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勿以恶小而为之牛尾帚

发表于-2008年03月15日 晚上7:56评论-3条

伟人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得是一辈子都做好事,不做坏事。那时,时兴背伟人语录,那本红宝书里的语录,我几乎都背下来了。日子久了,且未温故而知新,倒把那旧的也忘了十之七八,而这句却是永不会忘却的。

我打小就是个刺头,做了太多的坏事,多得自己都不知有多少了。改句词:小楼昨夜(没)春风,(坏)事知多少?当然,我生在红旗下,长在五千年文明的土地上,好事也做过些。就说小学时学雷锋那会儿,老太太不过马路,我都要搀她几个来回,小本本上每天记下的不少于十件好事。我琢磨着,我这辈子好事做了百分之五十一,剩下的都是坏事了。

别看我坏事做了不少,可当周围的人提起时,我是一件也清晰不了。我也不赖,凡他们要算在我头上的,管它怎样,我全认下了,连我妈说我小时偷盐吃、吃得满嘴冒泡那事,我也认下了。不过,我做过的坏事中只有一件是记忆犹新的,它令我时时心痛。

那是我读中学三年级时的事。一个夏日下午第二节课后,我和班上姓陈的同学闹着玩,也就是扯着他,要把他撂到地上。他自然不肯,就和我扯扭起来。急乱中,他将我衬衣下摆处扯破了,扯了一条十公分的口子。

这还得了?我扯破他的还差不多,可是他扯破我的呀!这简直是老虎嘴里拔牙、狮子头上扯毛。没说的,怎么办吧!他自然很怕,怕得不知怎么办。看吧,关键时刻,还是实力起作用吧!我提出两条,任他选:一是回家找妈要钱去,赔我件新的;二是照葫芦画瓢,让我扯回。他妈是卖水果的,他没少帮他妈卖,算数精着呢,当然选了第二条。

于是,他找来了铅笔刀,摘了片草叶,比划在自己的衬衣上。我呢,就拿起刀割了起来。当“嘶”地一声响时,他落泪了,那泪珠就滴在我的手背上,凉凉的。我的心突地一阵紧,有了住手的意思,可又不甘就此了结。那会儿,那感觉复杂得用啥语言都说不出。脑唤着停,手却不停。那割布的声音很轻,微微的“丝丝”声,却震得耳鼓“轰轰”响。与其说,小刀割在布上,倒不如说是割在我的心上。当割到量好的地方时,我站起来,勾着头,默默无声地走了,一直走出了校门,连晚放学的点名都甩开了。事后,我就想,一直到现在都还在想:我怎么就停不下手呢?怎么就那么硬得下心肠呢?

第二天上课时,我不敢看他,只偷偷地瞥了他一眼。他的脸上留着掐、扭的痕迹,显然是他那卖果的母亲留下的。看着这,我的心揪得慌。在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很坏很坏!我想走过去,朝他深深地鞠个躬,说声:对不起!但,我知道,当一切都成为既定事实后,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的了。

这以后,我真的就成熟了,就不再做坏事了,起码是不做那可以意识到的坏事了。在这一点上,这件事终结了我瞎胡闹的历史,也许可以说是我由少年步入青年的一个转折点。

在离开学校一年后,我从知青点回城探亲时遇见了他。我真诚地向他认了错,道了歉。他很大度,说不记得这么件事了。他会不记得吗?不!他记的不会比我弱,因为那种任人欺凌的事,在任何人身上都不会太多。我倒真希望他说记得,而且是深深的记得,甚至于凭他现在魁梧的身子,狠狠地报复我,欺凌我。那样,或许我的内疚会减弱,甚至于会消失。可他只说:那是小孩子的事,还提它做啥?

是的,是不该记这陈芝麻烂绿豆的事。可是,忘却是那么地难!人的一生,能记得的事本就不多,而记忆犹新的事更是寥寥无几。那许多在人们眼里算作很大的事,只在脑海里留下了个轮廓,而这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在脑海中盘根错节,斩不净,挥不去。

时而遐想,在这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中,我就是我,一个独特的人。独特源于人的性格,而形成我的性格,自是那人生之旅中的点点滴滴。筛来滤去,我惊奇地发现:影响性格形成的竟都是小事。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句名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其实,这本不是善恶的大小问题,而是人的道德修养的根本所在。人,逢大事时,不是早有所图,功夫做到;必是水到渠城,早有迹象。即或是突然之事,也必慎之又慎,当不会出啥大错。即便事不如人愿,也当会以功底不够而自谅之。其实,在此时,倒是那小事累积出来的因素真正起了作用。这也许就应了那话:薄积而厚发。

我想,人与人的关系,离不开事。事,有物质上的,有精神上的。自私,固然是动物的本原,但人作为高级动物,是有别于其它动物的。这就在于,人是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对自己进行改变的。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概括起来,不外有四种类型:不利己,只利人;既利己,又利人;只利己,不利人;不利己,只损人。

不利己,只利人。自是为人的最高境界,舍弃小我,顾及大我,譬如白求恩、雷锋、孔繁生。在他们的思想里,想着的是人类的整体利益,是他人的利益;在他们的行为上,顾及的是伟大的事业,是人类的幸福。之所以他们是楷模,就在于他们的精神已经升华,他们的行为已经超群。人们景仰他们,赞美他们,也希望能效仿他们。但是,也要客观地看到,要达到那个境界,绝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也非凡人都能达到的。

既利己,又利人。这也许是芸芸众生的真实写照。生活在群体中,离不开你,也离不开我。既要顾及自己的利益,又不损害他人的利益。这就要求有进有退,大家谦让点,来个互补,求个平衡。这也许是和谐社会的要求,只要大家都如此而为,那么,齐头并进,于整个人类社会当是有利无弊。

只利己,不利人。这或许是人自私的本原的作祟。只占便宜不吃亏,只顾索取不奉献。其实,这还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利己不损人(主观上),一是损人利己。前者是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不容自己的利益受到任何的损害,倒没想去损害他人的利益。这固然不是该取的态度,但也无太多的可指责之处。在某种意义上说,毕竟是在群体中生活,要隔绝人际间的相互关系是不可能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当这个社会每一个自己好了,那么这个社会也就好了;当这个社会每一个自己进步了,那么这个社会也就进步了。而后者的损人利己,自不必赘说了,那确是不可取的人生态度。

不利己,只损人。这只能说是一种病态心理。比之损人利己还差那么一截。损人利己,毕竟自己还有所得。套句大话来说,还符合动物的本原,还物有所归。而损人不利己,那纯粹是人性恶的产物,最多也就满足了自己那病态的心理。这类的人和事,在今天的社会里还真不少,就该予以无情的鞭鞑。

我之所以不忘这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其根本的原因也正在此。将他的衣服割个口子,我得到了什么?我那被扯裂的衣服没裂口了吗?……最终得到的是:他那完整的衣服多了道口子,我的心灵上多了条口子!

值得庆幸的是,那衣服上的一道裂缝,使我那密封的脑,豁然裂开了一道裂缝,透入了些许的光亮……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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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褦襶子点评:

善良的本性是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的关键区别。知过能改,善莫大焉!

文章评论共[3]个
饥渴的骆驼-评论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牛兄现身说法,鞭挞丑恶,但愿对年轻的朋友有所教益!at:2008年03月15日 晚上9:27

燎原百击-评论

薄积而厚发。
at:2008年03月16日 凌晨0:00

龛影-评论

 值得庆幸的是,那衣服上的一道裂缝,使我那密封的脑,豁然裂开了一道裂缝,透入了些许的光亮……
意味深远!at:2008年03月16日 上午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