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趣事
己丑年春,遇清明节放假,这是我拥有参加工作以来第一次不用请假可以直接回老家祭奠先祖的轻松。早八点,一车载了侄子侄女从县城出发回乡。漫长的乘车途中,侄女晕车,侄子调皮,走走停停,似乎显得格外无聊。如此走到茅坪境内一块豌豆地边,看到侄女难受状便让司机停了汽车大伙透气。我随之下车,看到一地的碧绿,参杂着星星点点含苞欲放的豌豆花畦,想象着花开之后果结满蔓的盛况,蓦然回忆起幼时一家大小围坐月光之下,享受母亲亲手煮熟豆荚,抹着“豌豆牌”(把豌豆摘回洗尽煮熟用手食用称为“抹豌豆牌”)的情景。瞬间,流年往事悠忽涌上心头,虽然在留存于内心颇为心酸,但是尘封的记忆闸门一经打开,却涌现出无尽的欢快之情,这是我好久没有找到的一种轻松感觉,遂以笔记之,聊作自慰。
饿 饭
说到饿饭,对现代年轻人来讲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以我为例,已记不清从何时起开始,养成了一种贸然追风的生活方式,有的是因为工作接待,有的纯粹是维系某种关系的需求,有的则是不甘寂寞的应酬,整天总是沉浸在迎来送往杯盏交换之中,自成宾馆饭店的常客,日子一长,就连宾馆服务员似乎都成了熟人,可谓经常满桌佳肴,但就是找不到吃饭的感觉。以至于偶尔回家吃饭,妻子问做啥饭时,总是一句“随便”回应。所以妻子老是批评:吃“随便”,那你给我做一个看看?但说归说,贤淑的妻子总会变着法儿炒上几个小菜下饭,而我根本就不领情,匆匆几口饭食下肚,撂下碗筷,复又脚步踢踏出门。所以,对于童年的饿饭情节,似乎早已从记忆里消失殆尽,而经过这块豌豆地的提醒,胃里仿佛陡然伸出一双手来,立即揪割出童年那无尽的饥饿和酸楚。
小时侯家里很穷,那种穷的程度,现在我确实很难用笔描述出来。因为家中姊妹十个,年龄相距不远,如同一群前赴后继的老鼠敞开肚皮争相着索要吃喝,而家里只有父亲的辛苦和母亲的操劳换来的那些粮食,他们再宽厚的肩膀也不足以扛起生活的重负。于是我们姊妹之间就相互照应着,颇像中央电视台赵忠祥讲解《动物天地》那些依靠父母寻食的动物,在群体相互的帮扶存活的基础上,各自怀揣着利益最大化的私欲,真正干着吃着碗里霸在锅里的勾当,每到吃饭时间,一溜小嘴哧哧溜溜狼咽碗里盛着的饭食,而眼睛则狡猾的注视着锅里多少。高明的母亲后来很快就发现了这个现象,也许是为了我们体现进食时的相对公平,就大的一个瓷碗,小的一个木碗,第一次可以盛满饭食。如果换碗,就依每个人的劳动贡献份额进行二次分配。
家里因为我的年龄倒排第二,由于长期缺乏营养,长得形似老鼠,劳动贡献自然不及哥姐,所以二次分配于我而言基本为零。但是我饿呀!固然那时的饭食多以酸菜糊汤构成,多少辜负了“饭食”这个词汇赋予的涵义,可在那个除了酸菜就是玉米糊汤的年月,能够顿顿填饱空瘪的肚皮,应该就是幸福生活的全部奢望!
但是,就连这种简单的奢望生活都不能给我满足。饥饿那时不是一个人的专利,而是每个人必须克服的一道生存难题。哥姐们长期劳作,饿相自然比我还要张扬,可由于母亲饭食分配的纪律制约,他们不敢贸然强占额外的那份。于是,在每顿吃饭的时候,他们就会利用我好哭和小气的缺点,要么说我头晚尿床、要么说我干活偷懒、要么说我偷摘了邻家的果蔬等,尽拿那些提不上桌面的事情说事。结果往往是我一生气就把木碗里的饭食倒在那个带头“烧火”的哥姐碗里,扭身跑到屋外以泪洗面,殊不知正中哥姐们的“奸计”,此时他们必然会心花怒放大快朵颐着属于我的那餐美食。等我哭够回屋,家中早已冰锅冷灶,甭说吃饭,就连潲水都早被圈里的母猪消灭干净。
就是这样,我还要饿着肚子上山放羊,而回家时还要捎带一捆干柴,或是一篮猪草。以至于我后来参加工作同乡长下村,每每误了吃饭时间,在饿得穷凶极恶的情况下,顺手摘了村民的南瓜漠视那种让人倒胃的腥气塞进嘴里大嚼,而让乡长一脸愕然惊诧莫名,而我则旁若无人熟视无睹。这也许是幼时饿饭带来现在能够就地取材解决温饱问题的福气!
