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杀 手赵老二

发表于-2008年12月27日 晚上11:02评论-2条

是的,他杀了人。这件事已被公认。在学校,在街道上的电线杆上,在各个娱乐场所等都随处可见用a4纸打印出来的通辑令。通辑令上所说明的通辑对象正是他。因为他杀人了。

他登上了飞机,告别了这一座给予他不安、胆寒、充满血腥味和火药味的城池。

他抵达了目的地。这是杀手集团的老板跟他所说的避难所。由于街上可能会贴有令他头疼的通辑令,所以他有必要尽量躲开人多的场所。他蹲在离飞机场不远处的火车站旁的杂草坡里。他敲定了潜逃方案。

首先他轻而易举、顺畅无阻地到达了这个叫做“默”的小镇。从下车一开始到现在他丝毫没有放松警惕的想法,时刻注意打量从身旁经过的每一个人。小镇目前的状况对于他来说不好不坏,中心街道两旁有好几个音像店,每一个音像店播放的音乐在客观的角度上讲,的确音量调得太高了,以致于容易令人心烦意乱。在各条道上,满是摆摊的人,摊子上经常摆着的是苹果、香蕉、龙眼之类的水果或一些伪劣制品。特便宜。引人注目的无非是专卖老鼠药的摊子,摊主蹲在地上不住地对着一个小喇叭叫喊,说什么走过死,闻到死,不费任何力气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消灭掉老鼠。他们精力旺盛地吆喝着,企图要把整个小镇掀翻了不成。

在菜市场对面有一家便利店,专售各种各样的生活用品。这是镇里唯一一家便利店,货品价格在镇里的人民心中相当便宜,所以生意做得格外红火。店里最醒目的无非是刚来的那几位年轻美貌的服务员,她们装作慢条斯里地给进入便利店的顾客导购,用亲密的口吻对着每一位顾客说话,顾客们总是乐呵呵的。有时身着破烂的乞丐也情不自禁地跑进店里乐呵呵地那么一下。

太恶心了。他进入便利店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这太恶心了。

走进便利店其实一点东西也没有买,他打从一开始就没有要买东西的想法。至于为什么要进入便利店,只因为闲着没事干。就如当初闲着没事干想到了做一名职业杀手一样。人的许多想法和做法大都是无名之中产生的。在他身上就可以就此问题找出令人欣慰的例子来。

此刻,他蓦然想起有一件事差点忘却了去做。他得上网,他需要了解一下警方对自己的看法,仔细阅览假使杀人潜逃被拘捕后,一般会被判个多少年,是否无期徒刑、是否死刑,倘若自首,自己又将变成什么样子的信息。

网吧里有一股郁热的气体,是从电脑主机里散发出来的。他先是立了立脚,站在网吧正中央举目四望,他想找一个包厢,这有利于他大肆搜索自己欲要看到的信息,满足一下这小小的欲望。网吧里,未成年人占了三分之二,成年人仅仅占到三分之一。有些还背着书包,再么是脚下乱糟糟地堆放着消损大半的教科书。他们双眼炯炯有神,聚精会神注视着电脑屏幕。手指在键盘上灵活地来回敲击。包厢里的是一大帮中学生,他们在各色各样的黄色网站里目睹各种形态的luo体,令人销魂的妩媚的动作。这时,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他的中学时代,当他还扮演着中学生的角色的时候,如同这些在网吧里消遣的学生,他也是如此走过来的。整天游手好闲、上网、抽烟酗酒、戏弄孩子。专干坏事。还管老爸要钱,最终老爸忍无可忍拒绝了他的一切无理要求,他就采用命令的口吻来吓他老爸,结果他老爸被他活活吓死了。他老爸有心脏病。

可耻。可恶。可恶。可耻。他一边不停地移动鼠标一边用超级愤怒而又低沉的语气叨念着。他无法预算这种可怕的逃亡要持续多长时间。也许用一段时间是无法衡量逃亡这可恶的混帐字眼的。他要甩掉这所谓的可恶与可耻,但这并不代表他要去自首,他不会去自首。虽然他压根底有过要去自首的念头。

他刚迈出网吧,一辆警车恰巧从他的身边经过,他做出敏捷的动作迅速躲回网吧里。待他再次走出网吧,那辆足以使他提心吊胆的警车业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感到无比庆幸。

