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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续刘晓民

发表于-2009年08月02日 下午4:08评论-2条

《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续

《写给中央委员、博客、论坛、网站、杂志出版报社……的公开信》续

刘晓民(126)

这些日子经常听电视里说,要各级领导听人民的呼声,各级领导听了没有,我不知道,中央的确是听了农民的呼声:

2002年年底,我寄信与光明日报报社、新华每日电讯日报报社等十一家单位的领导(另外还有苏童、阿成等作家),由他们将信转寄胡锦涛、江泽民、朱镕基、全国人大主[xi]等人,将农负、官腐、社会秩序差等等情况反映给中央。几个月后,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先是调换了湖南省省领导,然后查处了一批官员,社会秩序(应是在湖南省的范围内)经过治理,在以后的一年多里很好,接下来免除了农业税、开始对农民实行补助,并实行了医疗保险等等。 

2008年3月31日,我用信件(包裹)将《成长》(上篇:第一部至第五部)寄与现在正任职的《当代》杂志社社长、主编潘凯雄、副主编洪清波等人。稿件在4月10日左右到中央手里,里面提到的种种疾病得到了医治。治理的种种措施在中央台晚上7点的新闻联播里陆续报道出来,如:4月23日,胡锦涛要什么部门检查法律;中央开会,反腐倡廉 ;6月22日,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5.12那天,报道温家宝在一个什么地方深入检查,检查得仔细,深入了解民间实际情况,因四川地震,又乘飞机赶往四川,接着报道南方电网修复了,为防雪灾,进行了交直流融冰试验,接着又报道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李克强强调普查质量;等等(因地震,综合治理的报道在5月13日至6月20日中断)。还报道了:长沙有个单位(电视效果差,看不清是警察还是法院的,应是法院里的)说是要化解社会矛盾,正调解一件小纠纷,并说要加大解决信访力度(4月21日晚上7点多报道);5.5日那天,报道消防安全法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又报道山西省大量大学生准备当村官;等等。

{现在,上面询求一个意见(如4月22日,食品卫生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但民众的参与,应当是不理想的。中央虽进行了(从奶粉到煤矿这样的)综合治理,而下面却还是被动的为国家,绝大多数人还是在权、利的作用下为国效力。所以,多多少少得改变这种状态}。我写公开信,虽说推介《成长》,另一方面也是这个目的,仍是和以前一样,是为了国家。{ }里的这段话是在国庆节的前几天寄出去的,几天后,中央台7点多的新闻联播里,播音员也说了上面进行治理,下面也要尽力的话。中央台是中央的嘴巴,说明中央也认同这点。

我个人以为,自己认为是正确的看法,虽然与多数人不合,也把这看法提出来。错了,不过是官方不采用而已,对了,有益于民众。举例说:“《<成长>续》是在2008年6月18日寄出去的。在此之前,对于粮食,从各种渠道了解到的信息,都是因为现在全球粮食紧张,中国也要把粮食紧缩起来,万万不能饿着肚子。我便把未修改完善的《<成长>续》[《成长》可看作是日记,写1993-2009年,下篇(第六至第八部)约在2010年完稿出版。《<成长>续》是因要寄出去,临时冠的题目。《<成长>续》即下篇第七部第三章]寄了出去(北京《阳光》双月刊、北京《大地》月刊、北京《农村青年》月刊、郑州《当代青年》等十家杂志社),另外附有几大段附录。约十天左右,在7点多的新闻联播里,看到温家宝在一个地方检查粮食时说:‘粮食涨了价,出口量还加大!’”又如《<成长>续》第一节中所说的:“湖南省在96年遭了水灾,到98年,又遭受水灾,又倒了许多房子,痛定思痛,我便寻思房子防水防风防震的问题,设想出一种框架结构[一间房四根柱子,四根柱子上面是口字形的挑梁,空心楼板搁在口字形的挑梁上,而不象现在的房屋那样搁在砖墙上;二间房则是六根柱子,六根柱子上是日字形挑梁(柱子与挑梁:皆为钢筋混凝土)。再把砖墙改善(换用其它防火的材料。因承受的重量减小,只起隔开作用,可尽量减小成本),就能够防震了(最起码能让人有足够的时间逃生)。按照想象,就是砖墙不改善,仍用砖墙,在发生地震时,框架与整体的空心楼板(我说的空心楼板有横向的冷拉丝,且所有的空心楼板前后左右的冷拉丝都绞结在一起,每层的各间房子的楼板构成一个大整体:参见《<成长>续》)都对砖墙起到了固定作用。因为是先砌砖墙再在砖墙上装模打挑梁再在挑梁上压空心楼板。地震中,砖墙的倒塌,主要是因空心楼板损坏后产生横向的推力与地震产生的横向力而致砖墙倒塌的。这种框架结构的房子,水淹没下面一层时,便是下面的砖墙全倒了,第二层仍是完好无损的。这种房子的门窗,东西全部对应,南北也全部对应,小风来时,关闭门窗,狂风来时,门窗全部打开,让风穿房而过],纳入文章《蒋村长》(我在2002年年底寄与中央的信中也提到了这篇文章,但只是提了一下题目)中寄我省的报社(《蒋村长》一文类似《成长》第一部,也是写农村的实际情况,但{{在言论未放开的情况下,写实际情况的文章是难于刊出的。因而此文寄出后如泥牛入海)。如果这类人命关天的问题得到重视(领导们集专家之智,归纳出几种方法,并公布下来),而从98年年底到2008年,又有九年多的时间,那么,在四川大地震中,又该少死多少人?}}(《<成长>续》寄出去四个多月后,中央台7点多的新闻联播里,播音员说长江湖南段的防护堤已打好了,湖南人民再不会遭受水灾了。)退一步说,提出来的看法便是官方没采用,也有参考价值,如我在《成长》中提到的,杜绝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的“预防法”(预防法不会与法律相抵触。因为凡有法,则用法,预防法是现行法律没有的,弥补法律空白的法。是参照现行法律的法。每条预防法产生后,就不再是预防法,而是成了法律。所以预防法没有框框,无边无际,但预防法又没有一个字。预防法能填充一切法律空子,是人脑针对不合理情况临时订出的法,她是母法,世界上的万千法律都由她产生,但她小于任何一条法律,她能彻底改变法律被动于新犯罪这种局面,达到有法律空子也不能钻的目的。虽然用预防法量刑稍有出入,但较之能杜绝所有的人钻法律空子,这点缺陷应是微不足道的......归纳起来说,就是有人做了不合理的事,而法律上又没有惩罚这种事的条例,于是惩罚者便参照现行法律制定一条新法律来惩罚做不合理的事的人,这条新法律就是从预防法里产生的)。

