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一个痞子的一天四川贾飞

发表于-2009年08月12日 上午11:48评论-0条

闹钟鸡叫般的响个不停,痞子像被捂住嘴巴刚被刺杀的猪一样挣扎了半天,终于回光返照,睁开朦胧的双眼,看到黑不溜秋的寝室被一道阳光照亮。痞子随手拿起枕头底下的硬币,在手中抛了一下。这是痞子特有的独门规矩,要是硬币正面朝上,就遵循天意,起床在电脑上码字、游戏;倘若反面朝上,就继续做痞子未完成的革命事业——春梦知多少,蚊子放口咬;要是硬币像教学楼旁边的柱子那样硬挺挺的立起,不偏不歪,痞子二话不说,立马起床刷牙、穿衣,换上皮鞋或者拖鞋出去约会溜达。

说来也怪,今天的硬币竟然破天荒的如刘胡兰英勇就义一样,把腰杆挺得溜直——直立起了。痞子很不情愿的掀开被子,嘴里骂了一句:“奶奶的,见鬼了!”然后呼的一下从床上跳起,这速度绝不压于刘翔,不过比的是瞬间速度,正如记忆也得分长久与暂时一样。

痞子用吃奶的力气狠狠的从牙膏盒里挤牙膏,牙膏终于像沙漠里干枯的水一样冒出一丁点。痞子再挤一下,再冒出一点。痞子将这些白色还带点蓝色条纹(这些条纹就像痞子曾经在动物园看到的荷兰猪身上的条纹)的膏体糊在牙刷上,然后猛喝一口冰冷刺骨的水,混杂着刷毛、残余的饭渣,以及鲜红的橘子果肉在口里搅拌,这刷牙搅拌的姿势就像农村老奶奶揣糍粑,更像花儿乐队唱的那首歌“左刷刷,右刷刷”,叮当叮当的响。痞子的口中终于‘洪水’翻滚,然后痞子从口中吐出浑浊的红色的残留物。痞子又猛喝一口水,把嘴巴里的东西彻彻底底倾吐干净。接着痞子洗脸穿衣,然后拿一把生锈的剪刀在镜子旁修剪他那还未发育完全但仍旧欣欣向荣生长的胡子。痞子说,对待这些顽固之胡,关键就是要在它们尚在萌芽阶段就要给歼灭了,决不姑息。要向汪精卫同志学习,“宁可枉杀千根,也不使一根漏刀”。痞子这样说的时候,那神情像电影里铁道游击队的x小队长。

痞子张开嘴巴,看了看被烟熏黄的牙齿,杀鸡般的叫了起来。“王八(寝室一室友),牙龈又出血了,还发炎!”王八仍旧在睡梦中,像被灌了迷*的少妇,‘哼呀哼呀’的辗转反侧个不停。

痞子打扮得光亮无比的大笑出寝室(那姿势与当年李白所写的“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无出一二,更似于“冬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达州女”的小人得志的傻样。),在楼道里习惯性的高唱起来。痞子唱的歌声介于流行歌与美声之间,没得评价好坏的标准。痞子常爱狮子般吼出那句“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也哦,窈窕淑女君子难求也……”痞子这一高歌,楼道里所有睡着的或者没有睡着或者正在修剪脚趾甲、正在打游戏的寝室兄弟们都像30年代抗日一样团结起来,一起骂道“你y吃饱了撑着啊,然后就看见从一扇扇门内飞出来喝得干净的矿泉水瓶子,烂掉的拖鞋,发霉的内裤,被撕成小片小片的毛书等不能用或者勉强能用的东西。痞子想,要是这时候路过一个捡破烂的老大妈,一定高兴得晕过去,她晕掉的那一瞬间肯定在心里想“天啊,这是不是在做梦,这是不是在做梦?”然后老大妈真的晕过去了。

痞子为了挽回刚才被群骂的面子,也趾高气扬的顶了一句:“妈的,老子以后有钱把你这幢楼给买了,到时候我想怎么唱就怎么唱!你y的管不着!”痞子骂完这话,便向楼下落荒而逃,这逃亡的动作与电影《举起手来》中的小日本逃亡的姿势有几分神似。

痞子在女生楼下等女友,时而看看天,时而看看地,时而看看自己的脚趾头。痞子说,人啊,就要学脚趾头,低调低调再低调。这时痞子看到一个熟人从身边经过,熟人向痞子打招呼,“痞子,又在等女朋友啊。”

“不是,我在晒太阳。”痞子狡辩的回答。

“今天是阴天吧,哪来的太阳?”熟人指了指阴暗的天空。

“哦,是啊,天气说变就变啊。这年头。”痞子这样圆自己的漏洞。

熟人笑着走了,女友也紧接着来到痞子的身边。女友挽起痞子的胳膊,“问,到哪耍?”

“百花深处!”痞子调侃的回答。

“你坏,不理你了。”痞子女友在假装生气。

痞子走上前去,拉住女友的手,亲昵的说:“乖,来,亲个!”

“不,不要!”

