比我年长半岁,是地道的高山人,他知道许多高山的故事,知道许多许多关于高山的隐秘。是他反复地让我感受到高山的亲切。但他是很有些读不懂我了。是我其实对他读不进去,对高山人读不进去。或许是因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

一个少年打着口哨,从山那边飘到了山顶。又从山顶打着口哨像云样飘到我的眼前。我不知道他姓啥,家住何方,年方几岁。但他的口哨,他的逍遥,他那安详稚气的神韵告诉了我,他是一个高山的儿子。我请他用口哨吹支歌,他红了脸,笑而不答,随即像风样就又飘到了流水边上的那一块巨石上去了,他在追逐一只野鸟,又情不自禁的吹起了好听的口哨。我似乎明白了,他已与高山融为一体了。他,好逍遥,好自由,好潇洒,在这小小年纪,在这渺无人迹的深山里!

他又回来了,我看清了,他手中拿了一个空酒瓶子,瓶里装满了小河水,里面放了两条刚捉下的小鱼。小鱼悠然的游着,满不在乎其囚禁的滋味。他约我与他一道再去捉鱼。我望着他充满诚意的天真的面孔,终于拒绝了。因了我要等我的老李和我的另外几个朋友,他们还在山上,正在挖野菜呢!据说“羊肚菜”、“鹿角菜”是高山的特产,是城里人一辈子都不易吃到的。老李就是要将这些高山菜让我尝尝,还要让他心目中有分量的人尝尝。

我原想与他们一道上山挖野菜的,因了碰上刚才那位捉鱼的少年激发了我的灵感才没有上山的。我便想静静的享受一下山溪的歌声,追逐溪边巨石走过的岁月,亲亲茂密的青草,听听高山无拘无束的倾诉。于是,我恍然在大山的怀抱里,感到了一种超然,一种浪漫,一种逍遥……

四月的高山还是冷冷的,山路静静的,阳光嫩嫩的,风轻轻的,流水潺潺的,一任我的诗情绵绵的……。

之二黄花地丁

在崎岖泥泞的山路上颠簸了几个小时。看尽了淡青的山,悠悠浮动的羊群。反复感受着赶山牧场的情趣。终于,眼前一亮,我们来到了一个柳暗花明,山溪潺潺,绿草盈天的地方。算起来,离开那片天然牧场并不是很遥远。我下了车,信步走到山涧边上,每一块岩石都像一首凝固的音乐,每一种姿势都是一部美学。各种色彩都流淌着春天的情趣,那石畔的花草毫不掩饰其天然丽姿。这山乡luo体的四月,咀嚼起来,回味深长……。

我的脚步是任性的,我的手是任性的,我的思绪是任性的,我的目光也是任性的。一团蒲公英就这样漫不经心地撞进了我的眼帘。蒲公英是我很小的时候见过的,离它快三十年了,岁月的尘土该是早已淹没了它哩!但它却在我的记忆里扎了根。那时候,婆婆对我说,只要你折下它,用口对着它那圆圆的绒球一吹。那一抹极细的像伞样的,纤微的绒花就会平静的向远方飞去。

我试着折了一根,伸长脖子,虔诚的对着蓝蓝的天,嫩嫩地阳光,轻轻地吹了口气,那绒球真的瞬间就消失了,只余下一个偏圆的绿蒂。那飞散地绒花便像一团淡淡的梦,又极似一抹揉细的雪花飓风荡荡悠悠的。我有些陶醉,一直目送它们飞到很远很远,直到消失在绿树丛中,叫我再也看不见。

听婆婆说:蒲公英这样的平静的无悠无虑无牵无挂的飞翔,是因了每一丝绒花下面都悬浮着一粒它的种子。这绒花就借了空气的浮力,才送它的种子到原先它并不知道的地方去的。据说在春风四月里,它可以一天飞上千里,可不是,大凡有山水的地方,都有他婀娜的倩影。

古医书记载,蒲公英为一年草本生物,俗名“黄花地丁”。枝叶根须皆可入药,有清火解毒之功用。于每年古历三月中旬,花蕾未开前采下,用沸水轻煮、经清水漂洗。便是一种非常好的佳肴。历史上许多饥荒年代,蒲公英曾救下许多人的生命,但它从不居功自傲,想是它太爱清贫的日子了,在富贵的地方它是不生不长的,这与竹子的品格很有些相似,但世间为竹歌功颂德者甚多,独为蒲公英这样默默无闻,善而不居,却又气节极其清高之纤弱生命赞誉者寥寥。我以为,常以竹之高风亮节自诩的的清高大雅之士,确有沽名钓誉之嫌,若以蒲公英自勉,似觉更当合适。

之三飘逸的彩蝶

第一次来高山,我便发现了一个奇迹:在茫茫的雪原,在泥泞的路上,在光秃秃,黄蒙蒙或青黛色的山坡,以及在疏密有致的庭院前后的杂树林里。一朵朵盛开的五颜六色的花簇在跳跃,轻掠,飘逸……。这就是高山朴实无华的女子,头上扎着的朴实无华的头巾。