小镇时刻保持喧哗。赶集的人络绎不绝,他们有的挑着担子,有的蹲在路旁卖刚从家里挑来的大米。再者拿着塑料袋在小摊、商店、菜市场上购买满意的东西。尤其是那些妇女。小镇平日没有什么新鲜的事发生,每天每年都平平淡淡地流逝掉了。这里的人适应了平凡的生活环境,他们没有什么非分之想,更没有要改变小镇现状的意图。早出晚归。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安分守己地生活,死也死得瞑目。

米烂店的老板娘痴痴地坐在一张塑料凳上,目光仿佛被什么东西定格了似的。庸俗的容颜,头发似乱非乱,穿着方面俨然过于粗俗。不过这倒没关系,他只不过是想要来吃碗米烂而已。

总算找到了米烂店老板娘对他所言的那家旅馆。旅馆是古老式的两层陈旧眼看就要倒塌的楼房,占地面积约摸有五百多平方米左右。长大约为五十多米,宽为十多米左右。这是镇里最大的旅馆,也是镇里唯一一家旅馆。它在镇里享有举足轻重的名气与地位。生意好得很,营业老板一边忙得不可开交,一边乐得能把天给震崩了。旅馆暗地里还真诚地提供三陪小姐给嫖客们享乐,嫖客们理所当然也要学会慷慨大方点,一出手就必须是百元大钞,否则小姐们会瞧不起的。欲要教会嫖客们慷慨大方关键是从三陪小姐的美貌抓起。因此,日复一日努力给嫖客们带来肉体上的快感的小姐们无时无刻都在想方设法去保持自己艳丽迷人的外表与气质。她们吃喝各类滋养品,涂抹香气四溢的胭脂粉。在这其中,三陪们还形成一定的等级,等级高的,自然是她们之中高度受欢迎的。她们所受的待遇各有差异。

他斩钉截铁地把旅馆的特殊服务拒之度外。

午夜的钟声一敲响,他从恶梦中挣脱了出来。根据他的呓语来判断,他有可能是梦到了自己被那严严实实的法网给罩住了。没错,确实如此。他梦到自个全身疲惫不堪,累得几乎都要窒息,与此同时,一辆辆警车响着警笛向他接踵而至,面对那一张疏而不漏的法网,他无所适从,终于他被拖着来到一个荒芜之地,随后不计其数的子弹穿过他的五脏六腑,导致他气绝身亡,惨烈死去。

从恶梦中惊醒后,他无法再次入眠,况且他又没有再次入眠的打算。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名牌香烟,接着拼命地吸烟。烟雾霎时间弥漫了整个房间。他平时极少抽烟,他对抽烟这种消极的做法感到可耻,时刻在哂笑那些有事没事总在吸烟的人。尤其是女人。也可以说,他从来是不吸烟的,这次是特例。这包烟是他在执行任务前一晚上老板随之送予他的。在杀手集团,每一个杀手都有吸烟的嗜好,惟独他没有。因为他仍不能算上是个合格的杀手。他杀人还不能保持原有的平静状态。老板说他目前没有拥有手枪的资格。他想成为一名职业杀手是他多年以来坚定不移的夙愿。可是使他失望的是,当他疯狂地把那个座台小姐杀害后,心里总是忐忑不安,时刻都在担心自己是否会被捉到,是否会被判刑,他会不会被枪毙。为此,他对自己懊脑失望极了。他肯定了他的懦弱无能,继而他想到了吸烟,他一时一心直想吸烟。对,是一心想吸烟,因抽得过急而被烟雾呛得直咳嗽。

次日太阳自东边方向冉冉升起,小镇又开始了繁忙的买卖。吆喝声、叫喊声不绝于耳。太热闹了。到处生机勃勃。他昨晚一夜没睡,早晨越发困闷。他本想再坚持一段时间的,可是颓废的精神不顺着自己的想法,双眼自动紧闭。为了不受到外界干扰,他把房门反锁得死死的。

