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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一张嘴坷垃居士

发表于-2009年07月11日 上午10:30评论-1条

电影频道正在介绍美国的著名影星——“大嘴美女”朱丽亚.罗伯茨。这老外的嘴可真够大的,血淋淋的,有些吓人。中外文化背景不同,国人历来是欣赏“樱桃小口”的。这样一张嘴搁在中国,非但不会是什么美女,恐怕得划入妖精之列。 

很难想象貂婵会长一张罗式大嘴。要是那样的话,董卓与吕布交恶就不是因为抢她而是因为推让了。 

欣赏是一回事,事实又是另一回事。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国人的嘴是越来越大,如今更是傲视全球,无人能比了。罗伯茨们小巫见大巫,小嘴见大嘴,只有自叹弗如,望嘴兴叹了。 

国人嘴之大,自然不是我们肉眼看到的“大”,而是从本质上、内涵上的“大”。和生理学上讲的不是一码事。 

国人的嘴大,首先体现在丰富的功能上。可以杀人:口诛笔伐,诛,杀也。可以捧人:口蜜腹剑,把你捧晕后再杀你。当然,最厉害的是“二桃杀三士”,一张嘴杀死三条好汉,真是可怕。就是轻些的也会“血口喷人”,难怪中国的皇帝吓得要死,千叮咛万嘱咐“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一张嘴把皇帝吓成这样,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所以,千万不要让中国人一口咬定,那样你会吃瘪子的,会吃不消的,况且我们的规矩是吃不了兜着走的,那时候想不吃也不能够了。 

说起吃,中国人更是精于此道,也更能体现国人嘴之大。在中国,能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亏可吃,醋可吃,独食可吃;香可吃,臭可吃,官司可吃;惊可吃,力可吃,大户也可吃。连骂人都会来上一句: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可见被人吃是最不可容忍的。 

能吃造就了中国特有的文化——食文化。吃能吃出文化来,算是吃到家了。于是,吃时一片咀嚼之声,吃后一片舔嘴砸舌之声,万物都被我们吃进了肚里。蔬菜水果不说,最倒霉的是动物。你看,普通的一本字典里,凡是提到动物的,往往是:“肉可食”、“肉味鲜美”、“八珍之一”等等,在提醒人们,这都是可吃的东西,而且很好吃。不仅吃猪肉,而且吃羊肉、狗肉、龟肉、蛇肉、穿山甲肉、活猴的脑,活驴的鞭……真是有翅的除了飞机不吃,四条腿的除了板凳不吃,水里游的除了轮船不吃。 

当然,也吃人。 

中国人吃人,不是新闻。自古就有。中国人吃人,大概有种原因:一是饥饿。中国历史上大饥之年太多,随便翻本历史,就有吃人的记载。“人相食,死者过半”,“关中大饥,人相食”,“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二是战争。往往是军队没得吃,就开始吃人。比方说宋高宗绍兴三年,杭州就有吃人的场面,还起了名称,瘦人是“饶把火”,女孩儿是“下羹羊”,小孩儿是“和骨烂”,统称“两脚羊”。是不是很形象?三是仇恨。象王莽,来俊臣,杨国忠,董卓等等。在世时大家痛恨他,死后就分吃他的肉。四是忠孝。怎么?忠孝也吃人?是的,这是中国人的独创。二十四孝里明明写着,割股孝亲,什么的叫割股孝亲?就是把大腿上的肉挖来给亲人治病。介之推也割过自己的大腿给晋文公,不仅献出了血肉,还留下了寒食这个节日。还有自己吃自己的:三国时的夏侯敦被人射中眼睛,不忍丢掉,大喊:“父精母血,不可弃也!”,“纳于口内啖之”,自然,这也是出于孝。第五种,也是最可怕的一种,是因为嗜好。例如,唐朝的朱糜, 吃人成性,竟说:“食之美者,宁过人肉乎?” 

连人肉都可以吃,连自己的肉都可以吃,还有什么挂碍? 

可是,天地自有他的法则,国人太精于吃,也太痴迷于吃了,难免会吃出一些事来。有报道说这次非典的流行与吃果子狸有关,不管是与不是,总是大自然给我们敲的警钟。不能再什么都吃了,不然的话,大自然会处罚我们的,到那时,吃什么都不行,吃什么都犯病,就只剩下“人相食”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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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一张嘴的大小在此文章中不关审美的问题,而是关于“吃”的问题,大嘴能吃、甚至乱吃、不节制的吃,最后就会吃出麻烦。

文章评论共[1]个
失眠的桔子-评论

果然好大一张嘴!很精彩的文章,可惜意犹未尽……at:2009年07月11日 晚上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