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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爱情备胎泼墨尘缘

发表于-2009年07月27日 中午2:37评论-5条

陶纽曼十八岁生日那天,母亲送给她一件大礼,香港五日游。她梦寐以求的城市,终于能够亲密接触,那份激动自是不言而喻。

那天,她特意穿上母亲为她购买的纺纱裙,亮的清新的她坐上飞机,飞往她心心念念的城市。言情作家岑凯伦的许多作品都提到香港,那个美丽的海滨城市。纽曼不止一次向朋友讲述香港的紫荆花,香港的煎蚵仔,香港的金紫荆广场,香港的一切一切……

第一次坐飞机的她有份兴奋,有份好奇,有份骄傲……,这些加在一起使她愉悦的笑脸一直保持到下飞机。坐出租车来到紫荆广场,中央的那朵盛放的紫荆花首当其冲的吸引住她的目光。兴奋的请游客帮自己拍照留念,品尝香港的特色小吃,贪婪的观赏繁华如烟的城市,完全没有第一次出游的紧张与羞怯,但这就是她,真性情的陶纽曼。

夜晚,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兴奋了一天的情绪仍然高涨,她高兴的拿出电话,兴奋的向她的朋友倾诉,美丽的香港啊,陶纽曼十八岁的梦,华丽却虚幻。五天后,她回到家里,满心希望与母亲分享出游的喜悦,的景象使她呆住了,多么的不可思议!母亲,她美丽如画的母亲竟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等待贪玩的女儿回来,那一刻,泪水模糊了双眼。

陶纽曼一直以为能和母亲快乐的生活,和母亲抢饭吃,和母亲抢电视,抢一张床……,她一直这样以为的。本来就该是这样,有什么不对?十八岁以前,她都是这么想的,但十八岁之后,陶纽曼卸去了一身青涩,真正成为一个大人。原来,陶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她的病情早已是药物无法控制,但却固执的不肯告诉女儿,直到女儿十八岁生日,她才感到时日无多,匆忙的订了张机票,想借陶纽曼出游的机会安顿后事。那一年,陶纽曼继丧父之后又承受丧母之痛;那一年,陶纽曼忘记了昔日的欢笑与朋友;那一年,陶纽曼只身前往西藏那个与香港背道而驰的地方。

少数民族族民永远都那么热情好客,陶纽曼进了拉萨的一所大学,借住在阿达姆大叔家里,如今已有两年了。两年的历练,心头的伤痛慢慢褪去,却已忘记欢笑的滋味。好心的阿达姆夫妇收留了她,让她不至于孤独一身,他们无儿无女,把陶纽曼当亲女儿一样疼,感情是如此的真挚而坦诚,陶纽曼也尽力回报他们,上学之余还不忘打工补贴家用,就这样单纯且满足的生活着。

陶纽曼所在的大学是拉萨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学校培养了许多精英,许多学子争先考取,陶纽曼很幸运的考进去。大学里有许多社团,陶纽曼毫无兴趣的摆弄着传单。又是新生入校,各个社团无不想尽办法招揽人才,陶纽曼入学两年,没有参加任何社团,只是每个社长似乎都不放弃她,好象她有多优秀似的,纽曼一直搞不懂这些玩社团的人的心思,自己不过玩点篮球,打个乒乓球,顺便有点跆拳道底子,竟成了各个社团争取的人?搞不懂。

在所有社团中,篮球社是最积极的,据说篮球社社长蓝凯焰是众多球探抢手的明日之星,这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男生组篮球社,干吗非得让陶纽曼参加?严格说来,如果蓝揩焰想追她,也不大可能,他大帅哥有许多女朋友,怎会在乎陶纽曼?但一直追着她不放,到底居心何在?学校里许多人都在揣摩,这使原本不太有名的陶纽曼变得众人皆知。但她本人却不置可否,陶纽曼很懒,自从十八岁之后她变得什么都不在乎,懒是她处事的标准,除了阿达姆夫妇,她对一切人一切事都是一个字——懒。平常除了上学,打工,她都是窝在家里,从没见过她玩过任何运动,这使众人更加好奇,陶纽曼那一身“运动能”是怎么来的?

