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一个女赌徒的千术人生残荷败柳

发表于-2009年06月21日 中午12:18评论-0条

我从小记忆力特强,三岁能背《唐诗一百首》,五岁能背《红楼梦》里的许多章节,但我对读书并不感兴趣,而对那些变化莫测的事情有很强的好奇心。

12岁那年,我们家楼下被一家外地来的杂技团租住(我们家有三层楼房,一层8间,共24间。我们自己住在二楼,一楼全部发租给别人。)杂技团里有一个叫易朴生的二十多岁的男青年,他能用布袋变鸡蛋,能用生米在红布上爆成一粒粒白花花而香喷喷的米花,还能将红桃9变成方块6……

我对易朴生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他的变术更是鬼迷心窍。为了弄清他的变术,我总是甜甜的叫他朴生哥哥,.从学校里一回来就守在他的房间里,还将母亲留给我好吃的东西送给他吃……他被我缠得没办法,只得答应教我玩扑克。但是,他的前提条件是,他教我一次,我必须吻他一下,而且,还要让他在我的美人痣上吻一下。因为,他说我的嘴粉嫩粉嫩的,象小樱桃,而我整张脸上,是双眉间鼻梁正中那粒半边绿豆大的痣长得最漂亮。

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易朴生的要求。每天放学的时候,就坐在他的房间里等他演出归来。他一归来,总是先在我那颗美人痣上吻一下,然后教我有用指甲将一张张扑克弹得象飞碟一样旋起来,接着又教我用手掌将扑克一张张吸起,最后教我将吸起的一张张扑克象一片片风中的树叶从手掌里飘飞出去……

就在我学得能将一副扑克在两掌之间如拉面一样拉来拉去的时候,我的母亲在易朴生的房间里窥见了易朴生在吻我眉心间的痣。她担心我有一天会被易朴生诱奸,第二天就愤然地将杂技团的房租钱全部退了,铁青着着脸请他们去别处租住。

易朴生走的那天,眼睛里透出一层水光,仿若刚刚擦过的玻璃。他送给我一副扑克,说,要是想哥哥了,玩扑克。我用衣袖擦着眼睛,目送他的一步一个回头。

我们家楼下因为地段极好,很快又被人租走。三个月不到,居然开起了三家麻将馆,里面除了打麻将的外,还有玩金花的、斗牛的,玩三公的……

我的父母开始是由麻将馆的老板请过去凑台子,后来都不请自去了。我一放学也朝麻将馆里钻,看别人怎么打麻将,如何样斗牛……特别是抓金花,我更是情有独钟。因为在整个麻将馆里,我发觉就是抓金花的输赢最大,两三分钟就是一堆钱……有时上千元,有时候上万元……而这种玩法,好象能用到易朴生而的变牌术。

我不由得异想天开起来,要是我也能象易朴生那样变牌,岂不是一个月就能成百万富姐了?

这种想法强烈的占据我脑海之后,15岁的我居然不知不觉地学会了打麻将、斗牛,抓金花……

在牌桌上无师自通的我很想展示一下自己的牌技,更想知道一下子赢成千上万元是什么味道,但是我没有赌资,我只能站在那群男人堆里跟着瞎起哄、尖叫……看一堆堆钱被人装进各种各样的挎包。

5年后,我考进了外地一所重点本科大学,而父母听信了我编得天衣无缝的谎言,汇了近千元给我。我终于有了赌资,也有了展示自己的机会。

我们学校附近有一家饭店的大包厢里,每天都有人在打麻将或抓金花……

有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带着一千元准备去碰碰手气,但是已座无虚席,我只好等待赢钱的人离去再上桌。

谁知只等了五分钟,麻将桌上有一个叫金顺的男人要上洗手间,便叫站在一旁的我代搓几盘。不知是我的手气好,还是我记住了牌在什么位置,打“孔雀东南飞时”,三个妖鸡打出来我都没吃和,最后自摸了。一盘就进账一千五。

