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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总是让正义迟到辰洲草民

发表于-2009年05月15日 晚上7:25评论-13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当代文明社会最起码的良知和准则;法不阿贵,是当代文明社会公平与否的直接象征。

最近,连续两件事情又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是杭州富家子胡斌闹市飙车,在大庭广众大马路的斑马线上,浙大博士毕业生谭卓惨死在他疯狂的车轮之下。飞来横祸猝不及防,“他被撞飞五米多高,二十多米远。”有目击者事后心有余悸地这样诉说。而公布在网上的照片,更是令人过目难忘:已经遭遇不幸的谭卓,依然在眯着眼睛朝人们微笑;胆大妄为的肇事者胡斌,则躲在汽车里透过手缝朝外观望;而他的年轻同伴们没事人一般,在肇事的汽车旁谈笑自如。

二十五岁的年轻生命,霎时间便消失在这群追求刺激、玩乐人生的富家子车轮下!据说,肇事者的同伴当时并无多大畏惧,他们当即便报了警。而他急匆匆赶来的母亲,除当场“打了四十分钟多电话”,找关系摆平此事,第一句话竟是这样轻飘飘地斥责儿子一伙:“你们怎么不晚些时候再上路?”

当地交警最先给出“车速为70公里”的说法,几乎可以说是在把国人当作猴子耍!肇事者母亲假惺惺的下跪:“我的孩子还小,请你们原谅他”“赔多少钱我都出”——更是折射出金钱无所不能、连他人生命也可以藐视和蔑视的无耻心态!

“你养儿子不容易,我养儿子更不容易!为了供他读书,我打过杂工,摆过地摊……可是现在,他刚刚工作,正准备结婚,却去了啊!”遇难者的母亲声声血泪;“我们不要你赔钱,我们只需要法律给出一个公正的答复”,遇难者的父亲悲愤欲绝。

另一桩事情,是深圳机场的清洁女工拾到一个装有三百万黄金首饰的纸箱。虽然在失主报案、警察追查后她已经全部交还,但是她仍然要受到检方起诉。不可否认,这位清洁女工的行为有悖“拾金不昧”的良知和公德。但是这一念之差,却可能使她遭受无期徒刑,那可是一辈子的牢狱之灾!

三百万绝对不是个小数目。普通劳动者终生的辛勤劳动,俭朴节约的生活,甚至不吃不喝,也不可能积攒到这么多的钱财。但是,对于某些“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对于某些已经败露或者深藏不露的贪污腐败者,这可能又只是区区零头。

对于前一件事情,人们拭目以待。如果单纯以“交通肇事”论罪,其处理结果可想而知;就算再加上“汽车非法改装”,“违背交通规则在城市马路上飙车”,等等,他受到的惩罚,也无非是刑拘加赔钱了事。而这或许正是他财大气粗的家庭求之不得。

对于后一桩事情,人们却不得不做出这样的联想:相比较那些罪行败露、动辄数百万上千万的贪污腐化者来说;相比较那些利欲熏心,造成环境大面积污染的所谓“企业家”来说;相比较那些玩忽职守,造成“三聚氰胺”这类严重残害婴幼儿生命的“公仆”们来说,那样的处罚公正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吗?难道在许多时候,它仍然是继续地媚权阿贵?

当代社会,法律往往被说成是“武器”,一个公民用来保卫自己,一个社会用来惩罚罪犯的武器。它是任何人,任何团体都必须共同遵守的社会规则。违背它,藐视它,挑战它,都应当受到它正义无情的惩罚。但是事实上,这种惩罚从来都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曾经是维护封建专制王朝的最顽固基石;权大于法,无法无天,在当年国家主[xi]刘少奇手举宪法小红本抗议,被“红卫兵”批斗毒打的年代,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割断了张志新喉管,向林昭家人讨要“子弹费”,并且下流无耻强j*她们的侩子手,是否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曾经是人们对标榜为“公平正义之天平”,至高无上的法律最辛辣的嘲笑!今天,这种现象难道真的已经绝迹?

