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用白话文来解释大概就是: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孔孟,儒家之大贤也。孟老教授言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历来被人毁誉参半,披上“重男轻女”的封建腐朽思想的外衣。我看来早在数千年之前,能把不孝定义如此,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愧大贤。
三不孝之说教诲、告诫人们要践行“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后,祭之以礼”,与今天的“以人为本”的道德思想一脉相承。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稳定、进步、发展、和谐,与家庭的稳定、进步、发展、和谐是息息相关的。一个孝敬父母、承担责任、建设家庭、抚养教育孩子的人才能尊重社会生存的法则,建设社会。
生,事之以礼。今有何其多的贪官为子女之诱,走下权利的巅峰,走上断头台;今又有何其多的父母为子女之利,损人利己,受道德地谴责;今又有何其多的父母为一己之利,铤而走险,遭受牢狱之灾。倘如子女能以理、依法、用情相劝、相爱自己的父母,避免无谓的伤人害己。一家人父慈子孝、其乐融融,不是子女的最大的孝吗?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有理有节,千古之有恒德孟氏定理一。
死,葬之以礼。当父母亲年老,为人子,若因家里没钱,无法侍奉父母亲,使其三餐无法温饱、生病无钱看医,眼睁睁的看其离世,或更有甚者连乌鸦不如,不仅不反哺,反而虐待、打骂自己的爹娘,是孝吗? 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天理难容,千古之有恒德孟氏定理二。
后,祭之以礼。我国以“孝道”闻名天下,炎黄子孙深具人类追远报本的天性,祭扫祖先坟墓,以表达“慎终追远”之情。这究其根本是一个家族的传延、一个民族的传延、一种精神的传承。活着的人是远去的先人与未来的后人之间的桥梁,只有繁衍,才能把祖先的一切代代薪火相传,发扬光大。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言之凿凿,千古之有恒孟氏定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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