放 羊
在农村生活,放羊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生存技能。
我记不清是从几岁开始放羊的。现在只隐约的回忆起会走路时,因家里买不起羊子,就屁颠屁颠和邻家放羊的小孩一起在山坡上滚打。后来,家里买进几只山羊,就和几位哥哥一起,他们在地里干活,我则给羊子望风,看到羊子跑远或是要去偷吃庄稼的时候,就对着哥哥们吆喝一声:羊子跑了。立刻就有人赶来用石块或绳鞭教训哪些不听话的羊子。这样一直坚持到我能够独立放羊的年龄为止。
其实放羊是蛮好玩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晴天丽日之下,用手一抽开羊圈的栅栏,羊群“咩咩”倾栏而出,我把绳鞭对空甩出一声脆响,它们就知趣的顺着我所指引的方向羊贯而去。到达目的地后,羊们悠闲的吃着青草,我就找上一块宽大的石头躺上,仰头享受白云在蓝天之下的自由交合,眼看两朵或数朵白云集拢,一会儿就能衍生出猪马牛羊狗的形状出来,竟然我那幼小的身体能够处处充斥快感。虽然,我那时还不知道“交合”这个词语的具体涵义,但却能对白云碰撞之间生产出来瞬息万变的物象产生种种联想。
现在回想起来,人在不谙世事的年龄所独有的那种纯真和烂漫,远比长大之后要学会圆滑和世故要骄傲的多。那个年代,缺吃少喝是家常便饭,而我就能在这白云变幻的过程里随意改善生活。比如说,我想吃肉,那白云就成了一块块厚厚的肥肉;我想吃鸡蛋,那白云也就真的成了一颗颗溜圆的鸡蛋;特别是听到大人说一种叫做“麻花”的东西特别好吃,可我没见过“麻花”的样子,就把白云变幻出的植物果实形状想象成一篮子“麻花”;还有大人到山外回来偶尔能分给我半块点心,我就把齿状的白云看成点心,直到后来我在商店看到一个个完整的点心时,才知道我从内心里怎么能够忍心把点心糟蹋成那个样子。
所以,我那时在山上放羊时经常憎恨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不是蓝天白云,假如这个想法可以成为现实的话,我想什么,父母就能给我什么该有多好。可惜,现在我的父母早已化成蓝天白云,而我不能再向他们索取我的理想。
也许是幻想过多的缘故吧!把蓝天白云看的时间一长,我就忘了放羊的使命,待回过神来,羊子早已跑得五里不见烟了。于是我又一边带着哭腔,一边学着羊子“咩咩”的叫唤四处寻羊。可羊子这种看上去看似温善的动物在非常时期,却不能领会我的意图,往往便会死不吭气躲在庄稼地里大饱口福,而让我回家死死挨揍。
几次挨打过后,我就开始总结经验。原来别人的庄稼一旦受到畜生侵害,大人就会顺着畜生的脚印找到主人索赔,而负责放养畜生的小孩随之就会爱上一顿毒打。所以,后来我的羊子如果再在糟蹋了别人的庄稼之后,就把羊子带上绕到其他喂养羊子的农户圈边遛过几圈再赶回家去,我就减少了皮肉的痛楚。可每当听到别人的小孩不明不白被大人揍得鬼哭狼嚎时,也忍不住涕泪交流,内心如刀割般疼痛。
上 学
我大约只有五岁的时候,就同四哥一个班级走进了学校。
这是一个只有三年制的初小,学校当家的是我堂哥,他既是校长又是老师。整个学校可能有二十几名学生,全都聚在一个教室里上课,现在这种上课的方式叫做复式班,每节课一个年级在讲,另两个年级在听,以至于我后来的一次跳级可能与这种授课方式有很大的关系。
我一年级的时候,四哥当班长。
我二年级的时候,由于我考试的分数比我四哥高,班长义不容辞就成了我的。
可是,班长这个职务在我四哥当的时候就是收收作业本,或是上课和下课喊喊起立和坐下这些简单的事情,在我做来却是勉为其难,不是上课忘了让同学起立,就是下课忘了让同学们少说了再见,再就是因为急于回家抢饭而忘了收齐作业,这些都是不可容忍的事情,结果两个星期时间不到,我就遭到了“免职”。
班长不当了,我就改成顽皮。那个时候学校根本没有什么体育器材和设备,甚至于连广播体操都没人会做,每周两节体育课老师把我们一放出去,大家顿时成了没缰的野马,你追我赶的满荒野乱窜。那时大家最感兴趣的事情就是抓土匪,后来我长大了知道别地方小孩把这种玩法叫捉特务,内容完全一致,可我一次被当土匪为了不被别人捉住,在慌忙爬上大树时,被一根树枝扎穿了腿肚子,忍痛回家骗大人说是被蛇咬伤,虽然当时少了一顿死打,但是我在床上静养半个月却留下了腿肚子两边深陷的印记。
