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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钟情又如何残荷败柳

发表于-2008年04月30日 早上9:37评论-2条

摆放十桌酒席的大厅里,人声喧哗,酒杯交错。门口那张桌子上,酒客们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落在一个约二十五岁、穿着时毛的女孩子身上。

女孩子大约还是没有感到众人的目光,依旧用两支手抓着一个约有一斤重的猪骨头(小孩子管那骨头叫拖拉机)津津有味地啃着:不时地吮吮手指,舔舔嘴唇,吸吸骨髓……半截脸上油光闪闪,肉沫星星点点。

彭志敏目不转睛地望着一个劲儿地啃着骨头的李水蜜,不经意间发觉了李水蜜眼里深深隐藏的忧郁,不由得点燃了一根烟:这女子,好个性!居然可以在众目之下这样毫无修养地啃骨头,千万里,难寻一个!

没人知道李水密的痛,若不是她并时喜欢这样无拘无束的啃骨头,今天这个酒席里的女主角,定会是她。她本来不肯来喝酒的,是新郎硬将她请来的。新郎与她谈了半年,就是因为她吃东西时没有女人的文雅才与她分手的。她要做她自己,要无拘无束地吃东西。特别是今天,她更应该无拘无束地吃一回,只有不停地吃,泪才不会掉下来。

李水蜜啃完骨头,才感到对面的彭志敏及众人在望自己,脸速地红了一下,站起身招呼大家道,大家都来渴酒的,喜欢吃的尽管吃,不吃也浪费了。这位哥哥,你也啃一个。这桌就我们俩年轻点,牙齿硬一点。李水蜜用手从那盘排骨蒸玉米的盘子里抓起另一块约有一斤重的骨头递给彭志敏。

彭志敏有些不知所措地接过骨头,感到李水蜜的泪快也掉在了桌子上,只得无可奈何地啃了起来,边招呼大家,大家吃,我们这些后生不讲客气的!

新郎新娘刚从里屋那一桌开始敬酒,李水蜜就吃饱了,便向众人告别道,大家慢慢吃,我吃饱了,不陪大家了。

李水蜜拖着步子刚下到二楼,便看见后面尾随的彭志敏,惊道,你也吃饱了。彭志敏笑了一下,嗯。你是我表哥的同学?李水蜜若笑了一下,我是你表哥的前任女友,你表哥嫌我没修养,所以要娶你现在的表嫂。彭志敏心里咯噔了一下,但很快镇定下来,其实,女孩子无拘无束才是最好的!我就喜欢不做作的女孩子。李水蜜笑出了泪花,拖着步子继续下楼去。彭志敏又说,你好象喝醉了,我送你回家吧,反正今天休息。

李水蜜没有拒绝。她是个受伤的女子,受伤的女子极易需要温暖,哪怕是一份陌生的温暖。

次日,李水蜜一进办公室。就收到一朵红玫瑰与一张小心形卡片,卡片上很工整的笔迹,工整得如同彭志敏口里的牙齿,就像牙齿上开出的“情人草”的米白:如果你是一朵流泪的花,让我做盆景里的的泥,承载你所有的泪水。看完,李水蜜的心里,像一方开满“情人草”的花地,虽不惊心动魄,却是绵长温软。

隔了三天,李水蜜又收到11朵玫瑰与一张小心形卡片,卡片上仍是很工整的笔迹,工整得如同彭志敏的那天在酒席上穿的米黄色西装:从你的脸,便能窥见你的心。人生,若能拥有这种从容坦然,想必我一定是原始森林里的古树,你定是森森林里那只欢蹦乱跳的小鸟。看完,李水蜜的心像80度的水里的菊花茶,虽然没有浩浩荡荡,却是瓣瓣舒展。

李水密收到彭志敏的第36束玫瑰花时,也给彭志敏回送了一束红玫瑰,并附了一张卡片,我不能肯定我对你是否是爱情,因为我是一个刚刚失恋的女子。失恋的女子若是这么快就爱上另一个男子,那她一定是在撒谎或者没有真爱过。我不想对你撒谎,不想说我爱你,但是我很甘愿被你这份感动俘虏。

