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危堕老马一笑

发表于-2008年08月28日 下午5:58评论-5条

小说中的主人公贾无聊出生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家庭中。他不满足于祖祖辈辈贫穷落后的现状,从小立志奋发读书。终于在军校毕业后,分配到一基层连队当兵。他的愿望得以实现,他的心也随即抛向了天空的顶峰。他的事业、爱情、金钱等将成为他至高无尚的荣誉。然而,锋回路转,在他转业后的历程中,他因没有社会关系而无法适应地方的种种环境。从此一落千丈,鄙视人生。面对失业的压力,亲人的离去,使他走向一无所有。就在忏悔自己一生到将要选择死亡时,他突然眼前一亮,他开悟了。黎明就在眼前,他看到了希望,并为自己勾画出了一幅美丽的宏伟蓝图。

我曾经问过自己许多个问题,可是在想了许久之后做出的答案却只有两个字——“无聊”;我曾经幻想那个变幻莫测、多姿多彩的世界应该是美丽的、也是富丽堂皇的,可是事到如今我却无法给别人解释什么叫做美丽,而什么才是富丽堂皇;我曾经总以为在人间生活着的人们都是快乐的,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的增长,心灵的成熟,才知道人总是将要老去,一步一步走向死亡;我曾在小的时候说过一句:等我活到八十岁以后也要跟爹娘一起吃住,可是在我不满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父母,远离故土,直到父母都安心地躺在了冥冥的、非人间所能见到的、另外一个不属于人类生存的世界里时,我才明白了什么叫做悲哀;我曾发誓要一生一世孝敬父母,可到年过半百时,才明白孝敬父母的三大理由。

我曾经对别人说我对自己所走过的路从不懊悔,可最让我遗憾终身的是父母亲在临死之前,自己竟未曾亲眼见上他们最后一面。本想传承家业,弘扬老祖,也好让自己的祖先、自己的父母在九泉之下静静地看着他们的儿孙渐渐地发起来、旺起来,可是当自己变成孤零零一个人的时候,才明白自己真正做了个不孝之子。

我还曾经想到人一旦成家以后,就能安稳地携手走完自己的一生:快乐也罢、悲哀也罢、灿烂也罢、平凡也罢、有钱也罢、没钱也罢。可是,直到与自己的妻子办理离婚手续时,才明白什么叫做结发夫妻,什么叫做比翼双飞,又什么叫做海誓山盟,什么叫做地老天荒;我曾经庆幸自己能拥有一个美丽而漂亮的妻子,可当我发觉那美丽的外表只是一层遮掩污浊不坑的、肮脏腐臭的内脏时,我才明白自己是个有眼无珠的瞎子。

我曾经发誓,我将来一定能够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成为当世无人不晓、众人皆知的名人富豪,可是当我历尽千辛万苦而真正走到一无所有的地步时才明白,人的一生就像拉屎一样,虽然你已经努力了,但不管你怎么努力,哪怕是努破苦胆,却屙出来的永远是一堆屎。

我还曾经埋怨与自己相爱两年的妻子变心离我远去是对自己的不忠,可当老婆离去后自己在清理家当时,才明白自己的家当也只是一堆屎而已,除了做肥料外,还能做什么用呢;我原以为经常洗洗涮涮就是爱干净的行为,甚至从厕所里走出来后,口里不停地往地上吐无数次唾沫,可竟然不会想到自己肚子里实际上就是装着一肚子屎。

我曾经以为能够爱上别人与被别人所爱都是无比幸福的,可是当我真正感受到自己爱别人的滋味时,才知道那一定是痛苦的,而自己就从来没有感受到被别人所爱的滋味;我曾经有过多少个曾经,有过多少个愿望,可是,最终的结果也只是变成了两行不值钱的泪花。

甄美婧离我远去,使我改变了对人生的看法。而原来拥有一个温馨的、和睦的、欢乐的家庭,如今却变成一个孤单的、痛苦的、无聊的单身。每当晚上躺在床上不能入睡的时候,总是要想起与美婧在一起的欢乐情景,就像演电影似的一幕一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她的欢声笑语,她的温柔可爱,她的刁蛮任性,她的金肤玉体总是在脑海回荡,我不能明白咀嚼这一种滋味,到底是一种幸福还是痛苦,反正已经到了无以忘却的地步。明明知道如此只是一种无聊的行为,可偏偏每到那一时刻,却又无法控制那游荡的灵魂,以致日日如此,夜夜不眠。

我不知自己是否患了那种倒楣的神经性综合症,直至一位朋友拉我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时,我却愤怒的对着医生说你才有神经病。一口气跑出了医院。我不断地告诫自己要拿得起来放得下,大丈夫何患无妻,但越这么想却越是糟糕。有时一个大男人在朋友面前痛哭流涕,也不知是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呢,还是讲述自己的光荣历史呢。

每当见到别的恋人在一起相拥相抱,甜言蜜语时——无论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公交车上,或许是自己的同事或哥们说起他们的浪漫情史时,我的大脑像患了过敏性综合症似的,总觉得有一种无形的怒火拥上心头,当时真想过去抽他们两记耳光,或是踹上他们两脚,以泄自己心中的不快。当朋友或亲人经常过来劝慰自己不要萎靡不振时,我却只是在表面上给予了应付,而内心里却总是在想:你妈妈的,看我已走到这地步了,你们心理保不准还在偷着乐呢。哼,黄鼠狼给鸡拜年—一个个都不安好心。末了,恨不得马上把他们都哄了出去。

我不能不说我的脾气越来越暴,不管认识的人,还是不认识的,也不管年轻的还是年老的,甚至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只要不合自己的心意时,那从来没有在我嘴里吐过的脏话臭话却滔滔不绝,一泄而出。骂完了,也恨完了,心中倒有一种得意和快感,而这种快感甚至比当时就见到美婧时揍她一顿、踹她一脚都来得痛快。可是,当真与美婧不期而遇时,不知怎地原来那阳刚之气,豪言壮语以及满腔的怒气全被她化解的无影无踪。

当美婧理直气壮地给我提出要做某件事时,我心里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的不愿意,再不为你这个薄情寡义、忘恩负义、见异思迁的烂女人、臭b*子做任何一件事,哪怕是放个屁也让我休想,但嘴里却不由得好像理所当然的、自然而然的说了声:做什么,没问题。我的心不由我使唤,我的身控制不了自己的心,以致到头来,帮美婧办了事还讨不到一个“好”字。最后却听到美婧在跟别人说:这个傻瓜,不使白不使。而当我从某一处获得这个最卑鄙无耻而又最低级下贱的评价时,反而像似触动了自身的某根快乐神经,不但没有动怒,反而乐得哈哈一笑,而且还暗自嘀咕:就算是最后一次为你服务吧。

与美婧相逢的日子,从认识到结婚再至离婚,只有两年时间。我的妹妹贾鲭晶来电话,她说哥,给你打个电话怎么这么费劲,人家跟你商量一件事,你都爱理不理的。

什么事?

