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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的肖像权栖梦人

发表于-2009年05月22日 下午4:28评论-4条

昨晚看电视,偶然看到黎姿状告合肥一医院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后经法院判决,该医院给了40万元给黎姿了事,电视里并举了张铁林等等明星被侵犯肖像权,最终都被以赔偿几十万元而了事,事情并没有完,名人肖像权被侵犯可以动辄索赔几十万乃至上百万,而普通人肖像权被侵犯的结果又是什么呢?

因为是普通人,可能除了你的亲戚朋友外别人并不知道你,所以你的肖像权就不重要了,如果你要状告别人侵犯了你的肖像权,请先自己拿钱请律师打官司,先不论官司是否能胜,即使胜诉,赔偿的钱还不够打官司付的钱,于是大多数的人就保持了沉默,侵犯就侵犯了吧,徒叹奈何呢。 

听完这个事件的讲述,我就不明白了,普通人怎么了?难道普通人就不该享有同等的权利吗?就好比花草一样,再美的花草也只是一种花草,还需要千千万万朵的花草来开放,才能够让人感受到春天的美好!普通人也一样是人,也一样有着喜怒哀乐,也有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但很多时候,普通人和名人之间的差别是巨大的,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这样一想,就不难明白,为什么每个人想尽办法去出名,因为出了名以后,不仅有名而且有利,所谓名利双收就是如此了。为了出名,可以不在乎什么绯闻也可以不在乎什么情义的,这是人的悲哀。 我这人生性懒散而淡泊,除了对自己必须的物质生存条件而显得不得不小气外,就从来没有羡慕过别人,别人有别墅也好,有汽车也罢,和我没有多大的关系,我还是过着自己的生活,虽然简单但却安心。肖像权之争只是名人和普通人之间的一件差别,希望以后这样的差别还是少有或没有的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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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奔月
☆ 编辑点评 ☆
奔月点评:

名人和普通人在法律面前,应该是平等的。

文章评论共[4]个
云生云灭自在风-评论

我倒是觉得,普通人与明星的影响力不同,所以肖像权被侵犯所要求的索赔标的上有一些不同是可以理解的。at:2009年05月22日 晚上9:50

栖梦人-评论

这个是事实,不过并不是说索赔的多少,而是说普通人的肖像权一样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以后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是不是就可以侵犯呢?反正赔也不过一点点小意思的?明星别人倒是不敢再侵犯了,不然索赔额很大,就有点得不偿失了?at:2009年05月23日 早上8:22

姜铭亮-评论

问候主人了,欢迎到我的小屋参观参观at:2009年05月24日 凌晨4:17

栖梦人-评论

哦,可以啊,可是你的网址是多少呢?at:2009年05月25日 早上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