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matter your background or circumstance of birth, in my heart, you will always be the first man, no other man will be able to replace you.·
徐婉湄
翻开日记的扉页,首先印入她眼帘的是这几行颇带几分幼稚但却足够执着的英文单词。这是她生平的第一个日记本。那时她才十二岁,能够写下这样的话语,是需要足够的勇气的。她也是经过再三思忖才写下的。这个“the first man”是谁呢?他就是一生中除了父母之外第一个让她牵挂的人—杨华。
她走下摇椅,轻轻放了一张唱盘。诺大一幢颇具古典怀旧气息的古宅中立刻响起了玛丽莲·梦露那颇具磁性的声音。她喜欢梦露,正如她喜欢杨华。她品了一口刚煮的意大利咖啡,甜蜜地回忆起了自己的纯真年代。
那时,她特别信佛,喜欢搜集各种佛像图片,更喜欢画佛像。每当她勾勒出那线条自然流畅的娥眉、细长的慧眼,丰厚的双唇和那丰满又充满风韵的脸时,她就会欣喜若狂。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无意间向班内一瞥,发现了一张与洛阳龙门石窟的一尊佛像十分相似的脸。她盯了半天才发现,这张脸也转向了她,并朝她这边张望呢,她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她不知道这算不算暗恋,但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在她任宣传委员时才知道他叫杨华。渐渐地,她从一个不修边幅的女生变成了一个事事都要求精干的女生。
在临近毕业时,婉湄才和杨华开始了正式的交往。她和他,还有她的女友杜娟,他的男友蒋一木四个人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她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在和杜娟的交往中她惊奇地发现杜娟不仅喜欢蒋一木,而且更喜欢杨华。婉湄为此伤心过,也难过过。可人家喜欢,又不碍自己的事。于是,她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她有喝了一口咖啡,却着实呛了一下。婉湄看着本字上方方正正的字,苦涩地叹了一口气。
“婉湄,你是不知道那个杨华,他每天晚上都给我打电话,都快把我给气疯了。哦,对了,他每天一碰到我便逗我开心。这个小胖子真让人又气又又爱……”杜娟讲得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可婉湄却一句都听不进去了。她的意识有些模糊了,可是还得陪好友一起笑,一起分享她的快乐。本来分学校的不理想已经够让婉湄难过了,杜娟的这番话更让她雪上加霜了。
那夜,她大哭了一场。第二天,她请了病假,独自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发廊一条街上。徘徊了许久,她狠了狠心,决定剪发,以此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快。“要剪什么样的发型?”“林青霞那种。”“太老气了吧?”“没关系的。”“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剪发呢?”婉湄不好意思地看着这位大眼睛理发师笑了,但笑得有些不自然,笑中带着几分酸涩。从那一天起,她扔掉了自己所有的漂亮衣服,她常一个月洗一次头发、一周洗一次脸。在她的意识中,除了学习就是竞争,一切都是那么虚无。她唯一的安慰便是日渐上升的成绩。在忙碌中,她已淡忘了杨华,她的生命又充满了希望和阳光。“流星虽然坠落了,但它留下了更美丽永恒的东西,那就是实实在在的陨石。”她曾这样写。
徐婉湄,你的信!”自上初中,婉湄还没收到过谁的信,她仿佛要远离尘嚣般和好友们短了联系。带着几分猜忌,她小心翼翼地打开了信封。“人生有多少心愿能够实现,只有你值得我默默怀念。杨华”什么?杨华?婉湄又惊又喜,颇兴奋了一阵子。她看了又看,确实是写给自己的。她顿时觉得天空更蓝了,云朵更白了,小鸟的叫声更欢快了,世界更美丽了……可杜娟呢?一想到她,婉湄便立刻冷静下来了。她整理了一下刚才由于过分激动而有些凌乱的思绪∶他应该对杜娟负责的,我只能是他的一个普通朋友。她又有了和杨华的交往,尽管平平淡淡,尽管不象江湖上大侠的豪情万丈、义薄云天,但在她看来,这是尘世间最美好、最圣洁的友情了。这也许就叫缘分吧,她总这样认为。
