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你走了。我吝啬的没有流一滴眼泪。就在我们一起住了六年的筒子楼里,什么都没带走,什么也没有留下。轻飘飘的两千两百九十八天,像风吹过一样。
六年前,你二十五岁,我二十岁。花一样灿烂的年纪,我天真的清高着,以为我们贫穷的爱情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稀有植物,能够创造出一鸣惊人的奇迹。而你内心深处的想法,我却一直无从知晓。
或许我很自私,或许我不懂得如何去爱,或许你从来都把我当作是个过客。但是我从没后悔,你给的爱情很甜,甜到麻木。
女人的好时候很短很短,我有时想起来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做了一场梦,但那却真实的残酷。二十岁到二十六岁,我得到了太多太多。所以,在猛然间失去时,我就会有些转不过弯来。我独自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初春的风还有些凉,远处学校里孩子们的喧哗声还是很清晰,隔壁屋里的电视声音还是那么大,窗台上的仙人球还是一动不动,而我的耳边却什么都听不见了。整个屋子里,我努力的打量着,没有一点变化。你的衣服还挂在墙角,鞋子还是那么的乱七八糟,墙上的铅笔画还是糊里糊涂,一切都没变,只是你走了。
其实,到现在为止,我仍然不知道原因。你死也不承认是因为那个女人,大吼大叫的样子让我迷惑。那又是因为什么呢?我被这个问题困扰了好久好久,我始终不能明白,除了她,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化解不开的矛盾呢?
二十岁的时候,我喜欢粘着你,问你这个问题,那个问题,你一一解答,我觉得无比自豪,我的老公是天底下最聪明的男人。二十一岁的时候,我常常问你要冰淇凌,果冻,酸梅和橙汁,让你一星期请我吃一次肯德基,你毫不犹豫。我感觉自己幸福的像小鸟一样。二十二岁的时候,我问你,咱们什么时候结婚,你笑着说,咱现在不就等于结婚了吗?二十三岁的时候,我开始知道我们一个月的工资要存多少,一个月吃多少米,用多少卫生纸。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开始看着那些存折发呆,动不动就对你发脾气。而你渐渐变得缄默不语。二十五岁的时候,我们一个星期一个星期的都见不着面,你有了一个小有名气的杂志社,而我有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花店。我二十六岁了,你越来越精神,而我越来越絮叨,像个老娘们。
就在我发现皱纹慢慢爬上我的脸时,同时也发现了她。
我的花店周转不灵,我需要一笔资金。我去找你,那个装潢的透着浓重文化气息的杂志社里,那盆我送你的兰花下面,你们靠在墙角接吻,我看着你的手在她玲珑有致的身体上游走,一点一点靠近她的私处,她娇喘连连。隔壁的你的员工们依旧谈笑风生,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我在门口等待着,目不转睛的看着你们。你一下子将她抱起,抬头看见了我。脸上微微显出一点尴尬,但瞬间就消失了。笑着放下她,说,你先出去一会儿。那女人撒娇不走,你连哄带骗,温柔的样子让我恍惚看见了许久以前的你。我假装自然的坐在你的办公椅上,摇摇晃晃。你喝口茶水,打开百叶窗,说:“天气真好啊。”
三天后,你忽然回到我们的家。我穿着六年前你给我买的睡衣,趿拉着那双旧拖鞋,正在洗衣服。你看也不看我,扔下一个信封,说:“这是一万五,不够我再给。”我摔摔手上的水,往身上擦擦,拽住你的貂皮大衣。你终于看着我。
我给你沏了壶茉莉花,你说不用忙,你喝不惯那茉莉味。可是我清楚的记得,就在四年前,你还说还是我沏的花茶好喝。我们面对面坐着,茶香伴着热气在空气中飘荡,很安静。我们就这样一直盯着那徐徐热气,像在欣赏一场高雅的舞蹈。直到茶凉。
我记得你说过,我是那种文静的美丽的不张扬的女人。我记得你说过,我是那种温柔的天真的不伪装的女人。我记得你说过,我是最适合娶回家做老婆的女人。你的话,我像中了毒一样清晰的记得。想忘也忘不掉。
我不喜欢死缠烂打,你不说,我也不会问。此后的日子里,我曾经猜测过很多种原因,也许你觉得一切都已经被我看到,无需解释。也许你觉得我很聪明,再多说一句,就是多给我捅一刀。也许我们本来就什么关系都没有,一切的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那天,你喝醉了。迷迷糊糊敲开我的门,我看见你的狼狈,心一下子揪的生疼。扶你睡上床,我给你泡了一杯蜂蜜,你含糊不清的喊着一个人的名字,我知道是那个女人。你也知道什么是爱一个人的痛苦了,你也明白原来被人抛弃的感觉多么失落了。那时,我真不知道自己应该笑还是应该哭。那晚,我一夜没睡。早上起来,给你买好早点就溜出了家。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也不想让你难堪。
后来,我们渐渐没了联系。再后来,你成了文艺界最出名的人。再后来,我听别人说,你始终不愿意触碰婚姻。那天,我看电视,你的样子老了很多。别人看不出来,但我能。我清楚的听见你回答主持人的问题说:“我现在最想念的人,是那个给我沏茉莉花茶的女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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