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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美忠就应该为地震买单——我们应该更宽容名柳

发表于-2008年12月26日 上午10:53评论-1条

范美忠失业了,我们真的很高兴吗;范美忠上岗了,我们真的就很心痛吗?

——题记

在四川地震的时候,范美忠因在天涯叙述提前跑出教室而不顾学生安危的事情而臭名远扬,名声大噪,中国人民“好像”万众一心、忠肝义胆的大肆批评范美忠没有尽到教师的义务,曾经的培育他“成才”的大学更是发出了范美忠是我们学校的耻辱的言论,某教育部官员百感交集的抛出了你可以不崇高,但不能太无耻“貌似”一针见血入木三分的美言。

刚开始,我对范美忠也是不屑一顾的,所以,在批评声中,没有我的言论,但在内心深处,我对此人是相当的鄙视的,我无法接受范美忠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说出即使是我的母亲,我也不救的“豪迈宣言”,因为我觉得,身之发肤,受之父母,如果有一天,真的为自己的父母而死去,也算是自己的造化了,沉香救母的故事感动了多少人,为什么却无法感动范美忠,还是范美忠对中华的传统美德嗤之以鼻?

时隔多日,我逐渐释怀了,或许,人都是自私的和人之初,性本善并不矛盾,或许,在范美忠的内心深处,他的学生还没有和他亲密的到让他为之牺牲的地步,或许,当初范美忠的所为,只不过是处于一种动物的本能。

古语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然而可惜的是范美忠虽然道歉了,却依然坚持自己的言论。

某记者在亲赴地震回京后放出惊人言论:

嫁人就嫁范美忠,宁要真实的小人,也不要虚伪的君子。

这点我很不同意:

即使我们不能为了集体的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我们至少应该从内心深处向集体利益看齐;即使我们在危险面前无法做到舍身取义;我们至少应该从内心深处向往这种杀身成仁的道德理想;即使我们最终无法做到牺牲自己,我们至少不应该到处宣扬一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荒谬理论。

虽然范美忠错了,还不承认,虽然范美忠无法理解大仁大义之举,但是我想这并不应该成为我们社会主义对范美忠失去包容之心的理由,我们更应该以宽容的态度来对带范美忠,我相信:

终有一天,范美忠会为自己的荒谬言论泪流满面悔恨不已,并遗憾终生的。

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所以,为了我们更好的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于范美忠将要上岗的事情就不必大放厥词的批判了,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而且名柳更以为:

以德报怨,更显大国风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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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一剑知秋点评:

所谓杀身成仁,所谓舍生取义,也未必一定对。
小人为利而死于非命,君子为名而招致祸患,死是因为他们有所求,求名求利是一样的。为什么为名而死就饱受赞扬,为利而死就为人所不齿?
生在中国,从小接受的就只有马克思主义,只有集体主义,我们又可曾博览过各种哲学?无奈,我们没得选择。
我不赞成为集体利益牺牲自己,也不赞成为自己利益牺牲他人。人和社会本就是对等的。
我支持范美忠,因为他坦诚,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这点上,恐怕不是所有人有勇气面对的。
欣赏作者的见解,但我的个人见解是,人人不损一毫, 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文章评论共[1]个
可如心-评论

对,范美忠的言行说明了人在面对困境时,都有自己的生存需求,为了别人而失去生命的人是高尚的,但为了自己活命的人也未必就卑鄙。范美忠至少是个坦白不虚伪的人。让我们尊重人权吧!at:2008年12月26日 晚上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