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着火车一路往北,能很明显地感到气温的变化。等到了目的地,由热变凉的结果就有种让人说不出的凉爽。在这种凉爽中,我见到了种种把我印象中的模糊变成现实的场景:耸立如云的高楼、灯红酒绿的夜晚、拥挤如潮的车流、浓妆艳抹的小姐……它们让我即使在凉爽中也充分理解了激动与兴奋的意义。
这种种没来由的兴奋与激动让我在瞬间就做出了决定:我要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扎根、发芽、生长,直至茂盛。
从没见过面的姑妈在接站口上举着一块“接李星”的牌子,牌子不大但颜色很醒目,我一出站台就看见了。她看着我说象,真象我爸,我认为她这是废话,我是爸的儿子,样子自然也随他。
姑妈领我坐着坐公共汽车在城市里又转了一个多小时,此时已过了上下班的高峰,但车里仍拥挤不堪,以至车厢里聚满了酸酸的汗臭和脚丫子味。这让我对这座城市的盲目好感多少有了一些退热。
姑妈住的是老式平房,七八户人家住在一个院子里。院子里种了些扁豆之类的植物,很有些绿色气息。姑妈的房间并不大,也就二十几个平方,厨房厕所都是共用的。姑妈说这里寸土寸金,可不比别的城市,房子小是很平常的事。
我说挺好,在这座城市里有个栖身之所就已经很不错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宁在闹市有张床,不在郊区有间房。
姑妈说收到我的信她就开始准备,但要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找份工作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大专大本的都照样下岗找不着工作,何况我还只有初中学历。困难尽管有,但好在大勇的门路宽,总算是给我找了一份又干净又体面的活儿。
大勇是姑妈的儿子,中学没毕业就在社会上混,和大多数野公司的总经理一样,整天忙着一些不着边际的业务,什么贩钢材倒汽车买卖坦克登陆艇之类。也从来没见他做成过什么买卖,可他认识的人却不少,甚至可以夸张地说,这座城市里只要有名片的他就认识个八九不离十。当然,相当多的人只是他认识人家,而人家不认识他。
大勇给我介绍的工作也一如他所从事的职业一样让我感到莫名其妙,他给我找的工作是在一个练歌屋当领班。其实我心里明白,这所谓的领班不过是打杂的另一种说法。但他解释说这工作又轻快,又体面。轻快是指劳动强度而言,我每天工作只是端端盘子倒倒水。而体面指的则是工作的服装,我每天工作时可以穿着洁白的工作服,还能扎领结。
这是九十年代初的一个夏天,当时的练歌房还并不象现在这样普及。就当时而言,这份工作对于我来说,就好比一岁的婴儿面对莫扎特的音乐一样无所适从。对这个婴儿来说,几声野猫叫也比莫扎特更具有诱惑力。
尽管这样,我还是谢了大勇。最起码,我已经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找到了生根的希望。
第二天中午,大勇领着我又挤了一个多小时候的汽车,闻了一个多小时的臭脚丫子味,然后来到一家叫做“满天星”的练歌屋。刚走到门口,它的广告就深深的刺激了我。那是一个巨幅的装饰画,画上的美女坦胸露背举着杯子充满诱惑地冲路人微笑,那笑容显然是具有某种穿透力,很是摄人心魄。
推开装饰奇怪的大门之后,就有种让人走进岩洞的感觉。岩洞里是布置很有特色:宽敞的大厅,华丽的布置,长而窄的走廊,错综复杂的大门小门。第一次走进大门的人,很容易就迷失了方向。
大勇领着我来到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对里面一个胖子说,这就是我弟弟李星,以前也干是干这一行的,很有经验,你多照顾。
胖子的眼睛还没有扫到我,我就已经把笑容布满了整个脸庞。这笑容我对着镜子已经练了很久,它是我在这座繁华城市闯荡的唯一本钱。我知道,与陌生人相处最重要的就是第一眼的微笑,这微笑的质量好坏能直接关系到今后的发展:是从陌生发展到熟悉,还是从陌生发展到更陌生。
显然,我的微笑起到了作用,胖子了也冲我笑了笑,冲大勇说:不错,你弟弟看起来挺精神的,就留这儿吧。回头把行李搬过来,在这儿住吧,你家那鸡腚眼屋也塞不下人了。工资就那个数,干得好再加奖金。
二这天晚上,我仍住在姑妈家。整晚上我都没睡,怎么睡也睡不着。推开窗户,看着窗外的点点星光,我感觉自己的希望就象那星光一样,尽管遥远,但总算是有了目标。这一夜,对未知生活的兴奋完全代替了我的睡眠。整晚上我都在逼真而兴奋地想:我差不多已经算是一个在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人了。
繁华城市的节奏应该是快得不能再快的,这是我从各种渠道所获取的准确信息。可不知为什么,我在这座城市中却怎么也感受不出这节奏的快来。我到“满天星”练歌房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我本以为来得晚了。可没想到那胖经理见到我之后异常的奇怪,他问我:你这么早来干什么?
