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由“请勿一稿多投”引发的联想广雨辰

发表于-2008年06月24日 下午3:35评论-1条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来往的公文上、大小报刊的版面上经常能看到“弱势群体”一词,似乎一夜之间,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成了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及社会知名人士达成的一项共识。诚然,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对中共中央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勿用置疑,这是件好事儿,但我要说的是在诸多“弱势群体”中的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一一文学爱好者,或叫自由撰稿人。

毫无疑问,爬格子是辛苦的,尤其对文学爱好者而言更是如此。姑且不说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达不达到刊发水平,单是各大杂志社刊登的启事就已让文学爱好者们望而生畏了。几乎所刊物都有这么几句,“请勿一稿多投。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三个月内未收到通知,请自行处理。”甚至有些影响仅及本地区的小杂志也跟着凑热闹,看似公平的一则启事实际上是对文学爱好者们极大的伤害。

我这么说并不过奋。首先,杂志社登启事时都说不重名气,实际做起来,有几家真能做到呢?其次,编辑们多少会有几篇熟稿、约稿,除去他们,还有多少篇幅留给文学爱好者们呢?

你的东西还是不过硬,过硬的话怎么会刊不出来。或许文学爱好者们的东西是不过硬,但我请你也不要忘了,编辑首先也是读者,是读者就一定会有个人的好恶,古今中外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有多少好东西差一点儿被扔进拉圾桶中。你又会说,既然这样,你就多投几次。问题就来了,杂志社不允许一稿多投,并三个月内不允许他投。你又说那就三个月再投。我想问一年有几个三个月呢?就按两个月算,你一年一篇文章最多也就投六回罢了。你别忘了,有些东西是很难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如有关奥运、汶川地震的文章,一年后你发了又有什么意思呢?况且你不早把东西发出来,一旦有个类似你的东西先摆在那,你就是发出来也势必影响力大打折扣。

再有,以前书信往来,杂志社基于人力、物力、财力考量,不退稿不答复还好理解,但现在电脑化办公了,回复封信也就弹指一挥间,不退稿不答复就不好理解了。编辑总不会忙到连一、两钞钟时间都没有吧?

我这么说也无意挤挪杂志社,现在纯文学难办,好容易有篇好东西,本指被其它杂志选登或排成电影电视什么的也有点儿收入,如今多家杂志都出来了,版权怎么算?其实这才是关键,要知道各杂志社都有各自的读者,是不会为一、两篇什么文章而失去读者群的。

我认为这问题其实也好办,政府可以尝试性出台一项法规,允许作者一稿多投,如果杂志社不许,可在刊中声明,但必需在一个月内给作者答复留用与否。几家刊物都发出来了,后发几家有权减少或不发稿酬,版权由最先发稿的那家刊物和作者共同拥有。这样是不是大家都比较满意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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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烈酒红袖点评:

是个不错的建议。
多一点选择,
就会有更多的机会。

文章评论共[1]个
诗情划意-评论

不错!支持作者的说法,多个选择多条路,我们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啊!问好!!!at:2008年06月24日 晚上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