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有过一段恐怖的经历,或许,现在我还会继续下去,只因我戒不了心里的欲望,就像男人戒不了烟。
我不是一个变态,却是一个畸形人,有着不同的经历,也有着不同的想法。在我的童年里,我有一双清澈的双眸,我用这双眼睛看着
妈妈如何杀死爸爸。妈妈说过,只要有不完美的人,就必须从这个世上消失,就算是自己的亲人也不可以污染这个世界。。。到了最后,我18岁那年,妈妈就用刀子指着我:“孩子,把我杀了,然后,把我埋在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我没有一点诧异,因为妈妈她已经疯了,我按着她的话用,那把杀了爸爸的刀子割向妈妈得致命地带,看着妈妈痛苦的表情,我有一丝害怕,有一丝不忍心,也有一些兴奋。妈妈死后,我把她的尸体一块块的剁下来喂给时常会发疯的野狗啃得干干净净,那天是晚上,月亮老高老高的挂着,在大家沉睡时,我就躲在角落里欣赏着那条疯狗血淋淋的样子。
那次以后,我每晚都梦见妈妈,她会掐住我的脖子神经质的低喃着什么,也会像以前一样裹起我的长发使劲的打我的脸,从小,妈妈就很忌讳我的脸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知道当妈妈盯着我的脸蛋时,她就会突然打我,然后口里大骂着贱人,每次发疯时,我的脸总是会留下一点点伤疤。
在一个月后,我承认了一件事,也许是基因,又或许我已经爱上了那种腥味,那种属于人类的味道。奇怪的是,我就只会在月底才会有这种不能抵抗的命令,也许是妈妈上了我的身体,又也许是我给游戏定下的一个有趣的规则。
在一个月里,除了月底,我都会过得十分平庸,我的同学总是会问妈妈去世了,为什么我恢复力会这么快。我总是会笑着回答,因为这是妈妈想看到的。对,或许妈妈在某个角落里看着我的进展,或许她早就知道今天的我。
我在这个月里的过程中,总会利用一些方法让那些人慢慢的掉进我的陷阱里,就算让我牺牲女性最珍贵的东西,我也会答应的。因为他们享受完后,就是我的享受时光了。什么样的因就会有什么样的果,他们的因就是不该对我起歪邪念,他们的果,就是邪念的下场。
那些人,一辈子只会来我家一次,第一次也会是最后一次。我的家,也是他们的坟墓。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应该是一个叫林的男生,我也有一丝感情,跟每个女生一样,我喜欢上了一个第一个会让我心动的男生,甚至为了他,我愿意放弃我的一切,包括这个。有一次,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那时,我帮他做了一个午餐亲自送到他的那所学校,发现一件令我一个星期都难以相信的事实。原来,从头到尾,他只是为了跟大家赌气会追上我这种怪癖女生,对他的感觉,我最多也只是一个温顺好骗的小怪物。在那天,我买了新出产的菜刀,还买了一本食谱。对,那天就是月底。我还要让这个我最爱的人受到与众不同的待遇。我约了他,他刚进我家时,我捕捉到了他眼里的一丝不满,也是,想想他是一家公司的小开,又怎么会看上我这种女生。我把他带进了我小而整洁的卧室,我问他:你有没有喜欢过我。我已经给了他机会,假如他说实话,也许我还会放他离开这个鬼地方,然后一切都该结束了。结束了假设的感情,开始我本该有的生活。那时他回答了,也让我做了决定。我把他关在我的卧室里,过不了多久,就听到了他的狼嚎声,因为在那个房间里,有太多毒物会咬着他,我,蹲在门旁抱着膝盖听他骂我是个变态,还听他说假如他能逃出去,他一定不会放过我。在那次,我流下了一滴泪,也把我仅有的一点心给粉碎了。那几天,我都没有走进我的卧室,不是因为那里有他的气息,而是因为,他还在里面的房间垂死挣扎。每天,我只会从门缝里给他送一小杯水让他度过一天,我没把他杀死并不是因为不忍心,而是为了让他尝尝背叛我的下场。一个星期过去了,没有那种狼嚎叫声,没有那种使劲敲门的声音,也没有了哀求的讨好声。我把他已经腐臭的身子扛上了餐桌上用那把新买的菜刀把他的皮慢慢割下来,我还会满足的嗅着血迹未干的皮,我拿了一个盒子把那些皮装进去,手上的腥味使我完全忘了我杀死的人是谁。我把盒子放在一个角落里时,又把那具把地上溅得满满是血迹的血尸一块块的砍下来放在锅里按着食谱一道道把他变成不同的佳菜,为了纪念他,我还把他那张俊美的脸放在了冰冻的冰箱里,那几道菜也永久的消失了,就像他的主人一样,一辈子都不会再出现了。我拿了清洁剂,白漆和刷子。四周沾到血迹的墙我都会仔细的用白漆掩盖住,桌上和地上的血迹,我就会用抹布擦得干干净净。就像从没发生过一样…