“我吃了口香糖的,薄荷味的,真的。你亲亲就知道了嘛,就一下。”

“不,你亲了一下,还有第2下,现在亲了,明天又想要。”女友继续拒绝。那坚决的态度正如对党宣誓。

痞子看计谋不成,就说,“好吧,不勉强你。不过,你看看我的眼睛,你知道不单我的嘴唇可以使你的嘴唇湿润,我的目光也行。不然古书怎么会说“柔情似水,秋波涌起呢。”

“切,你就损吧。”女友拉着痞子的手已不知不觉走到了街区。

痞子看到大路边有一个乞丐,‘粉哥’身材,双目无光。乞丐看了看痞子的打扮,又看了看痞子旁边的女友。痞子发现乞丐在自己身上停留的时间不到一秒,在女友身上停留的时间超过两秒。痞子很是不爽,但又有些得意。“妈的,你y没见过女的,光看有什么用?光棍节也没你的份。”痞子心里这样想。

痞子看了看乞丐穿着的那一双烂掉一半的拖鞋,总觉得很是眼熟,哦,他终于想起是寝室王八上次扔掉的那个牌子,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王八的。要是王八知道自己曾经的拖鞋一不小心被扔在大街上,又被这一乞丐一不小心给捡到了,乞丐拿起这双鞋一试一不小心就刚好合适,于是就套在自己黑乎乎的脚上了。王八就会想,“妈的,像我王八这样的名字,鞋子当然受欢迎拉,书上不是说“一人有名,鞋子升天吗?一点都不假。”王八总是以‘名人’自居,不过就是一不小心唱歌得了个一等奖嘛。听内幕说,那天本该得一等奖的人拉肚子,所以被王八给碰上了。这年代连放屁都得分运气。要是在领导或者漂亮女孩面前放屁,你y形象就毁了,还有什么前途可言。痞子这样想。

女友打断痞子的思绪,说,“你呀,以前穿拖鞋逛街,看到了吧,你的形象就和这乞丐一般。”

“切,我穿拖鞋逛街总觉得这个城市就是我自己的,有一种家的感觉,亲切,谁都不把谁当外人!”痞子发表自己的歪观点。“不过,我现在不那么觉得呢了,现在的人啊,良心都被狗吃了。”痞子有点愤世嫉俗的样子。

女友不语。

街上,两只手紧紧的拉在一起。

痞子看了看这个繁华的城市感慨万千。然后他指着最高的那个大厦对女友说:“以后,我们就把那个大厦最高的那层给买了。阳光充足,还通风,更好的是有‘一览众房小’的感觉。”痞子又在海大话。他海答话时从不脸红……

时间过得飞快。

中午痞子和女友一起吃了串串,下午又和女友看了一下灰土土的天空,他看到一只鸟儿孤单的飞过天空,一片李清照笔下的梧桐叶飘飘荡荡的掉在痞子的肩膀上。痞子还遇到了自己的小学女同学,痞子不管怎么比画,人家就是认不出痞子。痞子感到很郁闷。他想,难怪狗眼看人低,漂亮女人就学到了狗看人的精华。不过,痞子觉得那个小学同学长得真他妈漂亮,水灵水灵的,和她小学时鼻孔里掉出一根根鼻涕然后又呼的一下吸进去的样子简直是天壤之别。更让他愤愤不平的是,女同学身边的男友年龄却过了更年期。并且还没痞子帅。

下午的时候,痞子吃了四辆牛肉面,分给女友一半。女友没吃完。还吐了几块牛肉。痞子有点心疼农民伯伯的粮食。

晚上,女友说要去上自习。痞子说:“我去找一个朋友。”

女友问:“男的还是女的?”

痞子漫不经心的回答:“男的,放心,他心理很正常。不是玻璃。”

“哦,你不复习了,马上要考试了。”

“我不是叫你好好学习吗?你复习好了,我好“扫描”你的啊。”痞子一本正经的回答。

“哦,恩,你去吧。注意安全。”

“我孔武有力,四肢发达。”

“那好吧,明天早上我给你带早饭。”女友走了。

痞子以闪电般的速度来到寝室,见正大战得风风火火的王八,乌龟一伙。开始问,“游戏升级了没有?几关了?卡不卡?”

“不卡,不卡,正等你呢!”室友一边忙着敲打手里的键盘(那熟练的程度不压于唐朝乐队的鼓手),一边回答着。

“来了,来了。”接着痞子加入了这没有硝烟与血腥的战场。他的眼睛离屏幕不到10厘米。或许只有5厘米。谁知道呢。

外面的天空开始阴下来,偶而有几颗死瞑日眼的星星在北方的那个方向一闪一闪的。

后记:写这篇文章时,室友正在床上拿着电话说着《红楼梦》里宝玉常说的缠绵话。他扫了一眼我的电脑屏幕,接着问,“在写谁啊?”我说,“在写痞子。”他接着说:“痞子那么多。”我沉默不语。然后我眼角的余光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文学概论》,开始意识到这已经不是过去靠一篇《腾王阁序》就可以骚扰皇上的年代了。因为这是个出痞子的年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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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燕微雨点评:

文笔流畅简捷,诙谐有趣,然,有些笑点过于矫揉造作了些,反而适得其反,没有达到引人发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