蓝凯焰是学校的中心人物,学生会会长——的兄弟,篮球社社长,成绩一流,长相一流,家世一流,受女生欢迎的程度也是一流,她也物尽其用,一天一个女朋友,日日不同,却固执的派人死追着陶纽曼,却只是想让她进入篮球社?这……每个听过的人都会说,内容不简单,这不简单,到底不简单在何处,却无人能答出来。

季楚风是陶纽曼的男朋友,就是那种在搞不清楚状况的情况下,糊里糊涂的成了别人的女朋友,陶纽曼很无奈,季楚风却死不放人。入学的地个星期,季楚风便莫名其妙的“煞”到陶纽曼,向外宣布两人的青绿关系,我已经说过,陶纽曼很懒,她懒得解释,况且季楚风待她也不错,又能避免其他人的骚扰(当然蓝凯焰除外),何乐而不为?就这样热热闹闹的过了两年了,虽然只是季楚风单方面热闹,她的懒仍没变,却和季楚风亲近起来,让“季大帅”整天乐呵呵的。

蓝凯焰,天生的发光体,陶纽曼,懒人的典范。季楚风,为爱痴心的痴情种,这三人的后续发展,一直是学校热烈讨论的话题。

“阿曼,你今天仍要去打工吗?休息一天不行吗?”季楚风仍“可怜”的问,阿曼什么都好,就是对钱的态度太过痴狂,白白浪费好的约会时光。陶纽曼看他一眼,摇摇头。她不可能为了约会而耽误自己赚钱的机会,季楚风虽然是自己的男朋友,但原则仍不能改。“阿曼,不要去,阿曼,阿曼……”季楚风一直叫着她,期望能软化女友的态度。(不过也没放太大希望就对了,谁都晓得阿曼的脾气,说一不二)。陶纽曼一直看着他耍宝,或许就是因为这一点,自己才接受他吧!不像那个蓝凯焰,嘴里在他耳边说要追求她,却仍一个一个换女友,哪有季楚风这么好?下意识的拿两个做对比,楚风真的是好得没话说。但心里却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辩解,蓝凯焰也不错呀!

告别季楚风,她来到打工的红茶店。现代社会越来越发展,四处可见咖啡店、红茶店、酒吧,这也为当代学生提供了不少赚钱的地方。当然,拉萨虽然有点落后,但该有的却一样不少。陶纽曼所在的红茶店,老板是一位很富态和蔼的妇人,店里布置得很温馨,服务态度也很好,因此新客老客源源不断,周日是最忙的日子,恰巧陶纽曼上周日值班,累的程度自然是不在话下,不过……

“阿曼,有人找。”小妹叫了她一声,陶纽曼扭头,看见了蓝凯焰,今天的他似乎有点不一样,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同,请他坐下,给彼此端来红茶,她坐了下来,蓝凯焰找她什么事?“我不知道和你熟的人都叫你阿曼,陶纽曼,我一直以为你懒得理人的,没想到不仅交了男朋友,甚至和许多人交好?我错看你了呀?”蓝凯焰出口,就是咄咄的逼问,似乎非得问出个答案。陶纽曼耸了耸肩,她的事情,没必要让别人知道。“无可奉告,这是我的隐私。”

听了她的回答,蓝凯焰眯起了眼,“你忘了吗?我说过一定要让你加入篮球社,我也一定要追到你,即使我只是你的爱情备胎。”说到这,他的语气竟有股淡淡的酸味,阿曼皱皱眉,不懂他的用意,想开口询问,却看见一位美女向这边走来,“阿焰,你来早了,人家没迟到吧?”甜得腻人的声音阻止了阿曼的开口,她瞪了蓝凯焰一眼,起身离去。蓝凯焰似乎想开口,但挣扎了一下又闭上张了几张的嘴。

