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lures,repeated failures,are finger posts on the road to achievement。the only time you donot fail is the last time you try something,and it works。one fails foemard toward success。
早上,我大声朗诵着这段充满力量的英文。
dew扔出一个枕头,义愤填膺道:“都要去上大学了,还读个鬼啊?”
我说:“咱不是在复读吗?”
dew跟个弹簧似的条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在五秒之内蹦到书桌前随便翻开一本书开始朗读。
复读这两个字杀伤力就是如此之大。想想从前那些亲爱的同学们或者在大学风流快活或者在社会上厮杀拼搏,等一年之后大家都有了分数,而我们到那时还只是个零,甚至会成为一个负数,压力真是跨世纪的大。
其实我本来也没想着踏上复读这条不归路,无奈我的分数线恰好和本科分数线持平,我寻思着录取通知书不会来了,于是就和dew一起到这个复读班报了名,刚报名交费,录取通知书就来了。
我厚着脸皮拿着通知书找校长,问校长可不可以把学费退给我。
校长说你这样的孩子是可造之材是国家栋梁,去那种学校念书可惜了啊,你要相信自己永不言弃更不言败一步一步努力下去总有一天会实现理想,古人云逐鹿者不顾兔做大事的人要不计较蝇头小利你是想今年去读这破学校还是想明年去读清华北大呢……
我晕晕忽忽的从校长室出来了,我这个人最经不起夸奖,校长一夸,我的复读之路就坚定了。
那已经是上个月的事情了,这个月第一次月考,我的分数比高考二本分数线还低,被各科老师逐一教训了一次之后,今天起我决定要重新做人了。
一天24个小时,8小时休息,2小时吃饭洗漱,剩下的14个小时全部用来学习,这是计划。
实际上,早上和dew探讨了一下学习方法和学习效率的问题,浪费2个小时,晚上和那个叫吴同的家伙吵了一架,浪费3分钟,然后转为和吴同聊天,浪费了整个晚自习。
和吴同的争吵缘于我的考试作文,我是个有点政治化的人,我喜欢针砭时弊,喜欢时不时讨伐几个人。我文章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这次讨伐的对象是一群在路上玩山地速降的高四学生,其中一个受伤了,住院半个月。中心思想是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而不应该从事一些危险的活动浪费光阴。
这篇作文拿了满分,全年级传阅。
我们这些读着课本里鲁迅爷爷文章慢慢长大的孩子都喜欢写杂文,可惜老师并不希望我们针砭时弊,我们学习鲁迅爷爷的目的只是为了和鲁迅爷爷一起憎恶那万恶的旧社会而已,不需要把这份情绪带到现实生活中来。
这次我恰到好处的砭了我身边的弊,让老师很欣赏,可是那个摔伤住院的笨蛋很不欣赏,那个笨蛋就是吴同。
吴同把我堵在学校那条种满梧桐的小道上,有点要批判我的意思。
吴同问:“你为什么要写我的事?写就写吧,竟然还写那么好让老师在班上念!”
我说:“我又不知道那是你的事,我只是对这样的现状感到愤慨。”
吴同问:“那猪肉涨价你为什么不愤慨?偏偏要对我的事愤慨?”
我说:“你不看时事政治的啊?看你高考政治怎么考?猪肉涨价的问题早就得到妥善的控制了,温总理正在逐步的解决这个问题,而对你的这种缺乏监督的问题,你有没有想过你一时冲动的举动会对你的父母你的同学造成多么大的担忧……”
吴同说:“温总理是个好总理,你说今年高考会不会考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啊?”
至此,我们的吵架就结束了。我和吴同聊了一个晚自习,双双被通报批评,月考之后风声很紧,大家都在拼命,只有我和两个顶风作案,可歌可泣可悲可叹,这“八可”是班主任的原话。
最近,我的梦里常常出现一条路,路很旧,年久失修,尘土飞扬。路的两旁是遮天避日的梧桐,有三三两两的小贩,冷寂却不死寂。
我们的复读班就在这条路的尽头,外形破败的极像一个贫困县的年久失修的小学,外面做贼心虚的挂着借来的某个职业技术学校的牌子。在这个学校久了,我们也不由的沾染上这个学校破破烂烂遮遮掩掩的小家子气,一个个走出去都显得低人一等格外与众不同。
吴同那小子乐观开朗的天性出现在这里就显得更加的难能可贵,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事实上不管多累多苦多大压力,和那小子聊几句就会豁然开朗。
一直记得吴同说过的话。
“只要我活着,我就会保护你,不让任何人欺负你。”
“那你死了呢?”