日复一日。他在小镇里呆了一个多月。他受够了过这种索然无味的生活,他要冲破禁锢。他决定返回杀手集团,从事杀人工作。

他托人帮他买了火车票,随后他拿着车票遮遮掩掩地走到检票点,他很幸运,他通过了又一个关口。

在车厢里,他还得遮遮掩掩,因为车厢里竟张贴着令他心惊胆战的那张黑白通辑令。同在一个车厢里的乘客还算安分守己,没对他产生怀疑,个个愁眉苦脸、无精打采地往车厢外瞅。再者双手托着下巴或仰头养神。仿佛生活得一团糟,绝顶糟。一副副颓唐的死样。他忽如觉得他们才是值得他人可怜、同情的家伙。时间越长,车厢里的沉闷程度越是无节制地加剧。先前偶尔仍能听到有人咳嗽吐痰的声音,现在连呼吸声都平静得很。基本上人们都停止了呼吸。他暗想。这般气氛未免也太恐怖了,他要捅破这局面。于是他刻意一连咳嗽了两声。有可能因为他的咳嗽与时间不相符,也就是不该在这时候咳嗽,车厢里的其他乘客不禁不约而同地用敌视的目光注视着他许久,令他毛骨悚然。他惟有把头扭到一旁去假装欣赏车窗外的景色。

火车上忽然间有几个警察来来回回地走动,他们穿着耀眼的警服,腰带系着一把手枪,身体虽不算魁梧,但已足以让他忧心重重。

火车徐徐停了下来。到站了。他正要走下火车忽然被身后的一名警察喊住,命令他转过身去,他定了定神,撒腿就跑。警察穷追不舍,不到一会的功夫就将他给按倒在了地板上。出乎人的意料,在反抗中,他趁警察不注意,从对方腰间拔出了手枪,闭着眼睛连续给警察好几枪。直到对方倒地不起。

他又杀人了!他又开始逃亡。不,他一直在逃亡。他在逃亡!逃亡!

他手里拿着从警察那儿抢过来的手枪,拖着疲倦的身躯狼狈逃到了一个人烟稀少的仓库,他到了杀手集团。

仓库极其陈旧衰败,占地面积不大不小,其构造古怪稀奇,令人诧异。但从总体上感受,又有点萧瑟凄惨的成分缭绕于其中,具有一定的参观、享受价值。位居仓库四脚的巨大铁柱均生了锈,有随时爆裂断掉的趋势。许多人都不曾得知这个仓库原先是干什么用的,因为很久以来这仓库都是空荡荡的,一味存留着孤寂没落沉静的,无色无味的气体。里面有一个难以察觉得到的地下室。地下室里黑暗而又缺氧,倘若没有开灯或开通通往室外的通口,一进里面,不光是黑暗缺氧,连火药味都重得使人呼吸困难。这里储存着大量枪支弹药。一般杀手集团开展重大会议无非都是在地下室里进行。尽管环境恶劣,难以容许他人舒适平静。

他再次拨通了老板的电话:我刚才又杀人了,我真的又杀人了。而且杀的是一名警察。哈哈,我杀人了,我还幸运地夺走了他的手枪。太不可思议了。我真要疯掉了。

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对老板说道。他激动万分。他无法立刻或者短时间内平静下来。他在颤抖。手脚不听使唤地抖动。

尔后,他得到了老板的重用,枪法日益精深不可测。一年后,他奇迹般地变成了一名出色的杀手。他学会了抽烟,并且抽上了瘾。在杀手集团里,他被大家赞誉为枪神。他的枪法准得不能再准。死在他枪口下的人渐次增多。他杀人不眨眼,冷傲,自以为是。老板始终喜欢这个帮手,重用他。只因为他超级出色。

有时候他也多次为这翻天覆地的改变而张皇失措,难以容忍这似虚似实的现实大摇大摆地定格在自己的瞳仁里。他庆幸,庆幸他如愿以偿成了一名知名度颇高的职业杀手。他恼怒,他奉老板之命毫不犹豫一枪决定了一度深爱自己,刚分娩不久的女人的生命。老板说这女人有点看不顺眼,存在于这世上只有用多余两字去形容,让他赶紧把她给干掉,事后再另给他找一个好看顺眼的回来。

没奶吃的儿子显得异常脆弱,有时看上去似乎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显然,他太可怜了。刚出生不到一个月就没了妈妈。

他仔细地看着孩子,端详着,揣摩着,是否应该继续抚养这个弱小的生命。儿子的确可爱,无论是笑还是哭都很可爱。他白白嫩嫩的后背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椭圆形的胎记,迷人极了。只是这里面却饱含了缺欠与遗憾。他妈妈走了,匆匆地走了。他因此憔悴不堪,惨白得如张白纸。或许这样形容确实是夸张了点。有首歌里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他还不懂唱这首歌。将来,将来他有可能懂唱,将来的将来他兴许还不懂唱。永远不懂。