阿曼生气的来到茶屋,老板很和蔼的问,“怎么了,阿曼?和男朋友吵架了吗?小俩口有什么事不能说开呢?”“不!不是;老板,他不是我男友,我男朋友可不像他那样,见一个爱一个。”老板了然的笑了,“阿曼,感情是不可控制的,变数很大哟!”耸耸肩,她未放在心上,懒得解释,反正他不是自己男友,自己知道就行,瞥了眼不远处的蓝凯焰,正十分高兴的和美女交谈,他刚刚还说要追到自己,什么爱情备胎?简直胡扯,莫名的恼怒使她心情烦躁,匆匆拿起托盘,给客人送茶,仍不忘瞪某人一眼。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那么快,一天就这么过去了,阿曼整理好背包,走出红茶店,该给楚风打个电话,省得他老抱怨。正想着,却撞到了一个人,“对不起!”急忙道歉,抬头却看见蓝凯焰。“阿曼,你下班了吗?我带你去个地方好吗?”阿曼挑挑眉,蓝大帅哥好象搞不懂状况,他老人家身旁的美女不比她好看几十倍?他竟还有心思来和自己纠缠?他不是太闲就是脑子有点问题。“对不起,我约了朋友,再见!说完,她毫不留恋的转身离去。

“阿焰,这个女孩是谁?你好象很在乎她?”美丽的女子发出疑问,蓝凯焰皱了皱眉,“姐,我真的很令人讨厌吗?不然干吗阿曼每次见了我都巴不得她会隐形,干脆让自己当个透明人,好让我看不见?姐,我很疑惑。”他开口,却是一串吓死人的问句,被蓝凯焰称为姐姐的蓝依依耸耸肩,只说了句,“爱情磨人哪!”

打电话约了季楚风,阿曼和他一起去了布达拉宫。前面提过,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昔日的皇宫胜地变成了旅游景点。阿曼很钟爱布达拉宫,每一次和季楚风约会,她都会来这。或许是文成公主与松赞干部的深情感动了她吧!毕竟素不相识的两个人结合,能够长久的幸福相处,都是令人感动的吧!现今社会,哪里还有如此真挚的情感,不是吗?阿曼在心里为自己找借口。

“阿曼!”季楚风叫她。握着她的手猛变紧,紧紧的抓着她的手。季楚风很害怕,每次看到阿曼这个样子,他都感觉她好象要从自己眼前消失一样。他必须做点什么!做点什么才行,不然阿曼,……不然他永远都抓不住阿某年,永远抓不住……他有点慌了,使力把她搂在自己的胸前,用他的唇压上她的,狠狠的吸吮,流下他爱情的印记,他要让别人知道,陶纽曼,像云一样飘忽的阿曼是他的,是他季楚风的。

“啪!”一声巴掌声惊醒了他,阿曼甩了他一巴掌,狠狠的,之后,面无表情的离去。季楚风想追上去,心却隐隐抽痛,他楞在那儿,不顾别人的指点,交往了两年,难道他和阿曼又要回到原点吗?

阿曼一直跑着,春天的风轻拂着她的脸颊,似乎想抚平她心里的烦躁。她知道,她不该那么做!她不该打楚分别感,不该,毕竟两年的交往,都只上一楚风在单方面的付出,他是该索取点什么。但是,她却害怕了。是的,阿曼害怕了。谁都不知道,她有病,心脏病,遗传的。母亲的家族银川的先天性心脏病,活不过二十五岁。这是母亲家族的诅咒,但奇迹似的,母亲却活到了五十岁。为母亲办理后事时,她去医院找母亲的主治医师,那位医生很好心的建议她做一个检查,因为他不确定母亲的病是否会再次遗传。很偶然的一次,她在检查过后的几天里,找到了母亲家族的族谱,上面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男是女,只要沾上这个家族的血缘,都会在二十五岁那年心脏病突发而死。所可笑!不必去拿检查结果,她已知道自己的命。

篮球那种极耗费体力的运动,是在初中时学会的,那时只知道每次打过球胸口会很疼,却未在意。但看了那本族谱之后,她放弃了一切较激烈的运动。只是在偶尔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小小的运动一下,前提是不能太激烈。但会打篮球、会点跆拳道却被篮球社的人知道,极力请她入社,她怎能参加?不要命了吗?但蓝凯焰却总派人缠着她,很可笑吧!

