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重逢十年后程劲峰

发表于-2008年03月12日 晚上9:36评论-4条

他孤身一人站在马路一侧,当最后一辆卡车带着呼啸过去后,从对面涌过来的人群中,一张曾经很熟悉的脸晃进他的眼睛,并很快与他擦肩而过。他转身的同时发现她也在转过身来,动作迟疑,缓慢,恍惚间给他一种看电影慢镜的错觉。

他们重逢了,在十年以后。

这是城市里的黄昏时分,因为下着蒙蒙细雨,看不见往日火红的落日渐渐隐没在楼群中的那种给人带来无穷怅惘的景象,远处高大的建筑物仿佛都在一层迷离的雾霭中。

他们重逢在雨中的斑马路上,象十年前他们分手的那个夜晚一样。

他们都没有雨具。

她带着些谐谑意味地想:这世界原来不过是个道具,让人们用来分手,重逢,再分手,再重逢的古老陈旧的道具。

他一点儿也没变,和十年前一样,衣着简单而略有些落拓,苍白的脸上流动着智慧,表情带着明显的愤世嫉俗,这一切都让她觉得十年前的分手似乎就在昨天。

“你结婚了吗?”

“结过。”他用游移不定的目光上下扫了她一眼,“这就是十年后你想知道的第一件事?”

她有些稳不住阵脚了,他还是那样善于一下子置人于无所适从的境地。可是有时候她又喜欢他这样做,一下子拨开所有人都认为必不可少的故弄玄虚,让你知道你要知道的一切,让你看到你想看到的一切,毕竟是件痛快事。

“无所谓。先知道什么后知道什么都无所谓。”

“你呢?”

“什么?”她自问做不到象他那样,下意识地卖卖关子。“你结婚了吗?”“也结过。”本来她还想谈谈孩子,迟疑了一下没说,然后她又迅速地反省了一下,为什么没说呢?人呀,真怪!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地注意观察了他一番。她想,十年过去了,现在总可以把他并入某一类人的行列里了,但是应该把他并入哪一类呢?人们谁也不能完全按照自己骨子里的真实面目活着,所以人的一生注定很累,她这样想。

比如文人们都喜欢真正的“男子汉”,把自己装扮成粗俗不堪的“大侠”形象,而那些永远成不了文人的真正粗俗不堪的“大侠”则又把自己装扮得满腹经纶,摇头晃脑。

他下巴尖削两腮深陷,从眉毛以上到短短的略有卷曲的发际有个很圆的弧度,宽大的前额象女人那样光洁而不见一丝皱纹,如果特征仅仅是体现在额头上的话,那他简直不象是从猿进化而来的人。

“你看起来还是那么沮丧,过得好吗?”

“有时候好。”他的回答都是简短的,让她猜度,这次重逢对他来说究竟是喜是悲呢?

他大概觉出她的心思:“喝酒去吧!以前我们常在一起喝酒。”

“我们没有雨具。”

“我们一直没有雨具。”他表情复杂地看看她,把“一直”两个字说得很重。

她记起了十年前的那次分手,那个雨夜,他拉着她寻找酒吧,两个人拖着疲惫不堪的双腿走了几条大街。

“只有他妈的地狱永远不打烊。”他一路上骂骂咧咧。他们已厮磨一天,但谈得很少很少,大家都预感到了结果。他们最终找到了一家小小的酒吧,里面猜拳行令声震耳欲聋,不太漂亮的女侍者一脸绝望而又厌恶的表情,只有一个秃顶貌似老板的人两只耳朵上各夹着一支香烟在应酬着。

她本想告诉他自己从不来这种地方,因为不愿在分手前把他伤得太重,也就没说什么。

他对着挂在墙上的暗红色价目表发了一会呆,然后要了几个菜,她记得那天他们都喝了很多酒,自己只是两眼盯着窗外却又茫然无所视。她记得窗外,有一对风烛残年的老人,带着那种什么也不能令其动心的神情依偎在一把雨伞下,在雨中用散步的速度,紧一脚浅一脚在灰暗的路灯下行进,溅起的泥水把他们的裤脚弄得水淋淋的。

雨下得很大。她想着到家后也许浑身上下的衣服都会湿透。只有老人什么都不会忘,不忘爱情,不忘出门带把伞……

“我情愿做梦,可惜连梦都缺少五光十色的了。”

现在她觉得十年前他所说的一切都可以原谅。当然,也可以原谅自己,因为那时他们都太年轻了。

“你别过分自信,自信很容易束缚住你。”

“比如说一切都将在明天的一场大地震中毁灭,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没价值的?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差别?”

“那也总该做点儿什么吧!”

“实际上你什么也做不了,你来不及做什么。”

“为什么?”

“每条路上都远远有人走在前面,你永远不过是刚刚起步,即使你能活一千岁也不过如此。”

“那什么是有意义的?”

“欢乐。”

“什么又是永恒的?”

