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文化与中国婚姻
中国有句古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后嗣无人,甚至无男丁,香火不继,乃欺宗灭祖也,故中国封建婚姻,大不讲求情爱,只讲求种族繁衍。君不信乎?不妨查阅一下中国几千年洋洋大观的封建婚姻史。
封建文化对婚姻有一不成文之规定: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是全凭,则足以说明婚姻大事如无父母之命,无媒妁之言,这一婚姻概不合法,概不予承认。
婚姻视为人生之终身大事,然而这终身身大事在封建时期却与两个定了“终身”的人关系不大。一个人结不结婚,什么时候结婚,与什么样的人结婚均不由己决定,亦无自己的选择,一般而言是媒人替男女双方物色好“对象”,只要父母觉得合意,便拍板成交。为子女者,对父母认定的婚姻,不能反对,不能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不孝。亦有个别开明父母象征性地征求一下子女意见的,但子女回答多为:“全凭父母作主”,是为皆大欢喜。
先是相亲。相亲之人自然不是男女双方,乃双方家长。家长们将能否结缘的标准定为两点:一是否门当户对;二女方是否有宜男之相。门当户对考虑的乃是家族能否永世交好,与父母感情有关,却与婚姻男女感情无关。至于宜男之相,鄙人孤陋寡闻,不甚了解其标准,查阅不少资料,大多是丰乳肥臀这样的字眼,这不能理解,国人对女性ru*房的崇拜不亚于洋老爷,一则因为它能吸引男性,能令臭男人们想入非非,能娶这样的女子,想必儿子会满意;而更重要的是因为丰乳乃是哺育后代的典型象征,有如此充实之粮仓,何惧孙儿孙女们挨饿?至于臀部,人们认为它(骨盆)与怀孕、生育密切相关,由此而看丰乳肥臀乃多产之相,亦与情爱无关。
其次是结亲,国人重婚姻礼节,然细究婚姻中所有仪节,亦无须当事人操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择吉、迎亲自有人代劳,在此当中,当事人是绝不能染指的。一桩亲事一经媒人说合,女方便须躲于闺阁中待嫁,很少与外界接触,更不能与男方相见,在婚姻中当事人须做的事仅是有几件:上花轿、迎新人、拜天地、入洞房。这些均是别人所不能代劳的。
试想:一对素无谋面的男女,硬生生地被人捏在一起,住进一个房子里,“仿佛两个牲口听着主人的命令:‘嗤,你们好好地住在一块儿罢’”(鲁迅《热风随感录四十》),这何来情爱?
最令鄙人大跌眼镜的是,婚礼当中安排了一个颇为重要且关键的环节:洞房。何为洞房,各位先生想必都是聪明绝顶之人,无需鄙人细表,人尽皆知。此乃婚姻男女所接受的第一个任务也:去罢,为祖宗继香火。呜呼!封建婚姻如此,婚姻中的男女们与动物无异?
再说离婚,国人有“七出”之说:凡无子、淫秩、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均可休妻。“七出”之说,概与情爱无关,而“七出”之说,无子为首,亦足可继香火、续血缘乃见婚姻之首要任务。
于封建历史长河中,亦有个别叛逆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者,然多以失败而告终:焦仲卿与李兰芝为爱情而抗争,终落得个孔雀东南飞;梁山伯与祝英台追求爱情,至化蝶才能成双……
封建文化对婚姻中情爱的抹杀,中国男人们要想得到情爱,维有寄望于婚外焉,故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之说。
呜呼!臭男人们走到这一步真是可悲且可怜。
二00九年初春文轩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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