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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美食jinwen45

发表于-2009年02月22日 中午12:25评论-48条

国人见面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你吃了吗?”由此可见,“民以食为天”概括的多么精辟。国人又喜欢成名成家,三教九流、五花八门均可独树一帜。吹糖人的是“艺术家”,收破烂的是“收藏家”,用脚写字自称“书法家”,就连暴殄天物的饕餮之徒,也被称为“美食家”。

之所以“美食”,就绝对不同于“便餐”;之所以称“家”,就绝对不同于常人。前几年民间有句谑语:鸡鸭鱼肉赶下台,毒蛇王八爬上来。近几年更是生猛海鲜、珍禽异兽、奇花异草无所不包,似乎中国人的肠胃非同寻常。其实何止这些,“五毒”之族可以爬上餐桌的不是还有蝎子吗?癞蛤蟆虽说还没有资格爬上餐桌,却可以钻进一些人的酒坛子里,真可谓是物尽其用了!

果然,河南某县一个体司机,诚邀好友到“八仙大酒店”聚会,点了一道名吃“醉蝎”——生吞活蝎。没想到一位客人竟被蝎子蜇了一下,顿时鼻歪脸肿、半身麻木,半年之后仍不见好转;结果双方争执不下,闹上了法庭,堪称为嘴伤身一大“要案”。

剧毒蛇蝎可以生吞活剥,穿山甲、猫头鹰之类的保护动物就更不在话下了;而为一顿美食丢掉脑袋的,古往今来也绝非珍闻奇事。早年,洛阳动物园的东北虎被人杀了,有两个人为此抵命;四川也有一农夫因为捕杀一头大熊猫而掉了脑袋;更有武汉动物园的洋种白唇粘鹿,被人偷偷给宰了……尽管如此,美食家们一坐下来,津津乐道的却还是“吃过什么肉”、“喝过什么酒”,否则就显示不出自己的身份。 温饱思淫欲的“淫”字,恐怕并不只是荒淫无度的意思。刚刚填饱肚子的人就要想的事情,更何况是腰缠万贯的大款和手握重权的官爷们了!世间流传的每年数百亿元公款吃喝,看来也绝非空穴来风!

问题在于,堪称美食家的人们却并不一定都是那些自掏腰包的“暴发户”,靠公款吃喝的“美食家”们,才可称为有胆有识有口福,又何止是“一顿饭一头牛,屁股下面一座楼”。古城某宾馆隆重推出“皇帝宴”,只要肯出xx万元,就可以在数十位“宫女”簇拥之下,左拥右抱过一把皇帝瘾——据说,没有那位“款爷”愿意自己掏钱消受的,真正享受的只有那些不是皇上胜似皇上的“土皇上”们。

更为令人惊颤的是,在国内某个著名旅游胜地,有酒店专门饲养活驴,有那位客人愿意品尝的话,就有厨师当即操刀刮毛去皮,然后淋以热油;活生生从驴身上片下一块熟肉来,任凭驴子惨叫哀号……据说,生意兴隆、食客盈门。

耸人听闻吗?《中国青年报》就报道过一件更加让人惊颤的事情。某日,记者游玩长江三峡,在巫山县一小镇上看到一块牌子,着实被吓了一大跳,上书:新派肉食——上好人肉、鲜嫩狗肉、雄壮麂子、坚韧驴肉、奔腾马肉……

惊诧之余,上前探询:“老板,这里真有人肉卖吗?”店主十分肯定地回答:“今天的人肉刚刚卖完,想吃的话明天赶早来。”记者心惊胆战地问:“这人肉怎么个卖法?”店主答得干脆:“零割整取都行。”记者一头雾水,疑心自己进了孙二娘的包子铺。再问才知,原来这里买的“人肉”是从妇产科医院里弄来的胎盘。而店家却说:“娘肚子里掉出来的,难道不是人肉……”

“人肉”有卖是因为有人要吃,而且并不是谁都敢吃,也不是谁都吃得起,食者当然也就不是一般人了;起码,食“人肉者”会这么认为,因为有多了一道“美食经”可念了。

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尝尽天物之后不是也想尝尝人肉的味道吗?恰好就有一位名叫易牙的人,杀子烹羹进献桓公;可一足心愿的齐桓公最终又恰恰死于易牙之手。所以,不知那些喜食“人肉”者是否可得善终,不要落入“易牙”之手……

南方有人偏好籽虾,贪图那入口嫩滑、意味绵长的籽虾味道,至于虾们是否会因此断子绝孙,却根本无人考虑。又闻长江中的鳗苗几近绝迹、黄海中的大小黄鱼寥寥无几……长此以往,“美食家”们的荣誉称号怕也难以为继,他们的儿孙们恐怕只能从资料中知道这些物种了。

但是,凡事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对美食家们的作为一概贬斥,怕也有失公允,他们也有少许值得赞赏之处。听说南方有一道名菜,称作“八仙过海”,主菜竟是鼠崽;还有一道美食被称作“肉芽”,其实就是蝇蛆。如果美食家们都将此物视之美味儿,那才叫:利国利民又利己,为民除害高风尚哪!

可是恰恰相反,珍禽异兽惨遭涂炭,毒虫害兽幸受放纵。或许这只能被称为“物以类聚”吧!

——摘自本人长篇小说《孽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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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饥渴的骆驼点评:

天上的,除了太阳月亮不能吃;地上的除了桌子板凳不能吃,还有什么不能入口?
食客有怪癖,商家有利诱,怎能不推波助澜?
须知物极必反,干什么事情如果违背了自然规律,社会法则,必然会遭到报应!
论点鲜明,层次清晰,佳作——推出共赏!

