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在江湖)曲未终人已散透明的疼

发表于-2008年03月28日 下午5:20评论-2条

“林,这辈子我是不是注定孤独?”戚欢双手抱着头,趴在方向盘上,痛苦而迷茫的声音,穿越乱糟糟的头发。

“戚总,你只是一时伤感了,别让不好的情绪影响生活,开心点!”我随手打开音响,邓丽君甜美、圆润的歌声从一小格一小格的漏洞中钻出……

“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找到他们母子俩。”戚欢抬起头,面对我,眯着眼睛,照射出内心的破败,“我现在真的无所求了,只希望老天开恩,让我在有生之年能与他们团聚。”落寞、无奈、千帆过尽后的淡然写满了五十岁男人的脸。

车窗外,黑夜渐浓渐凉,戚总脸上的情绪却越来越安静,只有一丝忧郁躲在嘴角的皱纹里,不肯离去。眼前的男人,象个成长中的孩子。飞黄腾达的事业,尊贵显赫的身份在这一刻被丢在了车外。

戚欢五十年代中出生,大学毕业后,分配在西安一家科研所从事科技工作。两年后,成功研制了一项科技项目,具有非常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年轻,经验浅,不知防范,被上司钻了空子,偷偷申报了专利。戚欢一怒之下,烧了所有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砍残上司,逃回了老家。可最终还是被抓去坐了一年的大牢。

从监狱出来后,戚欢从最低层做起,一点一点积累原始资金。他象是一根柳树枝,极具韧性。几年后,利用手中所赚的钱买了机械设备,开了一家小型的橡塑制品加工厂。经过十年的打拼,腰包鼓得象青蛙的眼睛。也许戚欢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他一边开源节流,一边健全机制。不久,在浙江买地皮、建厂房,开起了一家有模有样的民营大企业。

戚欢是生意场上的一匹千里马,随着事业的扩展,他的知名度越来越大,交际也接踵而至。可戚欢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谈业务必须在办公场所,绝不应酬亲朋好友之外的任何一个人。所以,虽然戚欢始终置身于灯红酒绿之中,却也始终置身于功利世俗之外,他的生意一直做得干净而顺利,他在圈内被封为戚怪圣人。

虽然事业蒸蒸日上,不可一世,但他的婚姻生活并非美满。不知为何,妻子坚决不肯去浙江,独自带着儿子在老家生活。妻子的这一行为,对戚欢来说是致命的打击,是将他的尊严踩在地上任意践踏。一年一年的等待与失望,象雨水一滴滴打在他的心上,最终洞穿成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

捱到儿子参军之时,夫妻俩觉得不再有牵挂,于是,二人平静地拿着红本本走进民政局,又平静地换成绿本本走了出来。

“桥,上车吧,你路远,我送你。”戚欢拉开车门,看着立在台阶上的前妻。

“谢谢!欢,你什么都好,但你的个头让我受尽了屈辱,我真的是扛不住了才走这一步,求你别怪我!”桥的这一番言语,彻底在他们的感情路上划了一个终止符,也彻底摧毁了戚欢男人的尊严。

戚欢是一个成功人士,却有着深深的自卑,这种自卑与生俱来,且与成功成正比,是他心头永远结不开的结,永远卸不下的包伏。因遗传的原因,戚欢身高仅一米四,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侏儒,这是他不愿承认不愿面对的事实,是他一生相伴的痛!正是因为自己的缺陷,戚欢始终拒绝一切社交活动,整天躲在自己的壳里,一边舔舐伤口,一边又不停地制造伤口。在这种反反复复痛的循环中,戚欢变得敏感而孤独!

离婚后,戚欢一心一意在浙江从事自己的生意,很少回湖南老家。一个人的日子象路碑,身边擦肩而过的精彩都是别人的生活,在观望中让自己的痛学着沉默,学着结痂!