我装作一本正紧的问。心里却在嘀咕:你这个鬼丫头,找我能有什么好事。

小妹说是关于你的事,你想不想听?

嗯!你说吧,我听着呢。

贾鲭晶——她,唉!还用再解释吗,没必要,告诉你吧。说实话,她就是我的亲妹子。对了,亲妹子,一点也不错。你听着,我的天哪,我怎么有这么一个小妹子呢。说白了,他真让我哭笑不得。是的,不是我吹,假若是遇上你,你也会拿她没办法的,她就是这么个人。

鲭晶虽然比我小十二岁,但在为人处事和考虑问题方面却要比我详细、全面的多。关于这一点,我是比较佩服的,而唯一让我反感的是她那种讥言讽语、死缠烂打的脾气。对于她我不得不拿出一点做哥哥的架子来压一压她。

鲭晶说:“哥,咱妈给你介绍一个对象,我觉得还很合适。虽然,一朵美丽的鲜花插在了一堆牛粪上,但是,谁教你是我的哥呢?哎,我也是没办法啊!”

我听她这么一说,心中老大不悦,本想一气之下放了电话,但毕竟是为了自己的事。父母也为自己提过几次了:都老大不小的了,难道你就真得做个不孝之子吗?从小把你养大,没有一天不让我们操心的,眼看就三十出头的人了,咋就一点也不长进呢,总不能让我们眼睁睁看着你打一辈子光棍吧。

想起父母的话,心中一阵酸楚,倒好像找不着老婆是我自己的错似的。要不说,人要倒楣的时候,连放屁还蹦个坑呢。谁说不是呢,那屁呀就像一包炸药,实际一点,屁就是瓦斯,而瓦斯可以燃烧,能燃烧就有爆炸的可能。屁——虽一个字,它小,它臭,它有声,它无声。屁就是屁,它不但可以拐弯,而且还会爆炸。一个人放个屁不算什么,假若十个人、百个人同时放屁呢,要把它利用起来,足可以开采一个煤气层,可不是嘛,正所为星星之火,可以燎源哪。就比方,人常说,哦!瞧这个人忙得屁颠儿、屁颠儿的。咳!朋友,屁还能让人颠起来呢。话说转来,我的屁啊,若真要到这个时候,还真能把脚后跟砸了。什么?你没遇到?那是算你幸运,不是我夸赞你。可恨——可恨天底下那些女人咋就有眼不识泰山。本公子身高一米八,才高八斗,身体健康,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毛病——唉!什么叫毛病,应该是没有一点问题。我在乎吗?就连那瓦尔特、高仓健,唐伯虎俺也瞧他不起。他们算什么?人,本公子,也是人,堂堂正正的人。可是,有福的人,没福的命,命里注定就是如此,能怪谁呢?看看周围的人不如自己的比比皆是,可他们个个生活着潇洒快活,有妻有子。就算是有些清苦贫穷之人,也能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啊!而自己呢?是眼高吗?不,这不叫眼高,是穷酸。对,是穷酸——这是朋友对我的评价,尽管我不爱听。想到此,心中软了下来,自己的妹子自己知道,难道还会怪愿她吗?

“我的小妹,你到底要说什么,别吊我胃口啦,好不好?”

听鲭晶说,那个女孩子是她班上同学,与她同年同月同日生,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班同学,又是要好的朋友。怪事?哪来这么巧啊!她说,人品好,模样也漂亮,介绍给你包你满意。她对我笑着,哥你一个老王八,抱一个嫩黄瓜吃,要不是看在你妹妹我的面子上,岂不是白白糟踏了一个妙龄女孩,你什么都甭考虑,她要见你一见,赶快回家一趟吧。我就说,她长得好与不好,都是你说了算,我未曾见过,可是你把我贬的一文不值,有些太伤人自尊了吧,好呆我也是一表人才啊。小妹在电话里笑了,她告诉我那女孩我曾经见过的,但不管怎么解释,我始终没有对上号。只得说声:“好吧!”

我为了实现自己的设想,不,是为了完成父母的心愿,我不惜一切代价千里迢迢赶回故乡。在鲭晶与父母的安排下,与甄美婧进行了一次窃窃私语的约会。她是我第一眼看到的,属于人间仙女般的,可以用中国语言的“绝顶”二字来形容她的眉清目秀,五官匀称——如果说在她投胎之前,她的前生没有给上帝行贿受贿的话,至少是跟上帝有什么亲戚关系。否则,上帝是不会这么偏爱她的。不然,上帝怎么会给她造了一张无不让天下所有男人与女人都妒忌的脸庞呢。听我的,没错,只要你看一下她的脸庞,就足以让你失魂落魄,她不是狐狸精,可是也差不多吧,就是那么的迷人呀!你看啊,美婧的头发长而细,细而密,密而黝黑。长到什么程度?至少披发至臀部,要不是因旧年一不小心,蹲在灶火口烧饭时,被灶口内的一把火焰猛地喷了出来,嘿!多带劲啊,那火将她那珍贵的发梢烧焦一截的话,大约应该已将那光滑溜圆的屁股都遮盖起来了吧;细呢?细如蚕丝松针;黑呢?黑如泼墨。不是吗?还有,还有她那长长的睫毛,水灵灵的眼睛,让你想象出她的轮廓,有如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个俏脸嫰皮的小姑娘。是的,她的脸蛋粉白粉白的,身材因俊俏而略显优美,说话因细腻而又温柔动听。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就感到有些魂飞魄散。那种感觉呀,我的妈呀!是浑身的不自在,要不是初次相识有点拘谨外,真想过去紧紧地搂着她亲上一口——不止亲上一口,而后用一种通俗的话说,那才叫过瘾呢。这,还不用说,而最能吸引人的是她那婉言的一笑,这一笑,漏出了那深深的两个小漩涡,黄豆粒大,印在了她这张可爱的脸上。那漩涡再大一点也不好看,再小一点也不好看,偏偏就黄豆粒那么大。黄豆粒有多大,她的酒窝就有多大。而这时的她才最是迷人,因为那酒窝再也合适不过了——配在她脸上。她本来就长得好看,但她的一笑就更加灿烂,有如锦上添花,更能显出她的美丽与可爱来。倘若她没有了这一笑,那两个漩涡也就随之消失了。没有了那一对小小的迷人的漩涡,她就没有什么可爱之处。对,就是这样,同样是女孩,但各有千秋啊,美丽天生就应该与可爱配合起来才最是迷人呢,如果没有了可爱,美丽也就并不那么重要了。所以,能够爱上她,倒不如说是爱上了她的小漩涡。尽管她没有特殊的专长,只看她的言行举止与外表流露,人人都得竖起大拇指挎赞:好一个俊俏的小姑娘,真真是又美丽又文静。

