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情人履泽

发表于-2008年04月10日 凌晨0:15评论-4条

一 

他那时十七岁,是延安中学的寄宿生。(延安中学:上海一中学)他高二。他的成绩一般。反正足够应付过去。他一般不做什么事。他想着与女孩交往的事。他听音乐。他踢足球。他喝水。他不太相信政治书上的字。他也不喜欢唯物主义。他在大多数时间宁愿自己存在于虚无的时空中。不过,不太严重。他不喜欢未来,也许没有未来。 

那天,他遇她。他和平时一样在聊天室里开着一个窗口。他的视线集中在手中的书上,虽然也不时地在空旷的屏幕上停留。他喝着自己煮的咖啡,有一点点的苦。 

他看书。杜拉斯的《情人》。他看见书页的版权说明上的法文原名:l"amant。他去翻词典。情人。与一个没有和自己结婚的女人发生性关系的男人。他笑。他想做一个情人。他想,他会是一个好情人,如果有女人懂得欣赏的话。 

他想到自己的女友。她不是懂得欣赏的女人。她是那样的,那种很传统的。他知道自己不爱她。她也知道他不爱她。但她坚持。但是他厌恶她。以至于他厌恶自己。 

他抬起头。他看见她的话。她向他问好。他不认识她。但是他回答。他把手放在键盘上。忽然就打翻了咖啡,他无所谓。他继续和她聊天。他冷。其实他不冷。但是他愿意那样。她愿意他那样。他说我要下网。他要她打电话过来。她说好的。于是他们一起下网。 

她的电话打来的时候,cd机里放着歌。i know i loved you before i met you。她的声音不漂亮。但是他愿意和她谈。她也愿意。他们谈。他从来没有记得他们谈了写什么。从他们开始谈起他就什么也不记得了。他只记得时间。四月的一个下午,外面的阳光很多,窗帘拉着,地板上有翻了一地的咖啡。 

黄昏来了。有嘈杂的声音,在他这里,他这里旧式的弄堂。他们告别。只是告别。他问她彼此能不能做情人。他知道她有男友。她知道他有女友。但是他们沉默。于是他吻了听筒一下,然后挂上电话。他走出去。外面什么也没有。除了电话机和地上的咖啡。 

二 

他们常常打电话。她打给他。考试的时候。下午留在家里复习,他就打一下午电话。他只是喜欢这样。他听她说话。他听她呼吸。他不知道她的需要。就像他不知道自己的需要。他们不知道彼此的需要。他说他考完试会到复旦附中来看她。她不相信。他们离的太远。整个的上海。 

他这样做了。他知道这样做会怎么样。那个下午是学校的集体活动。他去报了一个到,然后溜了出来。他骑车,骑到人民广场再换公共汽车。下午两点的时候他到了。那个学校很美。因为他厌恶自己的学校。他一开始没有见到她。他等。三点一刻的时刻学校放学。他走到她的教室找她。她出来了,穿着校服。他不知道她是不是漂亮。他很麻木。他不喜欢多说话。他们一起走。他希望他们一起走。但是很快她就到家了。他进去,坐了一小会就出来。告别的时候他们没有拥抱。他说能不能让我亲一下。她说以后吧。 

他们打电话。然后过了两天他又去她家里看她。他们坐着,不知道说什么。她也许把他当作情人。但是他不是的。他知道他不是。他不会。他知道他只有十七岁。她也知道。他们知道事情总是这样的。他无能为力。 

告别的时候他吻她的额头。她笑。他一句话没说就走。他不需要说话。他知道她已经属于他。他知道他们以前的恋人都将不复存在。他知道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知道自己的需要。他只是想做她的情人。他想做这个认识了两个星期的十六岁女孩的情人。情人。 

他们约好五一假日前一天晚上一起去外滩。于是他去了。他们一起吃饭。一起走。他拉住她的手。她看他。他们彼此都不说话。他们不是情人。不是。不符合字典上的解释。在人很多的饿江边他就这样吻她。他什么也没说。她什么也没说。他们吻。不是激烈的。到最后他们回去。关于一个吻,他们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他们不是情人。 

假期结束后就一直上课。他们都一如既往,都是爱学习的好学生,成绩中等。他踢球。他喝水。他厌恶政治。他们打电话。不是每天。但是很多。两个星期后她说星期六她家里没人。他说那么我来。好的。 

他早上去的。他们没有多说话。他把她抱起来。他吻她。他要脱她的衣服。她不让。他没有多做。他们不停地亲吻,抚摸,在床上翻滚。这使他快乐。有一些沉沦。他们一直坚持下去,大约三个小时。他的家人要回来了。他走。他们告别。他遗憾他还是不能成为她的情人。他们不是情人。 