“那就保佑你啊,反正只要这个世界上有过我的存在,就不让你受到任何半点委屈。”
有时,不可否认的,我会想念吴同,当然,我面对那个笨蛋能想到的更多的是一种愤慨,哀其不幸怒其无用的愤慨。
几经辗转终于来到这个城市,遮天蔽日的绿荫,一下子就击中了我心上最柔软的位置,记忆喷薄而出。
梧桐,落叶乔木,叶子掌状分裂,叶柄长,花单性,黄绿色,木材白色,质轻而坚韧。
自吴同离开,我自信我已足够成熟稳健冷静内敛。不因物喜不以己悲,已让旁人看不出我的喜怒哀乐。
但,一次常务会议上,某领导提议把梧桐砍掉,因其枝蔓太多,遮挡光线,落叶频繁,不易打扫。
我突然一股无明火起,就像吴同经常做的那样,不顾一切和那个领导吵了一架,坚决要求保留这些树。
争执的结果是我的意见保留。
其实我对砍掉梧桐毫无异议,只是吴同唤醒了我的不满,我不由自主学着他那样,喜欢和一切和随便什么东西抗争一下。
三年之后,该领导因故被双规,我被提拔到他的位置。
为解决领导所遗留的历史问题,我让各部门通力合作,买些有点年头的梧桐重新栽回来。
电视里说,群众普遍反应对此举的支持与热爱,一个接一个的表达着对这些树由衷的喜爱之情。
我仿佛又回到吴同刚离开我时的情景,心里一阵一阵的刺痛,脸上却冷笑着。
老公说,一上任就兴师动众,别人会怀疑你在搞形象工程。
我说怀疑就怀疑,反正只要我不被双规就永远不会有人敢当着我面说。人只要管好自己就行了,管不了别人的。
复读是个痛苦的历程,唯一的快乐来源于遇到了比你更痛苦的人。
第三次月考,我考了年级第三名的时候,复读班迎来了一位新朋友——kin。
kin是个话不多的女孩,但一出口则语不惊人死不休。是个人才。
kin先前已经在一个末流本科混了三个月,我心目中的大学生应该是好吃懒做昼夜颠倒人生混沌,但kin不是这样,kin每天早起晚睡,勤劳刻苦地把自己淹没于书山题海之中,全然不理会日升月沉花开花落。很快融入了我们这个以拼命著称的复读学校,并且因其过了三个月猪一样的生活,养得膘肥体壮充满活力,成绩的提高让人惊叹。
我问:“kin,在大学你也这样拼命啊?”
kin的视线还停留在朗文词典上,悠悠地说:“拼个屁啊!老娘拼命的玩,从大一到大四可以玩的东西都被我玩遍了,没意思啊!还是高三好玩,我要考个好学校,看看国家栋梁的生活会不会他妈的精彩一点!”
我开始庆幸当年没去读我的那个破大学,要不然以我的脾气肯定没勇气回来复读,那种漫长的煎熬定会让我生不如死。
我的潜意识里很感激kin在某种程度上坚定了我复读的决心,人只要心存感激就会善良,善良了就喜欢与人为善,与人为善了别人也会给以回应,我和kin很快成为了朋友。
kin是个有思想有内涵有个性的人,和她交朋友很容易受她影响,而我向来是个乐于被支配的人。我每天跟着kin一起吃饭一起背书一起上厕所,就像吴同说的,我俩整得跟同志似的。
kin有个男朋友,在清华,此人存在的唯一证据就是每天早上六点给kin打个电话叫她起床。整个一人肉闹钟,跟新闻联播一样准时。
我是个短视的人,在经历着人生的某个阶段的时候我总认为我会永远停留在那个阶段,尤其是经历第二次高三的时候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会停留在高三,想象不出经历其他生活的样子。那时侯幼稚狭隘的我最大心愿是下一次考试拿到最高分,第二大心愿就是那个软硬不吃又狂又酷的吴同能像清华帅哥一样体贴,每天早上打个电话叫我起床,那样我就今生无憾了。
当然,不管想像是如何,时间总会一点一点过去,不由得人控制。
我考上大学之后偶遇kin的男友,聊到当年的事情,他说:“你现在也进了大学了,可以理解我了吧,这根本就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我朝他泼了一杯果汁,我说:“这也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天天就是在这时候遇到我,爱上我。
kin那时也无法理解这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就是kin的男友去找了女友和人同居。她知道这件事之后,对做国家栋梁这回事失去了兴趣,kin去打工了,这个有才华有斗志有魄力敢爱敢恨做到极致的女孩就这样放下了她北上求学的梦想,跑到南下去打工了。
那天,大家跷课去送kin上火车。
回来之后,吴同傻傻地说:“我们定婚吧。我怕日子长了你也会像kin的男友一样把我给抛弃了。”
其时我正在吃粉,一听这话粉差点没从鼻孔里喷出来,我一向对早婚早孕不以为然,我摊开手说:“定婚礼物呢?”