他要永远陪在儿子身旁。他爱那女人。

他依然是一名出色不逊的杀手。他过度自信,他一如既往接二连三地接受老板委派给自己的任务,每一次任务他都以最快的速度干净利落地将它完成了。老板依旧如故,总会皆大欢喜,一次又一次乐呵呵地称赞这位了不起的杀手。即使他对这些赞许已感到不屑,也许应该说他甚至对它有些反感。

他回到家里,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从保姆手中接过孩子,而后亲吻孩子日益红润起来的脸蛋,不知疲倦地教孩子喊爸爸。孩子会用还没长牙的小口吻着他,用细嫩的小手拍打他的布满沧桑的脸皮,时而往他身上撒尿拉屎,然后哇哇大哭起来。他无名之中渐次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他知道这种幸福是得来不易的,是很容易破灭消逝掉的。虽然他不会像上次那样奉老板的命杀了自己的女人后再来杀自己的儿子。他再也不会杀死自己的任何一个亲人。他前阵子刚立下毒誓。

他拥有空闲呆在家里的机会很多。不是每天都要杀人的。

他一有机会总是坚决亲自为儿子换尿布、哄儿子睡、逗儿子开心、给儿子喂奶粉、喂水。即使有一个善良且勤奋的保姆在旁边。

儿子刚满一岁,他在家里举办了一个只有保姆参加的party,他们给孩子穿上漂亮的新装。他小心翼翼地给儿子喂蛋糕。保姆在一边入神地注视着这一切,她不知道孩子他妈去了哪里,为什么抛下如此可爱的孩子,她想起刚接过孩子的那一刻,孩子面无血色。一个将要夭折的婴儿。他一直哭闹个不停。她深深地爱上了这孩子。她还想揭开一个谜团,他为什么这般疼爱自己的孩子。这种百般疼爱不是普通的父爱,而是其中隐藏着诡异,不可猜度的爱。他的行踪一向神秘莫测,他究竟是干什么的,他脸上任何时候都挂着抑郁无奈。这一切的一切是为什么,她死都想找到答案。

她不能了解,他不许她对他有了解的成分。

公园里鸟语花香,绿草如茵。傍晚时分的公园异常令人神往。届时,那几只流浪狗、流浪猫会在公园里徘徊不定。一切都显得幽静而美好。时有几个拾荒的在公园里不慌不乱地捡起那些被丢弃的废品,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入挂在身上的麻袋里。她们流露着幸福与欢喜。他每每这时会抱着孩子徜徉在公园里留意着这一切。儿子喜欢那几只流浪狗,流浪猫。它们也同样喜欢儿子。儿子用嘴去咬它们柔软的被毛,咬它们的嘴,舔它们的唾液。欢喜得不得了。这公园就在他家不远处。过了一段时间,那些流浪狗流浪猫接二连三消失了踪影。儿子到公园见不着它们总会大哭不止。公园的保安对他说,那些流浪狗流浪猫他妈的被车一一轧死了。

这的确令人感到悲哀。

儿子上了幼儿园。他天天送孩子上下学。倘然他不去杀人。

捉迷藏游戏儿子喜爱玩,他和儿子一块玩,另外还恳请保姆也加入到其中去。因为儿子说人多了更过瘾。他给儿子买回各种各样的玩具,设法让儿子每时每刻都能够开心。钱的问题无所谓,他有的是钱。只要他一天是杀手。

放学回家后,儿子向他嚷道:我要一支枪,一把手枪。不是假的,是铁做可以打死人的实实在在的真枪。

他被儿子突如袭来的话语镇住了。

我没有枪,对不起。我亲爱的宝贝儿,走,爸爸给你好吃的。他说。

不,我就要支真枪。

子夜的钟声已响起,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儿子的那些话久久萦绕在他的脑海里。儿子说做杀手好玩,刺激,看电影里的黑社会就能体会到了。儿子想做杀手,杀死许许多多的人。他玩厌了家里的假枪,他执意要玩玩真枪。

他越想越觉得可怕,说不定儿子会像他一样成为一名出色的杀手,冷酷无情。最悬的可能是儿子长大后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他。犹如他杀死了他亲爱的女人一样。

公园里的花又开又谢。如此循坏。公园里又来了几只流浪狗。它们与以往的那几只流浪狗有所不同,它们并不温驯,没人喜欢它们。人人害怕它们。它们没有被车轮给轧死。而是乐此不疲地努力繁衍后代。它们太猖狂了,专门追赶胆小无能的小孩与妇女,还咬伤别人。它们还没被车轮给轧死。没被车给轧死。

学校打电话过来说,儿子时不时把小朋友们打得鼻青脸肿的,还说杀手的本色就是如此。老师要他亲自赶到学校妥善处理掉这些令人头疼的问题。

我要一把手枪。没错,是枪,可以打死人的真枪。儿子愤怒道。

我没有枪,你他妈的再喊我毙了你!