三 

we were not l"amant。 

we are not l"amant。 

we will not be l"amant。 

她给他的信,只有这三句话。他哭。他后悔彼此并不相爱。他后悔彼此相聚又离去,像夜晚遇到的一个路人。他后悔就这样让她走。他看着飞机升起的时候,他看着她离去。就这样分开了。分开了,没有了。 

他也许可以不让她走的。他应该这样做的。他应该对她说,他应该说你留下来吧,不要走。他应该说我不要你走。他应该说等到他赚到足够多的钱可以买很大的房子。有院子的那一种,可以养牧羊犬的。他没有。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他不知道为什么告别的时候只是吻了她的脸颊。 

三年,三年在一起轻浮的时光。然后她走了。他以为他不会想她。他们不是情人。他错了。他知道他是如何想念她。他想她在那个城市。现在是秋天,那里一定到处飘着枫叶吧。那里应该冷吧。他把她的信一封封地看。于是时间过得很快。复旦的女孩不是他的对手。他能赢。他坐在食堂里的时候是英俊的。有那么多的人会注意他。于是,从大二到打四。他一直收到她的信。完成学业。和女孩相聚。 

他有时会回去看一看。复旦附中离复旦只有几步之遥。她看见三三两两的女生穿行在高大的梧桐树之间,穿着和她当时一样的校服。他坐着。坐三个小时。忽然他发现自己变老了。从十七岁遇见她起。他变老了。他发现原来伤感是终身不愈的一种残疾。他发现自己已经苍老。他已经残废。 

他完成硕士论文的时候,他的签证终于下来。他领到了法学硕士的学位。然后飞去温哥华。她在机场。她的男友在她的身旁。文质彬彬的华人。留学生的气质。他们客气地问好。他们握手。他看着她。他们什么都没有说。 

他们有时会单独在一起。她住在姑妈家。他住在表姐家。每次他跨越整个温哥华市去看她。像八年前那样。他吻她。除了亲吻他们什么都没有做。没有说什么话。没有做爱。他们不是情人。他们后悔彼此并不相爱,却要经理如此的背叛。 

他很快有女友。他们相爱。那时他会想她是不是也在和她的男友相爱。等到他拿到博士学位的时候,他成了一家华人开的律师行的律师。他们依然会见面。依然亲吻。他依然会看到她的男友。他们问好。直到他回国的时候,他依然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他不需要知道。他不需要知道他的名字。他需要的只是她。只是彼此之间的慰藉。 

他回国的时候三十一岁。他说他回去的原因是想念家人。也希望在国内发展。她送他。和那天她接他一样。同样的机场。同样的登机口。同样的感伤。他们又哭。飞机升气的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他是在逃避她。他在逃避。但是他自己也无法解释这种逃避。他对她是有欲望的。但是他们没有过。他为什么会这样做。他是不是对她,对她的欲望,还有另一层含义? 

飞机降落在熟悉的城市。那一刻他在哭。他哭。他终于知道自己是爱着她的。他们不是情人。但他们不能停止相爱。 

四 

他的婚姻并不如意。他的新娘是他的一个同事。他们谈了半年的恋爱,然后结婚。两年后他们有了孩子。他不喜欢这场婚姻。但是他是无奈的。他想用婚姻忘记她。但是他没有成功。他尽量用宽容的爱对待家庭。孩子四岁的时候,他用赚了足够多的钱买了一直梦想中的带花园的大房子。他养了牧羊犬。他的妻子总是对此抱怨。他也是。因为这幢房子的女主人不该是眼前这个女人。这个女人。他曾是她的情人。现在是她的丈夫。他不爱她。 

她和他还是通电话。很少。偶尔谈谈。她在温哥华结了婚。就是那个留学生。到后来终于渐渐断了音讯。除了从温哥华回来的朋友同学偶尔带回来些许消息。许多时候他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抽烟。他看见孩子和那只狗在那里玩耍。他想哭。他不知道他爱过谁。他不知道。他从一开始就是茫然的。不知不觉中了命运的圈套。他知道他错了。从最早最早的时候他就错了。他本不该莫名地叫陌生女孩子打电话来。他本不该让她走。 

他在很多个夜晚会有奇怪的梦。他无法入睡。他烦躁。他们吵。他们不停地吵。他渐渐无法忍受他那个妻子。他恨它。他一个人抽烟。他看着那个女人。他看见孩子。于是他站起来。他安慰那个女人。然后三个人坐在一起吃饭。 

