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开始喜欢上书的,也不知自己为何会如此地喜欢书。现在,书已成为我生命中的重要部分,我反而觉得,如果我的生活中失去了书,我活着就多半是无聊的。也许,你会认为这太过夸张,但事实的确如此。
谈到书,我就时不时会忆起自己从前的求书经历。
我的家乡是一个挺落后的乡村,周围没有一间书店,不像大城市那样,随处可见书店。如果要买书,必须骑上自行车,走30分钟的路程,到镇上去。可是,新书是不便宜的,小小的一本,价钱也贵得惊人。自然,我这种人,家里不算有钱,是买不起的。所以,我除了买些学习的书,几乎不进镇上的书店。有穷乡必有穷镇,镇上的书店也不过是一家罢了。
书店既然少,人又离不开书,自然有普通人看书的地方。普通人看的书,不过是些旧书。每到圩日(镇上人集会的日子),镇里的街道上就会摆出两摊小小的旧书,任人挑选。旧书便宜得很,大多二三块一本,最贵的也不过是五块。而且,这些旧书还是很完整,也很漂亮的。这样的好机会,我自然是不愿错过。所以,每到圩日,我总会抽出点时间,到那里去转上一圈。但单凭那两摊小小的旧书,又怎能满足我那旺盛的求书欲呢?于是,我急切盼望能找到新的看书的地方。
本镇既然没有别的看书的地方,那我的目光自然要往外看了。
听说邻镇也有旧书摊,可惜的是,我并不知道它的确切位置。也算够幸运的,我的一个同学因为有事,要到邻镇去一趟,并恰巧要经过摆旧书的地摊。我知道了这件事,自然要跟着去,他也被迫答应了我。从那以后,我又多了一个看书的地方。可是,看书的地方多了一个,我的求书欲不为此减少半分,反而增加得更厉害了。我越来越希望能找到更多的看书的新地方。
这时,一个与我一样喜欢看书的同学告诉我,他知道附近的另一个有旧书的镇,并希望我在星期天的时候,陪他一起去。我自然不会拒绝他。但这个镇比我之前去的那个镇还远,我和他足足花了55分钟的时间,才到达那里。我们都是爱书的人,见到了书,自然立即忘了疲劳,一头钻进了书堆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里也成了我的一个乐园。可惜的是,从那以后,我再也找不到新的看书的地方。但不管怎样,我的藏书,也慢慢地多了起来。
书多了,自然会有人借。我是知道求书的难处的,自然,我无法拒绝那些借书的人。可是,我又是一个十分惜书的人,一本书到了我的手上,我总是把它保护得好好的。我怕那些借书的人不懂得好好地爱护书,所以每次在送他们走的时候,我总是再三叮嘱他们。可每次他们还书时,我的心总会痛痛好久:借去一本完整无缺的书,书回来时,一本书已裂成了两本,而且是不完整的。经过不下几十次类似的事件后,我就很少将书外借了,就算借,也只是那几个爱书的人。
时间是在梦幻般的速度中飞逝的,一转眼,便到了初三。
那时,我的父母在某个大城市买了一间房,并在那居住了下来。我当然跟着他们到陌生的城市里去。来到了新地方,我改变了许多,但唯一不变的是:我依然爱书。为了找书店,以及卖旧书的地方,我走遍了这个新的地方,并认清了这里的大部分路。这算是意外的收获吧。
看的书多了,我的见识自然有了极大的增长,我的语文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可令我烦恼的事还是有的,那就是:我的父母不允许我看课本以外的书,并说这会影响我的学习。他们的说法我虽有少许赞同,但并不意味着我会遵守。我只好私下看些书了,并不让他们看见。幸好父母工作忙,一直没有发现我的行动,因此我也能继续坚持我的愿望。我的语文成绩也因此而变得极为优异。直到高三时,学习比较紧张,我才少看一点书,但我还是像从前一样爱书惜书。
现在,我已经上了大学,我也还是喜欢看书。我坚信,我的书会越来越多,我的见识会继续增长,但我更相信的是:我会一直爱着书,并朝着我当初选定的方向无悔地走下去,从书中走出我的真正的路来。
-全文完-
▷ 进入朗月星枫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