明知富家子的某些作为,会严重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城市的管理者处理乏力,甚至不闻不问!譬如他们改装汽车,在闹市街头飙车,玩“汽车漂移”的危险举动,如今在许多城市早已经泛滥成灾。这次杭州飙车的胡斌,几个月来就多次违章,有一回玩“漂移”,甚至“漂移”到在距离公共汽车站候车的老人旁边仅仅十五公分!这回他终于酿成惨祸!一个用金钱绝对无法弥补的人间惨祸!而无辜的谭卓,用自己年轻的生命,又一次作为权力失察失职,财富趾高气昂的不幸见证!他的父母却只有呼天抢地,“白发人送黑发人”……虽然类似的事件,在其他地方也有过多次发生,却都被轻描淡写,都被忽略和遗忘……而与此对应的是,各地城市的管理者们,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面子”,不惜对下岗工人,失地农民中那些辛辛苦苦讨生活的小商小贩,赶尽杀绝,大打出手!

贪污国民财产和检拾他人财物(已经交还)的罪与责,孰轻孰重?对于每年挥霍近万亿公款的“三公”行为,法律似乎永远只能是苍白无力!

其实,就是这两桩毫无关联的事件,都已经向人们展示了法律的无奈和空缺。对于肇事者胡斌,法律至多判处他几年监禁和民事赔偿;而对于女清洁工,法律却可能判定她无期徒刑!这将使她和她的家庭,陷于怎样的绝望深渊!而这两者行为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人们一目了然。

在我们这里,有数不清的历史事件,到后来都用“平反”二字不了了之。连汶川大地震中吞噬了无数花季少年的校舍“豆腐渣”,也已经成了当地的“旅游景点”!虽然它们会是多少人心中的终生隐痛……有网络媒体报道过,一位死难学生的家长拒绝领取补偿金:“那些钱太肮脏!”

当“打酱油”,“俯卧撑”,“躲猫猫”,“70迈”等等这些含糊其辞的名词风行于虚拟的网络,现实里应当至高无上,应当代表社会严明公正的法律,应当代表人间正义正气的法律,你为什么总是迟到?你将还会有多少次的迟到?

迟到的正义已经不是正义。它只是逝去的生命,它只是殷红的鲜血,它只是无言的眼泪。

二战中受尽法西斯迫害的犹太作家索尔.贝娄,面对战后犹太人不惜踏遍天涯海角,追捕纳粹残余分子的做法,有人提出质询,他说了这样一段话:“假如做恶者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么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公平可言?在这一切的后面,唯有上帝的无限的仁慈。”

我们不相信上帝。所以,迟到的正义在我们的心目中,它是否也如中国作家张爱玲所说,永远都只是“一个苍凉的手势?”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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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一剑知秋点评:

权大于法,钱可通天,亘古一理,虽然当今社会口口声声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那只不过是强势群体愚民的口号罢了,真正的正义,其实根本就不曾有过。

尘世祥人点评:

正义何止是迟到啊?作者期盼法律面人人前平等,期盼社会充满正义,可现实却让人们感到纳闷,又满腹疑问。

文章评论共[13]个
燎原百击-评论

问好自然要坐沙发,是吧草民兄,哈哈!at:2009年05月15日 晚上8:38

云生云灭自在风-评论

草民兄在前面为公平和正义呐喊,偶在后面摇旗助威:加油!往前冲!at:2009年05月15日 晚上8:42

近听水无声-评论

记得学生的教科书上有这些文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可现实有时如巴尔扎克所描绘的那样:“你小拿小摸的时候,手刚刚伸出,一副冰凉的手铐就给你戴上了;当你对社会公开抢劫时,国家就要派军队和警察来保护你”但愿他说的情况,不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at:2009年05月15日 晚上9:26

探殿窥堂-评论

迟到要比不到好些!at:2009年05月15日 晚上9:44

心海岸边-评论

呃,偶迟到,递一只温暖的手势给你。。。。。at:2009年05月15日 晚上10:07

浏阳老虎-评论

严重支持!问好。at:2009年05月15日 晚上10:16

enetplok-评论

欣赏,问好朋友!at:2009年05月16日 凌晨2:56

舍郎-评论

虽则草民,实则赤心。针贬有力,入木三分。贫民[**]命,权钱通神,泱泱大国,多少公平?at:2009年05月16日 下午4:13

7226396-评论

希望内帮吃喝嫖赌的能看到 秉公处理了at:2009年05月16日 下午5:06

失堕猫-评论

如果没有媒体的跟踪和报道。。。监督。。或许正义还有一段更漫长的路。。。at:2009年05月17日 中午1:32

极度寒冷-评论

欣赏你的文章,让我受益非浅。at:2009年05月18日 早上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