文章评论共[48]个
饥渴的骆驼-评论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人忘记了自己是高等动物,自然退化成了“鸟人”。问候朋友周末愉快,期待你更多的佳作!at:2009年02月22日 中午12:57

jinwen45-回复谢谢骆驼编辑的推荐点评,本人也是有感而发,以此泄愤。再次表示感谢! at:2009年02月22日 中午2:55

jinwen45-回复自然退化成了“鸟人”——这话说得太精辟了,但愿有一天“鸟人”也成了“鸟人”的盘中餐,那才叫一报还一报哪! 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10:48

盈青-评论

哈哈,来看看。。。at:2009年02月22日 中午2:44

jinwen45-回复美女,见到你非常高兴,只是一直未见你的新作,遗憾着哪!我可是你的忠实读者哦…… at:2009年02月22日 中午2:56

探殿窥堂-评论

虽犀利可又可怜的杂文,恐怕你伤不了“美食家”们的毛皮,也触及不了他们的灵魂,因为他们不会看你的杂文。但,有人呐喊几声,在比在沉默中死去要好。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8:39

jinwen45-回复评语启聋发聩,想必定是杂文大家,回头慢慢拜读大作,以后还望多多赐教,拜托拜托! 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9:09

jinwen45-回复大作拜读,原来是个诗人啊!刚才判断失误,抱歉! 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10:49

探殿窥堂-回复以前写过杂文,现在辍笔了。不过仍然喜欢看杂文。 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11:15

jinwen45-回复不用“探殿窥堂”、偷偷摸摸,你就大大方方的来,光明正大地走,俺备了好茶侍候着,随时恭迎大驾光临…… at:2009年03月07日 上午10:14

邵渝娴-评论

过来看了,不管怎么说人以食为天!美味乐在其中吗?、文中提到虫子啊,呵呵,我是北方人,不习惯那些,还是实惠点,猪牛羊比较好!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9:25

jinwen45-回复俺也是北方人,看了那些触目惊心的“吃”法,的确恨之入骨;也算是有感而发吧!谢谢您的赏识! 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10:42

笑破红尘-评论

我的妈呀,吃的触目惊心那!问好朋友!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9:32

jinwen45-回复大家都有同感啊!谢谢您的赏识! 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10:43

一泓清水-评论

条理清晰,论述有理有据,欣赏了。问好!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9:33

jinwen45-回复呵呵……评论也像“清水”一样透彻,谢谢了! 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10:44

古蒲-评论

欣赏了。问好。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10:24

jinwen45-回复承蒙错爱,不胜荣幸!多谢了! 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10:44

古蒲-回复时间晚了,欢迎你光临我的空间 at:2009年02月22日 晚上10:54

jinwen45-回复一定会去的,有来无往非礼也! at:2009年02月23日 早上8:16

草莽-评论

有意思,犀利。欣赏了。at:2009年02月23日 清晨7:58

jinwen45-回复承蒙错爱,不胜荣幸! at:2009年02月23日 早上8:18

失堕猫-评论

看到他们连胎盘也吃觉得好恶心哦。。。。偶是广东猫。。。貌似中国人都知道,广东的最能吃。最出名的就是广州了。。。连老鼠肉都吃。。。甚至在很久以前有流传广州有小孩子肉吃。。。。这个是真是假我无处辨认。。。但是我想做为一只广东猫来说,广东的吃,确实是全国最为经典的了。。。我家乡还有猴脑吃。。。。不过我是万万不敢吃的。。。。因为我害怕晚上会做恶梦///。。。。其实,人在吃的方面,真的不应该太讲究这些有的没的,人吃东西,不外是为了饱肚子而已啊。。。。at:2009年02月24日 晚上8:56

jinwen45-回复好一个广东猫?世人都知道“馋猫”二字,至于馋到什么程度,俺相信因人而异;对你的表白,俺相信,同时表示敬重! at:2009年02月24日 晚上10:35

失堕猫-回复偶虽然也贪吃。。但是绝对吃的是大众所吃的东西。。。并不比别人特别。 。。。。 at:2009年02月25日 晚上7:22

jinwen45-回复这就好,这也是俺表示敬重之处啊! at:2009年02月25日 晚上8:53

jinwen45-回复对了,说到“吃猴脑”,我的一位亲戚在深圳就曾“享用过”,场景描述更是令人毛骨悚然……最近又有新闻:广东有人吃鹅肠,直接从肛门掏出,洗净下锅,翻炒上桌,客人品尝美味儿,那管凄惨哀鸣的无肠之鹅……真希望这些食客再染一回“菲典”…… at:2009年02月26日 下午5:08

jinwen45-回复掉了一个“不”字——真不希望这些食客再染一回“非典”…… at:2009年02月26日 下午5:10

失堕猫-回复这个我没留意。。因为我要上班。。所以没那么多时间可以留意外面的事。。。看到后来突然想笑。。。却笑不出来。。。真是一种悲哀 at:2009年02月26日 晚上9:59

jinwen45-回复我也是当新闻看来的,也没那时间搞“社会调查”,说说而已。 at:2009年02月26日 晚上11:05

失堕猫-评论

呵呵。。。不好意思。。借你的文章来做文章。///。。。。来看你了。 。。问好。。at:2009年02月24日 晚上8:57

jinwen45-回复一花独放哪有百花齐放好,同时你也在佐证俺的所举的事例,多谢了! at:2009年02月24日 晚上10:37

曲径幽通-评论

民以食为天,这样的美“食”也太离谱了。拜读!问好!at:2009年02月25日 下午5:39

jinwen45-回复多谢评论!回头一定拜读大作。 at:2009年02月25日 晚上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