戚颜是戚欢最小的妹妹,高挑,漂亮又能干,大学毕业后,直接进了他的工厂,掌管财政大权,是戚欢的得力助手。不久,在浙江相了对象,成了家,丈夫张明是当地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副总。张明的介入,对戚氏企业来说,如虎添翼,两家企业相互合作,占领浙江橡塑制品行业的大半壁江山。

戚欢离婚后,未踏情感区半步,感情生活一片空白。一个男人,不管事业多么成功,如果没有一份好的感情归宿,那永远都是生活的失败者。戚颜和张明非常担心戚欢,怕他抑郁成疾,所以空闲的时候,常常拉他出去娱乐和交际。

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戚颜象小鸟一样闪进戚欢的办公室,得意地扬起手中的两张红色的纸票:“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你去吧,我在忙呢?”

“不行,非要你去不可!”戚颜一把夺过戚欢手中的钢笔,拽着他的胳膊就走。

“好好好,你等等,我穿件外套。”

戚颜的这次任性和戚欢对妹妹的迁就,改变了戚欢的一生。戚欢的生命从此在精彩幸福中痛苦忧伤,一走就是一辈子。

戚颜带戚欢去观看浙江大学举办的“浙江大学第一届女子风采大赛”。戚颜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对选美之类的活动情有独钟,这次本想让老公陪自己去,可张明正在谈判,无法脱身,只好拉着戚欢前往。

戚欢从小都宠爱着这个小妹,在比赛现场,戚颜看得眉飞色舞,戚欢坐在椅子上打起了瞌睡。“哥,快看,这个女的好漂亮哟!”戚颜不停地推着戚欢,“快醒醒,再不看就过了。”戚欢用手背揉了揉眼睛,慵懒地问:“小妹,是哪一个啰!”“15号,穿粉红色衣服的那个,你看她身材好好,皮肤好好,腿好修长,眼睛好大好亮,你看你看,还有两个好深的酒窝。噢,下场了,哎,讨厌!”直到15佳丽下场了,戚颜才安静下来。

坐在台下的戚欢此时象个木头人,呆呆地望着舞台。戚颜叫了好几声哥哥,也不见他有反应。“哥――”戚颜凑在戚欢的耳边拖长音调喊他,还不时用手在他眼前晃动。“干什么啊!”戚欢用力甩开戚颜的手,大吼一句。

“哥,你发脾气干嘛!”戚颜背过身子,双手抱胸,气鼓鼓的。

“好了,小妹,哥刚是无意的,别生气。”戚颜突然扭过头来,诡异地一笑。

“你笑什么?怪怪的。”

“哥,我知道了,你的心事逃不过我的眼睛!哼,我全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戚欢的脸红得象夏天的番茄。

“哥,你也喜欢15号。”

“别乱说,我没资格喜欢!”戚欢垂下了头,装着拿烟。

“哥,谁都有资格谈爱情,你不能总是这样封闭自己,遇到自己喜欢的,就要争取呀!”

“小妹,哥的事,你别管。”戚欢叨一根雪茄,“咣”的一声打燃了火机。

比赛的结果在意料之中,15号佳丽孟菲云夺取了大赛的冠军。二个小时后,戚颜又拉着戚欢去了罗马大酒店。

“小妹,去那干嘛,回家你炒两个家常菜比酒店里好吃得多。”戚欢一边跟在妹妹后面,一边叨叨唠唠的。

“哥,你废话真多,走吧!”戚颜架着戚欢的胳膊钻进了轿车。

走进包厢,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和一位四十几岁秃顶的男人,坐在桔红色的沙发上聊天。眼前的女子似曾相识,戚欢心中怦然一动,他眨眨眼,努力让自己定下心来。

“吴校长,你好!”戚颜伸出白嫩嫩的玉手。

“你好啊,戚部长,还是那么年轻漂亮!”中年男人站起身来,礼貌地和戚颜握了握手。

“吴校长,这是我哥哥戚欢。”

