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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痛恨”劳动合同法,这就对了!咖啡茶1234

发表于-2008年03月05日 上午11:10评论-34条

最近有个话题非常热门,就是劳动合同法。多数人赞成,少数人反对。多数人多为普通劳动者,少数人不是富豪就是经济学家。这也许是两个阶层围绕着劳动合同法的一场思想意识上的较量,到底谁是谁非呢?

或许每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在利益的面前,谁说的话往往都是利益集团的代言。

对劳动合同法议论的焦点有这么两点,譬如有人说:劳动法是改革开放的倒退。譬如有人说: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条款。目前正是两会召开之即,而昔日首富张茵就带着“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议案走进了人民大会堂。笔者仔细阅读了关于她的文章,明白了其意。委员们在两会期间畅所欲言,谈自己的观点做法无可厚非,也是民主议政的具体体现。作为平头百姓自然也可以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了。

我记得毛泽东有句名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在这里的敌人二字,我给打了双引号了。劳动者普遍欢迎新劳动法出台,而反对者只是少数人,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张茵之所以建议取消这一条款,举出了种种很牵强的理由。其一是此条款是大锅饭的再现。其二是劳资双方压力加大。其三是此劳动合同法实施造成企业撤资,改向越南,印尼投资。

张茵关于大锅饭的概念有点模糊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大锅饭”泛指一个工资标准,干多干少一个样。而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却是在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并非是助长“大锅饭”思潮。我以为这是资方管理水平的问题,与劳动法是无关的。最低工资保障、最起码的劳动保险制度建立,包括劳动者退休机制的设立,都是对劳动者最起码的尊重和报偿。日本企业就敢于让每一位员工实行终身制,也没有发生问题吧,相反企业的凝聚力却更强了。我们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呢?

在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我们看到的是更多的自由和灵活性,却很大程度上忽视劳动者基本的权益。一些暴富阶层是用极低的劳动成本,换来了巨大的财富,这本身就是造成贫富扩大的最基本因素,使得社会在极不和谐的状态下运行。新劳动法的出台就是一次新的总结,寻找和谐社会新的平衡点。

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没有压力,就没有对社会的责任。经济学家张五常也撰文表示,新劳动法是“未富先骄”、“灾难的先兆”会使中国企业受到沉重打击,甚至会使中国经济陷入危机。张茵的提案也只是张五常言论的翻版而已,并无新意。也许都在夸大其负面作用,而没有看到新劳动合同法中社会责任的积极一面。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如果造成某些企业撤资转向,并不是可怕的现象,是很正常的市场行为。我们不应该以牺牲广大劳动者利益为代价,而去迎合一小部分人的利益。笔者认为该走的就让他们走吧,那些欠发达地区和国家一定也会走向进步,贪婪的剥削在和谐社会里一定会消亡。

我们市场的规律一定是沿着人民制定的法律中前进,这就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的特色。适者生存的法则对劳动者是如此,对资本家也是如此的。假如让富豪们来制定这部劳动合同法,他们的屁股会坐在哪里呢?是考虑市场?是考虑劳动者?还是更多地考虑集团的利益?笔者以为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富豪越痛恨,劳动者越拥护,也许毛泽东的格言真的很灵验,张茵之流们慢慢去体会吧!

2008年3月5日上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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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季锋点评:

劳动人民的利益当然不能让势力商人随意窃取,因此我们坚决抵触。

文章评论共[33]个
一把锁-评论

嘻。。最近我正在搞一个《劳动合同法》的专题活动。。at:2008年03月05日 中午2:11

就怕你不跳-评论

痛恨、喜爱,有何用?劳动法的使用现象:

工资=最低工资+加班费;
工龄=清零了再重新上岗——让你之前的白干;
社保:这个地方保了,转个工作你那“保”就别再“要”——为何,不能转。要转,只能转回老家。at:2008年03月05日 中午2:30

王家二小子-评论

好.at:2008年03月05日 中午2:33

首号狼柔情-评论

是这样at:2008年03月05日 下午3:50

悲伤的蜗牛-评论

工资=最低工资+加班费(加班费还一定给算够)喜从何来????at:2008年03月05日 下午4:13

饥渴的骆驼-评论

老百姓说:这样法,那样法,出了问题没求法!什么时候,中国的法能真正法网滔天,百无遗漏就好了!
  【就怕你不跳 回复】:嗯,你说错了,昨天的这个时候就是“法好”加“好法”。你怎没感觉到呢?真为你惋惜!记着,当“昨天”再次来临时,你一定要好好把握,把法用好,把法看好,把法记好!
[2008-3-5 17:32:41]at:2008年03月05日 下午5:20

7亏-评论

富豪!有点人心的话就支持把。我们的百姓真的很不容易了1at:2008年03月05日 下午5:28

光合作用-评论

我正在深圳跟一家公司打劳动官司。公司五年都没给过加班费,我和工人们每天都上十小时以上。现我到劳动局告状了,公司还造假材料应付劳动部门,甚至那些打工的高层没办法也只好跟我撕破几年的同事情谊,按老板的安排做,真可恶。我们老板每年都赚一百多万,这里面当然有很多都是剥削工人的血汗钱啊。为富真的不仁。我还担心老板会用钱买通劳动部门的人来判定我输掉这场劳动争议仲裁官司呢。at:2008年03月05日 下午5:39

文清-评论

富豪越痛恨,劳动者越拥护。因为贫富永远是对立的。问好先生!at:2008年03月05日 晚上7:21

陈炜潘-评论

对劳动者最起码的一点天赋权力进行保护,长远看,对富人是有很大的好处的,都说中国的富人短视,没眼光,中国的知识分子没良心,真有几分实。或者说,中国人缺乏宗教关怀,只有在人间建造天堂和地狱,地狱的苦才能实现天堂的更美,可地狱却是天堂的地基,当然,富人们几乎买了外国的户口,从这点看,他们可比谁都有眼光。at:2008年03月05日 晚上10:17

高原疾风-评论

赞成作者的观点。要建立真正的和谐社会,就得让大多数人能过上好点的日子,而制定一个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法律是必要的。但现在的无良富人太多了,真希望这些人多点慈悲心怀,少点铜臭味。问好了作者。at:2008年03月05日 晚上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