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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行书简三三舍人

发表于-2008年04月26日 早上8:35评论-0条

仔细看了沈从文那么久,还是漏掉了一部重要的作品《湘行书简》。数据库中没有的书,竟然在街头小摊找到了,这真是盗版书的有益处一。有益处二三且不必说了,只想说说《湘行书简》中的一节有趣的事。

回湘西路上,沈从文抄了路途所见的一个帖子给张兆和看,看过也不免叹服:立招宇人钟汉福,家住白洋河文昌阁大松树下右边。今因走失贤媳一枚,年十三岁,名日金翠,短脸大口,一齿突出,去向不明。若有人寻找弄回者,赏光洋二元,大树为证,决不吃言。谨白。

文字简约,灵活,大胆,清晰有致。无怪沈从文给张兆和说:瞧瞧,若这些人多读些书,定会是大作家。

湘西人大概保了许多古文言痼习,所以日常话语中多文言词汇。读韩少功《马桥词典》,可得这个印象。

一个人的文字功底,尤以字数多少,很能检验一个人的质素学养。余秋雨在一文中引述一案例时说,案犯写了一个纸条,便是此纸条破了此案。我把这个纸条竟然给记住了(当然不是为了也去做劫匪而用的),真是简洁:“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亭,亭边一倒凳,其下有信。”

写着张纸条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属指点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缩到最短,减少信号量,但他忘了,文字愈简缩愈能显现一个人的文化功底。余秋雨这么说。

真是佩服。可惜用来劫案了。罪犯真是一个大学教师。文字出卖了他。读古文多了真是有痼习,不知不觉就要转文。连平时说话也思虑半天,以求最简,以至于要更多的话来解释。此事很给我启示:日后我若做劫匪,一定不这样简洁。尤其是偷女孩子心的时候。

沈从文的这些书简是用来偷张兆和的心用的。文字较他其他作品,要流畅自然的多。鲜少生硬的句式。但是仍旧是沈式的简洁与细致。在另一封书简中他写道:吃饭以前我校过几篇《月下小景》,细细的看,方知道我写文章写的那么细。这些文章有些方面真是旁人不容易写到的。我真为自己的能力着了惊。但倘若这认识并非过分的骄傲,我将说这能力并非什么天才,却是耐心。我把它写得比别人认真,因此也就比别人好些。

读文章看其写作心态。这是我最近几年才培养起来的习惯。往日也只是寻找趣闻而已。看一个人了解其前尘往事。不看其一面。对沈从文的评议好坏不一,我也就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在这些书简中,很发现一些有趣的情话:

“我现在点了两支蜡烛为你写信,光抖抖的,好像知道我要写些什么话,有点害羞的神气。我写的是……别说了,我不害羞烛光可害羞!”

此去种种亲近之语,也就不举。每一个人于恋爱时节,都莫名的会成为情话大师。想看的,自己想去。想出来的,也肯定会比沈从文高许多。

但是走一路,爱一路,而有一部传世作品出现的,就很少了。原因也就在那一句话:我把它写得比别人认真,因此也就比别人好些。

换一下:我比别人爱得认真些,因此也就比别人深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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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山野文選点评:

少个主题,您懂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