“你好,戚总,久仰大名。”

“吴校长客气了。”戚欢礼节性地笑笑,就在沙发上坐了起来,不再言语。

“戚总,戚部长,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学生,孟菲云。”

只见美丽女子轻扭小腰,缓缓地站了起来,柔柔地说道:“孟菲云,很荣幸认识二位。”孟菲云明眉皓齿,肤如凝脂,巧笑盈盈,当她把白玉般的手伸向戚欢时,戚欢整个就是一个红脸的关公,突然他“腾”地一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包厢。

一连几天,戚颜见戚欢都黑着一张苦瓜脸,知道哥哥跨不过心里的障碍,苦着呢!回家把情况前前后后和张明说了一通,夫妻俩商讨了一晚上,最后决定来个“火上浇油”,把戚欢逼到心理承受的极限,过了极限,也许才会柳暗花明。

张明和戚颜隔三差五地找吴校长出来喝茶,吃饭,聊天。吴校长何等精明,每次都带上孟菲云,一来二往,戚颜和孟菲云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姐妹。孟菲云对戚欢也渐渐有了解,继而产生了浓厚的好奇心和一种挥之不去,言之不明的情愫。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戚颜和张明约孟菲云出来玩时,都会很自然地叫上戚欢,头一二次,戚欢都是拂袖而去。因了解了戚欢的心理,孟菲云不再象第一次那样,觉得受了奇耻大辱,反而更加深了对他的怜悯和疼惜之情。

后来在一起的次数多了,戚欢见孟菲云不仅没生气,而且还主动亲切地和自己交流,谈吐优雅,质纯如玉,戚欢不再强硬,慢慢地适应了与孟菲云在一起的感觉。

孟菲云是浙江大学二年级外语系的尖子生,家在农村,自己是老大,下面有一个弟弟,二个妹妹,家境十分贫穷。她在几姊妹中是最会读书的一个,所以弟妹为了成全她,早早就辍学外出打工,一家五口人全为她一个人忙乎着。孟菲云在学校非常刻苦,也非常节俭。半工半读,减轻家里的负担。这次参加学校举办的比赛,她只不过是冲着丰厚的资金而去。她不是一个轻薄的女子,但现实的残酷不得不让她向自己的清高妥协,参加了比赛。

日子在时钟的嘀嗒声中悄然走过,戚欢和孟菲云成了知心朋友。戚欢象照顾戚颜一样,细心照顾孟菲云,一切自然而然。孟菲云主动带戚欢去自己的学校,去各种公开场合,挽着他的手臂在满街的惊异目光中穿行,神情自若,毫不在乎。这小小的细节累积成戚欢心中巨大的感动、感激,他的心彻底被这个坚强、美丽的女子俘虏。

在相处的第四个月,戚颜把孟菲云带到了一幢别墅里,“小菲,觉得这房子还好吗?”

“小颜姐,这真是太美了!”孟菲云第一次见识这么高档的场面,对房子里面每一件陈设都爱不释手。

“小菲,我们一家和你都很投缘,这套房子你先住下,安心读书。”戚颜把一串钥匙递给了孟菲云。

“我住下?”孟菲云张大嘴巴看着戚颜。

“是的,我们实在喜欢你,就算哥哥姐姐送给你的礼物。”

“小颜姐,这礼太重了,小菲不敢收。”孟菲云被眼前的事情惊呆了。

“小菲,你就收下吧!等你工作后,我们会加倍收回的。”戚颜把钥匙往孟菲云怀里一放,“走吧,先去学校,别耽误功课。”

戚欢和孟菲云象小桥流水一样,柔和、自然、绵长。两个人之间谁都不说爱,但爱情的气氛在每一次的流淌中渐浓渐烈。自从孟菲云住进别墅后,她主动承担了戚欢一家洗衣、做饭的锁事。每天一放学,就在别墅里把饭菜做好,等着戚欢、戚颜、张明回家。一家四口,有说有笑,其乐融融,戚欢脸上的笑容渐渐掩盖了曾经的忧郁。