他一说完这话就后悔了。他不该这样跟儿子大吼大叫。他想。

保姆把这些日子以来的种种惨变看在眼里,痛在心头。她爱这开始变化的孩子,她一直以来都在爱这孩子。她从没有离开过这孩子半步。她预知到下面将会发生类似什么样的事情。她伤心极了。昨天她证实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杀手,孩子他妈的的确确死于他的枪口下。他也真切爱着孩子他妈和孩子。保姆为深爱着的孩子而痛彻心扉。她需要时间去相信事实,完完全全地相信。

儿子的目光时刻显得锐不可挡。大家都一致认为。他在学校或是在家里一度保持寡言少语。他憎恶别人跑来与他搭讪。为此,他打过班里的一名新生。刚从外校转过来的。班会课上,班主任问同学们有何抱负。他当着几十个面孔说他要做一名职业杀手,并且是一名人见人怕的职业杀手。他这话一说完,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说他的想法也太离谱了,想像力想必太过于丰富了点,是否看多那些有什么黑社会剧情的电影了。

大家还在笑。哈哈!太荒谬了。

他刚从老板那领回一笔酬金,此时正在浴室里洗澡。早上儿子跟他说了,保姆有事回老家去了,过些日子再回来。他只是对儿子哦了一声,然后去杀人了。说也奇怪,此次任务完成得不如以往那样一帆风顺。他揣测不出其中出了些什么差错。他可不乐意情况有所异常。明明是在顾忌,却又无法肯定有何东西可值得顾忌的。他躺在浴缸里一动不动。

已经上了四年级的儿子从学校里带回一个女孩子到家里来玩。他还在浴缸里躺着。他隐隐约约听到儿子和女孩子之间的谈话。儿子命令女孩把衣服脱了,脱成一丝不苟的形式,让自个瞄瞄。接着,他问女孩知不知道杀手长什么样。女孩天真地摇头说不知道,儿子问女孩想不想知道,她急切地说想。于是儿子拿起他洗澡时不经意放在客厅里的手枪对准女孩的脑瓜子就是一枪。说,答案?

听到枪声后,他先是自然性地震悚了片刻。他从浴缸里跳出来。儿子呆呆地望着他,脸上分明挂着几分得意,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炯炯有光,光里洋溢着万分寒酸与傲慢。它们在欢呼雀跃,手舞足蹈。他本想给儿子几巴掌的。伸出去的手却又缩了回来。儿子的目光锐不可挡。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他悲痛欲绝地站在躺在血泊里的女孩旁目瞪口呆。

没意思。不过比昨天杀死许岚起来刺激多了。儿子说。

儿子把保姆也杀了。儿子把一直都陪在儿子左右的保姆许岚给杀了。她的尸体就在公园厕所旁的角落里。她正被那几只流浪狗撕皮啃肉着呢。它们还没被车给轧死。没死。

安顿好死去的小女孩后,他克制自己紧闭双眼。然而,这只会更加使他难以入睡。

他想到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情景。他奉老板之命仓皇地杀害了一名座台小姐,把她的头一刀两断,发疯般地把她的四肢从整具躯体里逐一分解掉。而后,他开始了逃亡的旅程。不错,他开始了逃亡的旅程。因为他杀人了!一个月后,他坚决返回杀手集团,立志成为一名堂堂正正的职业杀手。第二次杀人,他幸运地用警察的枪杀死了一名与他纠缠搏斗的警察。新鲜的是,他从此获得了平生第一把枪。他无比兴奋。为了证明自己的枪法,他平白无故枪杀了某电信公司的老总。一年后,他终于圆了深藏以久的夙愿。成了一名响口当口当的职业杀手。他回想到这,稍微把心跳调节到平衡状态,继续回想。