“沮丧。”他喝了一大口,“这酒真辣。”他狠狠把杯子放到桌子上,酒晃出来,他用袖子随便抹了抹。

“你该换条路走走了。”

“这根本不是他妈的一个能走出一条路的世界,世界上没有一条路不是被人走过的。”

“既然活着就总要走吧?”她有些不耐烦,他很知趣地不再说了。

和他在一起度过的每一天,都让她感到沉重。虽然他很聪明,一切都明明白白的,不象有些人尽管看起来这样那样却很笨,笨得虚伪,笨得自欺欺人,就象好多人信仰乐善好施兼济天下,可是却拨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

他不笨,不是个笨蛋。她认为只有笨蛋才会装作什么,也许善于作戏的人在生活中被叫做“聪明人”,而她认为自己是能看透一切“聪明人”的明眼人。在她刚刚懂得一点儿男孩子的时候,女友们在一起开玩笑,曾问她要找个什么样的,她回答说要找个“不笨的”。

“我必须离开你,和你在一起我总是乱七八糟的。”

“你不乱七八糟的又能怎样?”

“你别总用这种大哲学家腔调,要是人人都象你,那世界只好等着毁灭了。”

“可我却只有一个,仅仅是这一点让我意识到我的存在,我不知道一批又一批同样的人用什么来证实他们的存在。”

“正是这种是非标准把你变得什么都不是。”

不管怎样,她顽强地相信宇宙中存在着各种理性的,正常的是非标准,她要离开他,是因为她觉得他会把自己的生活毁了。他是否真有道理?谁不想当将军就不是好士兵,可是为什么好士兵总是数万倍的多于将军呢?

也许真的一切都不久长,只有折磨人的希望是永恒的,没有希望也就不会受什么折磨了,可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她想象不出。

他们又回到十年前那个小酒吧,现在已经变成宾馆或是酒店之类,墙上那暗红色的价目表,那秃顶的老板,还有一脸绝望厌恶的女侍者和那些喧嚣的猜拳行令声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红色的沙发软椅,衣着整洁面容娇好的服务小姐。

他们默默地坐着,双方都用一种深不可测的眼光盯着对方,好象都要把对方心底里的什么东西发掘出来。

他注意到她穿的还是那种系带子的方口皮鞋,露着很大一部分脚面,脚踝处的曲线柔和地起伏着,优美自如,可以感觉到那双在深蓝色袜子里面的纤巧而又丰满的脚,他心里涌起了一股温情。

那次冲突是因为谈到了结婚,她坐在沙发上,皮鞋没系带子,她竭力使自己冷静,微微晃动着没穿袜子的小脚,让皮鞋有节奏的磕打着脚跟,现在回想起来他觉得当时这个动作很夸张,很,不自然。

她把手中的书放到身边的茶几上,手有些发抖,他记得她看的是一本比较深刻的人性论之类的小说。他担心自己的话会伤害她,想着该怎样来安慰她,于是就默不出声地坐在她对面。

一只黑猫“喵喵”地叫着向她走来,她拍拍膝头,那猫倏地跳上来蜷曲在她腿上,那抚摩着猫的手显得过分苍白和柔弱。

“你说结婚会给人们带来什么好处?”

她弯腰系好鞋带,猛地站起身来走向门口,那只打着瞌睡的猫被狠狠地甩在地上,尖叫了一声溜走了。

“你怎么了?”

“我酒喝得太多,把胃喝坏了,现在喝多了就会肚子疼。”

“原来这十年你还是有点变化呀?”她笑了。

“变老了。”

“你现在做什么?”

“什么也不做。你呢?”

“什么?”

“你做什么?”

“写小说。我想写你。”她半开玩笑地说。

“那人们不会相信你写的是中国人,因为人们说只有外国人吃饱了喝足了,物质文明享受够了于是感到了别扭,才诅咒起现世的生活,好象这他妈的世界是给外国人预备的,一大帮各种各样又当b*子又立牌坊的蠢货会故意冷落你,用各种各样老娘们儿式的交头接耳来糟践你,希望你自生自灭……”

“要是我不愿意,就不会自生自灭,你也不会,因为现在和十年前不一样了,毕竟不一样了。”

“不过你还是和十年前一样。”他目光炯炯地盯着她……

“不一样,我有机会用一些什么来证实自己的存在了。”

“用什么?”

“我儿子。”

“孩子?能证实什么?”

“他会长大,会满怀希望,成为一个不再有太多痛苦的人。”

“也许多余。”

“生活是丑恶的,人们又觉得对这丑恶无能为力,只能把这丑恶和自己的无能为力拿出来作践,嘲弄一番,象你一样……只有这丑恶是多余的。反正我儿子将会是个不再有什么阴暗心理的人,否则我情愿他是个瞎子,聋子。”

“那你养只狗也可以,为什么他非要是人?”

“我不许你这么混蛋地说我儿子!”