早?望着马路上那些忙忙碌碌的人们,我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
你跟我来,以后就住这里。胖子说完就领着我来到位于练歌房后面的一个房间,推开门,让我进去。然后告诉我,最靠里的那张床是我的。
屋里的三个人还在蒙头大睡。我找到自己的床,把行李放下。整理完之后我离开那里,想到大厅里找点活儿干,可这里七拐八拐的布置简直可以拍“地道站”,很快就让我分不清东西南北。这里的房间从外面看几乎都一样,一样的门,一样的昏暗。我推开其中几间,发现里面的布置也一样,一样的沙发,一样的茶几,一样的电视,再什么也没有。这让我很迷惑,我实在搞不明白,这样的结构这样的布置能吸引住繁华热市中的客人吗?不是说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吗?这种布置城市里谁家里没有?还用得着到这里来?
不管怎样,我还是相信那句话:只要事物存在就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
宿舍里的其它人睡到中午才起来,我跟他们一一打了招呼。他们的名字都很绕口,我只记得其中一个身强体壮的大汉叫冷伟。别人告诉我,他是胖经理雇来的打手,据说拿过全省散打冠军,对付一般的客人,能一个打五个。
打手?我又开始陷入新一轮的费解中,我问,这里怎么还会有打手?告诉我冷传是谁的这那几个人互相看看之后又告诉我,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原则是很重要的。其中最主要的一样就是:不知道的别问。
这个原则对我来说很新鲜,但我想,这也许就是我到这座繁华的大城市里来所应该学习的,于是我没有再问。其实这事根本就不需要问,想也能想出个八九不离十来。
我的想象果然没有错,下午五点左右,大厅里忽然三五成群地涌进了很多女孩子。这些女孩子打扮的一个比一个新潮,一个比一个惹火,也一个比一个穿得少。在她们身上,我搞明白了什么是“浓妆艳抹”,什么是“性感迷人”,这些以前只在书上见过的名词,在这里都有了准确的解释。
随着天色的变暗,女孩子也越来越多。单凭这点就不难判断,练歌房最繁忙的时候到了。
我见到的第一批客人是在天色全黑,人与人之间联系全部被灰色遮挡之后。一群西服革履港商模样的客人推开门,带着一双双色迷迷的走进大厅,进来便不停的左看右看。此时,厅里原本平静的小姐们立刻欢叫雀跃,就象看到一张张会四处乱走的钞票一样。会走的钞票共有四张,叫得最凶的小姐也有四个。她们跟着这群客人进了单间,在里面被打量审查一番之后,两位小姐被客人用长得丑且无法勾通的理由赶了出来。四张钞票两个姑娘,显然不合比例,大厅里坐着的小姐马上又站起来两个,走进包间做了补充。
就这样,大厅就在瞬间就热闹了起来。就象影片暂停之后重又被按下播放键一样。
客人进门,小姐们蜂涌站起,然后客人带着小姐进包间,再然后……再然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那都是在昏暗的包间里发生的事,我不知道也无法知道,但我可以为此展开无序的想象,以此来填补空白。
整个晚上,练歌屋都在重复着单一的活动,仅有的不同是客人有着不一样的面庞,小姐有着不一样的体形。
各种各样的房间开始传出走调的歌声,大多数的歌声都感染着酒精的兴奋,唱歌的客人更象是酒后在寻找一种发泄的手段,就象是酒后口干需要喝大量的水一样。
开始我还替那些在包间里的小姐担心,以这种方式唱歌的客人能不能吓坏了她们?但很快我就知道,那些小姐对这种场合都相当的熟悉,她们熟练的在形形色色的客人们之间穿插,游刃有余。
我在包间外面可以听着她们的尖叫,也可以听到他们的欢笑。听着她们的歌声在包间里飘荡,我无法想象她们的心情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
我所能看见的只是小姐们在欢送客人们时露出的笑脸。小姐的脸上绽开着明媚的花朵,美丽的花朵对客人们重复着千篇一律的客气话:欢迎下次再来,请多关照我呀……
再接下来是另一群客人,如果运气好,几个小时之后这些小姐将再重复一遍刚才的举动。
我从冷伟嘴里已经知道,这些小姐们有一个共同的称呼:坐台小姐。
