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给徘徊在房产市场的年轻人进一言熊飞骏

发表于-2008年03月22日 晚上10:23评论-1条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是房价相对于绝大多数平民阶层的实际收入来说高得快接近“天文数字”了,绝大多数工薪族靠正当的工薪收入在有生之年是不可能买得起一套普通房产的;二是房产有价无市,新建商品房大量空置……

我国的商品房大量空置,房产真的过剩了吗?

非也!相对于每年准备结婚的城镇年轻夫妇和大量农民工城市化的趋势,我国的房产依旧供不应求,离房产“绝对过剩”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我国的房产目前只是“相对过剩”,也就是说房价远远超过普通公民的购买能力。

房产的相对过剩是由不合理的高房价造成的。

中国的商品房价为何高得离谱?房价又何以居高不下呢?

造成高房价的原因很多,但第一位也是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体制的漏洞造成的。

我国现行的“过时”政治经济体制把开发商、银行和政府三者捆绑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

开发商建房必须向政府购买土地,且大多数都用“暗箱手段”向银行贷了款。

那么市场上的房价越高,政府出卖的土地价格也就越高。对于部分没有责任心的短视地方政府来说,卖地款已成为当地的一项主要财政收入。为了把“国有土地”卖出更多的钱,这些地方政府当然希望市场上的房价越高越好。

这么多的卖地钱都干什么去了呢?按理国有土地是每个公民的共同财产,政府不能随意动用这笔钱,只能把这部分收入用于公民福利和公益事业。但事实上用于这部分的比例很少,绝大部分用于维持“不合理行政开支”和“腐败支出”。

市场上的房价越高,开发商的赢利也就越大,还贷的能力也就越强,银行的赢利也随之水涨船高。当开发商破产把房产抵押给银行时,房价越高银行一样能把抵押房卖出更多的钱。

所以高房价对开发商、银行、政府三者都有好处,政府的收益则是最大的一份。因为地方政府的利益和开发商捆在一起,就不可能在降低房价上下硬功夫,因为硬性降低房价就打击了开发商的利益,打击开发商就等于打击政府自己。

在中国这个“市场竞争无序”的国度里,如果政府不采取硬措施介入房地产市场以保护广大公民的住房利益,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就无法在短期内走出“高房价、高空置”的恶性循环。

也许有人会说,政府采取硬措施降低房价是各级政府的义务,因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必须维护最广大公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维护开发商和地方腐败官僚等极少数特权阶层的利益?

我国的部分地方政府究竟是维护极少数特权阶层的利益还是维护广大公民的根本利益?相信这个答案大多数中国人都心知肚明,不用我在这里说三道四。政府和广大公民的根本利益保持高度一致;而不是和极少数权贵阶层捆绑成一个利益共同体目前只是中国人正在为之奋斗的“理想”,从理想到现实之间还有相当长一段艰苦的路程要走。

正在启动的“解放思想”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向这个理想迈出第一步。

要走好第一步,政府更需要“解放思想”,从“办公集团”的狭隘自身利益上走出来,认识到大多数公民的根本利益才是政府的利益所在。当公务员的自身利益与多数公民的根本利益发生冲突时毫不犹豫地放弃自身利益,眼下要做的就是狠心割舍维持“腐败和不合理行政支出”的卖地收益,给房地产市场来一次有益于广大公民的“革命”。

……

我国的房价居高不下除了体制漏洞等第一位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普通公民的住房消费观念存在很大的误区。

中国人对房产的痴迷程度好象超过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虽然“居者有其屋”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但房产在国民生活中的份量相对于其它生活要素来说好象大得不成比例。我理解的“居者有其屋”应该是“公民有房住”而不是所有的公民“拥有房产”。

在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城市,年轻人结婚前买房子好象是天经地义且必须遵循的义务,实在没条件买房子的男青年在选择对象上无疑处于相当被动的地位,对配偶的条件要求也就水降船低,“好汉无好妻”对于买不起房子的年轻人来说可谓司空见惯。不但要买一套象样的商品房,而且多选择三室两厅面积在140平方左右的大房子。我居住的那座小城的商品房型多半是140平方左右的三室两厅型和近100平方的两室两厅型,可在前两年三室两厅型的房子特别抢手,而两室两厅型的房子则大量空置。至于少数别出心裁的开发商建造的少量七十多平米两室一厅的“经济适用房”则很少有人问津。连那些没有条件买房子的年轻人一旦决定买房子,也宁肯到处告贷买三室两厅型,至少也是两室两厅型,选择两室一厅型者极为鲜见。我们那个小城的公民平均月薪只有500元,房价每平米1600元左右,买140平米的三室两厅房最少得22·4万元,再加上平均10万以上的装修费就是32·4万元。夫妻两人的平均年收入500*2*12=12000元,买一套小一点的房子也相当于夫妻二人27年的全部工薪收入!

城镇居民不但拥有浓烈的房产情结,而且在房子装修上舍得下本钱,并且形成互相攀比倾向。我居住的那座小城的房子装修费少则相当于购房款的一半,多则和购房款持平,大量的资金浪费在没有多少实用价值甚至毫无意义的装饰上……

年轻人花费大量资金过早购买超过自身支付能力的商品房虽然在结婚成家上处于有利地位,但相对于自己的一生来说很可能是得不偿失的,那些有过人能力的年轻人的人生损失则更大。