啊!多么可爱的小女孩呀!连小妹都这么自豪地说。

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约会,又是第一次谈得那么投机。她的音容笑貌第一次映入我的脑海。我对这个突如其来的一见钟情,感到不可思议,更没有想到上帝会对我如此善待,活脱脱将一个大美女送上门来。我疯狂、我快乐、我高歌、我猛唱。我与美婧举行了闪电式的婚礼。她比我小一轮,她娇小,她幼弱,她怕风,她怕雨。我这个历经三十年风风雨雨的老康菜成了她的护花使者,她的忠实保护神。

说真的,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可以不惜任何代价,哪怕是牺牲自己的生命。生命算什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嘛,这是谁说过的一句话,哪个古人来着,记不清了,不过,我深深懂得这一句话的含义。就为了这一句话,就为了那纯真的爱情,就为了我们将来的幸福,我心中发誓:“愿意为你而死,愿意为你而生。”只要留住你一瞬间的温存,一瞬间的美丽。我坚信,爱的力量高于一切,爱的滋味温暖心扉。

新婚燕尔,我被美婧那粉红色的艳装所痴迷,被她那柔和动听的细语所感动,被她那缠缠绵绵的温情所熔化,被她那乳峰玉浆的甜蜜所陶醉。那个迷人的夜晚,那个动人的场面,那个光滑细腻的肌肤成为我们百年合好的永久的纪念。在我所爱她的世界中,我不知道,也不知如何感觉爱别人与被人爱的滋味,自己的灵与肉的欲望已冲向了爱的海洋——爱就是要负出所有一切。也许她的被动,也表示出了对自己的爱。如果说她能把自己的身体的全部都奉献出来,交于自己的老公的话,那么这种实质上的爱更应胜过口头上的爱的十倍,百倍,甚至上千倍,万倍。从她的身与心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紧紧地搂着她,紧紧地抱着她,身体贴着身体,皮肤磨擦着皮肤,微微渗出些许汗液来。我对她说美婧,你真美!你的容貌就如同你的名字一样的美丽,一样的恬静。她没有言语,她那软软的、绵绵的躯体像在对我说:“无聊,我也同样爱你。”她闭上了眼睛,我把嘴唇紧紧地贴在她的唇上,紧紧的,紧紧的,一秒钟,一分钟,一刻钟,甚至一小时过去,都舍不得分开,就像似天然形成的一个整体,一个怪物,一对畸形的孪生兄妹。

新婚之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不可磨灭的无法忘却的永久的记忆。她仿佛就是我的所有,我的一切,我肢体的一部分。于是我们相亲相爱,永不分离。一个人的一生能走到这种地步应该是逍遥自在,自由快乐的顶峰,神仙般的生活也大概就是这样。我能拥有,她能拥有,我还苛求什么呢?

中午下班回来,一进门便看到美婧烧好的饭菜,热乎乎的香喷喷的,看起来好看,吃起来好吃,嚼起来有味。人一旦长得漂亮,她烧出来的饭菜也显得格外高雅。就是白开水煮白菜,也是味道不凡,更何况她的手艺还确实不错,至少合自己的胃口。到了晚饭的时候,两个人四菜一汤,一甁啤酒,一杯咖啡。那美酒加咖啡,俊男伴美女自是不在话下。我们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眉来眼去,温情脉脉。晚饭后与友人一起散步,谈论家长理短,便成了一种生活规律,再加上看电视、打牌,也是必不可少的活动,直到熄灯就寝,便看着美婧那粉色半透明般的睡衣,映在昏暗的床头灯下,撩起了那无数个温馨之夜,缠绵之夜。见到那忽明忽暗、忽隐忽现的肌体,我便有一种亦真亦幻的感觉。于是,两个人,终于情不自禁地抱在了一起,投入那温柔的梦乡。夜的寂静,月光的慈祥,与星星的美丽把每一个梦境与现实交融在一起,成为一个不可分隔的整体。

当军队的改革之风刮在我耳边之后,我便成了军队中精简整编第一批下海的转业军人。刚结婚第二个年头的美婧跟随我告别了军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在军队生活了两年,突然间回到了地方,那种社会环境,那种人际关系,以及改革开放后所涌现出来的那种托人情,找关系,请客送礼的模式,搞得我焦头烂额,昏头转向。原以为考上军校以后,便是走完了一个由农村向城市的转变,梦想着平平安安有口国家的饭吃。当我感觉到现实与梦想相差太远时,我只好选择了放弃,面对自己当时在社会上无以生存的局面,我改变了原来的计划。一个世世代代在农村生活了几辈的家族,其时人也不旺,财也不旺,十多年来青山依旧,绿水常流,唯独变化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悔恨自己没有钱巴结地方高官,更悔恨有钱找不到地方送,万般的无奈换来万般的失望,无聊中的我却找不着求生的一线希望。军队无法继续生存,地方又没有绝对的关系,冥冥之中只求爱妻对我的理解与宽慰,但是我却盘算错了,大大地错了。八十年代的人不是六十年代那样纯洁真诚了,我没有得到美婧的支持与谅解。生活一年多的美婧原来其实并不美,也不婧,她的美丽与纯洁,被她的心灵已经腐蚀,她那冷酷的面容与冰凉的心,僵化了我的躯体。从此,我再也无法看清她脸上的那两个深深的小漩涡了,她将不再为我美丽,为我绚烂。我永远是原来的我,而她却不是她了,她只能说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女人,其实,她就是她,她又什么都不是。我再绝望之中,哭泣,在困境之中,嚎啕。感谢上苍,感谢上帝,给我快乐,给我幸福,同时又给我悲伤,给我痛苦。

