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狗狗漫谈不同先生

发表于-2008年08月30日 中午2:03评论-0条

世界上有形形色色的狗狗,我也遇到过色色形形的狗狗。

论种族之间的差异,它们绝对比我们人类要复杂,有狼狗,有哈巴狗,有猎狗,有身高2米的巨狗,也有身高5厘米的袖珍狗。论性格,它们和人类相似,除了铭刻在基因图谱上的求生、繁殖后代的本能外,就再没有确切的性格特点了。很多人以为狗是忠诚的典范,那就大错特错了。深入了解后,你会发现它们和人一样,也是有好有坏。狗狗可以为了一个面包卑躬屈膝,也可以为了完成任务忍辱负重,可以为了更优越的生活叛国投敌,也可以为了报答主人不惜生命。

曾经见过一个特别小的狗,邻居家养的,小到可以放在一只手里把玩,小到用两个手就可以给它做个屋子。它长了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垂直向上尖尖的耳朵,成锥形前突却又很光滑的嘴,细细的四条腿,圆形少毛灵活的小尾巴,光滑如缎的深黄色毛发,煞是惹人疼爱。

第一次见它是陪朋友到邻居家串门,一看见它就喜欢的不得了,把它放在手掌心里,软绵绵的,热乎乎的,能感觉到它那炽热的体温和小心脏强劲的跳动声。哦,那是生命的旋律,造物主的伟大让我不仅感动异常。不一会,它竟然在我的手里睡着了,大大的眼睛温柔的闭着,小小的鼻孔里一呼一吸,圆滚滚的小肚皮一鼓一鼓的,太迷人了。我摒住呼吸,就那样静静的坐着,不忍破坏它的美梦,不忍心打破这信任、这和谐。

朋友也很喜欢他,但却不抱过去玩,只是在一旁笑嘻嘻的看。吃饭的时候,主人为了展示它的小巧,竟把他夹在一个面包里,说是鲜活狗肉堡,把我们笑得不行。回去的路上,朋友对我讲,这个小狗每天晚上都睡在主人的鞋里面。妈呀,它主人可是汗脚,我赶紧冲进洗手间,洗了三遍手。怪不得我玩小狗时,朋友在一旁怪笑呢。

第二次见它,是在县里的百货大楼,邻居家的男主人在前面上楼梯,小狗则在后面费力的进行跳高训练,每一个梯级,对它都是挑战。它小嘴张着,喘着粗气,每一跳都非常认真卖力,生怕被主人落下,有时候一次跳不上去,就助跑一下再来一次。我想,如果狗的身上可以流汗,那在它身后一定会留下一长串汗水的印记。我真想上去抱着它走,可朋友的话又回荡在了耳边,就绕过去了,我怕染上脚气。

不久,小狗就死了。听说是那天晚上邻居家请客,小狗钻到了桌子底下,被人一脚踩死了,第二天,主人才发现它的尸体,惨不忍睹。

哎,小也有小的坏处呀。

我为它悲伤了十几分钟,也从此坚定了自己买车的原则:只买经撞的,不买最贵的,最好能开个坦克上街,这样安全系数多高呀,要是开个qq,和自行车撞都很危险,别提碰见大车了。这年头,自己开车规矩并不能保证不出事,我不撞人,不代表别人不来撞我呀。所以,还是买辆经撞的车,才不会死得像小狗那么惨。这么明显的道理,洛桑、牛振华、柯受良怎么就不知道呢?我很纳闷。

每次离开宿舍去外面洗澡,都会路过一个热闹的街道。在那里,会遇到过一个长得特别笨重特别丑的狗。它的身体相当的长,长的像一列火车,头和前腿过去半天,才能看见后腿和尾巴,让人等的心焦。它披着红棕色的毛发,身子圆滚滚的,体重估计得有100斤左右,就像一个遭受辐射导致基因变异的大腊肠,而四条腿却出奇的细小,冷眼一瞅,会以为一个巨大腊肠在地下蠕动。由于身体过长过重,它的脊背由于重力的作用严重下弯,肚皮离地面也就5厘米,走半个小时的崎岖山路,它的肚皮一定得磨坏。造物主既然给了它这么长且笨重的一个身躯,怎么就没有想到在它身体中间多加两条支撑腿呢?真是佩服它四条小腿的支撑力和脊柱的承重力。它长了一颗大大的脑袋,上面有一双永远半睁着的眼睛,一张永远流着哈喇子的大嘴。它巨大的头颅永远像古罗马的斗士一样骄傲的高昂着,也不知道它骄傲什么,是自己的身材?可现在的社会是以瘦为美呀,即使回到唐朝,它的体重也是严重超标了。是自己的战斗力?那就更不对头了,它走路还费劲呢,何谈战斗力?想来想去,我得出了结论,它一定是在骄傲自己的抗台风能力强——不容易被刮跑。