我从小调皮好奇,以至于常常因看花哨的地摊,杂技把戏忘记了上学。就这样,好奇心为我积累了许多素材,从此使我喜爱追求根源的天性一发不可收拾。至今,三十年过去了,我依然像个大孩子,被眼前这花的世界迷上了。

据说,每一种风俗习惯的背后,都有着五颜六色的斑斓的历史。自然,每一种事物不分巨细,都有它存在的理。这理中,既包含它的使用价值,也包含它的审美价值。头巾,虽属普通之物,理当同然。细考之,其实用价值约略有三,其一,御寒。自宋代大文豪苏东坡始,便有“高处不胜寒”名句流传。山地自当因高得寒。从头年九月起,这里的山民们便于冬装结下了不解之缘,至第二年五月,须臾不敢疏远。当城里已是“人面桃花相映红”,“梨花白雪点点春”阳春三月之际,这里依然地老天荒,一派北国风光。你若不信,请到高山走上一遭,你会看见,高山人均有一骄傲的印记,潇洒的坦露在左右面颊。那块润润的饱含温情的红红纹理,无疑是高山人纯正心地在面部的投影,它似乎暗喻着:冷冻的天象是高山恒久不变的主题。

高山女子的头脑是冷静的,她们的思想同他们脚下的土地一样深沉厚实,她们的心是知足常乐的,从不好高骛远招惹烦恼,她们没有非分之想,她们最有自知之明,她们宁愿一生守这山乡长长黑黑的夜,一生伴着山乡明明灭灭的山歌,凭借油灯烟火闪烁的灵感,编织一个个青春年少,像雪花样素素洁洁的高山之梦,也不愿贸然步入城市喧阗的旋律。于是,这鲜艳的头巾便为他们恬淡悠然而又略显清贫的生活洒下一抹春天的情趣。

这头巾的作用之二是防止污染。高山人烧坑、烤火习已千年,无论新陈雅俗之房舍,远看皆袅袅生烟,屋内四壁黑若窑眼,一方火塘,不大不小坐守中央,铁圈三角架立于燃烧的柴薪之中,上置铁锅或茶壶,蒸汽伴烟火四季熏染,此乃高山人家生机之所在,绝非高山人厌净喜尘,皆因熏药烘椽取暖茶饭烧坑使然。天性爱美的高山姑娘们就在此间上上下下,生息繁衍几十年,唯一方头巾护她女儿红颜,直到生命的终点。

这头巾的作用其三更为实用,谓之避免牵挂。牵挂一词纯属狭意,与心性无缘。高山人居家耕作,常在树林荆棘之间,稍稍大意,挂破手脚乃至面目皆常有之事。唯女子纤纤素手,娇嫩眉目,且有待嫁之虞,于是,积千年佳习,头巾便应用而生,翩然光临每一位高山女子,有幸陪红颜潇洒一生。

至于头巾的审美价值哩?按季节常规说,高山没有春天。古历三月即春末,但山地未见飞花,唯见落雪。林木枝丫如一首没有谱曲的歌,春的花衣衫也不知飘到了哪里。真正的春的绣花小脚,要在夏的半路上才姗姗露出端倪,并且很快又走远了。你说这一年四季,春来春去,花开花落,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在一长串没有花草的日子里,高山只好赤luo了身子。拿什么来装点它呢?好在人是天地之精灵,善于用自己感情的色彩装饰生他养他而又孤立无援无可奈何的自然世界。你说不是吗?那深沉凝重的诗歌,那清丽飘逸的散文,那大片光裸的,灰黄的高山,那曲曲折折,委婉飘逸的山路,一朵朵彩色的云,一只只飘飞的彩蝶,不正给这荒漠的高山带来一片片春意盎然的生机。

之四踏雪

我算是很有幸了,于五月的半路,邂逅一场大雪。那是在高山。雪与我并不陌生。在很小的童年的冬天里,是时常能见到的,那是极细的,粉沙般的,与扉扉细雨很有些相似,并且从来不会落到午后。家乡的老辈人常说:“雪不过午”,那时候的这句话,我以为是真理。后来长大了才慢慢悟到,那仅是家乡小小的天象罢了。当然,有时候在夜里,也还是能积下一些雪的,早上起来,屋顶白白的,地上披了一层银纱,光裸的树,一夜之间,变得白白胖胖了起来。尽管那雪景与眼前如此壮观之高山雪景无法相比,但这已很能满足我们那颗小小的心了。虔诚地将地上的雪扫积起来,堆成个雪人。用染了墨汁的乒乓球安个眼睛,用红罗卜削个鼻子,用手挖个大大咧咧的嘴巴,再用红辣椒皮贴个红红的嘴唇。真有点像那个“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弥勒佛哩!打雪仗是必不可少的。每个人最终都变成了雪人,你瞅我笑,我瞅你笑,天真合着天趣,有如雪般的含义。只是当各家的父母千呼万唤,方恋恋不舍地离去。