我经历了这么一场风风雨雨之后,抬起头来,凝望静静的夜空,黙默地数着天上的星星。身边的父母在不停地为我解释什么:在哪里都是干活,干什么都一样,难道我们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就不需要生存了吗?我默默地听着劝告,不言也不语。不是屎糊了屁眼,而有话说不出口。我的脑袋发臌、发胀、发痛,就像一个有九斤十六两重的氢气球悬浮在大气层的边缘,似乎要在这一瞬间摆脱地球的束缚,突然地炸裂开来,但却被沉重的躯体拽得无法脱身。鲭晶冲着我走了过来。她说:“哥,就这么小小的挫折,用着你伤那么大的神吗?我看呀,还是咱爹妈说得对,你就不要死钻牛角尖啦,爸妈经常夸赞你,从小最乖,最听她们的话,现在你不会不听吧。”

她似乎把非常郑重的问题说得轻描淡写,一句话说完了事,末了还带点嫉妒与讽刺的口吻,倒好像我这么一来,是犯了她的大忌似的。那我这几十年沤心沥血的奋斗是为了什么?小妹的言语虽然带刺,自己心中明白,她从来就是跟他的这位哥哥唱反调的,可以说是“大内高手”。

鲭晶又说:“哟,哥呀!”她看了看我的眼神。“我猜到了你的心思,咳!嫂子,她不跟你好,也用不着跟自己斗气,对不?如果她要走,你让她走,没什么大不了的。女人算什么呀!我才不把她当一回事呢。”

她说话时总是兴致勃勃的,眼球、鼻子、脸蛋都在跳动,都在为她的嘴巴做好服务工作。她那张俏皮的脸一会儿一个神态。在平时,不管做什么事,或是说什么话,总是要显出她就是家中的老幺。那种气质又似乎在告诉大家,你们得让着她才行。就算是天踏下来,在小妹眼里,也算不了什么大事,不就是天踏下来嘛,先扔到一边去吧,然后再请女娲补一补不就得了。可是今天来说这些话又似乎摆在了一个大人的位置来驯服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她说:“女人不就是男人身上的一件衣服嘛,脚上穿的一双鞋子而已,破了就把它扔掉,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走了一个又换一个,你没有必要为她怜惜。”

你们瞧瞧,你看她说得多轻巧么,跟没事人似的。心道:小妹呀小妹,人说兄妹如同手足。手足之情啊,手脚都连着心哪。可是,她怎能这么说她的哥呢。这不是地地道道的一个烧灼手脚不疼啊!哼,你真不愧是我的妹妹呀!太可恶了……

“好啦!小妹,”我说:“你说完了没有?”

“咦!今儿你咋个儿啦?你!”鲭晶两眼一瞪,眨了眨眼:“我是为你好,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我没说你不对啊!”

“那你是什么意思?她跟你生气,犯不着你拿我出气儿。”

“你……你……”

“我怎么啦?”鲭晶忽然笑了起来,“哥,瞧你那样儿!多好看,我最是喜欢看你这时的表情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嘿!”

“鲭晶,我只是问你说完没有,你扯到哪去啦,唉……”

我强作镇定,对于这个比我小一轮的顽固、倔强,脾气、性格都互排斥的小妹子,我能怎么样呢,当真是叫苦连天,无可奈何。

“我说完啦。”鲭晶撇了撇嘴。

我便趁热打铁:“说完了,我听见了,你先回去吧,我想在这里静一会儿。”

“那,我还没有说完呢,你不就想急得赶我走嘛,真是的。”

“好!那你继续说吧!”

鲭晶耸了耸肩,她说:“你这个人也真是无聊,难怪爹妈给你启了这个古怪的名字呢。原来他们早已预料到了。”

我虽没言声,却暗自好笑。

她继续说:“那个甄美婧,哼,还说什么美婧呢,纯粹是一个‘真没劲’,我才瞧不起她呢,一个‘无聊’,一个‘没劲’凑在一起还能有什么意思呢,我看着你们就来气。”

小妹的言语无心中刺伤了我的心,我又好气又好笑,不知从哪来的一句话,忽然脱口而出:“你也不就是一个‘假正紧’么,还装什么‘正紧’呢,到像个真的似的,还挺像回事的啊,咹!”

说完后,吐出一声长长的大笑,心情格外的爽快,甚至比抽了大烟或吸了白粉都要来得痛快。

“德行,怪不得你找不着工作,人家宰相肚子里还撑船哩。我说啊,哥,你呀,你就是一个小鼻子,小眼睛,小心眼,小肚量,小性子,小……”一口气吐了一大堆,她突然停住了,好像是没有言词再可说出口。她瞪了一下眼珠子,又垂下了眼帘。眉毛一闪一闪的,那眼眸就在眼眶里游了一个圆圈,这样倒把她的言词又接了上来,她有些异常激动,但又似乎真有点生气。她说:“三十出头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似的耍性子,真是没出息,也难怪甄美婧跟你闹离婚。要是我,也受不了你这样,早就跟你不过了。”

“住口,……”

我的声音在哽塞,身子在颤抖,我强忍着怒气,两眼的泪水哗哗直往下流淌,妈妈将小妹拉至了一边,我猛的将头伏在桌子上,口里喘着粗气,偷偷的哭泣。

夜空渐渐沉寂,天上没有了月亮,可是也没有黑云,只有满天的繁星。月亮消失了,静静的夜空中,月亮是孤独的,正如无聊的心一样孤独。因为孤独,所以它藏起来了,不愿为人类划破漆黑的夜,而偷偷地躲在地球的下面哭泣,流泪。邻居家的看门狗在“汪汪”地狂吠,叫了两声,而后又一阵狂吠,那是因为不知是谁家的树上有一只猫头鹰在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怪叫声,一声更似一声,间歇中带着一种凄凉,带着一种恐布,就算是连不懂事的小孩听了这声音也会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夜的寂静,与声音的怪异,叫人心烦意乱,叫人恐慌不安。鲭晶吓得躲在了妈妈怀里,不敢再动,也不敢再出声,直到狗叫声、鸟叫声渐渐停息以后,父母与小妹才各自回房休息,而自己一人空守寂夜,老婆已回她娘家半月有余,我长长的嘘了一口气:“还说什么老婆呢,她妈的屄,什么玩艺儿……”

当金鸡第一次报晓的时候,已带走了我渐渐朦胧的睡意,我奋力睁开了困倦的双眼,看了看表,才凌晨四点半。夜里的风仍是呼呼地吹,不大也小。我躺在被窝里静静的倾听,那树枝的晃动与落叶的磨擦声伴着北风吹来的鸡鸣声。这种感觉似乎演变成一种催眠曲。于是,我又沉静在一片糊模之中。小的时候,妈妈最喜欢唱个催眠曲,她是专门唱给我听的。每逢晚上,睡意来临时,我便躺在妈妈的怀里,听着妈妈的夜曲,渐渐的入睡。那声音是妈妈温柔的声音,既缠绵委婉又柔和动听,那声音是妈妈从内心中发出的爱,那声音是自己成长的旋律。到后来,当我每每困乏之时,便非要缠着妈妈唱个催眠曲,我才能入睡。如今二十多年没听到这声音了,以致听到外面的杂音混合,便想起了小时候妈妈唱的曲子。

“妈妈……妈妈,你唱得是什么歌啊!”

