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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范美仲到勉县禁跑令爱上传言

发表于-2008年06月04日 晚上11:50评论-5条

范美仲一夜之间成为名人,被各大网站齐哄乱炸。原本眉清目秀,却被ps成一个巨嘴丑怪。原因是在大家众志成城,齐心抗灾,为那些舍己为人的教师眼泪阑珊之时,他竟然在网上,发出不协调的音符,其语录为: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我也跑得很快”“我是一个追求自由的人,却不是一个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我想这个范美仲要么就是想出名想疯了,要么就是个性到不要遮羞布的程度。

其实当生命受到威胁时,逃跑是人的本能,如果你要问是你自己的生命重要,还是他人的生命重要,我觉得都重要。他人的生命我们应该珍惜,但并不能说就应该贱视自己的生命。所以范美忠地震来临时,率先跑出教室并没有错,而且他说了,他的学生都是大学生,跑起来比他的速度还要快,所以他留下来不跑也是白白牺牲。从这点上看,他更是逃跑有理。他够坦诚,说出来很多人已经做出来,却没有脸说出来的话,从这一点上看,他似乎还有点勇士的气质。

他逃跑没有错,地震来临大家都在跑,问题是别人跑了什么也没说,而他竟然把人性最致命的弱点,到网上大肆宣扬。竟然发出有悖常伦的高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以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我也不会管的。这种论调简直一个不折不扣的逆子,使天下所有的母亲感到心寒。但他还可以为自己的女儿牺牲,我想如果他不发表这番歪论,如果他不幸遇难了,难不成也会成为让所有人潸然泪下的好父亲。

更大的错误是,他是一名教师。那么在生死关头,教师是不是应该是最后一个冲出教室,如果真地震了,我估计最后一个估计是冲不出来的,除非楼房没有倒掉。其实大家没有理由对范美忠那么深恶痛绝,因为他其实代表的是很大一部分人的心态。在生死关头,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重要的,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却可以选择死亡的方式,能舍己为人的人是英雄,我们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但我们不能强迫所有的人成为英雄,我想教师也不例外。

我想很多人的观点都是我们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尽量去救助他人,他人的生命跟我们自己的生命同等重要。

6月2日,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出台了一条新规定,今年高考期间,碰上余震发生时,在场的3名监考老师要负责考场内考生的疏散工作,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勉县教育局更强调,不论当时的情况多么危险,监考老师都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方能离开,违反规定者将遭到停职或开除的处理。

这个规定,让人怎么看了都不舒服。老师是有责任保护学生,但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教师的生命就很低贱吗?如何选择,我想老师的心里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如果地震真的威胁到生命,我想那一纸规定是不起什么作用的,谁会为了怕处分而放弃自己的生命,看看那些喝自己的血得以存活的人的生存愿望就可见一斑。只是做英雄还是做狗雄也不是一纸规定就能决定的,关键时候,英雄还是英雄,狗雄还是狗雄。

这样的规定让老师看了,觉的寒心,这简直对老师是一种污辱。照此规定,如果地震时,医生是不是也得等所有的病人都跑完了,自己才能跑。那么作为教育局领导更应该身先士卒,他们应该等所有的教师都跑了,自己再跑。

但我们的教师的确是最有忍耐性,也最富有牺牲精神的群体,他们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牛奶。

李老师坚定的说“学生和我们教师的生命都很重要,但在一些情况下必须作出一种选择,而作为老师,我们的唯一选择就是:学生的安全比教师重要”,“作为一个老师,保护学生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老师的职业道德”

如果真能做到,我们应该向这样的老师致敬!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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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古刹昏鸦点评:

做英雄还是做狗雄也不是一纸规定就能决定的,关键时候,英雄还是英雄,狗雄还是狗雄。
——赞同作者观点!

文章评论共[5]个
古刹昏鸦-评论

问好作者!at:2008年06月05日 凌晨0:57

湘西山鬼-评论

有的人活着,但却死了。at:2008年06月05日 凌晨1:34

逍凡-评论

范跑跑只有动物本能,而教育局却连动物也不如,拿教师的生命来换取其卑鄙的表面爱民如子的决定。来了地震,这帮中午围着盘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的老爷哪个不比刘翔跑的快,有什么资格来强制剥夺别人的求生权。作者说的好,舍己救是个义务而不是责任。为什么地震时期不下文全体教育局官员下到每个教室办公啊。真是荒唐透顶。
at:2008年06月05日 上午10:24

一条河-评论

欣赏了。不错的文字。问好作者。at:2008年06月05日 中午1:10

守拙生-评论

好文章!有独到见解。at:2008年07月11日 下午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