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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这个“死老虎”该打鲁速

发表于-2009年08月23日 下午6:32评论-3条

著名杂文家魏剑美先生说:“新闻记者和评论家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痛打死老虎,凡一个贪官落马,无不蜂拥而上,骂其‘贪官’之余,必嘲笑其昏聩、利令智昏等等”。我最近两天也犯这个毛病,喜欢打死老虎,觉得很带劲,虽然如鲁迅先生所说,装怯作势,颇含滑稽,但我还是要打。前几天,打了徐其耀和吴天喜这两个“死老虎”,觉得很痛快,今天再打一个“死老虎”,就是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

司法是一把福尔摩斯剑,法官则是社会公平正义防线的守护神。如果守护神不主持正义,而是把贪婪的手伸向原告或被告,那还有什么公正可言!西方法谚有云:“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危害尤烈,因为犯罪污染的不过是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污染的却是水源。”司法腐败不仅危害巨大,而且摧毁了社会公众对法治的公信力。

有一句成语是“正本清源”,意思是说只有从源头上清理,才能使下游的水清澈。然而,源头污染的事常有发生,这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这只大腭“污染水源”,日前被中央纪委“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查,黄松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

今年52岁的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经济庭副庭长、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1997年3月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6月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12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这位如日中天的大法官、大官员是如何“污染水源”的,据说是因为牵涉广东杨贤才案。也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要不是杨贤才案,这位裁判生死大权的“大老爷”也许还正襟危坐于审判席上,春风得意,侃侃而谈,分析案件的来龙去脉,断定案件的谁是谁非,判定的当事人的罪行轻重,那是何等的威风,何等的有尊严,然而,如今他却成为民众的罪人,成为国家的蛀虫,当他坐在被告席上,面对冰冷的手铐,其心境是何等的凄凉,真是“台上台下两重天”啊!

黄松有案件充分说明,司法部门、公安部门等执法部门也不是水清如许,有必要对其进行正本清源。据媒体报道,黄松有被免职后,最高法院从大法官到书记员,从审判长到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迅速开展了一场围绕司法廉洁的大讨论大反思。

这种大讨论大反思是必要的,但如果不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不转化为制度建设的成果,就很容易沦为运动式的空谈。监督是治理腐败的有力手段,没有监督的执法部门很容易被人操纵,被金钱奴役。因此,司法监督刻不容缓,要把官员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一旦官员出现问题,就要及早整治,不要等到官员出大事了,才用法律严惩。

民众对司法和公安部门的期望值很高,希望执法部门的官员不要象黄松有一样,头戴法官帽子,可干的却是伤天害理的事情,这怎能取信于民呢?有必要对执法部门的人员拧螺丝,让他们知道,执法犯法是怎样的滋味!

2009年8月22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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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执法犯法远比知法犯法恶劣的多,对司法和执法部门的制度约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的一个前提,所谓正本清源方可有源头活水。

文章评论共[3]个
记着你的好-评论

要清贪腐,必先廉内。at:2009年08月23日 晚上10:03

半斤-评论

私法的公正性是从执法者身上树立起来!文笔锐利,欣赏鲁兄非比寻常的洞察力!at:2009年08月24日 凌晨0:47

龙萍儿-评论

执法犯法比犯罪本身要严重得多,它直接破坏了司法公正,使很多人蒙受了不白之冤。这一块的反腐败斗争在尤其重要,很深刻的文字,欣赏 了,问好弟弟。at:2009年08月24日 下午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