受过一次惨痛的教训,顽皮也就收敛了很多。心思便又回到学习上。好像是二年级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我大哥从安康师范学校回家,看到我写那较为整齐的铅笔字,还有他随手出的几道作业题被我毫不费力的拿下后,大哥到学校找了一次堂哥。于是,我在这个被叫做马食坪的初小只上了两年半的学,就转到乡里的小学上了四年级。
乡里不同于村里,地方一大人就多,竞争也就显得越发激烈。于是,我那自以为是的学习成绩在乡里的小学再也没有了优势,好在那个时间上学没有现在的学生卖力,除了个别死记硬背的书呆子之外,仅凭聪明也能捞上个中上层的水平。所以,到乡里上学以后,我算是把聪明发挥到了极致,成绩不上不下,还能经常为班上办办板报,间或又替老师刻刻测试蜡质,并抄抄练习题,老师比较欣赏,同学也算羡慕,这样一直延续到初中毕业,因为家里实在无法供养,只得停止学业,无奈的走入了社会。
看 电 影
好像我在原来的哪篇文章里面说过,我在幼年时期最感兴趣的事情就是看电影。那时节,只要听说哪有放电影的消息,顿时激动不已,立即便会纠集一班玩伴前去赶个热闹。
我记得看第一场电影的名字是叫《卷席筒》什么的,内容在当时就已忘得一干二净。在回来的路上,黑灯瞎火,我的年龄又小,始终跟不上玩伴的步伐,加上玩伴们一边疯跑一边鬼呀怪呀的咋呼,吓得我毛发直竖,因此更加坚定了赶上大伙的意志。记得大人们说过,走夜路要是看不见路面,索性就不考虑路,眯上眼睛狂奔亦是一种办法。于是,我真的眯了双眼,朝玩伴们的声音赶去,可就在我抬腿没敢多远,就被摔下一个高高的石坎,再也听不到玩伴们的声音了。
不知道过了好久,我才从玩伴们的声音里清醒过来,且还趴在我大(我们哪里把爸爸称作大)的背上,感觉腿部疼得要命。原来,我的腿已从坎上摔到坎下被《卷席筒》了。
后来,我又伙同玩伴如同赶场般看过几次电影,可惜没有记住一部电影的名字。现在,每当我站在城市之中看到装修豪华气派的电影院,还有对进对出,当然也搞不清是什么关系的男女时,我就在想,电影在我记忆里留下的是新奇,大抵在别人的意识里应该成为浪漫吧?
进商店
我第一次去的商店其实不叫商店,应该是叫做供销社。商店的服务员也不叫服务员,一律被称作会计。
记得我到乡里上学后不久,我大背着一大背篓橡子碗到供销社交售,顺便带我去熟悉环境,以便后来可以带回家里的煤油和食盐。
刚进商店,第一次瞅见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在新奇之余,感觉到世界好大,竟然有这么多素未谋面的好东西放在那里没人享受很是浪费。而就在我的遐想还未完成的时候,听的“砰”的一声闷响,继后出现在我眼前的还有我大面对面无表情的那位女会计讨好的笑容。原来是我大要花上五分钱为我买上四颗水果糖,大概是那位会计讨厌这种可有可无的贫苦交易,似乎是极不情愿却又无可奈何,最后只有把火气发在可以区分顾客和会计的那块柜台挡板上。
由于我从未去过商店,看到会计悠闲的走近柜台,我却把这里看成了现在的超市,便随后跟了进去。没想到,我的双腿刚一跨进柜台,会计回头一瞧就怒不可遏的关闭了那块挡板,硬说我偷了里面的东西,并且顺手拿走了我肩上缀满了补丁的书包。看到我满眼的委屈和腮边流淌的泪水,我大苦苦哀求,而且向会计许下回家严加管教的承诺,会计还是不肯松口,宽厚的我大扭头而去,再也不见了踪影。
大概我哭够了足足过了一个小时,我听到了一阵急促而又熟悉的脚步。原来是我大出去背来了一捆干柴,是他用这种淳朴而又便捷的腐败解救了自己的蒙冤儿子。以至于现在我对超市之类可以交易的场所始终存在仇恨,还有我那不用金钱贿赂行事这种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做派,可能与我第一次去商店的那个傍晚埋下的这颗种子有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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