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听这首《yestrdayoncemore》。那熟悉的旋律在耳边响起,被时间的流逝磨锈的心才变得敏感而且柔软。原以为自己已经很酷,很澹泊,却未想,只是那旋律,心就被昔日时光占据。于是心也变得有了温暖。
常常想起那个美好的时代,我是说比现在。那时可以肆无忌惮地高呼我是天才,而现在即使是看《灌篮高手》也无法再重温那种狂放;那时可以在伤心时向友人哭诉,而现在即使是挚友面前也希望表现出自己的坚强;那时可以傻傻的享受秋夜月下品茗的优雅,而现在即使有时间我也只会选择凉白开。事实告诉我们,“美好”这个词汇永远只是一个难以长久的东西。
得承认我是个喜欢怀旧的人,我常常梦想,走进一间三十年代的咖啡馆,坐下,听留声机放出的有些失真的歌,对身着旗袍,头挽张爱玲式发髻的服务小姐说:“一杯咸咖啡,两份芥菜年糕。”音量自然不敢大的,因为有些时候,声音是破坏氛围最好的工具。这里的一切虽然是在那个繁华的上海滩,但不是“大世界”。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的了,说搞艺术的人爱怀旧。我自然不是搞艺术的,虽然长的很烂,也没有搞行为艺术的胆量。一句话,像我这样的,要是搞艺术的话,对艺术是一种亵渎,尽管现在大多数搞艺术的也是在亵渎艺术。
感觉上像是中了小资的毒,但实际上,不是。我曾经以为我像中国小资阶层的始祖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很有恬淡的感觉。只是,菊,我不太喜欢,可以的话,我会换做郁金香,或者是康乃馨,又或者是君子兰。可惜我不是陶渊明,没有陶先生的文采,不会写诗文来描写这些很美的东西,只能把这些留在心里,独自享用。
听说,闲适的心情可以让人活的久一些,所以我一直坚信,我将是个长寿的人。但如果我能选择,我希望早早知道自己的死亡日期,这样我可以抓紧时间享受生活的乐趣。我对文学没什么研究,不过王小波的大名还是知道的,我很认同他的一个观点,不喜欢无趣的生活。我的意思不是说生活就是为了乐趣,只是生活中不能没有它。没有乐趣的生活肯定干巴巴的,就像没有水的沙漠玫瑰。
我这个人向来是很乐天的,我总能在生活中找到乐趣的滋润。我曾经试图找到自己乐天的根源,但很不幸的是,我没有找到。不过,我却有些吃惊的发现了在自己心底隐匿已久的脆弱。因了这脆弱的存在,让我总在躲避生活带来的伤痛。我怕痛,可是在痛苦迎面袭来时,我不会哭,我反而会笑。我习惯用笑掩盖被创伤的心,其效果大约等同于用罂粟止疼,文雅一点的叫“饮鸩止渴”。现在看,也许这就是那个“根源”了吧,总会在痛苦时表现出一副快乐的样子,见的久了,别人自然认为这个人很乐天了。
其实,有时候,痛苦比欢乐更需要笑脸面对。
曾经想过不辞而别,一走了之,去撒哈拉,去亚马孙,去青藏高原,用自己的脚去丈量天下。这个想法于我,意义举足轻重,没有它,我撑不到现在。不过,实现它需要条件的——不止是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它要求我做到了无牵挂,无人问一身轻。很明显,我还做不到,因为无论是友情,亲情还是爱情,都需要我去承担起责任。
我从来不怕生活的伤害,因为我有预留的退路。真有那么一天,放弃这儿的一切,什么东西都不带,天南海北的闯荡。我喜欢“闯荡”这个词,就算必须换掉,我也希望是流浪,而非旅游。后者原来是我的钟爱,但自从有了什么“黄金周”后,旅游变的物质了。过度的物质性的东西我最讨厌了,尽管有时候,我自己也会变的很物质。
我想去爬各种山,因为我喜欢置身山顶时体验山的巍峨;我想去渡各种河,因为我喜欢荡舟河中时感受河的广阔;我想去见各种人,因为我喜欢交谈时知道他们的故事。可惜,我没学过绘画,也没有好的文笔······
我曾莫名其妙的想到过归宿这件事。我的终极梦想是死后把我的骨灰洒到珠穆朗玛峰顶,这样可以俯瞰大地。当然这只是梦想,它与理想的区别就是这个是没必要也没可能实现的。可惜的是,我的理想不多,却有着太多的梦想。
一定程度上说,我是个蛮自我的人。可我总在脸上挂出一副随和的笑容,我希望这样能帮助我完成一个“万金油”角色的扮演。我喜欢一个人独处,但也不排斥融入群众。相应的,我也有不错的社交能力,懂得如何利用各种礼仪和技巧来获得友情。但我不希望做这些时有任何的功利性的目的,那样很俗。俗的东西,我向来不是很喜欢,尽管我和大家一样,也只是个俗人而已。世界上其实不存在完全的雅士,也难有绝对的俗人,大俗和大雅,都没有可能落在我头上。
曾经希冀过让全世界人都认识自己,而今却希望没有人知晓我。最喜欢做过的一个梦,自己成了一个“透明人”,所有人看到我都不会露出“这不是某某嘛!”的神色。然后,站在大街上,慢慢的走,周围的人在流动,不变的是心境,变的是一张张平凡的脸。但平凡不意味着无聊,我可以去猜想这变动着的平凡的脸背后的故事,那不会因为脸的平凡而变的千篇一律。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你,周围的环境也许会有些喧嚣,不过,心如止水这个词不是完全唯心的,它真实的存在,不过却需要你达到一种境界才可以。
我把这种境界取名为“随心所欲”。
我是个很难被环境同化的人。当然,我不是标榜自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或许范仲淹先生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更合我意。这绝对不是清高,更接近于冲淡。清高是指人对待别人的态度,而冲淡则是人面对生活的态度,不一样的。
从来不觉得自己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不过,我却得承认不喜欢一些人的生活方式,但我尊重他们。对于这个世界上存在着的或者存在过的不坏的东西,我都心存尊重。存在即合理,所以能在这世界上存在,就有它存在的必然性,而这份必然性就是我的偶像。我尊重它,进而我也尊重拥有它的人或物或事。
根据上面的理论,我发现,我自己也很值得自己尊重,只因为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我。
直到现在才不得不承认自己长大了,成熟了?也许吧,不是那个看《画皮》会不敢关电视的孩子了,现在即使是晚上独自看《午夜凶铃》,也难有心悸的感觉了。长大了一切都会不同,这是从小就被妈妈灌输好的真理,而今看来,我却并不喜欢这变化,我宁可相信这个过程不是成长,而是——沉沦!成人喜欢把未成年人的行为冠以“天真”二字,可我却明白,这份专属于未成年人的特质,是我们成长过程中,丢失的最重要的东西。
到了一个转折的时刻了,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将这记忆埋藏。也许是告别吧,谁知道呢,只希望陪着记忆埋葬掉的,没有一种叫做“自我”的东西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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