被感动了的李水蜜终于在第三个月里挽着彭志敏的手一起逛街,一起吹河风,一起用手指在高档餐厅里无拘无束地抓东西吃了……日子如花,一朵朵开过李水蜜的手指。

开始一份新的爱情,其实也并不那么艰难,问题是,自己的心房,一定要给一个空间给这个新人,让他打扫,让他清洁,让他装饰,才会明亮艳丽。

彭志敏是个独生子,在银行工作。从小性格内向,家教很严,父母对他的清规定得特多,比如衣服要怎么穿,吃饭要怎么吃,说话要怎么说……他常常感到某种虚伪与压抑,却又无可奈何。自从与李水蜜走到了一起,他真的感到了前一种前所未有的欢快:原来城里的孩子,是可以象李水蜜那样用双手抓东西吃:是可以象李水蜜那样赤luo着脚步在房间跑来跑去;是可以象李水蜜那样子将饭喷出来笑的:是可以在陌生人跟前讲自己被某人甩掉的事情;甚至与男孩子接吻,也可以象李水蜜那样吮出声来……做人,原是可以这样坦荡与真实!

彭志敏第一次带李水蜜去见自己的父母。桌子上也放有一盘炸鸡腿。李水蜜不但自己用手抓了一个,还抓了一个给彭志敏。彭母见状,当即将筷子往桌子上重重一放。彭志敏连忙向李水蜜使了个眼色。炸鸡腿跟“肯德鸡”一般味道,李水蜜正沉浸其中,哪晨管得了彭志敏的眼色,继续边笑意盈盈边用手撕着一条条吃着。彭母看着李水蜜,脸一下子铁了下来,毅然端着碗进厨房去了。彭志敏对李水蜜咳了一声,李水蜜方才放了鸡腿,用纸巾将手与脸细细擦干净。

此次之后,彭志敏带李水蜜去家里,跟做小偷一样,先探听母亲在不家里,若不在家,才敢带李水蜜去家里玩。他带李水蜜去家里玩,一方面是与李水蜜亲热,一方面想将李水蜜改造成他母样想要的形象。因为彭母已郑重声明,若是他敢继续与李水蜜来往,她就不要喊她娘。

李水蜜虽然大大咧咧,但是从彭志敏的闪烁其词里还是敏感到了什么。有一次她捉着他的目光问,你妈是不是不喜欢我。他迟疑了一下才说,不是啦,她有时心情不好。她就道,不是吧。他说你在我妈跟前淑女点行不?她说,你不就是喜欢我这样子,我淑女了,你会喜欢吗?他吻她道,当然一样喜欢。她便不再言语。

在这场在彭志敏做小偷一样的爱情里,到底被彭母将俩人的缠绵镜头在自己家里抓个正着。彭母对李水蜜破口大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我儿子都被你带坏了!你给我滚出去,滚滚滚!

李水蜜坐起来,看了一眼彭志敏,见彭子敏一声不吭,摸着头发,就斯条慢里地穿起衣服来,然后将门“啪”的一声一带,跑下楼去。

一路上,李水蜜边跑边哭,她以为彭志敏会跟着跑出来,但是当她跑到自己家里的时候,依然不见彭志敏的踪影。

她呆呆站在书桌旁,望着书桌上陈列的一根根曾是彭志敏送给她的晒干了的玫瑰花枝,边哭边将玫瑰花枝轰然一扫,玫瑰花枝就如同一具具死尸,横七竖八地坠落在地上。



2007/11/15 11:44作于衡阳天马大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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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烟雨小冷点评:

我对这个啃骨头的个性情节特别有兴趣。不过想知道的是,现在婚宴还有摆放大骨头作为主菜的传统宴会习惯?

文章评论共[2]个
亦默香妃-评论

我也有同样想法:“现在婚宴还有摆放大骨头作为主菜的传统宴会习惯”?at:2008年04月30日 上午10:15

池鱼思故渊-评论

这篇小说比较成功,其实骨头不骨头是小事,只是个喻体而已,何必舍本逐末,斤斤计较!      你是个有水平的写手!at:2008年04月30日 下午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