“change in hand, change in hand,……”这是《不归河》中的插曲。婉湄咳了几声后继续品着先是苦苦的而后才能感觉到一丝淡淡甜味的咖啡,继续往下看。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家就要搬到深圳去了,希望以后常联系!哦,我差点忘了,明天你来我家吧,我办了一个告别party,可热闹了,难得这样一聚。好了,再见。”电话那边是杨华欢快的声音,随后便是听筒里的嘟嘟声。婉湄拿着听筒半天才回过神来。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嘛……婉湄无助地看着闪电撕裂夜空,看着漆黑中的瓢泼大雨。此时理智已经战胜不了冲动,她冲出门去,任大雨无情地打在打在身上。脸上模糊得已经分辨不清楚哪里是雨水,哪里是泪水。
这一夜,婉湄彻夜未眠。“今夜的寂寞让我如此美丽,我不需要太多的打搅。……”黑暗中,她一个人孤独地听着这首歌。也许这最符合她此时的心境了。直到第二天黎明,她才关掉录音机。
在第二天的送别会上,婉湄尽量保持一个人独处,但还是免不了受关注。“东东,就是这个姑娘吧?姑娘,来,吃雪糕。”“谢谢阿姨。”杨华的母亲和蔼的冲着婉湄笑了。在饭桌上,杨华喝得醉汹汹的,不停地和他的同学说婉湄是他的动力,还是他可爱的大眼睛姐姐,还介绍她给他的同学认识。婉湄有些不好意思,就走开了。她坐到楼梯上想安静一下,可那杨华硬是想给她抓拍几张照片,弄得她怪不好意思,就躲到阳台上了。她独自看着车来车往,人来人去,“唯恐双溪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她的叹息一声胜似一声厉害。在她的意识中,杨华从来就不属于她,以后也不会属于她。她看得出来,杨华是一个不安分于她一个人的人。
在后来的日子里,杨华常给她打电话,而且言语里充满了向往和爱慕之情。她尽量躲着他,经常岔开话题。虽然她是那么喜欢杨华,可她不由自主地拒绝他。她总是以友情搪塞着他。
尽管如此,婉湄还是对杨华充满了幻想。她特别喜欢石头记为一款情侣项链做的广告∶“傻笑什么呀?”画面上一个大男生傻傻的问道。画面上一个头戴方巾清纯女生笑着说∶“我想要那颗星星。”然后是解说员粗重的男声∶“今生与你结缘—石头记”她曾不止一次去石头记专卖店看过那款项链,并最终买了下来。她曾幻想自己和杨华也能象广告中的男孩和女孩一样,戴着项链自由游弋于碧蓝的天空下,那该是多浪漫的事呀。
高考后,杨华去了北京一所二流大学,而婉湄则因为长期抑郁而病休了一年。在她康复高补时,仿佛人间蒸发了的杨华又给她打电话了。他还是老样子,只不过现在说话多了几分成熟。他鼓励她好好学习,她很感激。
在那一年里,她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从什么也不会、不能考试到榜上有名。他说他喜欢建筑学,她就报考了建筑专业。结果,她未能如愿去北京,更可怕的是她还在高考后做了一个乳腺大手术。就在她和他约定见面的前一天,她再一次因为感染住进了医院。在去医院的车上,她想,这就是有缘无分吧。二次手术是可怕的,没有任何深度麻醉就进行了,她的痛是撕心裂肺的,她唯一的支柱就是杨华。就在杨华得知她做了那么大的手术后,杨华对她逐渐冷淡了,她也接受了这一切。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杨华又知道了婉湄的联系方式了。就在他给她打电话的那一次,她表明她现在愿意接受他了,可电话那边是杨华冷冷的拒绝∶“我喜欢比我小好多的女生,你说话那么罗嗦,烦死了。”随后,杨华便挂断电话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她给他的电话他一律不接。她一气之下接收了一个比自己大三岁但她一点都不了解的研究生,她只是想气他一下,没想到这又开始了她的第二次伤心之旅。这个三流学校的研究生不但有着俗不可耐的名字,更可怕的是他的动机∶完全为了骗她的钱和色。实在忍受不了他的动手动脚、下流言行和他对她的冷嘲热讽,她提出了分手。她不知道她做错了什么,竟然遇到了这样一个人渣研究生,她再一次受到抑郁症的侵袭。
在她最受伤的时候她第一个想到的还是杨华,她给他发了一个短信,他立刻就回电话了。就在她向他哭诉自己的不幸经历和初衷时,他象一个大哥哥一样耐心听着,细心为她开导。她很感激他,她不想失去他这样一个朋友,可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杨华的手机换号,又人间蒸发了。她已经习惯了杨华的忽冷忽热。
在后来的日子里,尽管有好多男生向她靠拢,但她都以种种理由委婉地拒绝了,她知道自己现在要干什么,将来要干什么。有好多次,有好多口气象杨华的奇怪号码发来短信息问她近况如何,她都如实回了,她觉得她没有必要再问“你是谁”了。