在众目睽睽、面无遮拦之下,他断送了好些许人的生命。渐渐地,杀人无形之中被烙刻在了习惯性的领域当中。有如兴奋剂一样,杀人能给予他短暂的快感;有如麻醉剂,杀人可以令他麻醉掉当前的不愉快、不如意。有关一件事至今他仍记忆犹新。九年前,他坚决果断地用子弹送走了一直以来狂爱着他,刚分娩不久的女人。因为老板说了,他的女人让他看不顺眼,所以他奉命杀了她。她被埋葬在某丛林深处的黄土里,无人为她唱一支挽歌,无人为她而提笔写挽联。因为无人为她举行葬礼。老板说了,举行葬礼干啥,把她当垃圾扔了!扔了。

顷刻间,他哭了起来,眼泪大颗大颗往下落。

相册里,儿子一岁时的可爱、两岁时的天真、三岁时的活泼、四岁时的顽固……他后背上的胎记简直能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给迷死。一排整齐而洁白透光的牙齿,双眼皮、挺直的鼻子、白白嫩嫩的脸蛋……

那只能用过去时来形容。那是曾经、过去、以前的事。

他被迫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从以前到现在,他统统回忆了一遍。然后他认为可以心安理得地睡了。结果他真的睡着了。

这座城池的夜景永远是那么璀璨耀眼。淡蓝色的霓虹灯,回来穿梭的人与影,车水马龙,不知疲倦的摩天轮,游乐园里的喷泉……把城市点缀得五彩缤纷。它们正开始结束,正结束开始。

一度以来,他就觉得对不起死在他枪口下的女人和自己那幼小无知的儿子。每一天他都以愧疚化为起点在旅途上奔逐。他怀着愧疚杀人,他经常在杀人后让一股无名的痛楚直涌心头,久久不能消退掉。这却又十分刺激,他越发想杀人。最近在儿子面前总是无中生有出害怕这混帐东西。他不能让自己的后代跟随着自己走这一条用血腥味当香水,坎坷无常的道路。他爱那女人。女人说过,不希望自己的后代做一个杀人工具。告别杀手生涯。他决定。

豪华富丽的别墅让他以几百万的价钱卖了出去。带上儿子离开这包裹着灯红酒绿的城市。

公共汽车又卷走了一层尘埃。它们落在了路边行人的脸上。久而久之,行人终于用水洗濯掉了它们,它们随着泡沫水流进了阴暗的地下管道里。流水潺潺。

他在人比较少的地方租了一间公寓。公寓的内部构造普通简陋。四壁漂白,满房子的灰尘飞来飞去。像是很久没有人居住过的房子。他送儿子到当地一所私立小学就读。翌日,儿子把同年级的一位小朋友掐死了。儿子说不想看到不顺眼的东西在眼前晃来晃去。她死时还眼睁睁地盯着他,他差点就把她的眼珠子挖出来当作玩具。事后他给了一大笔钱予被儿子掐死的小朋友的父母。

正读初中的儿子经常夜不归宿。他说功课太多,没时间回家睡。况且这是他的自由,任何人是不得侵犯的。他说的是任何人。他讨厌这个死气沉沉的家,呆在家里边有导致窒息而死亡的可能。一天早上,他没有去上课,不知从何处得来了一只野兔。野兔毛色光滑显眼,两只小巧玲珑的眼睛楚楚动人,但是却充满了忧郁与绝望。从任意角度上看,都能看出它的呼吸低微。它或许在揣测待会要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他要把它的皮从身体上剥削下来,挖出它的双眼,切断它的各处动静脉,解剖它的身体,逐步整死它。

儿子再度向他要一支枪,儿子知道他是杀手集团里的杀手,知道他有枪。他一口回绝了儿子的要求。儿子要求他给他一笔钱,他要买枪。他再次回绝他的要求。事后儿子有一个月没回过家。他到处找儿子,最后他在电视、报纸、网上对儿子说,只要他肯回来,他可以满足他的欲望。第二天,儿子奇迹般地出现在他的眼前,还领回了一个面黄肌瘦的女孩到公寓里来。儿子对他说他要和她做爱,希望他别来打扰搅和。倘若有兴趣,等他做完了再让他享受一下也不迟。