“妈妈在唱催眠曲。”

“妈妈,什么叫催眠曲呀?”我躺在妈妈的怀里,困倦的眼神在不停地打架,我却奋力地想挣扎地坐起来,表现出那童年时的天真与幼稚来。

“聊儿瞌睡了,妈妈给聊儿唱睡觉的曲子。你听着:捣烂糠,为鸡鸡,为大鸡鸡下蛋蛋,下了蛋蛋卖钱钱,卖了钱钱买羊羊,买了羊羊铰羊毛,铰了羊毛擀毡毡,擀了毡毡卧娃娃,俺娃瞌睡得不行了……嗯……嗯……嗯……捣烂糠,为鸡鸡,为大鸡鸡下蛋蛋……”

听着,听着,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地睡去……

公鸡第二次报晓时,自己隐隐约约还在睡意中,又似乎醒来,又似乎在做梦,又似乎在幻想。终于,听到公鸡的第三次长鸣,天色已经大亮。我从床上爬起来,脑袋里在不知不觉回想着什么,可是记忆实在是太模糊,又想不起来。隐隐约约中一个人失神的像丢了魂似的走在一望无垠的街道上,路上没有了行人,只有几辆小汽车呜呜的向前驶去。天空下着倾盆大雨,我没有披雨布,冲着大雨一步一步的向前走着,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只是自顾自向前走。前面停着一辆小轿车,我不由自主地走进车身。雨越下越大,经久不息。我几乎变成了一个落汤鸡,头上的雨珠顺着头发滑落下来,流至眼里,流至鼻孔里,流至嘴巴里。我似乎在车前停下了脚步,用手擦了擦车窗户玻璃板,两只眼球朝里面窥视。里边有两个动物在嬉戏,似乎是米老鼠和唐老鸭,又似乎变成两个人——一男一女。一会儿,那女人把车门推开,将男人推了出去,伸手把我拉了回来,脱下湿漉漉的衣物,让我偎在她的怀中。那个男人坐进司机座上,方向盘一打“呜……”地向前奔去。那女人的肌体紧紧贴着我的身体,谁也说不出话来,相互拥抱着,相互缠绵着。车在公路上行驶,一起一伏地晃动,每一次晃动,我们便紧紧相拥一次。那女人又似乎就是美婧。我想轻轻地对她说:“美婧,请你……请你不要离开我……”可是想说又说不出话来。便在这时,天色已大亮。第三次鸡鸣声将我带入现实世界中来。

想起美婧来,心中由不得打了个寒噤:莫非她已爱上了别的男人?既然爱上别的男人,为什么还要把我捧在怀里?可是……这……怎么可能呢?唉,这不过是梦境而已,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么。是呀!这么说她的梦中会不会也有我的影子呢?也许有吧,她也许还没有忘记我啊!可是就算是有,她也不会亲口对你说:“无聊哥,我怎么就倒霉的会在梦中遇见了你呢。”哎呀,到这时候了还想这些没用的事干嘛呀!神经病,纯粹是无稽之谈,她想不想我又碍着我什么事了。她有没有爱上别的男人,那是她的事,对于现在,我还能管得着她吗?人人都有爱的自由权,不是吗?是,反正她已经不爱我了。好了,不要再去想这些事了。不过?这个梦到底还是有些奇怪,莫非她还要得到我对她的爱吗?日她妈的,真是岂有此理!什么好事全让她占尽。可是……可是呢,我能说不爱她吗?我真能放弃她吗?我不能,我真的不能,至少是现在还不能。她已经在我心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位置,除非……除非是把我的心换掉,把我的脑汁过虑后或许就把她忘的一干二净,但是我不能因为她而洗脑吧。可是,就算是真想洗脑,恐怕在医学上还没有这么先进的技术。那么就换掉心吧,这样就不会想她,不会认识她了,也就不会再痛苦了。可是心可以换,但是哪来这么多的医疗费呢,再说你要换什么心啊,话说“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什么的,那也只是“将心比心”而已,并不是真正换心。而且,谁又舍得将真正的人心换给别人呢,世界上恐怕没有第二个释迦牟尼啊。那就换动物心吧,可这动物的思维方式与人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就算能换,也不就换成了什么狼心狗肺的,对我也没有什么好处。唉,人类是这么奇怪,却又是这么无聊,不想吧,不行,忘掉吧,也不行,顺其自然吧又与心不甘。想当年自己也有出人头地的时候,只是这个时候,天时、地利全被别人占据了,而此时自己却连人和也没有了,墙倒众人推,相拥两年的妻子都离开你,你还谈什么人和呢,只得打掉牙往肚子里咽,面对现实吧,老兄。

话虽这么说,可心里老大不情愿这么做,就像是自己逼着自己做一件违心事似的。假若你强力地克制自己,克制着自己的心,你在用心对心的劝慰自己:别怕,老兄,勇敢点,这点小事算什么呀,能难倒你吗?笑话,掉了脑袋还留一个像碟子那么大的疤痕呢,不是吗?对,就是这样,没什么了不起的。可是,心被控制住了,思想却涌向大脑。大脑有了思维,心就又被解脱了。你看吧,那个思绪呀像排过序似的,她的印象总是能被排在记忆中的最前列;你能不想她吗?不想是假的,这话倒是真的。与其如此,那就想吧,管它呢?可是,若想呢,那就必然带来一定的痛苦。像平时,就算想她也不至于如此,而现在面对着就业严峻的社会压力,再加上她离去带来的伤害,这样就大大地打了折扣了。可是,再仔细想想,鲭晶说得话中有些也是对的,假如面临这种困境与局面的是别人而不是自己呢,那就是另外一个局面,或许他因不怕失败重新振作,敢做敢干,那么美婧便不会与他闹离婚。或许,就算美婧与她闹离婚,离就离,没什么了不起,他不可能在一棵树上吊死。既然可以使人上吊的树有千万棵,干么还要守株待兔呢。这么一想,自己便真成了心胸狭窄的小人物了。哦,老天——怎么会是这样呢,不是这样的,我不是——永远也不是的——老天爷!我难道是小人吗?我心胸狭窄吗?不,一点也不……这样太不公平。一阵心灵的呼喊,唤醒我的理智,幸好没有走火入魔。算了,我不能往那地方去想,不过,就算如前者,也得把它扭转过来。自己是要强的,爱面子的人,绝不能让别人瞧不起。对不对?聊儿,你呀你,首先,自己要尊重自己,相信自己呀。自己瞧得起自己了,可是在自己眼里美婧的影子又出现了。