目前我的领班工作就是在客人走后安排人手收拾包间里的卫生。可我目前实在找不到什么可以安排的人,大家都各忙各的事,于是我只好自己动手。不仅如此,闲的时候我还到厨房帮孙氏兄弟递给果盘。我本想借送果盘的理由走进某个包间,看看他们到底在里面干些什么。可我的愿望没实现,我刚走到包间门口,就会准时有位服务小姐截住我,然后她把果盘送进包间里。
在练歌房里,男人是不能随意进入客人包间的,这是一项不成文的规矩,递给酒水饮料之类的工作都是由小姐来做的。
很快,时间就走到了午夜。可包间里的那些客人仍没有要走的意思,疲惫的带着原始气息的歌声仍在各个包间里飘荡。不仅是他们,那些小姐也没有任何疲倦的迹象,精神百倍地陪着客人嬉笑欢叫,好象大家都是在黑夜里才能兴奋的动物。
渐渐的,我开始有些困了,眼皮也开始打起架来。见我这样子,一位叫做蔡颖的服务小姐告诉我,还得再坚持一下,要等到所有客人走后才能去睡,这是每天的必然工作。要是我实在太困了,她可以来替我。
我谢了她,说不用,我挺的住。
我躺在床上时,已经是夜里三点多了,同屋的人用打鼾证明他们睡得很香。窗外满天的繁星在告诉我,仍是一样的天空,仍是一样的星星,不同的仅仅是位置有些轻微的改变。
为了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生根、发芽、发展直至茂盛,我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利用的机会。我对自己,也对星星说。
三很快我就等来了一个机会。尽管现在看来这机会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益处。这个机会的出现是一个叫做于梅的女人所造成的。
那个叫做于梅的女人走进“满天星”练歌屋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左右,小姐与客人都嫌这时间还早,所以此时的练歌房里并没有什么人。那时我正在用吸尘器吸地,她冲了进来,气势汹汹的问我:那个脸上有痣的丫头在哪里?
脸上有痣的丫头?我在仔细脑中搜寻一遍也没找到那个脸上有痣的人,于是我说不知道,可能还没来吧。
于梅又问我:她什么时候来?我还是不知道她指的是谁,只好说我不清楚,那人可能来,也可能不来。
她可不算完了,一个劲儿的问我是谁,为什么要包庇那个人?我说我是刚来的,她说的那个人我不认识。
我们只说了几句话,对方的身份姓名等等都一无所知,仍算是两个陌生人。可事情就在此时,就在我们这两个互相陌生的人之间有了戏剧性的变化:我的吸尘器吸到她脚下时,她挪了一下步子,可没想到这记挪步掰断了她的鞋后跟。那细而长的鞋后跟一断,她顿时便失去平衡,接着就朝地上倒了下去。
这时的我就站在她对面,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我迅速朝她伸出双手,但我没有想到惯性作用使她结结实实地倒进我怀里,然后又和我一起摔倒在地上。我们摔倒的动作很大,不仅碰倒了一个玻璃茶几,还摔翻了一套茶具。
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真实的大面积的接触到女人的身体。她身上所散发的体香让我在此后的几天里都想入非非。她的身体很丰满,接触她身体的时候,我有种压抑不住的兴奋与激动。以至我身体的某个部位都起了明显的变化。
我们共同摔倒的过程大约五六秒钟,也许更长。有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次的摔倒使我们之间有了一种默契,也使我们之间原来陌生的关系有了一丝进展。对而言,这是我在这座繁华的城市所遇到的为数不多的机会之一。
她的脚脖子扭了,一用力就一丝丝的痛到心里。她让我帮她出门去叫辆出租车,她要去医院看看。
我把她扶到墙边的沙发上,说我会治脱臼。我脱下她的鞋,握着她的脚,看了看后对她说:如果相信我的话,我来替你接上。
她看看我,想了想后对我说:你轻点,我怕痛。
我抬起她的脚,快速的一推一推一拉又一扭,在她大叫一声之后说行了,接上来。
她疑惑的说这就行了?然后把脚放在地上左右扭了两下,接着就跟孩子似地笑了起来,她问我:你怎么你还会干这个?我说:这不算什么,我家祖祖辈辈都行医,这是最简单的。只要你愿意,以后扭了脚脖子还可以来找我。
她笑了,说:你这人不错。