想起楚风,心脏又传来久违的疼痛。两年了,两年来不曾发作过,这次,她却自找苦难,或许她的生命不到二十五岁就会结束吧!那么,和楚风也结束了吧!她不想让别人受伤。大脑里最后传来的,只有这句话,染后,她倒了下来。

“阿曼!阿曼!”好象有人急切的叫着她的名字。是谁的声音,清澈悦耳,她朦胧的想着。睁开眼睛,看见了蓝凯焰焦急担忧的脸旁。那是一张充满生命力的年轻的脸,那是一张彰显青春的脸,那才是像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活力呀!为什么她没有?“我没事,晕倒了吗?我以为我会死的。”最后一句,轻如呢喃,但却被蓝凯焰听到,他拥她入怀,抱的紧紧的,“不要这么说,阿曼,你没事的,你还要做2 女朋友,怎么会有事?不会有事,我一定不会让你有事的。”语气里有掩不住的慌张,阿曼楞住了,她又害了第二个男生吗?不!猛的挣脱他的怀抱。“蓝凯焰,我有男朋友(虽然马上要和他分手),我们不会在一起。今天谢谢你,我走了。”说完,穿上鞋子离去。蓝凯焰却在心里立誓,陶纽曼,你当定我的女朋友,当定了!

阿曼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她好累,累的直想睡觉。一天之内发生了太多的事,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告诉叔叔一声,她躺在床上,深深睡去,一切问题都留待明天,实在解决不了,她可以逃。

这种画面很诡异,两个男生,一起来到阿达姆家里。季楚风和蓝凯焰彼此看了一眼,双方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今天不约而同的来找阿曼,又各自带了一包稞麦饼,阿曼最喜欢吃的甜食。他们都不开口,一直坐在那里,等着阿曼醒来。阿达姆大叔乐呵呵的看着他们,阿曼就像自己的亲生女儿,有两个大帅哥追,他怎能不开心?

打着哈欠,阿曼走进客厅,今天上午她没课,所以在家睡懒觉。醒来时已经10点钟,叔叔又没叫她,想是知道她没课吧。“阿叔,我一会儿要去超市,你有要买的东西吗?”刚踏上门槛便看到那幅画面。她甩甩头,眨眨眼,希望是自己的幻觉,但事实证明……“阿曼,这两个是你同学吧!他们今天七点就来找你了,一直等着你睡醒,我去超市买东西,你好好招待他们。”说完,阿达姆叔叔调皮的眨眨眼,在经过她身边时,小声说了句,“他们今天一起进的门,而且都很有礼貌,阿叔都好喜欢他们,加油!”

天!现在是什么情况,阿叔也来凑热闹,真是的。阿达姆刚走出家门,两人便争着递给阿曼稞麦饼,那样子就怕晚一步,陶纽曼就会消失似的。一左一右接过两包,阿曼坐下,索性也不刷牙洗脸,反正她本来就不太在意形象。如果这样能吓跑他们,那更好。要知道她们学校多美女,有几个不是靠两三个小时的打扮堆出来的,但偏偏人家帅哥却不管她那点心思,季楚风率先开口,“阿曼,对不起,我昨天不该那样做,对不起。”他很害怕,怕阿曼会不要他,会让一切回归原点。阿曼摇了摇头,她并不在意,身体、心情都好了很多,刚起床时,忽然来了灵感,向来懒得转的脑子,想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蓝凯焰也不落人口。“阿曼,我追定你了,我一定要你做我女朋友!”他把自己的誓言真真切切的说了出来,不管怎样,他都要定了陶纽曼!阿曼仍是不吮声,她听到了蓝凯焰的话,并不当真,花心的大帅哥会认真,开玩笑!再说,她也该说说她的想法。想到不久问题就解决,嘴角轻轻翘了起来。孰不知,这淡淡的几不可闻的笑意,同时震撼了两个男生的心。两人的想望更深了。

“蓝凯焰、楚风,我不想再和任何人谈恋爱,那样很麻烦。一直以来,我都把楚风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懒得去经营感情,但直到昨天,楚风,你知道吗?你让我看清楚自己,我很邪恶,一直享受着你的付出,却从未给予。我很懒,你们都知道,我懒得和别人那样按部就班的谈恋爱,知道我为什么常去布达拉宫吗?因为我只能想到那里,而那显然不是男女约会的地方。楚风,我们分手,去找个值得你付出的女孩,不要在我的身上浪费精力,我不值得!”季楚风张口,想说什么,却被阿曼组织。