吴同掏出一对戒指。
我把手缩回去,“切,没创意!”
吴同问:“那你想要什么啊?”
我本想说我要奔驰宝马保时捷,又怕把吴同吓跑,恰好看到收拾碗筷的女孩手上一串红豆串成的珠子,于是我指了指:“喏,我要那个,有了那个你再来找我订婚吧。”
大学时代我的男朋友叫天天。
到如今我已经忘记了关于他的一切,唯一记得的就是,他很像吴同。
外貌像,性格像,甚至对我说话的时候那份带几分不耐烦的羞赧的甜蜜也像。
如果不是吴同的离开,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永远和天天在一起。
可是,吴同却走了。
书上说,有一类最傻的女人,在20岁的时候认为自己是天才,发现不是,在30岁的时候认为老公是天才,还是失望,到40岁的时候便认为孩子是天才,最终发现最傻的就是自己。
在20岁时,我一直认为我和吴同是这世上硕果仅存的两个天才。可惜,我错了,从我选择了吴同这类人就能看出我是个多么傻的傻瓜。
在30岁时我不可以再犯认为我的男人很聪明的错误,为了修正我的这个错误,我甩了他。
我的天天,他像几年前吴同所做的那样,彻夜守侯在我的楼下,不叫不喊不睡,只是孤寂的站在灯下,给我一个明知我看了会心疼的长长的影子。
吴同是天使,天天是这天使在人间投下的一个剪影,我知道我握不住天使的手,那么,就连天使的剪影也别去碰触了吧,以免徒增伤感。
工作几年之后,我跟上司介绍的一个长相俊朗有才有为的男孩结了婚,过上了吴同所不屑的挣扎求生一步一步往上爬的生活,我想,我已把关于吴同的一切从我的世界里删除。
“吴同是个大笨蛋。”这是那年我的口头禅,但这话从来都是我自问不如吴同的时候故意说出来的反话,我从没想过,有朝一日,我会从心底由衷的感到吴同是个大笨蛋。
我的满分作文没能浇熄吴同对山地速降的热爱,反而像是替吴同打了个广告,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这项危险的活动来浪费光阴。
山地速降在我们这地方成了一种时尚,世上引来了很多菜鸟的争相模仿。
其中一个菜鸟在一次活动中遇到了危险,跌入湖中,吴同去把这菜鸟救了上来,就上来之后这个不会游泳不会骑车的菜鸟哭着喊着要冲进湖中去找自行车,吴同喊同伴把菜鸟拖到岸边,自己则再一次潜入湖中去救菜鸟的车,然后,像所有这样的故事所说的那样,吴同再也没有起来。
你说,吴同是不是笨蛋?
这是吴同的朋友告诉我的故事,但这是学校所无法相信的,其时,我已经大一,那是吴同第三次读高三,校方无法认可这个连续两年不参加高考桀骜不训不可救药的小混混是一个英雄。
当时正春寒料峭,校方很兴奋,在当年夏天多了一个活生生的教育大家不要私自下河洗澡的反面教材。
吴同的朋友多方途径寻找菜鸟,无果,菜鸟当天就逃掉了,他的车是租来的,他不想赔偿那辆车所需要的费用。
没有人可以证明,吴同是个英雄。
这就是吴同的故事。
吴同这个笨蛋啊!