这时候我才开始仔细打量她。她的年纪恐怕要在三十岁左右,也许更大一些,但她的妆化得很好,使她显得很有女人味。如果美丽值十分的话,她起码得算七分。当然,我个人对她的好感在这其中占了绝大部分。我对她的好感还包括她的打扮与穿戴。她的穿戴与打扮她各种首饰都足以证明:她是一个富有的女人。
她说她来的目的是找一个脸上有痣的坐台小姐,那女人破坏了她的家庭,她跟那女人没完。
我说我真不认识她要找的人,这种事恐怕得问这里的经理,可现在那个胖经理不在,他得到晚上才来。这个地方的人好象都是夜猫子,昼伏夜出。
她说:没错,这里的人都是夜猫子,那你为什么要选择这里?我说:这不是选择不选择的问题,能有个地方工作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挑肥拣瘦的活儿哪儿有咱的份。”
她说:这地方不适合你。
我冲她点了点头,把最灿烂的笑容送给她,我说:起码这座城市适合我,我是为这座城市来的。
四当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满天繁星,越想越觉得于梅的出现太过突然,突然得都有些象蹩脚电影里的情节。正因为如此,我才认为自己不太可能吸引她的注意力。同样,我也认为,要从她身上发展机会的可能性不大。
可我猜错了。
从那之后,于梅就和很多闲的无聊的女人一样,成了“满天星”里的常客,所不同的是别的女人是来挣钱,而她是来花钱。于梅来的时候总是一个人,一个人占着“满天星”里最大的包间。当然,我是不会放过这机会的。每逢她来,我总要找各种借口走进她的包间,跟她说上几句话,喝上几杯酒。看得出,她对我很有好感,每次见到她,她都会为我露出一种迷人的笑容。
她说她常来这里的目的仍是为了找到那个脸上有痣的女人,这女人害的她家庭破裂,她已经被迫离了婚。
我对自己说,机会或许是真的来了。
为了这机会,与她的每一次相见,我都把自己最灿烂的笑容展现给她,我在不惜一切代价的讨好她。我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有一天,于梅说我象外国的电影演员史提芬高,我说我不认识史提芬高,也不知道史提芬高是谁。于梅说我领你去看,我家里有史提芬高演的电影。
于是,就在这个晚上,我去了于梅家里。
她家让我惊奇,也让我坦然。我惊奇的是她家中的豪华布置,我坦然的是她家理应有此豪丽的布置,这也正是我期望的。她家里有比“满天星”里大得多的电话,也有比“满天星”里先进得多的影院系统,还有比“满天星”里舒服得多的真皮沙发。对我来说,这一切完全可以取代“满天星”。
我躺在真皮沙发里,看着电影里梳着背头的史提芬高在火车上大打出手,心里不停的嘀咕:我真和他长得象吗?我想这只是一种借口,这肯定是只是一种借口。
在我这个念头完全成立的时候,正和于梅拥抱在一起。电影里,史提芬高手拿机枪在左右冲杀;电影外,我和于梅进行古老而刺激的游戏。史提芬高一路过关斩将威风凛凛,我却毛手毛脚慌慌张张……
在整个过程中,我的周围环绕着不久前那股让我想入非非的味道。
电影放完的时候,于梅带着笑意也带着满足问我:你是第一次吧?我显得更加慌张了。
于梅笑得也更满足了。
她开始给我讲她为什么要离婚,为什么要去满天星。
于梅告诉我,对于练歌屋,她早有耳闻,知道是时下刚兴起的和现在的洗头房洗脚房同类,和以前的妓院同类的色情场所。她说她这样给练歌屋下恶毒的定义一点也不过分,她老公在外胡作非为的种种恶心事,都是在这样的场所里完成的。这是老公对她的坦白。他不坦白也不行,她有确实足够的证据,有人证也有物证,甚至还有一次抓贼见脏。
她早知道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有女人,开始是从他常常夜不归宿而又没有理由来猜测,直到有一天他醉醺醺回家,冲着她喊了一通只有冲妓女才喊的“专业术语”之后,她才确定他在外面确实有女人,而且这女人还不是什么好女人。
对于这个问题,男人不避也不躲,他觉得是她对不起他,她有病不能生育,没有尽到妻子的责任,剩下的还用再说什么?抓贼见脏的那天晚上,她就象是公安局的侦察员,她自认比公安局的侦察员要出色的多。她一路侦察一路跟踪,直到把男人跟进了“满天星”练歌屋。她在外面等了十几分钟后走进练歌屋,大厅里坐台小姐对一个女人的到来显然不感兴趣。她对她们也不感兴趣,她只对自己男人今天的所作所为感兴趣。