“楚风,你应该知道,我对你的感觉,谈不上特别喜欢或讨厌,我们不合适,还是分手吧!楚风……”“不!”打断她,阻止她说出更多伤人的话语,“阿曼,我爱上你了呀!两年了,我爱上你的淡漠,爱上你的寡言,甚至爱上你的懒性子,我爱你呀!你怎么能说分就分,我该怎么办?”二十岁的大男生,竟嘤嘤哭泣,名列学校帅哥十大排行榜的他,偏偏喜欢,不!爱上了对一切都很懒的阿曼,死党都笑他痴傻。但傻又如何?为了阿曼,他改掉以前常去酒吧的习惯,为了阿曼,他放弃了以往的花心,一直默默的付出,希望能网住这片浮云,但,现在……他所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

看着他,阿曼狠心的说了句,“我已经有真心喜欢的人,我不想让他以为我花心,我希望你不要缠着我,那会造成我的困扰。”季楚风的身体明显一颤,天!这话有多大的杀伤力!“我知道,对不起,我先走了,学校见。”强撑着自己,他走出客厅。虽然如此,但他不会轻易放弃,如果那个男的让阿曼受到伤害,她会不惜一切抢她回来。

客厅恢复了安静,蓝凯焰定定的注视着阿曼,似乎想将她看透,安静在空气中蔓延,使得其他一切都变得多余。

直到……

“我想,你是想和季楚风分手才那么说的吧!你不想和他谈恋爱,哦,不!应该说你不想和任何人谈。阿曼,我没说错吧!我一直以为你虽然淡漠,却不至于残忍,但今天,我错看了你。陶纽曼!你够狠!”说完,蓝凯焰也转身离去。

心脏又传来熟悉的疼痛,好难受!阿曼皱着眉,这一星期几次了?她不知道,只是蓝凯焰够狠,让她的情绪变得激狂,虽然她未表现出来。好痛!我也不想这样啊!我也不想!看来今天没法上课了,请假吧!他懒得解释,准不准无所谓!一切都无所谓!

闷在家里三天,阿曼终于重整心情,回到学校。平静的度过一天,她收拾东西准备离去,“阿曼,外面有人找!”刚出去的同学转身喊了一声。阿曼走出教室,是蓝凯焰!他怎么会来找她?虽然他扬言要追她,但从一开始就未在学校找过自己,况且经过昨天,他不也看清她的“真面目”?怎么明目张胆来找她?

不待她回神,蓝凯焰一把抓住她的手,“跟我来!”可想而知此举又将掀起多大风波,本来学校的人就对他们保持着高度兴趣,想来她别想再安全了。

“蓝夜”,是拉萨最豪华的酒吧!出入者都是华贵人物,像阿曼这种平民,很少有机会进入这等场所。但今天,蓝凯焰却带她来。不想想太多,她坐下来,随遇而安一直是她的优点。专制的替人点了名叫“七色天空”的调酒,蓝凯焰退到阿曼面前,“陪我喝一杯”说完便率先一饮而尽。

阿曼有些为难,说实话,她长到二十岁,这是第一次来酒吧,连含酒精的饮料她都未尝过,因为对心脏不好。但,现在看蓝凯焰的脸色,她不喝好象不行,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完,她辣得咳嗽。虽然只有少量的酒精,但对滴酒不沾的她仍太过刺激。一双大手轻轻的帮她拍背,是蓝凯焰!原来他竟可以如此温柔,那一瞬间,她眩目。

在酒吧呆了几乎一夜,待她醒来时,躺在陌生的房间,蓝凯焰就睡在她的身旁,长长的小扇似的睫毛微翘,孩子气的睡容,她从来不知道,他竟也如此可爱。蓝凯焰猛的睁开了眼睛,吓了阿曼一跳!脸蓦的红了,“哈哈,阿曼!你也会脸红!”他像个偷糖吃的小男生,笑得很得意。阿曼转过头轻拍脸颊,让它恢复正常,“我要回去了,阿叔会担心我。”“现在是凌晨三点钟,你好意思在叫醒阿达姆?”这个问题问住了阿曼,无所谓,回不去她继续睡总行吧!只是,“这里是哪?”“这是‘蓝夜’的二口,我的个人休息室。”阿曼点点头,早该想到这是蓝家的产业。

