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吃相尘烟一缕

发表于-2008年11月05日 晚上11:23评论-2条

您成天忙碌累死累活为的是个啥呀?站在街头随便这样一问,敢回答为人民服务或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肯定没几个,最本份老实的答案是,为吃为穿为养家糊口。吃,是生存的第一要务;糊口,是生活的第一目标。如此重要的地位,让人不得不将“吃”进行到底,“吃相”自然也就千姿百态无处不在了。

如果有空,你跟我一起静静坐在街头一角,那丰富多采的众生“吃相”便会尽收眼底。

在所有零食中,瓜子受欢迎的程度无与伦比。香脆的袋装瓜子,尤其是女人们的最爱。你瞧,那边走来的一位红衣女郎,左手不正拿着这样一包?右手作兰花指状,食指姆指伸入袋中,其余三指微曲而飞翘。捻起一颗,悠然送入娇艳嘴唇,旦听“劈啪”一声脆响,舌底卷走的是瓜仁,红唇吐出的空壳,脸颊微动间,满口芬芳。吃瓜子,吃的是一种优雅气质,吃的是一种闲适心境。而此间真正的高手多是男性,他们根本无需把瓜子送到嘴边,手与嘴相隔尺许时,手一扬,嘴一张,瓜子端端飞入口腔。也是一声“劈啪”,果壳分家;“卟!”大嘴吐出的空壳完整无缺,可是那果仁早已入了五脏庙中!舌底漫卷瓜壳,牙齿棒儿棒,瓜子棒儿香,技艺可谓炉火纯青!

吃者香,观者馋的,是卤味。五香八角三奈,油水沸腾的砂罐鼎锅内汇聚了十余种香料,鸡脚鸭爪鹅翎膀,文火慢燉数小时,等到揭开锅盖那一瞬——莫说吃,单是那浓郁香味便引人垂涎三尺!其实与其说“吃”,不如说“啃”更贴切。鸡脚鸭翅鹅翎膀,肉少骨头多,这也恰恰是“啃”的主要乐趣。随着皮肉的减少,那粘骨的香肉越来越难以进入胃里,这时,就不得不依靠手腕的转动,不停调整骨头的方向角度,甚至还要曲颈弯头以满足利齿所需!待肉啃完,兰花指早成了五爪油龙,小巧的红唇上更是沾满了油腻和肉屑。有人问,现在的生活天天吃油大,没肉的骨头完全可以扔掉嘛,为苦弄得自己如此狼狈?哈哈,这就是你缺乏生活了吧。卤味,香就香在卤香深入的骨头中,妙就妙在啃这骨头的过程——一筷子一大片肥得冒油的回锅肉,有几个女人爱吃?只可怜那无牙的老人,闻香而不得,惟有狂咽清口水的份!

女人是水做的,养颜的水果自然也受女人的青睐。柑子苹果香蕉梨子,或以兰花指分成瓣,或以小尖刀切为块,放在嘴里包口而嚼,随着牙齿的运动,左右腮上就颇有节奏地鼓出些蠕动的包块。丰富了脸上表情,也活络了面部肌肉。吃干蔗最辛苦,双手抱着蔗杆,一头送入齿间,隙开嘴角,咬住蔗皮,随后,双手用力一撕——“喳”,蔗皮飞扬,蔗水四溅,如此往复多次,吃完一截干蔗尤如打完一场大仗,费时费力辛苦不已!最糟糕的,是稍有不慎便会在嘴里打出血泡,不知那入腹的糖水能否补偿这切肤之痛?

众生“吃相”,男人的最威猛。男人不好零食,街头多见的,是吸烟。双唇衔着一只香烟,一手拿着火机,一手做防风墙状。“啪”,火苗摇曳,一阵烟雾便袅袅而生。两指夹烟,放入唇间,深深一吸,似乎不全入肺腑誓不罢休。随后两眼微眯,全身松驰,鼻孔间才缓缓冒出两条白龙,吞云吐雾极是陶醉!至此就能明白,男人们为何要把抽烟叫“吃”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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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冰止乙醚点评:

一篇精美的小品文。关于吃相,描摹可谓精妙。文字优雅,底蕴深厚。另,发掘欠深,外延缺广。

文章评论共[2]个
烈酒红袖-评论

呵呵,对吃相还挺有研究。at:2008年11月06日 上午11:13

尘烟一缕-回复谢谢编辑提出的宝贵意见! at:2008年11月25日 中午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