孟菲云住进别墅二个月后,戚颜又将一辆白色宝马车钥匙给了她,“小菲,有车放便点,也不至于你放学后走那么长一段路。”孟菲云推托不了,只得收下,只是眼睛里有亮晶晶的液体流动。

就在孟菲云大四那年,她的小弟得了白血病住进了医院。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孟菲云差点晕厥,坐在一旁的戚欢连忙扶住了她。“小菲,怎么了,是谁的电话?”

“欢哥,我妈打来的,孟利云白血病住进了医院。”孟菲云哭得象个泪人儿,戚欢心里紧绷绷的,有酸酸的气息在胸膛上下滚动。他使劲地把孟菲云搂进怀里,“小菲,别怕,什么事都有哥担着,别哭了,我们去医院。”

为了孟菲云的病,戚欢调动了所有的关系,把他送进最好的医院,请来最好的医生。白血病最有效的就是骨髓移植。有戚欢这棵大树,钱是不成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合适的骨髓。家里的爸妈兄妹全都采了骨髓配型,可最终都不成功。躺在病床上的孟利云脸色苍白,骨瘦如柴,守护在身边的母亲心神俱惫,憔悴不堪,孟菲云整天以泪洗面,戚欢看到这个场面,也是急得团团转,到处找合适的骨髓。可是二个月过去了,还是一无所获,医院发话,再不尽快找到骨髓移植,怕错过最佳时机,影响生命。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际,戚欢对孟菲云说:“小菲,要不我去配配,说不定能行!”孟菲云看着日渐消瘦的戚欢,心里的疼痛一浪高过一浪。“欢哥,能行吗?”

“试试吧,上帝看着呢?”

精诚所致,金石为开,第三天结果出来后,大家高兴得抱在一起痛哭,这可是喜悦的泪,希望的泪!

孟利云的手术非常成功,如果没有戚欢,孟利云刚刚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就得过早地调零。经历了这次事件,孟菲云一家对戚欢感恩待德,戚欢也因此真正赢得了孟菲云的一片真情。

“欢哥,你是一个好人,我孟菲云真是三生有幸,能得到你这么多的爱。”躺在露天阳台的藤椅上,孟菲云搂着戚欢的脖子深情款款地说。

“你是一个很可人的女子,能遇见你,是我的福气。”

“欢哥,等我毕业了,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小菲,我不要你报答,只要你过得快乐幸福就行。”头顶上的夜空星光灿烂,微风从每一个栅栏缝里飘进阳台,夹杂着阵阵栀枝花的清香,“明天又将是一个好天气,小菲早点休息吧!”

转眼到了流火的季节,孟菲云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在一次大型的人才交流会上,凭借出色的相貌,独特的气质,流利的英语,机智的反应,很快被浙江电视台相中,成了旗下一位时事新闻播音员。

工作后的孟菲云,收入颇丰,可是她极其节省,大部分钱都寄给了农村老家,另有一部分就用来给戚欢兄妹买这买那。她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子,宁愿苦自己,也要报答别人。

工作半年后,孟菲云就正式和戚欢以公开的名义居住在一起。“欢哥,我这辈子就是你的人了,如果你愿意,我想成为你的新娘。”戚欢象遭遇了一股强大的电流,动弹不得。

“欢哥,你不愿意啊!好,我不提这事了,我会等到你想娶我的那一天。”孟菲云对戚欢是百依百顺,这不是软弱。她知道戚欢是真正对自己好,只是还没有彻底跨越心里障碍,她可以等,愿意等!