她大学毕业后有一次回家乡办事,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忽然发现好象有人在后边跟着自己。她一转身着实吓了一跳,原来是杨华!那天,他们谈了很多,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咱们一起创业吧!”没有想到她和他不约而同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他们在准备得差不多时,便开始了那艰苦的创业之旅。他们努力了多年之后“华氏股份”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而他和她,也终于修成正果。
夜逐渐蔓延到了世界的每一个尽头,于是,欧式铜吊灯亮起来了。顿时,柔和的灯光充满了卧室的每一个角落。年迈的婉湄从摇椅上走下来,把空咖啡杯防到了小桌上,取下老花镜,揉了揉有点酸痛的眼睛,蹒跚着踱到了窗边。微风轻拂着丝质窗帘,也轻拂着这位老人的心。她关掉了从古董商手中高价买到的唱片机。当她再次提起咖啡壶时,却发现它已经空了,于是她摇了摇头笑了笑,随便冲了一杯速溶咖啡,又回到了摇椅上。
“娟儿,十多年不见你变漂亮多了,你现在还好吧?”“好好好,我现在是单身贵族,我离婚了。”“为什么?”“跟蒋一木那个穷光蛋?我当初真是瞎眼了,他妈的……”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一明一灭的烟头旁边是一张画得异常妖媚的脸,猩红的嘴飞快地一张一合。另一张化着淡妆却大方得体的脸注视着那张惨白的脸。“你过得幸福吗?”“虽然没有孩子,但我拥有一个很温馨的家和一个我最喜欢也最支持我的丈夫。”“你爱你丈夫吗?”“爱呀。”“你希望他幸福吗?”“当然了。哎,娟儿,你怎么今天说话古古怪怪的?”“坦白一点比较好,你的丈夫想和我结婚。他说他当初只是好奇才选择了你。”杜娟又点了一支香烟接着说,“成功的男人嘛,总是想寻找真正的自我,真正的幸福,真正的爱。我拥有一个女人应有的一切∶嫩白的肌肤,匀称的身材,水蛇般的细腰,美丽的容颜与万中风情。我可以满足他的所有欲望。可你呢,只是一个有事业心而无女人心的女人,你不适合他的。这可是他对我说的肺腑之言。”婉湄做梦都不会想到,十年不遇的好友竟然对自己说出这种话来。但她还是故作镇静地说:“好了,爱开玩笑的脾气还没改……”“徐婉湄,我是认真的,你要我怎么说你才相信呢?好,他的左侧靠近腰部有一片红色的胎记……”“娟儿,他可是我的丈夫呀!”婉湄再也听不下去了。“爱他就放了他吧,你可以和他离婚。你好好考虑考虑,我还有事,我先走了。”杜娟挎起精致的小皮包,裹着一袭红色的透视装风风火火地离开了“缘分阳光酒吧”婉湄楞了半天才回过神来,“爱他就放了他吧”这句话久久回响在她的耳畔。她的心象是一块封闭的玻璃,在高处被以很高的加速度扔了下来,掉到地上没有碎,只是裂了无数条缝,然后那心血就顺着缝隙一点一点往外渗。她知道,他从来不曾,以后也将不会属于她,短暂的甜蜜只不过是海市蜃楼而已。那天下午,婉湄没有去公司,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她呆呆地坐在窗前,明媚的阳光下,绿树如荫,绿草成茵,鸟儿不识愁滋味,欢快地唱着歌儿,从这边蹦到那边。“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婉湄想留恋些什么,可这又有什么用?也许留住美好的回忆会比勉强好一些。也许,真应该还他一个自由……
她开车去了公司,“杨总在不在?”“他……”秘书小姐有些慌乱了,她隐隐感觉到了些什么,就没再问下去,而是径直走到总经理办公室。“杨,我们缘分已尽,离婚吧。”“哦,这……”他有些语无伦次了,旁边的杜娟不屑地看着婉湄。“我把这家公司留给你吧。”“我不是为了钱,我不要你一分钱。再见!”婉湄重重地甩下那份离婚协议书就离开了。
十几年后,在纽约的华人界里有一个女人家喻户晓,那个人叫做徐婉湄。人们悄悄议论着她的大气,她的顽强,她的才华……
婉湄成功地创办了“徐氏集团”,一个集化妆品研发,文化传播,服装设计制造于一体的大型集团。
她时刻关注着国内的动态。直到有一天,她看到华文报纸上大副刊登着“华氏集团经营不善,富商杨华宣告破产”,她的感情再也不能自已,她哭了,十几年的眼泪统统发泄出来了。她恨杨华,但她还是祝福他能逢凶化吉。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她唯一高兴的事就是去孤儿院看那些可爱的小孩子,他们是那么纯洁。一切光环都是虚无的,她总是这样想。她每天都为世界上每一个人祷告着。
婉湄在摇椅上悠闲地摇来摇去,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在梦中,她找到了几十年前便已经遗失的水晶,上面有她曾经虔诚地刻上去的几行小字:难道三生石上痕迹已依稀——半生缘,一世情。
本文已被编辑[疾风步]于2008-4-21 13:01:00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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