连续自摸三盘以后,桌上的男人不准我代了。金顺便将我帮他赢的三千元分了一千给我,并在散场后请我吃了宵夜,还问我愿不愿意跟他合伙去赢钱。

所谓合伙,就是我们装作不认识,去别的地方玩一桌,用暗号发牌碰牌甚至偷牌。或者,一方钱不够时,另一方投资。输赢都平均摊。

对赌跃跃欲试的我原本就觉得赌资不够,又觉得人生地不熟的,有点害怕,如今有个男人带着我去赌,我自是求之不得。

金顺用了一星期的时间教我学会了我一生中的第一种千术——用掌心吸麻将换麻将偷麻将,手一拖一扫,手指一收一放,麻将便是来无影,去无踪。

我们领会了彼此的暗号:如果我看他的鼻子,他就知道我要碰索;如果他盯着我的胸脯,我就明白他现在最想要碰二饼……

终于,我去了一家地下赌博室。我穿着低得能看得见乳沟的低衣领衣,手指甲上画满了女人的生殖器,将那颗美人痣画得浓浓的、描得圆圆的,象个印度女子的“未婚一点红”,别有一翻风骚。当我在麻将桌上一坐,周围牌桌上男人的眼光象一盏盏激光灯射击在了我身上:当我的手指一摸牌,桌上的男人目不转睛,有的男人甚至喘着粗气……

当然,金顺也跟着其他男人在装腔作势,他坐在我的对面。一副秀色可餐的神色。

没有男人注意我的各种表情与眼神,我与金顺配合得无衣无缝。二千无的投资费赌得最后翻成了二万元。

金顺是第一次蠃得这么轻松这么痛快,他拉着我去酒吧喝酒渴到凌晨三点。从来没拥有过那么多钱的我,突然间明白在赌桌上挣钱是一件多么剌激多么光荣多么不费余力的事情,我心里无比畅快,也喝得翻江倒胃。

我与金顺究竟是怎样搂抱着进了五星级酒店的客户我已无从记起,只记得金顺那黑黑的长长的手指摸我的ru*房就象在摸二饼,拇指在我的“玉女峰”上一轮一按的:他的嘴附在我的“桃花洞”口,就象用手掌在吸麻将,一吸一放,一拖一扫……我的手摸他的“生命之根”就象在摸一只“妖鸡”,先摸经那饱饱满满壮壮实实的躯体,再手指甲轻轻地刮它那尖尖的但并不锋利的嘴巴……

我第一次感觉生命原是如此愉悦!麻将、扑克、钱、男人、性……都是能令我食欲大增、热血沸腾、胸脯彭胀、呼吸畅通的东西。

我瞒着家人自动退学了,与金顺住在了一起。白天与黑夜都跟着金顺在各个地下或暗间赌场穿行,凌晨就跟着金顺在床上造爱。输多的时候造,赢多的时候也造。输是泄恨、赢是愉悦。金顺输赢都让我满足,因为他很能体谅一个女赌徒的心。他那张摸牌的手原来是敲字的,敲了两年,只发了两千字。所以他在赌里沦陷,以泄写不出字的恨。赌让他找到了在文字没有找到的价值。

可是,终是强中更有强中手,当我将赢来的二十万全部押在“抓金花”的牌桌上时,遇上了一个老千手,想将手里的牌扔掉的瞬间,一支手抢已抵在我的后脑门上,我只得跟,跟得倾家荡产,借贷200多万。

原来,所有的债主都知道我家有三层楼房,所以他们主动放贷。可是,令我欲哭无泪的是,我家的三层居然已被父母赌掉了两层楼,第三层楼根本不够还贷。我只得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金顺身上。

只是,那个摸我的肉摸得象麻将一样手指发青的金顺早已吓魂飞皒散,人去楼空了。

为了逃债,我不敢回家,流窜到了外地,靠在小牌馆小打小敲维持生计。可是,我并不甘心就这样在赌场上一败涂地、销声匿迹。

在哪儿跌倒,就在哪儿爬起。我决心去投靠“千术”大师。我要将父母与我输掉的财产全部赢回来。

流浪了很多地方,都没能找到真正的“千术”大师。但是,在一处刚刚落成的大厦跟前,我看到了易朴生正在观众的喝彩声里表演变牌术。顷刻间,我看到了天宇里的灿烂星光,我象一块“望夫岩”一般,化在了那儿。

12年的时光,并没有在易朴生的脸上留下太多痕迹,只是眉宇里,多了些许癫泊流离的疲惫与滚滚红尘辗过的沧桑。

就在我用力挤进人群的瞬间,易朴生也看到了我。他将手里的牌天女散花一样散落一地,双脚一蹬,朝人群里挤了过来。

也许,12年,只是让我的胸丰满了,个子高了,嘴唇厚了,美人痣黑了。所以,易朴生透过层层叠叠的人群也认出了是我。

我们终于四目相对,紧紧相拥。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只任凭双方的心跳在“怦怦怦”地《诉衷肠》:女儿心事在天涯,夜去怕听笳。……书又远,见无暇,恨无加。……

易朴生听我哭诉自己的遭遇后,异常难受。我仅热打铁要挟他教我变牌术。易朴生似乎有难言之隐,并没有很快答应。可是,当我象小时候踮起脚尖在他腮上吻了两下,并不知羞耻地将舌尖象塞咖啡口腔糖一样漫不经心地塞进他嘴里,再将他一步一步推倒在床上准备解他领带的时候,他突然向我举起了双手,浑身哆嗦起来:你不要乱来,我是有未婚妻的人了!我教你就是!