综上所述,在现在大局稳定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放开言论呢?如果中央委员、博客、论坛、网站、杂志出版报社……真的同情地震中死难的同胞,如果中央委员、博客、论坛、网站、杂志出版报社……真有良心,那么,再看看上面{{ }}里的二行字,不让类似这二行字的许许多多的悲剧重演。关于放开言论的话,是与上面{ }里的话一起寄出去的,{ }里的话在电视里听到了反馈信息,而放开言论,却还是《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开头所叙的那种情况[也许中央已在逐步放开言论,是我没发觉。放开言论的事我已传上去了,再将此稿往中央传,则重复了,(为了人民为了国家为了党为了中央)但愿此稿或前稿(指《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在媒体中传]。

附录:我从我的《成长》之中,摘录些语句,拼凑成《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与《<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续》

作者简介:本人诚实,2002年年底、2008年3月31日、2008年6月18日三次寄稿中央,有关这三次寄稿而提及的人名、单位、事件,任何地方,只要有一处虚假,则读者可当作这些全是假的。2002年年底是用寄信的方式,寄信与王蒙、阿成、光明日报报社社长、新华每日电讯日报报社社长、中国作协主[xi]、社科文研究所长、湖南省作协主[xi]、苏童、肖克凡、林希等人,由他们将信转寄中央,将农负、官腐、社会秩序差等情况反映给中央[中央后来治理了社会秩序(应是在湖南省的范围内)、免除了农业税、对农民实行补助,并实行了医疗保险等等]。2008年3月31日是寄《成长》与《当代》杂志社社长、主编潘凯雄、副主编洪清波等人(主管《当代》杂志社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此稿于4月上旬到中央手里。中央在4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反腐(在这种情况下,一大批“luo体干部”浮出水面。“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犯罪、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的案件55959件,同比上升11.66%;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2009年统计出的这庞大的数字说明了反腐的成绩,同时也完全证明了我在《成长》第五部第3章、第5章中说的贪污腐败已经泛滥成灾。2008年刑事案件审结数为768130件)。本人为民为国,中央领导集众人之智确定再发布出来的政策、采取的措施、法学家们制定的法律,我寻出错误的与不妥当的,共一百二十余条。其中五十余条罗列在《成长》免费稿11,四十余条融入《成长》其它部分,其余的从《<成长>续》的附录(6月18日寄出去,约6月下旬到中央手里)以及其它短篇中指出来。本人倡导言论自由,在网上发表《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本人务实,97年国家省市公布人均纯收入为二千多,并被许多报刊刊发转载十年,我在《成长》第二部中,以农民的人均用电量(那几年我在村里当村电工),推翻这个几千个拿工资的统计出来的数字。本人关心社会,十几年来一直是耗费着自己的低微收入,做一个人大代表该做的事。本人开书店力图文学繁荣,支撑一个不赢利的书店近十年,书店倒闭后又在网上发表公益性的作品,已发表了《狂人日记》续、生死生死生、得失、志仁的婚事、丧事与迷信1、霍瞎子、中国的论坛上的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续、《成长》免费稿(长篇:包含《成长》第一部,《成长》第四部,《成长》第五部3、5章,《成长》续)、《成长》附录2、《书碟目录1》续、由上传luo体画所想到的、写给管理员版主网友们、文学作品的推广与功用、正义的声音11篇、三次寄稿中央、初涉网络……通联:湖南省汉寿县阳南塘街道知识书社。邮编415903 

公告:转载我的文章的网站[现在刊我的文章的网站有近千家(搜索汉寿刘晓民与我的文章的题目统计出的数字)],去掉作者简介无所谓,将简体字改成繁体字无所谓,将我的性别随意安排也无所谓,但是,请不要将文章的意思颠倒过来[如搜索“大先生刘晓民”找到的《成长》续(节选)一文,简单改成复杂,公开信改成暗地信]。

授权声明:为繁荣文学,此稿(指以上稿件,不包括其它网站刊出的以上稿件)任何国家的单位或个人在2009年12月30日以前,均可摘录、转载、出版(不限地域,即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以任何一种语言传播),而不必向我、刊此稿的网站(不包含未刊出授权声明的网站)支付稿酬。不同意此条款的版主(或管理员),烦请将此授权声明删除。 刘晓民 2009年7月10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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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爱上传言点评:

以自己低微的收入做着人大代表该做的事,这种精神实在难得!

文章评论共[2]个
冰清玉洁的圣女-评论

说实话,如果我是中央委员,我很难把这封信看完,建议作者简单扼要,选择重点,一气呵成,不要太多的文件依据,既然是写给中央委员的,他们对文件的了解程度肯定比你深刻,问好!at:2009年08月02日 晚上7:08

@现实·-回复有同感,看的我眼花缭乱! at:2009年08月02日 晚上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