首先绝大多数年轻人的个人收入有限,都无法购买一套象样的商品房。他要么靠父母出钱;要么到处借款告贷。心安理得花父母的钱买房子,年轻人就会丧失宝贵“自立精神”,同时形成懒汉式“依赖心理”。有很强依赖心理的成年人由于没机会体体验创业的艰难,就喜欢“超前享受”,缺少进取精神,不容易珍惜和把握人生难得的“机会”;这样他就很可能平庸一世,窝窝囊囊地过一生。年轻人借贷超越自身支付能力的资金买房子,就会在以后相当长的人生之路上背负沉重的债务十字架。因为所有的节余都用于还贷付息,他就会自己房产的奴隶,并因此丧失很多经济机会,不容易实现人生的超越。

就算某个年轻人的个人存款能够购买一套象样的房子,把存款全部用于买房也未必是一项明智的选择。因为能够影响一个人一生命运的“大机遇”只有那么几次,并且这些“大机遇”多半集中在年轻时期。对于成年人来说,很多“大机遇”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才能把握。如果某个有能力的年轻人把他的全部存款都用来买了房子,他抓住“大机遇”的概率就要低得多。假设某个年轻人把买房子的钱用于投资办实业,要不了几年他的资产也许会翻几番,就能升入到更高的社会阶层,那时他就有能力拥有几套房子……

其次年轻人的房子有时会成为他进一步发展的包袱。现在不是计划经济时代,一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并没有限定在哪个固定的城市。一个美国公民一生平均要在十二个城市生活工作,中国人的工作流动性自然不能和美国相比,但以后的流动性也会逐年加强,平均流动性虽然达不到十二个城市,但平均两三个城市应该是可能的。尤其是那些在中小城镇工作生活的有能力年轻人,他目前居住的城镇很可能不是他“命定的最终归宿”。对于花了相当大代价买了房子的年轻人来说,如果他有机会去另一个城市追求更好的前途,他的房产就会成为压在他心灵上的精神包袱。因为花费了太大的心血,房子差不多成了他的“精神家园”,要想潇洒地舍弃真的好难。在面临“房子”和“机会”二者必居其一的情况下,大多数人也许会选择“房子”而放弃“机会”,而放弃机会很可能平庸一世。因此对于有能力的年轻人来说,房子很可能是他“平庸一世”的始作甬者。

也许有人会说,这个年轻人可以选择卖掉自己的房子?在我国的中小城市卖居住过的“二手房”可不同于开发商卖商品房,不但不能赚钱还多半会亏本。其一是不容易在限定时间内找到合适的买主;其二是昂贵的装修费不容易折成钱;其三是要邀纳一笔不菲的转让过户费,七折八扣之后他很可能只能拿到房产实际价值的三分之二甚至一半,结果造成巨大的价值浪费。更重要的是,他到了新的城市后又要重新买房子,卖房钱远远抵不上买房钱,习惯拥有自己房产的人多半住不惯出租房,这样他到新的城市后大部分精力又要花在买新房上,用于事业上的精力就会大打折扣。

当一个年轻人为了娶一个象样的妻子而购买超越自身支付能力的商品房时,这个家庭以后的生活质量就不可能高到哪里去。如果她的妻子当初是为房子嫁给他,以后一样会因为他的贫穷窝囊而作贱甚至背叛他,这样他的最终结局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如果一个女人因为房子的原因抛弃优秀的男人而选择平庸的男人,她以后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就注定是每况逾下,永远失去更丰富更有魅力的人生。

对于一个买不起房子的有志青年来说,如果你的未婚妻把房子作为结婚的必要条件,那么她很可能不是你理想的人生伴侣,这样的妻子不要也罢!

中国城市爱情不应该只值一套房子!能被一套房子决定的“爱情”肯定不是“爱情”!

我国市民对“美国老太太”买房子的故事大多耳熟能详,并以此作为住房“超前消费”的铁证。故事的大意是一个美国老太太在年轻时用分期付款方式买了一套住房,直到进天堂那一年才把购房款还清,这时她已在自己的房子住了一生。一个中国老太太一生都在省吃俭用存钱买房子,直到临死那一年才攒够买房钱,此时她还没住过一天自己的房子……

其实这个故事是中国人对美国的“误读”,购房的老太太在美国也许是很特殊的“个案”,可中国人却把它误读成美国社会的普遍现象。中国人在解读自己不熟悉的“外国故事”时,很容易作出契合自己心理倾向的“误读”,把“个别”当“普遍”,把“特殊”当“一般”是最典型的方式。例如美国某个为特定群体设立常人很少光顾的海滨浴场存在男女混合裸泳现象,如果反映此画面的图像不巧被中国人看见了,我们就会顺理成章从特殊到一般推定为所有美国男女都会在海滨浴场赤身luo体鬼混。当我们在新闻上看到美国校园发生枪击案时,就依此类推美国社会到处充斥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其实今天的绝大多数美国公民在性方面比我们“保守”“传统”得多,我们的“性开放”远远走在他们前面,甚至于有向动物性观念迈进的可怕趋势……

美国社会住房消费的真实情况是:绝大多数年轻人买房都会遵循“量入为出和有支付能力”这个前提,租房的婚龄青年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买房者也多半选择面积偏小的“经济适用房”;并且多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美国年轻人有很强的“自立精神”,重视自身价值的实现,讨厌“寄生”和“不劳而获”,无论他拥有多么显赫的家庭,父母多么有钱,都不会选择用父母的钱去购买自己的房子;也不会借贷超越自身支付能力的“巨款”买房子,而在以后的人生之路上成为房子的“奴隶”。

中国青年的“房产梦”该醒了,你们前面有更多彩更富有事业魅力的人生;而不仅仅是一套房子!房子和生活质量的关系并不总是“正相关”,在今天的中国很可能是“负相关”。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本文已被编辑[褦襶子]于2008-3-22 22:39:01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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褦襶子点评:

金玉良言!

文章评论共[1]个
流浪的下午茶-评论

买房子死了也不能住,活的时候开心快乐就好了at:2008年03月23日 凌晨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