刹那间,我只觉得五雷轰顶,头晕目眩、浑身瘫软。我的手停在他的领带结上,我的泪潸然涌出了眼角。这个我曾经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男人,他居然有了未婚妻!我的心可是想了他有12年的啊!他送我的扑克,我也一直带在身边的!

但,又一想,12年,毕竟只是一本历史书的几个页码,一目十行之后,必定斗转达星移,物是人非!更何况我现在最需要的是会变牌的千术,而不是一个男人的情感。

我立马恢复了常态,呵呵笑了几声之后,盯着易朴生:你有孩子我也不在乎,我只在乎你!

易朴生眼里的道德与理智渐渐云淡风轻,他的瞳孔象海裳花一层层盛开起来。我又成了那个小女孩,他将我小心地放在他的身子之下,象在打开包装无数层的魔术品,小心翼翼地一层一层地打开了……他的舌尖象一根魔术棒,我的ru*房象鸽子,魔术棒一画一画,鸽子就象梨花绽放在树梢……

易朴生开始教我一边玩牌一边用“隐形透视药水”做暗记,用进口的“红外线药水”将黑牌擦成红牌、用“窃听器”听色子的点数、用“智能分析仪”透析别人手里的牌的大小、用金花药水变梅花牌……

兴奋不已的我在床上与易朴生也玩起了变牌游戏,我常常将他身下的“红桃9”用嘴一碰一碰变成“红桃a”,他也经常将我两腿间的“黑桃皮蛋”用手指与舌尖一扩一吮变成“梅花

4”……我们的一黑一红合二为一,象尖尖的墙角开了一朵梅……

魔术毕竟是千术的基础,而千术是魔术的最高精华,它是用手法、机关、物理、化学等高科技,再经过魔术演变的一种艺术。

因为我的记忆力很强且手脚也麻利,在大学里也学过一年多的心理学,只四个月时间,我学会了大部份靠偷变听猜为主的“千术。”

我再一次打扮得性感妖娆进入了各个大城市的地下赌博室,很多千手都成了我手下败将。短短五个月时间,我还清了贷款,将家里被父母输掉的楼房也赎了回来,并在易朴生长驻的城市里买了一套别墅。

为了让自己的“千术”本领得到更多同行人的认可,并扬名江湖,也为了赢得更多的财产可以与易朴生慢慢分享到白头,我决定去“澳门”赌一次。

但,易朴生抱住了我,不准我去,并要我写保证书不再涉足江湖。他当初教我“千术”只是为了让我还债,赎回家里的房子,让我过得安稳而舒心而已。最主要的是,他已经万劫不复地爱上了我,他的未婚妻都已经退掉了。

但是,赌迷心窍而贪得无厌的我还是不顾易朴生的阻止及再三恳求,义无反顾地去了“澳门”。

然,在“千术”世界的我,毕竟只是一只井低之蛙。势单力薄的我在出千的时候终于寡不敌众,,防不胜防地被老千手抓个正着。我输光了随身带的二百花,并被人砍断了右手上的小拇指。

我万念俱灰地回到了易朴生所在的城市,觉得再也无颜面对易朴生,只想打点好行装就逃离。但是易朴生却声泪俱下地将我砍断的手指含在嘴里。他说,你不能丢下我,以后你做我的助手,我们一同到台上去表演。

我抱紧了易朴生,再也挪不动脚步,任凭空泪水爬满了脸庞,我要与他重新开始我的人生。

令我始料未及的是,经过同行人的透露,原来抓住我出千砍我手指的不是别人,而是易朴生退掉的未婚妻的父亲。因为易朴生与他的未婚妻是从小长大的伙伴,易朴生的魔术是未婚妻的父亲手把手教的,而且,只教了五分之四。

注:此文已刊发于《伊媚》2009年第5期 发表名为:阿荷 原文有删改 若需转载请与本人联络,多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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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鲁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