似乎是周公真的很迷人,十分钟后阿曼进入梦乡。她的睡姿很端正,蓝凯焰研究着,身子平躺,双手放在小腹前,笔直的睡在那儿。她连睡觉都如此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她肯定经历过什么事吧?不然……一抹爱怜侵上心头,他小心翼翼的将身子躺在她旁边,染后再抬起她的手搁在自己的腰上,轻搂着她,很好!挂着一抹笑,他也加入周公的召唤。

没有认床的习惯,一直到八点,阿曼才醒来。当她看到自己的睡姿之后,脸悄悄的又红了。她竟睡在蓝凯焰身边,而且紧紧挨着!手还搁在他的腰上,她怎么不记得自己的睡相社呢们时候变得如此不好?不容她多想,手便有意识自己抽了回来,她下床离去,发生的一切,在离开“蓝夜”后,她会全部忘记。至于蓝凯焰,那是他自己的事,与她无关。

刚关上门,床上的人便睁开眼,阿曼!不管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都要定你!这辈子,你永远别想逃开我!永远别想!

阿曼来到学校,立即成了众人的焦点,一个与她稍微熟识的女生开口,“陶纽曼,你……听说你昨天和蓝凯焰在酒吧呆了一夜,是真的吗?”阿曼眯起眼,是谁这么无聊,听错了。“可是,有人亲眼看到你从“蓝夜”出来,过了一会儿蓝凯焰又出来了,会是假的吗……”尾音消失在阿曼的淡淡一瞥中,该死,真是倒霉人人有,而她这段日子特别背!

走进教室,看到角落里的季楚风,睁着满是询问的眼睛望着她,似乎在等待她的解释,而阿曼却未说一句话。既然想让他死心,那索性就让他误会吧!

学生会的那群家伙又无聊的搞了一个什么活动,挺无聊的。阿曼对学校的一切或丛都兴趣缺缺,于是她早早离开,想来今天周日,去红茶店帮忙吧!低头走在校园里,懒懒的步子显示她此刻的烦躁,这几天,季楚风倒是不曾来找过她,只是每天在她背后傻傻的凝视,应该放弃了吧!也好,少了份牵挂,对彼此都好,没错吧?你又见蓝凯阎,却是猛追着她跑,如今她才见识到花花公子的追求手段,这让她很难消受。虽然她爱钱没错,但并不拜金,所以蓝凯焰送的贵重东西,她一一拒绝。现在,她一心只想上学,之后找份工作,平平淡淡的度过余生,应该快了吧?

“阿曼?今天怎么会来?你们学校不是有什么活动吗?”茶店老板娘看到她,似乎有点吃惊,“我没兴趣,过来帮忙,客人多吗?”她向外探头,却发现今天的生意似乎不太好。“今天你们学校那个活动,把这的客人全拉走了。本来茶店的客人都是学生居多。想来今天有什么好节目吧!”老板娘解释,“来杯红茶!”服务员进了后厅,阿曼倒了一杯,“我送去!”

“这孩子,什么都好,只是性子太淡,将来会吃亏的,”老板娘感叹。服务员耸肩,她是搞不懂阿曼啦没,也没时间,她还需要和男友约会呢!看了一眼身旁的服务员,老板娘摇了摇头,走进店里。现在的年轻人啊!唉!

