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不经意中提到中国民族歌舞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特风格和特有艺术形态,避免走向西方化,媚俗化与时尚化。不料,却引来一阵争议,他们认为我这是在抵制时代进步与艺术交流互动的完美性,并且他们一致认为我是个固守旧有而且不思进取的顽固主义者!
再那之后,我找了个时间静下来想了一下,中国民族歌舞走向西方化,时尚化,好象是发展的必将趋势,似乎符合将来市场的需求。一直好长时间我对我那次不经意间提到的观点产生了动摇。经济全球化,市场化,文化形态多元化,交流互动的开放性与无限性的矛头似乎直指我的观点!
一天早上,我在我们学校的“琴湖”边上晨跑时,我突然想到“历史”二字。中国有着五千年的古老文明,中国的艺术形态已从历史的激流中沉淀下来,已行成特有而独立的精神体系与生存演变法则。如果趋于西方化,就等于用别人的眼光而评价我们自己的东西,自己就丧失了评判的标准。丧失了基本立场,丧失了中国趣味,结果传统精神和艺术形态也就慢慢地变味与流失。
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自由的本质是对必然的把握。文化也不例外。发展必将保持自己经历史考验而淀化而来的道路。中国民族歌舞发展的主流不应是以时尚化为主,而是应以现代性创造中发展着的民族歌舞为主流。这就意味着,我们应该发展本民族的特色的文化,有效吸收西方的审美共识,以便多少的降低中国传统性丧失的严重性!
从这个角度来说,经济学与精神价值观就产生了矛盾,弘扬西方文化艺术精神,将民族文化不断西化的想法,虽有短期的经济效应,但却是以牺牲文化精神本源和内核为代价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决不能把民族艺术的触角伸向西方时尚文化的多元化中。有人说我这是极端的自我艺术理念强加给民族歌舞的不道德行为。我说不是,举个例子:精通历史的钱锺书曾这样说过:“世界上的大罪恶,大残忍——没有比残忍更大的罪恶了——大多是真有道德理想的人干的····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疫和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抱有高尚的一般人实现不了的理想,伴随着和他的理想成正比的自信心和煽动力,融合成不自觉的骄傲。”道德往往把自己看成是善恶的终极裁判者(骄傲)从而完全失去了纠错机制,构成最大的道德风险。因此我没有错,错的只是那些思想异类的人把道德精神扭曲后的广泛“弘扬”。
艺术同科学不同,科学是超越式的发展,艺术是沉淀式的发展。科学不断向前延伸,艺术却不断有复归性,向人类的本源复归。在乡土情结中最为重要的是“中国立场”。时尚的艺术是消费世纪资本符号下加速了的生产力进程的历史结果,因而这个世纪是异化了的世界。“时尚”可以作为当代流行艺术的标志,但不是民族歌舞发展的真正前途。民族歌舞时尚化是迫于生存的压力而走向世俗化,而不是艺术本身内在的规律的演进。
从经济学上说,时尚化的民族歌舞并非更有市场,只是在小范围内有市场,人们出于好奇,会有一时的兴趣,但不会有长久而稳定的价值认同与经济利益。从伦理学上说,时尚化不会使民族歌舞升华,相反,时尚化了的民族歌舞就会失去了原本的精神与经典,它的寿命必然不会长久,从而会引起社会广大不同群体的视觉与听觉的疲劳和乏味,在心理上会形成不自主的排斥,不断冲击着原有的伦理道德与观念!
时尚化并不是民族歌舞发展的必由之路,时尚化会使民族歌舞艺术过分媚俗而走向自身艺术发展的反面。真正的民族化的东西是输出应重于吸收,我们应该把自己的民族艺术推向国际,不要把中国民族歌舞搞成不中不西的杂糅文化,而是要是每一艺术形态,都成为不可替代独创性,这种独创性又要同中国整体文化的根相联系。
当代中国民族歌舞应该有一种精神自觉,保持自己固有的精神理念,抛弃一般性的生存策略生存伦理,走向更高的精神伦理,为了“中国文化输出”而尽力,人类的未来只能是东西方文化艺术的真正对话和互动,而不是西方化,时尚化,媚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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