与美婧初次相识的时候,自己的身上的光辉是最灿烂最耀眼的时期。那时候,自己怎么说也是军队中的一个小小的连级干部,咳!七品芝麻官嘛。什么?老毛病又犯了,连级干部还小吗?噢!你看我的心有多高啊,刚三十出头能混个连级干部的待遇还不满足于现状吗?不过,我可是知足常乐啊!真的,我很自豪。一个连意为着什么,朋友,告诉你,那就是带领着近一百名士兵——一百名哪,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可是,我仅是一个指导员,指导员也不错么,她的好处就在于实权掌握在别人手里,但政治掌握在自己手里。妈的,我与连长井水不犯河水,她牛犇,我比她还牛犇,我怕什么?假若你是一名士兵,假若你想入党,哼!不通过我这一关,没门。除非你有门路,让领导给我穿小鞋。不过,这个是极少数嘛,这么多年来,我就穿过……就穿过那么一次,不多,只一次嘛,那时只能说我一时不小心才被穿上的,我觉得不舒服后,一生气就将它脱得扔到一边去了。不好玩,见他大爷的鬼去吧,我把它扔到臭水沟里去了。不,那是一个大粪坑。那个大粪坑还真有点来历:

在四川山区,马路旁,小径边,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大粪池。那是牲畜与人共用的粪池。假若你没去过四川,你一定是个老外,你就甭问了,反正我是说也说不清楚的。这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凡的粪池,却出现了一桩很不平凡的奇迹。之所以称它为奇迹,是因为有一个刚入伍的新兵,当然不是四川人了,是四川人我想他不至于这么愚蠢。对不起,不是愚蠢,应该是滑稽。他怎么就能在一个没有夜光的晚上,在连队组织全连看电影的夜晚,一个很好的夜晚,那是多么浪漫的夜晚啊,全连各班整整齐齐地排着队,雄赳赳、气昂昂朝着训练操场走去。那个小战士,是哪个班来着,记不清了,只记得他也在队伍里走着。可是,他怎么就不注意呢,怎么会掉进那个坑里去了呢?这不是写小说,这是个真实的故事。感人吗,一点也不,是可笑,几乎让我笑掉大牙。那个时候,付连长一拍我的肩膀笑不成声地说:老贾,你瞧瞧,这是我们连,也只有我们的连才能出这样一位大英雄。你看他多么的勇敢啊!他不怕脏、不怕臭、不怕累,一不小心就钻进了大便池,起来时还抱上一只老母鸡来呢。你说他是不是英雄啊!

话说回来,“小鞋嘛”反正我再也不会让它穿在我的脚上了,我不能对不起我的脚,我可以对不起我的心。咳!还想那么多干啥呀!累不累?总体上说,不是瞎吹,全连的哪一个士兵见面没有个敬礼的,或什么的,除非……除非他真是傻冒。或许,再换一种方式说,很简单,只一个字,那就是……其实,不说你也能想象得出,那个无聊啊,你要说的不就是“牛”字吗,这还真是猜对了呢。所以,我与美婧结婚以后,她跟随来到军队,其身份也是硬梆梆响当当的,脸上还贴着金哩。而到如今,我却混到这年头,连长也没有了,老婆也没有了;鸡也飞了,蛋也打了,人也走了,情也没了,可是记忆却还犹存啊。

我有一个爱写日记习惯,这并不是因为美婧离开我才养成的。不过,也可以这么说,俗话说环境造就“人才”嘛,但不管是写几句不成韵的诗也好,还是写几段杂乱无章的散文也好,这似乎是我人生中的一部分,然而仅仅这一部分,却占据我整个心灵的幽魂。我把灵魂深处的喜怒哀乐表达在纸上,以求得到一种虚伪的快感。当美婧离开我以后,唯一能陪伴我的就是那个回忆。我将那个无形无迹的、无影无踪的回忆记录在日记本里,她便成了有形有迹的,有影有踪的一张张卡片。她代表我的过去,代表我的将来,代表我的灵魂,代表我的血肉。我把内心深处的感情倾注在书本里,那书便有了人的感情,有了属于她自己的灵魂。每当我孤单的时候,她总是大公无私的,无微不至的关心着我。她能让我留下激动的泪水,她也能让我掉下伤心的眼泪,她能陪我聊天,她能伴我入睡。有一天我死去的时候,我将会让她陪我而去,让我在阴间不至于孤单,不至于寂寞,她一定会化为灰烬,飞灰烟灭,走向我的灵魂深处,与我紧紧地贴在一起,永远、永远不会分离。如果世界上真有佛祖存在,我的灵魂与书的灵魂便会游到佛界境地,求得佛祖保佑,赐于一官半职,超渡亡灵。

我买了一令十六开的纸张,每天叠一只小纸船,然后放进运河中,让它随着平缓的水流慢慢游去。我站在运河岸上,看着那张纸船渐渐离我远去,那纸船就渐渐的变小,先是慢慢地变成一个小的白点,再后来变成了小黑点,直到它从我眼前消失。我散步回到家中,等待着第二天纸船的到来。当我发现近八千张左右的七十克白纸已悄悄做成纸船离我远去时,我才开始计算人生的轨迹,按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计算,不觉已经五十多岁了,我把最后一只纸船轻轻的投进运河之中,然后恋恋不舍地挥手告别。无聊之中,我只得翻开那些零散的日记,不经意一翻,十几年前写的一段诗映入眼帘:

