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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人士--吾法吾天“逝者如斯”

发表于-2008年11月19日 下午5:13评论-1条

《文学天地》栏目,该是发表文学作品的地方,但吾法吾天写的帖子均与文学毫不搭界,所以,他是一位非主流人士。 

但现在的时代提倡开放,容许个性,宽容另类。于是非主流成为一种时尚,前景可观。某论坛也是如此,管理员做到了与时俱进,尽管吾法吾天写着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但仍然得以堂而皇之地登载在《文学天地》栏目里,甚至还给他披了一件实习版主的马甲。 

当然,管理员的心里是苦涩的,对吾法吾天点灯熬油憋出来的那些散发着酸臭味道的东西,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不给发吧?人家毕竟费了心思,甚至还饱含着对论坛的挚爱,发一篇删除一篇有些不仁道,也于心不忍;发出来吧?又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才好。不是小说,不是散文,不是杂文,连随笔都谈不上。没有文体,有些内容也行啊,好歹当作一篇文章来读啊,可这偏偏是吾法吾天的硬伤,什么也没有! 

没有文体,没有内容,管理员认了,怎么说也还是有些文字堆积在那里的嘛,充作发帖量,也代表论坛在运行中嘛。读者也认了,到论坛就是来找乐子的嘛,有人肯表演也不错哦。问题的关键是:量太大了,好像小学生日记般的每天都凑上一篇。 

这简直是对读者眼睛的严重污染,也是对《文学天地》的莫大讽刺!知情者,理解这是吾法吾天按惯例的排泄行为;不知情者,还以为《文学天地》就是这个水平呢。在吾法吾天看来,《文学天地》就是他家的卫生间,哪种姿势舒服就用哪种姿势发泄,或站,或蹲,只要自己痛快了就行! 

其实,我很想诚恳地对吾法吾天说一句:没那屁股,就别喝泻药。你憋出来的那些东西,有什么意思呢?积肥的话,你该到农田里去排泄嘛,那里才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嘛!灌水的话,你该到【灌水聊吧】里去,哪怕洪水滔天呢,也是你的本事。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跑到《文学天地》栏目来撒野。打个比方:如果你小学读得够好的话,该认识男和女这两个字的,胡子拉碴的往女厕所里钻毕竟有些不合乎规矩。 

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正当管理员和读者对吾法吾天感到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时候,“非主流”一词流行开来。既然有非主流一说,并且来势汹涌,成为一种时尚,也就容许另类的存在。于是,对吾法吾天那些八不像的帖子也就开了一条绿色通道,当作“非主流”来欣赏吧。这下吾法吾天有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如鱼得水,俨然以非主流人士自居!卖力地捣弄起自己的那些神不知鬼不觉人不明的玩意儿来!心里甭提有多得意了,以为自己多有文采,逢人不问好,而是问:“你知道吾法吾天嘛?”别人还一头雾水呢,他忙不迭地回答:“就是我啊!”走起路来也是划船般地摇摆起来,问起何故?他定会神气地回答:“练习签名呢!”俨然就是腕儿了,就是名人了,就是公鸡中的战斗鸡了。 

诚然,非主流主张个性张扬,鼓吹另类。但要想玩得出彩,它的前提是要有实力。有实力者,玩起非主流,那是神采飞扬,独树一帜;而无实力者,随大流都掉队呢,玩起非主流就如同孵蚁撼树,不仅自不量力还出乖露丑,就如同吾法吾天者流。憋得脸红脖子粗,却徒增笑料。 

而且非主流毕竟是一个支流,是自我显耀的把戏。它不一定代表真理和正义,也不一定代表美。吾法吾天,你的文字本来就不美,何必“锦上添花”呢?你要知道:“非”不一定就是好,例如非典型肺炎,弄不好,会要命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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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烈酒红袖点评:

文笔自不必评说,
观点犀利,一针见血,
文风依旧!

文章评论共[1]个
千山我独行-评论

好久不见~~文采不减哈~~at:2008年11月20日 早上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