我习惯在想到吴同的时候把随便什么东西丢在地上,以显示我对吴同这个傻瓜由衷的愤恨之情。这时我手里拿的是手机,我顺手把手机往地上一丢,结果手机像是被我摔痛了似的,拼命的响起来。
我低头一看,手机上dew的名字张牙舞爪的显示着。
没办法,我低下头去捡起我的手机。
刚刚打开翻盖,dew说:“今晚,八点,同学聚会,不见不散。”
在我的世界里还有吴同的那个阶段,聚餐是件无比美妙的事情,我从心底热爱那些和我一起吃饭的人们。
后来,聚餐渐渐成了一个蹩脚的任务,我讨厌和一群不相干的人说着无比虚伪的祝酒词,其实,失去吴同之后,这世界的每一个人都和我不相干。
今晚的聚餐一如往常,席间觥帱交错,言谈之间你攻我守,不自觉的和人攀比时没忘了大肆的相互吹捧,我不由的有些疲惫。
没了吴同,这些人都没来由的变得狰狞。
大家算了算,五十几个同学,来的有二、三十个,大都能混碗饭吃,混不到饭吃的家伙都在家里窝着。在场的几个报了一下职务,算一算竟然我的级别最高,于是立刻冒出来许许多多的人给我敬酒。
有祝福的,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有祝贺的,事业有成步步高升,有赞扬的,年轻有为大有作为。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说法,都以喝酒为最终目的,我习惯性的笑容满面神色轻松,喝了一杯又一杯。
直到我们的班长站起来,班长如今是个乡党委书记,脑满肠肥,大大咧咧的说:“你真是美貌与智慧结合的典范,我读书那会儿就觉得你这个人肯定不一般,当初要不是吴同那小子在你旁边绕来绕去我早铁了心非你不娶了。”
我一不小心把酒杯弄翻了,摔在地上清脆的一声,像上课铃声似的,所有的同学都安静下来,气氛顿时有些微妙。
我看到dew在拼命朝班长眨眼睛。
班长有些无措,忙开导我说:“吴同对你真的不错,我们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你看,他没去参加高考就因为志愿填错了,没能和你一样留在北京,于是他铁了心再复读一年,我们哥几个怎么劝他都不听。”
所有人都静静地听着班长的叙述,各种含义复杂的眼神时不时刀子似的刺我一下。
是的,是我的错。我连天使的爱都没有珍惜。吴同一直劝我和他一起去浙江,因为他爸的生意在那边,父母不允许他去其他城市。我偏偏不理他,我想我都已经复读了我一定要去最好的学校,任他在宿舍楼下一站就是一整夜,不为所动。后来吴同这家伙不肯去念大学,他之前已经这样做过一次了,我没有意识到他也和我一样有梦想,他也有理想中的学校,我只以为他是桀骜不训到遗忘了这整个世界,要把世界踩在脚下,我是个凡人,我不能陪着他耗时间,于是我和吴同分手了,在北京找到天天过着我的新生活。
“后来,就是出事的那次,技校有个男的跟他打赌,赌的是你特喜欢的那串珠子,吴同就去赌了,谁知道竟然会出现那种事情,唉,要不你们现在是多合适的一对啊,你看今天这么晚你的老公都没和你一块来,要是吴同肯定不放心你一个人出来,多不安全啊,连我都觉得不放心……”
我说过吴同是一个笨蛋,为了一串珠子,只是为了一串珠子而已。
我反而宁愿他仍旧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小子,一味追求速度与激情,最后玩完了,多酷啊!多符合他的形象啊!干吗为了珠子这样娘娘腔的玩意儿丢了性命,太不符合他的个性了。
先前别人给我敬酒我都是推三阻四化有为无,这次我把面前那个玻璃杯倒满了15年的53度飞天茅台,我找班长碰了杯,说:“书记啊,还把我当朋友就干了这杯。”说完我不理会班长,自顾自把一大杯酒喝完了,喝完一个趔趄,班长要来扶我,我迅速把手拿开,“不,不用管我,你们慢慢喝,我,我有点不舒服,先,先走了啊。”
司机扶我进了家门,婆婆一见到我立刻从沙发上弹起来,“回来了啊。”
我面无表情朝家里望了一眼,婆婆有些泪眼婆娑,她在看电视里播的一档真人秀节目,委托人提个要求,电视台帮人找人或者帮人吵架的那种。婆婆最喜欢这个节目,家长里短恶俗不堪!哪天广电总局把这类节目停了我第一个带上相关人员坚决贯彻落实。
这类节目无聊有余意义全无,我有些愠怒的叫了一声:“妈。”
婆婆说:“我刚打开电视,这就关,这就关。唉,我那儿子也真是的,你都回家了他还没回,我这就把电视关了啊。”
我瞄了电视一眼,这期节目叫做“红豆的思念”,真是恰如其分的俗气。
委托人是一个还算清秀的农村妇女,一上电视就开始哭,说是要找恩人的爱人,把一串红豆穿成的珠子送给她。我刚想上楼,电视镜头定格在那串珠子上,我的身体顷刻间僵硬了,酒醒了大半,头痛欲裂。
如果不是那串珠子,我想我已经忘了这件事。
吴同傻傻地说:“我们定婚吧。我怕日子长了你也会像kin的男友一样把我给抛弃了。”
其时我正在吃粉,一听这话粉差点没从鼻孔里喷出来,我一向对早婚早孕不以为然,我摊开手说:“定婚礼物呢?”