一把崭新的手枪交到了儿子的手中,儿子问他是否实用。他说,实用。他不习惯对任何一个人撒谎。他也没撒谎。

儿子又带那女孩走出了公寓,在外逗留了足足有很长一段日子。他打电话回公寓,对他说他正在一个叫“默”的小镇,他把那女孩杀了。正是上次带回公寓并与其困觉的那个。她令他看不顺眼,他用他给的手枪杀了她。他在小镇里的一家旅馆里呆着呢。他身上没钱了。他问他该怎么办,是否要给他带去。他说,当然。

杀手集团的老板派人找到了他,要求他重返集团。必须要重返集团。毫无拒绝的余地。他明白否定老板的话的后果是什么。他要求老板允许他考虑考虑。

他顿时怅惘无度,坐在桌子旁边抚摸着擦拭得锃亮发光的手枪。他做了一个非常滑稽的举动。他面带怒色地拆卸手中的手枪,然后又重新组装起来。翻来覆去地做着同样的动作。

老板像一只疯狗似的。疯狂极度,不可一世地派人追杀拒绝自己的要求的他,曾经最令自己称心如意的杀手,一个曾经对自己惟命是听的下手。

在他离开公寓之前,儿子有来过电话,说他仍然住在那个叫“默”的小镇里。他每天都会在那里抓几个人到人烟稀少的麦田里练枪,有不可名状的刺激从天而降,当时。他又把他汇过去的钱花光了。

记着,我目前急需一笔钱。现在。是现在。切记。

他只身一人来到了默这个他曾停留过的小镇。

米烂店的老板娘依旧如故,岁月似乎没有剥夺掉她的一丝东西。他要了碗米烂。自上次离开小镇后他再也没吃过米烂。他绝口不提米烂这东西,甚至他想不起世间上有米烂这东西。他忍不住端详着老板娘的一举一动,之后看着餐桌上的米烂发痴,缄默不语。他是在想问题,他在思索着岁月的可怕性,岁月的变迁。有些事物还未尝变故,有些早已不复存在,从此站在世界的某一点蒸发得一干二净、大彻大底。就好比如,以往的那家旅馆,它以往是镇里唯一一家旅馆,如今那里已沦为一堆废虚,旁边有五六个美丽的发廊。再在不远处,菜市场对面,新建了一个五层楼高的酒店。小镇可谓焕然一新。

那家米烂店新旧如故。以前的也是现在的,现在的也是以前的。

老板娘说她至今还记得他上次来过。是在十几年前来过。她说他衰老了许多,些许头发已沦为了白色。他说这兴许是自己最后一次来默了。说着,他用手指着不远处商店里的几个造型奇异的青年人说,看到没有,就是他们。我的生命就如堵在他们枪口里的一张白纸,只要他们不乐意,那张纸随时都可以随他们的意愿而风流云散。你知道吗?没关系,待会你也许会听到一阵枪声然后就会有警车鸣着警笛来回穿行……

岁月变迁。岁月在变迁。

儿子站在一家酒店大门前。他问他钱带来了没。他说全带来了,他现在已身无分文,以后再也无法给予他金钱上的帮助了。他哦了一声再没说些什么。

麦田里微风习习,麦子互相拍打着,形成一片温柔的麦浪。他指着周边一望无际的麦田说他就是在这里练枪的,他的枪法准极了,白发百中,闭着双眼都行。他要成为一名职业杀手。他在默的日子刺激得无法形容。他用那些胆小怕事的人当枪靶子,向他们开枪。看着他们面目狰狞地倒地,被麦子严严实实地掩饰住他们的丑相。

老板娘不留神把一个碗给砸碎了,手也被划开了一道口子。

他认真地听着儿子的讲述,始终保持沉默。直到老板派来的杀手枪决了他为止。无数颗子弹从麦田各处集中向他扫射,他口吐鲜血,直直地倒在麦田里,柔软地躺在麦田里。嘴巴、眼睛睁得大大的,身体却一再柔软。

老板娘从抽屉里取出一页创可贴,贴在了伤口处。

儿子说,不了,你们不用带他回集团了,我得查一下他还有没有钱,然后把他当作靶子,他决对是当枪靶子的料。

儿子点燃了一支香烟,笑了。笑得极其可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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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心语飞扬点评:

文笔不错,期待朋友的更好文章,问好!

文章评论共[2]个
皖剑-评论

可以。加油,相信你会做的更好,祝你快乐at:2009年01月15日 下午6:41

上官竹-评论

问好作者。at:2009年01月27日 中午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