几天后,他爸爸发现了林的离奇消失,就报了案,轰动力还不小,但丝毫不会有人会怀疑到是我杀了我最爱的人。接着,我利用这件事,使他的那些朋友对我产生怜悯,我知道,其实他们早就注意到我了,只是因为我是他们的朋友的女朋友才迟迟没动手而已。在那几个月底,我的公寓虽小,却也已经拥有了十件人命案的重要坟墓地。果然,再愚笨的人都会注意到了我,每个在我身边的人总是会一个个消失,那里的警察头把我抓进了警察局,他是个五官端正的男孩,实在不敢想象一个才18岁的男生就当上了警察里的头,不过也没什 么值得奇怪的,就像我,一个在大家面前是个乖僻的女生,但实际上,我却也做出了一些正常女生不敢做的事。他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英勿。我想,如果我在认识林之前就遇到了他的话,说不定,我的人生就不会是一片黑暗了。路上我们几乎什么都没说,他似乎知道我一直在看他,但他什么都不说。到了警察局里,我自首了。我不是一个爱欺骗人的女孩,包括在这个时候,也不会因为害怕而选择撒谎。或许在这里也是我的人生最终点。。。可似乎是老天在跟我开玩笑,我虽然判了无期徒刑,但是却是在下个月才告别这可爱的世界。在我的监房里一个祭品都没有,于是,那天我告诉了自己,再疯一次,以后,就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我把一个刑警叫了过来,塞了一些理由那个刑警就开门进来了。监房没有菜刀更没有剪刀,我就用人最初的利器:牙。那个刑警一过来,我就像疯子一样把监房给反锁了,然后把钥匙丢到了铁门外。刑警意识到了危险,他竟然全身有点颤抖。我好笑得看着这个可悲的人,或许他该感到庆幸,应为只要结束他以后,这种案例就要彻底消失了。那晚,我先把刑警的舌头给活活咬掉让他没有惊叫声这样就不会吵醒其他人了,他是男人吗?力气小得可怜,或许他是被吓软掉了吧。他抽动着身子,看着他惊恐大睁的眼睛,挑起了我的浓烈野兽性。我把他的眼睛挖了下来,他没死,却比死更难受,他只能抽动着手指,也只有这个动作适合他。我把他的耳朵咬下,血腥的味觉让我的神经一下子刺激了起来。看着已经维持不了多久的尸体我把他的头往墙使劲的撞,直到他的脑壳破了一大洞。灯亮了,我看着站在我面前的英勿,他也看着我。他没有一点诧异的表情,很冷淡就像在看戏一样。他冷冷得抛出了一句话:走吧。我等着他的原因是什么,难道,连他都喜欢上我的外貌了吗?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把监房打开了,让我把一身都是血腥味的监服给换下来跟着他走。穿上那种刑警服,没人察觉到他竟然会包庇一个杀人犯,说实话,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后来,他送我出来时告诉了我原因。原来他家里的情况跟我十分相似,但是他并没因此而变得孤僻,而是读上法律系列以后用这些法律来主宰这些人。他说他希望他这次的选择是对的,也希望以后不管在哪里,都不想又看到我的消息。因为没小溪才可以证明我是一切平安的。我呆了很久,世上。。或许不该是我来主宰那些该死的人的性命吧,而是经过正确的。
现在,我想我已经从头开始我的生活了,不知道是不是英勿结局了一切,从那天起,也没有任何新闻有关于我越狱的事。我不会让英勿失望的。但,我也不知道我否能够停止心理的欲望。只要不让我看到该死的人。我就不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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