吴同掏出一对戒指。
我把手缩回去,“切,没创意!”
吴同问:“那你想要什么啊?”
我本想说我要奔驰s320宝马保时捷,又怕把吴同吓跑,恰好看到收拾碗筷的女孩手上一串红豆串成的珠子,于是我指了指:“喏,我要那个,有了那个你再来找我订婚吧。”
女孩不肯把珠子送给我们,我对订婚这回事也就忘掉了。
我的吴同啊,这个少有的大傻瓜。
后来,吴同找到少女的家里,说是要买下那串珠子,少女不同意。但少女的哥哥觊觎那笔钱,于是找来吴同说是要比赛,赌注是那串珠子。
“后来,就是出事的那次,技校有个男的跟他打赌,赌的是你特喜欢的那串珠子,吴同就去赌了,谁知道竟然会出现那种事情,唉,要不你们现在是多合适的一对啊……
少女的哥哥发生了意外,吴同救了他,他却忘恩负义,跑了。
也就是说,就是当时我无意的一个手势,让吴同失去了一切。为什么那么认真呢?我的大傻瓜!
见我开始啜泣,婆婆安慰我说:“别难过,这个故事有点可惜了,你没回来的时候播了这一段,那个委托人的哥哥,是个白份仔,才三十多岁就死了,这个英雄救的是个废物,现在他们这种人找人也不知道是什么目的,多好的小伙子啊,重情重义,可惜救了这么个人,不知老天是怎么安排的。”
节目最后,委托人跪在镜头前磕了三个头,后悔不迭的说当初应该把珠子送给恩人和他的爱人,这十多年来自己一直夜不能昧食不知味,为的是这串珠子葬送了一个花季少年的生命。
那么我呢?情何以堪?
这个全世界最爱我也是我最爱的人,就这样为了我的利欲,死心塌地与家人抗争不肯去浙江读大学,而我,却自以为是的抛弃了他。后来,再为了我的一个明显是为了推辞的毫无意义的手势,一个我看过之后马上忘掉的东西,葬送了他的生命。
你说,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开始放声大哭。
婆婆被我吓到了:“闺女,闺女,别哭了啊,和你相处这么久看你一直这么严肃我还以为你……怪不得你不许我看这个节目啊,你怕你自己难过是不是啊?真好,原来你感情这么丰富啊,这样就和婆婆合得来了,我年轻的时候看江姐也是边看边哭的啊,没关系没关系,在妈面前不用害羞啊,想哭就哭吧,你们在单位上就憋得慌了,在家里只管自然一点,在妈面前还要装模做样,啊?哭吧哭吧,没关系的……”
我索性号啕大哭,鼻涕眼泪一塌糊涂。
有钥匙开门的声音,老公开门一看我们这阵势有些迟疑。
我吸了吸鼻子,对老公说:“我已经签字了,离婚协议在书房桌上。”
婆婆说:“哎呀我的闺女啊,原来你是为这个哭啊,”婆婆转身给了自己儿子两个耳光:“说!你在外面做了什么弄得要离婚了,闺女在这都哭得抽筋了,你这臭小子还在外面花天酒地!”
老公用手护着脸,躲躲闪闪的,说:“要不,咱不离了吧。”
婆婆的手还没停:“你这个混小子,你以为离婚是玩耍啊?别人离还没关系,你们两个离了就把脸丢到家了,把我的脸都顺便一起丢了!你说!在外面是不是有什么人迷了你的心智了?吃了猪油蒙了心了你,还离婚!”
老公说:“不是,没有,我只是看……唉,我错了还不行吗?不离了不离了。”
婆婆说:“臭小子你这个念头都不要有,给我彻底死了这条心!你只管好好的过好你的日子……”
我突然感觉头痛欲裂,我惯性的抽泣着一步一步上楼。
老公怯怯的问:“你怎么了?”
我能听出他是真的心疼,我挥挥手,说:“我没事。不关你的事。”
老公说:“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没想到会这样,都是我不对……”
我加快了步伐走进房间,把门关上,关门即深山。现在,我是真的很想躲到一座深山上,躲在我一个人的世界。我只配一个人过日子,我和谁在一起就会伤害谁。我踉踉跄跄坐到床上,酒意涌上来,我感到头痛得要爆炸了,习惯性的拿起床头柜的安眠药,手有些抖,倒出来五、六片,我懒得再倒回去,索性一齐吃掉。
让我休息一下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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