四十二岁时他终于离婚。他后悔这个决定。他想十年前他就该这么做了。他和孩子住在空旷的大房子里。他在晚上一边抽烟一边想她。孩子在客厅里看电视。他在卧室里哭。他拿出她的信。从她十六岁到二十七岁的信。她上午电话录音。他想她。他发现他们是不应该分开的。他们不是情人。但是,没有人知道他有多爱她。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是一个人带着他的孩子。还有那条牧羊犬。他感觉自己是旷野中的牧羊人。他不知道他要去哪里。只有一直茫然地带着羊群奔跑。奔跑。他看见天上的星星。他点一支烟抽。他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他看见自己的身体。它从十七岁起就开始变老了。一直在老去。直到有一天冲向死亡。 

那天他在院子里看书。那只狗已经老了。它趴在他的身旁。杜拉斯《情人》。他五十岁了。那本书他一直保存着。那一天他看着这本书。然后他遇见她。那时他十七岁。他拥有的是青春。然后他开始老去。 

他的孩子带着同学在客厅里喧闹。他合上书。他想进去倒一杯咖啡。三十三年前他也是这么做的。客厅里一片狼藉。十七岁的孩子们不知去了哪里。他找不到咖啡杯。他上楼。他听见卧室里杯子打破的声音。他走过去。他推开门。他看见翻了满地的咖啡。他看见他的儿子,还有另一个女孩。他的儿子看见他。抱怨他为什么捣乱。他笑笑。他关上门走出去。他笑。他想哭。毕竟现在的孩子比当时幸福。 

他冲了咖啡坐在客厅里。过了一个小时他的儿子带着那个女孩下来。那是个漂亮的女孩。他隐约觉得她有点像她。他笑。他发现他竟然对她总是这样难以忘怀。他的儿子很大方地介绍了。女孩很乖。伯父伯父地叫。他很喜欢这个女孩。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这个女孩。 

女孩告别的时候窗外下起了雨。他开车送那个女孩回家。他的儿子也一起在车上。两个十七岁的孩子坐在车后座上拥吻。他停下车。一起进女孩的家。女孩的衣服上还有咖啡的印渍。他看着女孩的母亲出来。他站在那里。他什么也不知道了。 

是她。他每天都在想她。她终于出现了。他终于又看见她。他知道这一次他们永远不会分开了。小情人还愣在那里。他走过去。她看着他。他看着她。他抱住她。他吻她。 

他知道了她三十九岁就离了婚。只有一个女孩。回到上海生活。他知道她想他。他知道原本也许是永远不会相见的了。谁知道呢。有太多的东西,道理难以解释的,就归结于缘分。至少他终于知道他爱她。她也是。他们彼此是相爱的。却那么长的时间,他们以为彼此并不相爱。那时候他们是孩子。他们是孩子。 

五 

婚礼的那天还是下着雨。他们在家里举行婚礼。他为她穿上婚纱。他弯下腰去的时候看见她脸上的皱纹。她也看见他额头的白发。他们知道他们终于都老了。老了。他走在雨天的台阶上会差点滑倒。她扶住他。她不停地数着他的白发。他们笑。 

没有什么人来参加这场婚礼。只是几个亲戚和好友。他吻她。他们喝酒。他们在一片祝福声中终于走到了一起。整整三十三年。 

新婚之夜是他们第一次做爱。但是彼此的身体都已苍老。恍惚之中他想起l"amant的定义。情人。与一个没有和自己结婚的女人发生性关系的男人。他笑。 

他们不是情人。他们永远无法做情人。 

但是他们不能停止爱。永远不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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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奔月 | 荐/奔月推荐:
☆ 编辑点评 ☆
奔月点评:

整整三十三年终于走到了一起,天下有请人终成眷属。

文章评论共[4]个
一把锁-评论

咣当。晃一下,没想到你的小说也挺感人的。嘿:)
  【履泽 回复】: 咣当,,什么叫没想到啊,,,真是的,,都和你说了俺是写小说滴~~~ [2008-4-10 21:23:55]at:2008年04月10日 下午5:49

花下闲-评论

有缘千里来相会——
不过时间上有点儿漫长!
——可是,毕竟结局值得!
  【履泽 回复】:呵呵,, [2008-4-10 21:24:12]at:2008年04月10日 下午6:17

季锋-评论

这篇情人貌似也不错啊
  【履泽 回复】:过奖。。 [2008-4-10 21:24:32]at:2008年04月10日 晚上7:22

棉棉-评论

人进入中年,老年,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履泽 回复】:呵呵,,问好,,握手。。 [2008-4-13 21:47:34]at:2008年04月12日 中午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