我们见过它很多次,但几乎每次它都是趴在地上不动。我估摸着,以它这样的身材,光站着也是一定是个力气活。

它给我的印象就是丑陋笨重,毫无美感,可不知为什么,每次路过那里,却总想看它一眼。可能丑到一定程度也会产生一种吸引力吧。通过我对它的感觉,我理解了一件以前自己想破头也无法理解的事情:为什么芙蓉姐姐以及类似的人会变成名人。

后来它也死了。县城修路,放倒了很多电线杆子,它在试图迈过一个电线杆子的时候,把腿绊断了,感染死了。

哎,胖也有胖的坏处呀。

我能想象他如此肥胖的身躯,夏天时,伸出的舌头每天得流出来多少斤汗水,也能想象它是多么渴望和邻居家的母狗追逐调情,更能想象它连个电线杆子都迈不过去的绝望和无奈。我想,由于智商的限制,它一定不知道自己还能通过减肥的方式获得健康和自由,要是知道的话,它一定不会这么死的。可是,我们人类知道肥胖的坏处,也知道怎么减肥,世界上却有如此多一摔倒就得用起重机的超级大胖子,这是为什么呢?我想不通。

上班路上有家诊所,里面有一条不大不小的狗,胖乎乎圆滚滚,雪白的毛发,大大的眼睛。一走路颤巍巍的,习惯性动作就是叼着个火腿肠四处乱跑,别提多可爱了。每次我和同事遇见它都会目不转睛的盯上半天,在外面看不见它,就伸长了脖子往诊所里看,非要看到它才罢休。

俗话说得好:老天爷嫉妒完美的生物。几天前,这个小狗不幸走失了。它的走失可是让它的主人难过极了。一夜功夫,满城的电线杆子、临街墙上全是寻狗启示,上面说奖金5000元,我吓了一跳,平时只觉得小狗可爱,没想到还这么值钱。

过了几天没有狗的消息,主人更是抓狂了,竟然雇了两辆带喇叭的车在街上大声宣读寻狗启示,这次说得更加生动具体。我总结了一下,内容大体如下:第一,奖金变成10000了,还声明,如果捡到狗的人喜欢狗,还可以免费赠送一条类似的狗。第二,这条狗只吃金锣牌火腿肠和乡巴佬鸡腿,只睡干净的床,每星期要洗3次澡,否则就活不长,所以,奉劝捡到的人赶紧送回来,否则是累赘。

可以说,这个启示是很成功的,既有奖励又有警告,有黑脸有白脸。可主人涨价的行为不太理智,这可能导致捡到狗的人囤积居奇,等着再次涨价。这个明显的错误源于两个因素:一、主人真的是太着急了,所以才会涨价。二、主人是个拜金主义者,认为只要出价足够高,金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可他没有想到,正是自己的涨价毁了这条小狗,半个月后,价钱涨到30000,有个环卫工人送来了小狗的尸体,已经腐烂了。

哎,富贵也有富贵的坏处呀。

上班的路上看不到它,我们真的失落了好一阵子。小狗的命运证明了一件事:有时候,金钱所起的作用也会是负面的。如果它在一个普通人家,就不会因为适应能力差而死亡了,如果它的主人不是大款,人家也早就把它送回去了。生活中,因为金钱产生的罪恶还少吗?为了金钱人们不惜健康拼命工作、勾心斗角互相残杀。等赚够了钱后,还要小心翼翼的保护自己的、耐耐心心的分配自己的财产。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满足了自己的生存需要后,还是拼命的去赚钱呢?难道他们不知道在满足了个人和家庭的基本生存条件后,快乐与否和金钱无关吗?我很奇怪。

除了上面描述的狗狗,我还直面过威风凛凛的藏獒,遭遇过精气十足的警犬,也曾经被几只狗团团围住。虽然狗狗不是很完美,但它们却是非常忠诚有益的动物,我很喜欢他们。我属狗,妈妈说生我的前一天晚上,梦见了一条大黑狗。

可能我前世就是一条狗吧,所以才会对狗这么感兴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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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谁知道狗的命运呢,至少它没人那么烦恼吧,遇到好的主人,我们是羡慕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