她问那些小姐:知不知道他在哪个包间?我是他打电话叫来的。她报了男人的名字,小姐们都摇头;她又形容了男人的长相,小姐们便开始点头,然后指给她一个包间的门。
她走到门口,也不知道哪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一脚就把房门踢开了。屋里的情景和她所想象的一样,男人的表情也和她想象的一样。这时,她按动了照相机的开关,把这不堪入目的一幕留了下来。她记得很清楚,那个女人的脸上有颗痣,就象某个著名的影星一样,不知是真的还是她自己点的。
男人是私营企业的老板,没有组织,也没有领导让她去汇报去哭闹。这样,解决问题的方案就简单多了,离婚就是最妥当最实用的方案。男人早就想跟她离婚,她提出这个建议正好如他所愿。于是这张照片便成了她离婚分财产时的重要依据。男人忍痛扔出一笔钱签了离婚证,离开了这套三居室的房子。这样一来,她就成了单身贵族,真正意义上的单身贵族。
刚成为单身贵族的她在一段时间之内,发现生活失去了很多乐趣。生活中没有了男人,就象一条飘在海上的船没有了桅杆,方向都无法左右了。老公给她留下的钱和房子可以让她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内不必为生活而奔波。于是她每天的所作所为就是如何把时间打发得好看一些。
在打发时间的过程中,她有了几个朋友,这些朋友都跟她有着近乎相同的遭遇,大家都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寻找把时间打发得更加好看的办法。这些朋友找到了很多办法,其中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再找一个情人。
但她觉得自己不能便宜了那个脸上有痣的女人,不为别的,只为自己咽不下这口气。那怕是她仅仅骂那女人两声,她也会觉得自己出了口气。就这样,她开始光临满天星,她要找到那个脸上有痣的女人;就这样,她找到了我,因为她要再找一个情人。
于梅是个舍得花钱的女人,尤其是身边的钱来得又是那么容易。她给我买了一部移动电话,让我每天都开着机,电话费由她来付。之后的个把月里,那部电话差不多每天都要响几下,都是于梅打来的。有时她在家里,有时她在股市,但打电话的目的都是相同的:晚上去她家。
除了和我没完没了的缠绵之外,她还找到了另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炒股。据说这种方式有着相当的风险,既能让你迅速成为百万富翁,也能让你倾家荡产。可她却炒得很悠闲,反正是没费什么力来的钱,赔了就赔了,有什么了不起的。她告诉我,她炒股时一直都抱着这种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她对股市判断得很准确,几个回合下来就连本带利翻了几个番。
就这样,她在我身上的投资更大了。她给我买各牌衣服、名牌皮鞋,名牌护肤品,总之,只要能想到的,她都买了。经过她的一番包装,再加上我早已练就的笑容,我身上所散发的这座城市的气味也就变得更浓郁了。
晚上,我躺在于梅的水床上,看着窗外的繁星,不知不觉得有一丝伤感。但很快,这种感觉便被陶醉所代替。我陶醉了,我已经在确确实实在这座城市里扎下了根,并且已经开始发了芽。
五在以前我所居住的那座小城里,周围的人都说我是自来熟,适合环境的能力很强,走到哪儿都不把自己当外人,跟谁都能侃到一块儿去。有个算命的瞎子甚至还说我是富贵中人,早晚得走大运。
他们说的在此时看来多少有一些道理。没用多长时间,我就跟周围的所有人混熟了。我和那条冷冰冻的大汉冷伟混熟的依据是喝酒。冷伟没有别的爱好,就是爱喝酒,他对所有事物的兴趣都转移在了酒上。我酒量虽然不大但喝得的慢,所以常常是我喝得差不多了,冷伟也差不多了。冷伟在酒后跟我说了很多,包括他怎么从东北一路打到这里来,怎么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扎根生存。
冷伟说自己也是逼出来的,你不去欺侮人,别人就来欺侮你,大家的理由都一样·为了生存。这事想通了其实很简单,有的人有脑子,可以靠脑子吃饭,有的人没脑子,就只好靠力气吃饭。冷伟告诉我,他那活儿也不是那么好干,练歌房嘛,打架还不是常事?打架是常事那受伤也自然就是常事,打架的事,哪儿有常胜将军?