品味人生

如果有些人感觉活着很累

那么在人死了以后又会是什么滋味

大概恐怕也只有死去的人才能真正去领会

如果我死后感觉到确实很累

那么,到不如暂且免强活着下去

如果真的能有来生来世

那我愿尝尝这两种滋味

这次你冒险闯了进去

也许觉得能在天堂能享尽荣华富贵

虽然心中的玖瑰感觉开得美丽

但并不会永远为你鲜艳下去

拾起这一束有点暗红发紫的玖瑰

你一定会感觉手上已经挂满血刺

如果这就是阴间的荣华富贵

倒不如马上投胎转世

······

如果你想活得两全齐美

最好先给玉皇大帝行贿受贿

xx年xx月xx日晚无聊于笔下

二十个年头过去,回头想想所发生的事,困难曲折,欢乐痛苦,成功失败。让我从生活中跌倒,又从生活中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时间一天天过去,我的心渐渐地老化。美婧——她,在这些年中过得怎样?再也没有去过问,也没必要去过问。总而言之,对她的回忆早已渐渐地淡忘。看着自己的外甥、外甥女,一个个生龙活虎,长成大孩子,我便又是心酸、又是高兴。每每渡过一个漆黑的夜晚,躺在床上静思时,虽然心情平静了许多,但是那种美好的愿望与期盼未来的一切总是依旧缠绕在耳边。做梦也好,幻想也好,反正第二早晨,留给头脑中那个模糊的记忆绝对不是美婧。我看清了自己的生活,我活着不是为了我自己。为了能让父母安渡晚年,我不得不在报上登出一则广告:租赁老婆回家过年。虽然自己付出一定的高酬,但我们在回家之前是商量好的,有约在先,只是形式夫妻而已。然而,我这点小聪明当然逃不过小妹的眼睛。在鲭晶面前,我只好向她求情:安慰老人,实是迫于无奈。

二老双亲自是信以为真,老人高兴地拉着我与那女人的双手热泪盈眶,久久不能平静。我们四人双手相互紧紧地握着,紧紧的,紧紧的。我不得不佩服这次计划的成功与圆满,因为她的表演太出色了。第一次蹬上我家门,又第一次与老人见面,她几乎把这一瞬间的那种非亲情又似亲情的行为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似乎已将人间所有的悲欢离合的曲子全部都已写在脸上。终于,还是母亲先开了口,她都有点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她的嘴唇在微微地颤抖着、晃动着,一字一字的道:

“无聊,你终于有了一个家,你爹你妈就是死也瞑目了。”

我还没来得及咀嚼母亲的话意,看着父亲用他那骨瘦如柴的手指,揉了揉那饱经风霜而又满脸皱纹的眼睛,咧着嘴呵呵一笑:“聊儿,”

他停了一停,我望着父亲那苍老而沉着的面孔,静静地等待着他将要说什么,只见父亲又长长叹了一口气,似乎露出一点焦虑的样子,他用婉转的语气问:“你都五十多岁的人了,你不打算要个孩子吗?”

父亲的话,语重心长,简简短短一句话,却是沉甸甸压在我的胸口,使我一时喘不过气来,尤如泰山压顶一般。此时此刻,我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真不知该如何表达,虽然心如刀割,可还得把这场戏演下去。

所以,只得面上露出喜悦的表情。慷慨激昂地说:“爸爸,妈妈,您二老放心吧!她,”我顺手将那女人往身前一揽,摸摸她的肚子说:“爸,她都有了,快三个月了。你看!我一时高兴,我都忘了跟您二老说啦!”

这一年秋天,当二老要我携妻一起回家过个团圆的中秋节时,年近八旬的二老却因高兴过渡,一个心脏病突发,一个脑血栓梗阻,只一天间便双双病故。自接到鲭晶的电话后,我正不知该如何面对中秋节的来临,急得心中冒火,又无计可施,谁知,还不到中秋节便得知他们去世的消息。

二老离开人世,给我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我无法抑制内心的痛苦,悔恨未能见到二老临死前的最后一面。鲭晶一度的伤心哭泣,妹夫与邻里又都在不停的劝慰:老人是为你哥的事高兴而死的,他们死好啦,他们不用受罪啦。而且,死了也没有留下遗憾,你们看死后的表情还是笑容满面。她们都是好人,平平安安的走了,你们不要太过悲伤。这些话也确是事实,句句是实话。可是,我不听则罢,一听就更是伤心,悲痛。悲痛自己失去亲人,同时又可笑自己做了一个无聊的游戏,两位老人终于安于九泉了。

老人的三周年过后,我便想到了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那就是——死。死?是的,生命对我再没有什么意义。我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作为孝子,安抚老人的职责已尽,而自己孤苦伶仃活着又是为谁?我从此开始消磨自己,想着过了今天,就别管明天。明天是什么?明天就是今天的继续,要是死了呢,就不在乎明天不明天了。不经意地,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中,我认识了老马。于是,我决定将自己的历程,记录下来,他日若能被老马抄去,给世人及亲朋好友或以启迪、或以闲聊、或以袖手冷眼观人生的姿态去评头论足,就算是我的一点小小的心愿吧。

人的一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快乐的人、有钱的人无意中把它瞧上一瞧,虽不至于失去自己好的兴致,却也想到原来社会上还有这等类人存在;那些消极的人,报怨人生的人,若能去略微扫上它一眼,或许心中便能平静许多,或许能看到黎明的曙光,或许能产生一些同情之感,甚至尉籍之感。洞察出一生,洞察出未来,原来悲哀之中的人并非自己一人,即是常事,何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呢?若是知足者,明白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倒是也一桩乐事。不过,好事也罢,坏事也好,皆不要因我等碌碌之辈,平庸之才,从无聊中来,又从无聊中去而当作一柄笑料则已足矣。

是年寒冬,天气意怪的冷,若说滴水成冰,确是已经到了立赶见影的程度了。那日,北风呼呼的吹,风中夹杂着沙尘、碎片,树叶,卷了起来,迷花人眼,人在风中卷着走,空气中带着干燥的土腥味冷冰冰的袭击着鼻孔,袭击着口腔,使人换不过气来。马路旁耸立的老白杨已似乎停止了心脉的跳动,苦寒的、畏缩的迎着西南方那一束冷冰冰的阳光,发怒似的奋力摇摆着那早已干枯的枝叶。万般无聊的我不知不觉中从药店买了两瓶安眠药,匆匆走回家中。在大酒大肉美美的吃了一顿之后,心中忽觉异常的轻松,异常的快乐,仿佛已进入神仙境地。感觉轻飘飘地,那小而狭窄的茅屋,尤似一片宽阔的海洋。我开始幻想,幻想到传说中的八仙聚入东海,那海面就似天上的云彩,我双脚踏着海面上那一片浮云,随同众仙逍遥自在地飘游在海面上。海风吹拂着我的脸,轻轻的移动。一晃眼间,仿佛我便是八仙中的张果老。而实际上,我的大脑并没有失去控制,此时此刻清醒得很,也快活的很,只是感觉微微带着点醉意。