及至年长,多在无雪的地方求学。对雪的怀念,因了学业的繁重,便渐渐地淡远了。当然,从戏剧的艺术中走进雪的世界的时候也是有的。记得小学四年级时,文革便开始了,随后就有了样板戏。《智取威虎山》电影我是看了几遍的。那时倒不是想体验其中雪的滋味和气冲霄汉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只是想学几段京剧唱腔罢了。但雪的形象,还是回避不过的,那穿林海,跨雪原的踏雪气概,就是在今天,我也是能回味出来一些的,只不过总以为,这都是为烘托英雄人物而设置的场景罢了,未必是真。后来,在毛主[xi]《沁园春·雪》那首千古绝唱里,雪的滋味才算真正的体味到了,但仍觉得,那是一代伟人借以抒发情怀的一种道具,或许世间并不存在词中描绘的那种气势磅礴的雪景。

求学期间,尽管我不是专门研究文学艺术的,但在课余的阅读或偶尔流行的歌曲中,是时常有些扑面而来的雪花的。其中自不必少我的想象。那又是艺术方面的感受罢了。

而此时此刻,我是在雪中,并且是在高山最高峰的雪中,脚就是扎扎实实地踩在洁白的雪的上面。千年万年被风雨磨光的巨石上披着厚厚的一层雪。极目远眺,环抱的群山更是一派北国风光,俯瞰山底下的村庄,便像雪块垒积的积木一样,杂乱无章且错落有致。刚冒出几星嫩绿的树梢在昨晚就又变成了白色的冰棒了。此刻我便记起了“天地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写雪不言雪的名句来了。这时的人迹是不多的,但倒也不致于“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偶尔也还可以见几个人或一串人的剪影在高高的山脊上蠕动,黑白的对比自是相当强烈的。

在高山落雪的季节,不畏严寒的骡马是很常见的。据说骆驼是“沙漠之舟”,而高山之舟哩!我想那就是骡马了吧!这不,从白白的雪的莽原中缓缓走过几匹马来,走得不急不燥,后面赶马的人不时用柳梢打着马屁股,那意思该是让马走快点吧!但马,毕竟是马,它有它的性格,它并不十分明白主人的意旨,仍是那般一步一个脚印,稳健认真的走好它的每一步,它仿佛深知,走好现实的每一步与走好过去和走好未来走好它自己一生的意义。最后面那匹马上坐了一位穿黑袄的老人。头上裹着白头巾,脖子后面的袄里插了根高出头顶许多的长烟锅。那马就缓缓地摇晃着,大有齐白石《雪山高士图》的神韵。而那前边的几匹马哩!确也有“古道、西风、瘦马”的意境。

于山的半腰,有一片红桦林。它的光裸的枝梢被雪的柔情膨胀了许多倍,但直贯云霄的,粗壮的杆子是丝毫没有雪意的。它那卷裂的,火样鲜红的,薄如蝉翼的表皮在风中瑟瑟抖动,远远望去,像一片燃烧的枫林,难怪雪在它身上一点也无法粘缚。在雪的世界里,它就成了唯一的一团燃烧的激情。

之五 酒缘

酒算是与我结下不解之缘了。从八十年代起,我便与它交上了朋友,十余年间,在五色斑斓的场合,我表演过众多的角色,展览过无数的姿势。但于高山喝酒,生平这是第一次。

一方火堂,滋滋冒着火,五个人都已喝红了脸。在火光闪闪烁烁之中,各种心事忽明忽暗,集中在淡青的,始终如一的酒里,而酒在宽大的,高山人用来喝茶的杯子里,俨然一尊《思想者》,一任黑白的色彩在它的心里潇洒的投影。我瞅着沉没无语的酒杯,瞅着跳跃的,燃烧着热情的火焰,静听被酒精点燃的感情的潮汐,一点一点品位中国酒的含义。

高山人家喝酒是纯粹的,没有市侩气息,高山人是不善词令的,高山人的嘴是雕塑的,有多少意思,有多少言语都在杯子里。

灯光自是油灯提供的,怯怯的,很是细腻,像一位通身着红的新娘,很有些不好意思。这时候,便有一遥远的传说从我们中间走过,无声无息。

漫长的冬季,高山呈现一种闲适的表情。在异乡人看来十分景观的山水树木,房舍炊烟,农人们早已见惯而不觉新鲜了。文化娱乐很淡很淡,如白开水一般。大部分地方没有电,于闲极无聊无奈之时,酒神便来了,给这高山寂寞的黑黑白白的日子,增添一点亢奋的活力。

当然,酒的档次是低了一些的,资阳大曲,三元钱就可买上一瓶,仅够一个人超脱一次,这廉价的山乡的精魂,此刻正在狂热地吻着我门几张变形的鲜红的脸膛,一双双充血的眼睛如草原夜空中闪烁的星星,沿着岁月的小溪顺流而下,作一次任意的流浪……。

我的酒量是五人当中最小的一个,在城里二两即可醉倒,但此刻,为高山人的感情所囚,只好作一回李太白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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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一把锁点评:

文笔流畅,叙述老到。期待朋友首发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