时间在感叹中匆匆而过,徒留一身伤痛。季楚风每天看着阿曼,看着蓝凯焰追阿曼,看到他的心,痛到麻木!真的放弃吗?他怎舍得?她闪电般锲入自己的心,如今又闪电般的离去,只有昔日手上的余温,昭示她曾经属于过他,她曾经那样被他牵在手中。“我说楚风,你怎么变成这样?我们不是才三个月不见吗?”噢,他都忘了,他现在在机场接机,他的好友凌晨亦今天回来。

季楚风甩了甩头,勉强暂时将阿曼甩出思绪之外。望着久别重逢的老友,他露出连日来的第一抹笑容。“阿亦,欢迎回来,宁熙呢?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凌晨亦笑了笑,“那丫头在国外玩疯了,简直快成崇洋媚外的卖过女生了,我们的拉萨,她都忘到十万人千里外了,恐怕还得一段时间才回来。”季楚风点点头,两人走出机场。

当思念无法抑制,当相似变得无奈,被折磨的人又何止季楚风一人?蓝凯焰苦恼的坐在自己房间,他快笨死了,为什么就是追不到阿曼,为什么就是捕捉不到这朵浮云,他想如今终于知道季楚风的心情,面对淡漠的阿曼,只能用付出去慢慢感动她,像季楚风那样。但他们毫无把握,季楚风虽然失败,但阿曼起码和他出去,起码让他缠着她,而她,却不让自己做什么!只是一直以来过自己的生活,一切流言都伤害不到她,一切事情都无法影响她,任何人都无法引起她的注意。他的相思是否注定无果?到底该怎么做?他才可以得到她,得到那颗淡漠的心?

心痛越来越频繁,看着镜子里苍白的脸,阿曼苦笑,她才二十一岁吧?会这么早就……近来的生活平静无波,季楚风与蓝凯焰也没有再来找过她,本来以为她可以安静的学习、生活,但无缘由的数次心痛将她折磨得身心惧疲,妈妈是不是也经历过这种痛苦?是不是也曾在感情的世界中苦苦挣扎?十八岁之前的她,渴望爱情,但十八岁之后,她忘记了那份渴望,只想独自缩在自己的角落里舔舐伤口,她已经习惯了独自承受,习惯了对一切都漫不经心。她怎么面对季楚风的痴情?怎么面对蓝凯焰的激狂?

三角形的难题呈现在众人面前,学校的学生个个擦亮双眼,早就期待看他们的爱情,如今终于有了新的波动, 个个每天密切关注着三人的行动,连何时上厕所,何时吃饭,打了几个呵欠都记录得清清楚楚,就为了看后续发展。阿曼知道众人看戏的心态,但只是摇了摇头,她有什么资格获得爱恋,恐怕会让同学失望吧!一直到放暑假,三人都没有什么举动,期待他们最新动态的众人只好打工的打工,回家的回家了。放假回来再谈吧!众人这么想着。

从红茶店回来阿曼走进自己的房间。看着床头的那本小说,她仿佛轻松许多,迷上了言情小说,是从放假开始吧!为了忘记心痛,她找到了这种寄托,虽然这是高中小女生的痴迷,但她只能借有那一篇篇唯美浪漫的小说感受爱情的美妙。每次从红茶店回家,她都会翻几页渐渐的忘记了季楚风与蓝凯焰!但所说的话奇异的那句“爱情备胎”却一直搁在心上,蓝凯焰说他是她的爱情备胎,现在她似乎搞懂了。其实有时会在心里偷偷的想,她可以接受别人的感情吗?万一伤害到别人怎么办?

这段日子,看了那么多小说,她也稍微理清了自己的感情。对于季楚风,她一直以来都是把他当作弟弟,所以才会在那天打了他。而蓝凯焰,他那么优秀,小小的自卑阻止怯懦的她,裹足不前,蓝凯焰为她做的她知道,又何尝不动摇,她可以自私吗?(某人:季楚风不也为你做了很多,你怎么没看到?爱情使人盲目,果真不假)

“阿曼,有人找你。”阿叔喊了一声,阿曼出来,看见蓝凯焰站在客厅,感觉上似乎有点不太一样。“阿曼,你对我是有感情的,对吧?姐姐开导了我,我才发现,你在逃避,对吧?阿曼!”没厘头的冒出一连串的问句,随后他紧紧抱住了她。迷惘多日,终于茅塞顿开,立刻跑来找她。她不曾躲季楚风,却躲,她不曾和任何人独处,却和他一夜共眠。她不曾为季楚风喝过酒,却为他首次尝试,或许她自己还未察觉,但爱情大师老姐为他分析了一切,他十分确定,他这个“爱情备胎”终于有望转正了。阿曼没有抗拒他的拥抱,只是不了解他为什么这么激动。刚刚的想法,使她变得柔软起来,放纵一次吧!两年来的第一次。他说的话,都对呀!他怎么想到的,还是他姐是位高人?