我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蒙蒙胧胧中捧着这本手书默默地读了最后一遍,感受着这一生来的喜怒哀乐,虽然命运待自己不很公平,但却也不至于如此,怎么着好呆还有一段当兵的历史呢,不是吗?不仅是兵,而且还是一个官呢,一个不很大也不很小的官——那是个连级干部耶,连级干部相当于什么,相当于乡镇干部的级别啊!呵呵,由于内心激动,使我一下子欣然起来,连嘴角也裂开了一道缝。而那道缝裂的又是那么自然。我明白,那绝对不是故意装出来的,在那道缝隙里边,一种爽朗的笑声伴随着呼出的热气同时发了出来。可是,一会儿就消失了。因为,离开了军队,就有如从天堂走入了地狱之门,紧接着,就是一种叹息之声,嘴角的那道裂缝也已经变得扭曲了,就连缝中呼出的气体也显得冷冰而凝固起来。转业后呢?我在想:转业以后别说是官,就连个最基本的工作都找不到,妈的……这还算什么事儿。我又开始自卑、自怜、自悔起来,但不多久就将这些烦恼抛到脑后,想起这一生的许多好处来,觉得舒畅了许多。

我把那本写尽了人生百味的书作遗书放置在桌前,料想老马次日定会过来看我,心中有种快乐之感。我赤身luo体睡在被窝中,想着如此一来,六根从此可以清静了。于是,我带着微微的笑意,将一瓶药丸缓缓开启。然而,我的双手却在不由自主的、失控似的在不停地颤抖,这颤抖的频率似乎比三年前握着老人的那双干枯的手时还要厉害很多倍,晃动的幅度有如钟摆,那药瓶却随着手晃的幅度也在上下摆动,一粒粒药丸被洒将出来,似乎像逃命似的匆匆地滚到床下的隙逢里去了。多么可怜的药丸啊!你千万不可跑掉啊,你……你一定要救救我啊,我心里在呼唤着。

药瓶已慢慢晃到嘴边,那道裂缝正要使劲张开时,忽然头脑中“轰”地一声巨响,那响声就似闷雷一般,不,比闷雷还要响,而且威力更大,闷雷毕竟距离遥远,遥不可及,而这声音就在耳际,就在脑海。那响声简直就是一枚炸弹,几乎要炸开一般,耳边隐约听到二老那熟悉的声音,那是三年前的声音,有如真的一般回荡在耳际,听得清清楚楚:

“无聊,你终于有了一个家,你爹你妈就是死也瞑目了。”这是母亲的声音。

“你都五十多岁的人了,你不打算要个孩子吗?”这是父亲的声音。

我猛地翻身坐起,急忙穿好衣服,跳下床来,面向南,屈膝跪地,失声地痛哭起来:“爸……妈……你们责罚我吧,是聊儿不孝,聊儿做得事太荒唐了,聊儿对不起你们。老天啊!这辈子都干了些啥呀,我怎么这么糊涂呢?”

我仍然跪着,两手托地,脑袋像鸡啄米似的磕得地板咚咚响。也不知磕了多少下,也不知过了多少功夫,我看着地板上那斑斑点点的血迹,额头上一点也不感到疼痛。是的,前额已经麻木了,可是大脑却完全从酒劲中清醒了过来。我长长的换了一口气,不可避免的又一次痛哭流涕。心中、口中呼唤着父母,无情地洗刷着自己这个没有用的人,为什么不能冷静地面对社会的现实,为什么自己的心想得比天高呢。

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窗外的风也慢慢地变小了,外面的怒吼声也听不见了。在地上跪了多时的我爬了起来,在沉痛忏悔过后的心情是格外清爽的,虽然有过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经历,但未来的美好前景已在脑海中勾画出一幅美妙的轮廓:那是一幅美丽的画卷,那是一道优美的风景,那是一付绚烂的人生——晚年的人生,多姿多彩的人生。是的,五十多岁嘛,还不算老,老当益壮,不是吗?正是时候,这才是晚霞红似火呢。奋斗吧——聊儿,你爸爸在你这个年龄时还是顶梁柱呢。爸爸能做到,我也能做到,不仅能,而且一定能。对!老爸,我是你的儿子,你是我的老子,有什么样的父亲,就有什么样的儿子。才怪,父亲才不是这样呢。应该说,老子英雄儿好汉,这还差不多,就是这样。

我抬起了头,立在窗前,凝眸朝窗外望去,一轮姣好的圆月悬挂在夜空。那月光慈祥、温和、明亮,照得我心中亮堂堂的。我看着月亮笑了,月亮也看着我笑了。就这么笑着、笑着,蓦地有个人影在窗前一晃就消失了。而地面上却留下一个长长的影子,是月亮映射出来的影子。那影子在徐徐移动着,他是谁呢?哦!一定是老马,是老马来了。

老马一笑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拟稿

二零零七年四月八日校对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整理

本文已被编辑[川菜]于2008-8-28 20:51:32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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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川菜 | 荐/川菜推荐:
☆ 编辑点评 ☆
川菜点评:

世事难料,人不可能先知先觉,很多事情当你认识清楚时,已经为时过晚。人生本来就不可能一帆风顺,可也说基本上是在不断总结、后悔中度过。文章细腻地叙述了贾无聊的喜怒哀乐、困惑、绝望,让人欣慰的是他总算幡然醒悟,振作起精神,敢于勇敢地面对人生,好样的。

文章评论共[5]个
老马一笑-评论

谢谢编辑点评与指导,在下不胜感激!at:2008年08月29日 中午1:20

心无垠-评论

呵呵~~~这样的长,还是一口气看下来了!像一个人的自述,很真然的感觉,也可能就是作者的经历,没有太打造的感觉!一波三折也很丰满的描述,人间的百态彰显淋漓~~~欣赏,问好了朋友!(:003)at:2010年07月16日 晚上9:47

老马一笑-回复谢谢老师的光临指导,也不完全是休人经历,不过心灵的映射倒是真的。问侯老师早上好。 at:2010年07月20日 早上8:42

悠.依依-评论

洋洋洒洒,要静得心慢慢读来at:2010年07月25日 晚上10:19

老马一笑-回复谢谢朋友光临指导,请凉茶。看来都说篇幅长读得太累,以后我就分段了。问好老师! at:2010年07月27日 早上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