他们都站起来,她有点儿歇斯底里,人们的视线一齐转向他俩。一群喝着啤酒的东倒西歪的小青年喊了起来:“哈,掐,使劲掐呀!助助兴。”

一个服务小姐不失时机的递来帐单。

“埋单吧。”她冷冷地说。

“好,不过我好象得先去趟卖血站。”他自嘲地说。

她付了帐,理了理东西走了出来,他有些尴尬地跟在后面。

他们一起向他住的地方走去,那是一间座落在近郊区的东倒西歪的小泥屋。十年前他们也是从这间小屋走出去然后分手的……

那时他觉得生活索然无味。

她觉得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也索然无味。

“你这里实在算不上是个家。”那时她没结婚,对家的理解抽象而又遥远。

“干吧!”

她什么也没说慢慢地脱着衣服,解开了那双美妙的皮鞋的带子。

他带着一种沉溺表情,两只手颤抖着在她身上摸索。

“好么?”完了以后她问。

“不算最好?”她感觉他疯狂粗暴,把她浑身都弄得很疼。“对你来说从来没有恰倒好处的,是吗?可有些事情再干下去就过头了,比如喝醉了什么的。”

“我只有感情。”

“感情总是坏事,所以痛苦——”

“理性更痛苦。你有了理性什么都干不成,就别再借助理性来欺骗自己。”

她开始迅速地穿衣服。那双小孩子式的方口皮鞋稍大了些,走起路来有点踢踢沓沓。

“唉,完了。”他半靠在床上点燃一支烟,一种怡然的感觉使他悠然自得,眼睛茫然地盯着乱七八糟搭在椅背上的衣服。

“什么完了?”

“没什么。”他敷衍地说。

“不过是你完了。”

“也对。遗憾的是这世界并不殉葬。”

她突然站住了,不知自己为什么和他一起往前走,走在虚无缥缈的蒙蒙细雨中……

“我要回去了。”说这话时她发现自己和他都被挡在两条铁轨一侧的公路上,远处传来火车的轰鸣。

他盯住她看,她感觉到那目光里什么也没有。

她沿着公路往回走。火车越来越近了,她回头看看他,她想既然他这样沉重地生活着,为什么还要活着?如果他有勇气还象个男子汉,那么他应该选择死,殉他自己的道,尽管殉道是那么的愚蠢。

他也转过身来看着她。

“去吧,滚——!”铿锵的,钢与铁的撞击声取代了他声嘶力竭的喊声。

火车开过来了,她看见一个年轻人把脸贴在车窗上注视着外面的风雨夜,一晃就过去了。

火车载着人,载着期待和希望,载着沉甸甸的生活向前去了。也许什么时候会停下来,然后还是向前发出巨大的响声。

她麻木地向前走着,想着这次重逢了却了十年的相思债。雨渐渐的大了,前面好象有个小村庄,透过雨帘可以看到它的轮廓。她加快了步伐要到有人有光的地方去避避雨。

村口一棵老榆树下面一头不知什么时候拴在这里的驴,浑身被浇得透湿,一只蹄子焦躁不安地刨着地面。从各家的窗口放射出昏黄的灯光,她猛然意识到这是一个该接孩子的日子。上次去送儿子的路上,他滔滔不绝地重复老师给他们讲的一个关于撒谎的孩子的故事。她想生活还是有希望的,有了希望孩子们不再撒谎的老师,生活还是美好的。在越来越稳定的情绪之中,她有些困倦,她朦朦胧胧地希望明天不再下雨,明天是个阳光充足的晴天……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程劲峰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饥渴的骆驼点评:

生活就是一只永不停歇的车轮,
无情地碾过岁月,留下感慨和伤痛。
十年后的重逢,失去的不光是岁月,还有心境。
但有一点不应该变,不管你是落魄还是发达,都应该有希望,
人生最高的哲学不是望死,而是教导人学会生存!

文章评论共[4]个
程劲峰-评论

多谢骆驼编辑审核点评了,辛苦,问好。at:2008年03月12日 晚上11:19

首号狼柔情-评论

明天是个阳光充足的晴天……
  【程劲峰 回复】:晴天就好,惟愿。谢狼留评,文章颓废也抽象了点,望莫怪,问好。 [2008-3-13 17:38:35]at:2008年03月13日 上午10:51

风铃追月-评论

重逢的喜悦,重逢的心境。对往事的回忆,还却一生的心愿。
  【程劲峰 回复】:死去的是精神,活着的只是躯壳,重逢是了却一段放不下的记忆的适宜经历。问好朋友,谢关注。 [2008-3-13 17:42:51]at:2008年03月13日 下午3:14

遥远的我-评论

10年的时光不算短,怎么好象没留下什么值得回忆的东西1
  【程劲峰 回复】:是的,基本没变,所以不会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东西。谢朋友留评,问好! [2008-3-16 20:18:15]at:2008年03月16日 晚上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