孟菲云和戚欢二人的感情发展得四平八稳。孟菲云的理解、体贴和隐忍象是镇江陈醋,戚欢心头的硬刺慢慢软化,不再锥心地痛。

“欢哥,明天休息,想要你陪我去上海。”孟菲云刚洗完澡,赤身luo体地坐在戚欢的腿上。这是她的习惯,她每次洗完澡后,在戚欢面前从不遮挡,只外出时才套上衣服。

“好,那早点睡,明天一早就出发。”

第二天天刚刚亮,戚欢就和孟菲云驾车出发了。在上海,他们逛遍了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角落里都躲藏着一双双惊异的目光,渐渐的,戚欢的脚步有了丝丝犹豫和迟疑。

“欢哥,人是为自己活的,不要在乎别人。”孟菲云知道戚欢的每一细小的心理变化,其实她这次带戚欢出来,就是希望他能在一次次白眼的烧灼之下逐渐坦然,开朗。

“小菲,没事的,习惯了。”戚欢捏捏孟菲云如豆腐一样白嫩的小手。

下午没事,孟菲云和戚欢去了外滩,那里人流如织,热闹非凡,孟菲云拿着相机到处拍摄,戚欢也不急不慢地跟她身后。突然一个高大帅气的外国男子走了过来,和孟菲云聊了几句。只见她微笑着点了点头,“戚欢,你过来帮我们照张相。”戚欢快步跑了过去,拿起相机,捕捉他们最佳的姿势。外国男子把右手搭在孟菲云的肩上,笑得一脸灿烂。“多么般配的一对呀!”戚欢在心里由衷地感慨。

照完了照片,戚欢把相机还给了外国男子,外国男子鄙视的眼神让戚欢心里打了一个哆嗦。外国男子又回过头去用英文和孟菲云说了一大串,孟菲云表情严肃地用英语训斥着,然后飞快地跑到戚欢的身旁。“欢哥,他没素质,咱不听他的。”

“小菲,他说得没错,用我这样的人给你当差,是侮辱了你!我们回去吧,我受不了了!”戚欢一仰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径直向外走去。

从上海回来,戚欢对孟菲云依旧疼爱有佳,可就是不再和她一起出门。孟菲云也不再强求,只要一有时间,就回到家里,做戚欢温柔的小女人。

孟菲云的事业如日冲天,在电视台独挡一面,很受台领导的赏识。就在她事业爱情无限风光的时候,弟弟孟利云还是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她的父亲老年丧子,悲伤过度,突发脑溢血不幸身亡。

戚欢象个孝子一样,在孟老爷子灵前跪了三天三夜,把老爷子的后事办得风风光光,热热闹闹,如果没有戚欢,作为老大的孟菲云在接二连三的打击中真的会被打垮。

“小菲,你爸走了,妹妹都成家了,把你妈接过来吧!”

“欢哥,我妈不会来的,毕竟我和你还不是夫妻,妈是老思想,她会放不开的。”戚欢只能深深地沉默,他知道小菲的心事,可是这却是自己不能触摸的痛。

“小菲,我给妈另买一套房,住进城里方便照顾一点。”

“欢哥,听你的。”

戚欢把房子装修好后,开着车把孟菲云的妈妈接了过来,象儿子一样孝顺她。“小欢呀,这么多年,我们一家全靠你照顾。小菲交给你,我也放心了。”孟妈妈坐在真皮沙发上,拉着戚欢的手,说着家常。

“孟妈,小菲是个好女子,我怕害了她。”

“看你说得是什么话,小菲有你照顾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份呢!我们都指望你能早点把她娶进门,好让我早点抱孙子呢!”孟妈今天心情特别好,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孟妈,我不配,我不配,小菲是个好女子。”戚欢起身接了一个电话,借机告辞了。

时间不曾为谁停留,转眼间孟菲云和戚欢相识十周年了,孟菲云脱掉了年少的稚气,越发地成熟优雅,而戚欢的鬂角有了稀稀疏疏的白发。“欢哥,你看,你头发都白了,还不愿意娶我吗?”