他们在一起了,从那一天后很自然的走在一起,蓝凯焰喜欢紧握她的手,喜欢捕捉她罕见的笑意,喜欢她的偶尔细腻,喜欢她的一切一切,他从来没有喜欢过这样一个人。以前的女友,总是不到三天就厌烦,对于阿曼,他却永不嫌烦腻。他载在她的手上了,上天注定好了的。

事情的发咱仿佛利益安排好的。他们呆在红茶店的整天,都没有什么事发生。却在她下班走出店门时,迎面碰了兴奋的季楚风和另一个男生,看到他们相偕的身影,楞在了那里,之后苦笑着离去,那个男生点了一下头追了上去。阿曼有点担心,他不会有事吧!蓝凯焰握紧她的手,传给她力量。

一直到暑假结束,她都不曾见过季楚风,回到学校才知道,他出国了,接受了他父母的安排。阿曼想,终究伤害了他。那一天,她心脏病突发,被送进医院,医生宣布只有换心她才可以活命,但她是稀有的rh阴性血,全国只有不到1000人,机率微乎其微。突然,那个和季楚风一起出现过的男生来到医院,他说他叫凌晨亦,是季楚风的好朋友,他说那次楚风原本是想向她求婚的,他说那次是他见过的楚风最高兴的一次,没想到……,心痛加剧,阿曼痛苦的喘息,但他接下来的话更让她震惊,季楚风知道她心脏病发作,又从机场赶了回来,在回来的路上,却和一辆大卡车相撞,当场死亡,临死前只是不停的说,“将我心,换她心,救……救阿曼……救她。”季楚风也是rh阴性血,一个罕见的血型居然是相识的两个人同时拥有。她是幸?亦或是不幸?

将我心,换她心。这是季楚风爱她的方式,他的心仍旧跳动着,为她跳动,他可以一辈子陪在她身边,不离不弃。

后来发生很多事,大学毕业后,她拥有一场盛大的婚礼,蓝凯焰迫不及待的娶她进门,在神的面前,他正中允诺,他会爱她,疼惜她,一辈子,不离不弃。

淡漠树立的陶纽曼,拥有了两个男生最真诚的爱,一个永远为她跳动,另一个,则永远守护着她,她何其幸运!

后记:

其实,每一个相信爱情的人都有一个愿望,希望找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因为被爱是幸福的。在爱情里,每个人都有一个爱情备胎,而实际上这就像车轮一样,每一辆车,都会有一个备用胎,而充当爱情备胎的人,是最伟大的。真正向往爱情的人,会在爱情中苦苦寻索,经过几次,甚至十几次的恋爱,她(他)才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爱情,或许有的时候你会发现,几度追寻,只有那个痴心的“爱情备胎”是你最好的选择。

无论相不相信爱情,我都祝美丽青春或亮眼帅气的你可以为自己找到一个“专属轮胎,”可以一辈子依存,相互守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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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归燕点评:

每个人都希望找到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被爱是幸福的,彼此相爱才会更完美!
有时候,爱是自己却不是自己最爱的,几度寻觅,蓦然回首,原来痴痴守候的
“爱情备胎”是自己最好的选择。小说文笔简洁朴实,故事情节紧凑合理,让人感叹。

文章评论共[5]个
云彬-评论

文章情节安排合理,有新意。at:2009年07月27日 晚上9:15

泼墨尘缘-回复第一次把短篇小说放在网上真的有些怯意,谢谢你的支持 at:2009年07月28日 中午1:56

云彬-回复有了好的开头。您定会一帆风顺的。 at:2009年07月28日 晚上8:30

泼墨尘缘-回复O(∩_∩)O谢谢 at:2009年07月29日 早上9:19

NortheasternWolf-评论

先报到一个 以后细品 咋一看 感觉作品和感性 很细腻 很感人 问候尘缘啦 早晨好!~~~~~~~~~~~~~~~~~~~~~~~~~~~~~~~~~~at:2009年10月12日 清晨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