冷伟跟人打架的镜头我见过几次,每次的结局都是冷伟的对手老老实实低头认输,把钱交上。
这也是一种生存的方式。我想,一人一种活法,活的不见的有乐趣,但很现实。
这期间,我还遇到了一些麻烦,麻烦的产生是由那个叫做蔡颖的服务小姐引起的。这事儿细说起来也不是什么麻烦,她不过是把对我的好感顽固而肉麻的显露出来而已。
蔡颖是在“满天星”里工作的女人当中唯一的一个不“坐台”的小姐。当然,这只是她自己的说法。她的工作是把茶水果盘之类送进包间,靠点头哈腰露出笑容挣些小费。我刚来到满天星,她就对我表示过好感,但这种好感对我而言是不可靠的,尽管这是真实的。论长相,论线条,蔡颖都要比于梅好很多,因为蔡颖要比于梅年轻,年轻就是最大的本钱,年轻就是最艳的美丽。可蔡颖却不是属于这座城市的外地人,和我一样也是一穷二白。
说实话,如果要娶个拖家带口过日子的老婆,我一定会选择她。可我现我不是要拖家带口过日子,而是要在这座城市里扎根、发芽、生长,直至茂盛……有了这个目的,于梅就要比她漂亮百倍,漂亮的她甚至可以在我眼里忽略不记。
这天深夜,我刚上床,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敲门声很轻,屋里的呼噜声丝毫没有因为敲门声而停止。我打开门,门外站着的是蔡颖。她紧张地告诉我:今晚的月亮真圆,我们去看月亮吧?
今夜的行动显然是积蓄了不少勇气,这些勇气的结晶让她的呼吸都显得不正常。由于天热,我没有穿上衣,浑身的汗臭散发的淋漓尽致。尽管如此,她还是把脸颊依到了我的身上。
这是一个月圆之夜,我的血液很兴奋,对她这些亲热的行为,我迎合得也很好,这也许是已经有些经验的缘故吧。我们坐在“满天星”楼顶的平台上,她缩在我的怀里。四周静悄悄的,只能听见她轻微的喘息:你要我吗?我是你的,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我们最终还是是很平静地下了平台,回到自己各自的房间。平台上的那段过程里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身体接触,只有一段让我们都很失落的对话。
她说她喜欢你。
我说我也喜欢她。
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她浑身绷得很紧的弦一下就松了,好象挖井工人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汗,猛然看到水喷出来一样。水流喷出的作用让我感觉到她搂抱我身体的手又增加了一些力量。
我赶紧说喜欢归喜欢,但我和她之间是不会有结果的。
她问这是什么意思,怎么会没有结果?我问她到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来是干什么的?不是来游山玩水的吧?问这话的时候,我能感到那双手搂抱我的手稍微松了一些。
她问我又是来干什么?我是来干什么的她就是来干什么的。
我说我来这座繁华的城市是为了扎根、发芽、生长,直至茂盛……她说她也是。
我说:那就好,既然目的已经明确,那就该明白,大家到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来的最终目的是扎根、发芽、生长,直至茂盛。如果真要找我这样的穷小子嫁,又何必要到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来?在家乡这事就办了,那里条件好的多的是。如果我们在一起,那我们的路也就都被对方堵死了,我们就得乖乖的回到你那远偏远的小城或是我那偏远的小城。
她说:大家有手有脚,可以工作,可以挣钱养活自己呀!
我说:这些话只是说说而已,在这样一座繁华的城市里,一对外地夫妻要养活自己,能跟想象的那么容易吗?你好好想想,你会干什么活儿?你除了会在这练歌屋里给别人端果盘倒茶水之外,你还会干什么?咱们一旦结了婚,还能生活在这里吗?咱们还能在这里工作吗?你肯定不会满意我的工作,我也肯定不会满意你四处端果盘朝人点头哈腰要小费的工作。”
她说她不怕吃苦,她可以再去干别的活。
我说:你说的也太容易了,你得知道,咱们在一起是件很不实际的事,住房、工作、子女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咱们无法克服的。
她说:咱们可以回去,从哪儿来的就回到哪儿,只要咱们能待在一起,在哪里都无所谓。
我说不可能,我要留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我要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扎根、发芽、生长,直至茂盛……她问我:你真的留恋这座城市吗?这座繁华的城市生活真对你这么有吸引力吗?我说是,所以我们谁都不适合谁。
就这样,我们下了平台,在下平台的过程中,我们再也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这段感情根本不能成立。
本文已被编辑[奔月]于2008-4-1 22:50:1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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