“小菲,只要你不提这件事,我什么都依你。”

“我知道这一辈子你都不会娶我,那给我一个孩子吧!”

“不行,如果你厌烦了我,你随时可以离开我,有了孩子,你就有了牵绊,想走也难得潇洒了,我不想害你。”

“我说过,这一辈,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有了你,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人了,我只求你给我一个你的孩子,好让我在没有你的日子里不寂寞。”

那一晚,孟菲云泪如雨下,戚欢陷在自己的泥沼里无法自拔。他依旧每天监督孟菲云把避孕药当着他的面吃掉,他不想在孟菲云依旧年轻的身体里撒下不合适的种子。

二个月后,孟菲云常常拉着戚欢去逛妇婴商场,还会兴冲冲地买下花花绿绿一大堆婴儿用品。

“小菲,你疯了,买这么多回家有什么用?”戚欢指着床上的一座小山。

“不告诉你,我喜欢还不行吗?”

“行行行,小菲想干什么都行。”

日子就这样平平安安地走过,一天戚欢照常去上班,坐在办公室里却怎么也静不下心来,总有一种失去孟菲云的感觉,整个人失魂落魄的。捱不到中午,他就驾车回家了,一推开家门,一切如旧,戚欢这才舒了一口气。可是当他走进卧室,才发现放在地上的婴儿车、婴儿床统统都不见了,一种不祥的感觉又涌上心头,他慌忙拨打孟菲云的手机,可是已关机。他疯一样地冲出大门,开车跑到孟妈家,可孟妈那里也寻不着一点孟菲云的痕迹。他找遍了孟菲云可能出现的任何场所,都闻不到丁点熟悉的气息,他就这样彻底地失去了最爱的女人。

回到家里,他一点一点回忆,一点一点分析,最后他终于明白,孟菲云一定是有了他的孩子。记得最后这一个月,孟菲云坚决不让他碰自己的身子,每次都推说身体不好,他当时也没在意,只叮嘱她好好休息,注意身体。

当孟菲云离开她五年后,他把工厂交给戚颜打理,自己回到湖南老家,过上清静的日子。因机缘巧合,我有幸认识了他,当我们成为好朋友后,他断断续续地向我说出了他的故事。

“你有那么多的关系,不至于一点她的消息都没有吧!”听了他的故事,我心里为他的爱情惋惜。

“在她离开后的第二年,我手下的一个员工在海南渡假时,看见孟菲云抱着一个小男孩在商场买奶粉,还和她聊了几句。当我知道这个消息后,立即去了海南,我动用了公安部门的朋友,也没能找到她。她知道我一定会去海南的,所以可能又搬走了。也许是出国了吧,我记得她最想去的地方就是澳大利亚。”

“有一丝机会都不要放过啊,你怎么不去澳大利亚呢?”

“去了,找了一个月,还是不见踪迹,她一定恨死我了,其实她只要一个孩子嘛,我都不答应。”

顺子的《回家》不知从那个窗口飘出,更增添了些许忧郁的情愫。“戚总,你们之间的爱情曲还未尽,她会踏着爱情的节拍回到你身旁,请给爱情一点时间!”

“我知道我和她之间曲未终,却人已散。我祈求上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学会握手!”

2008-3-28

本文已被编辑[奔月]于2008-3-28 19:24:13修改过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透明的疼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无事梧桐点评:

忘年恋,一个新兴的婚姻爱情产物。爱情婚姻的客观条件是很重要的,就是古人说的年貌相当。人的心里、生理、观念等和年龄时代都有很大的差距,我想这也是忘年恋的主要屏障。个人之见,不足为论。这篇小说社会意义很深刻,爱情和婚姻不是报恩,是情与爱的完美结合。

文章评论共[2]个
奔月-评论

很适合征文,帮你加上了(在江湖)at:2008年03月28日 晚上7:25

花海一花-评论

一种悲哀,深深的,挥之不去!at:2008年04月12日 晚上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