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贼王大哥疯狂作案,多行不义插翅难逃四川贾飞

发表于-2009年10月17日 早上8:44评论-1条

新闻提示:在达城曾有一群特殊的盗窃团伙,他们年纪小,许多均是未成年人,由一个神秘大哥组织指挥,所盗财物均由大哥统一保管、支配。吃住都在旅馆。每到凌晨,他们就穿行在达城街道,纷纷寻找盗窃良机。就像深夜的幽灵,随时可能潜入你的房间,盗取你的随身之物,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针对这一犯罪现象,在接到失主报案后,立马进行了大范围侦查,经过长时间的紧张布控,终于将其逮捕归案,铲除了这一社会毒瘤,赢得广大市民拍掌叫好!

一、深夜幽灵,凌晨2点疯狂偷盗

2007年11月9日凌晨2点,寒风徐徐。

达城街道两旁的灯光忽隐忽暗,偶尔有一辆出租车飞驰而过。

大刚、阿飞一伙借着夜色潜伏在达州某媒体的院子里,他们注视着大门口的一切,随时准备干他们的老本行——行窃。

夜很安静,仿佛可以听到他们紧张的呼吸声。大刚对旁边的阿飞说道:“照老规矩,你进去干‘业务’,我在外面放哨!”

阿飞听后,心领神会,他跌手跌脚、小心翼翼向大门一步一步慢慢走去,可是事情并没有如他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原来该媒体的大门被紧锁,没有一丝空隙可进去。阿飞此时邹了邹眉头,他在大门前的花园里仔细观察,冥思苦想。过了很一会,他嘴角笑了笑,原来他发现了一个破绽。那就是他可以通过墙壁安空调的钢管,沿着钢管爬上三楼的窗子,然后钻进该媒体单位的房间进行偷盗。

阿飞轻轻笑了笑,顺着墙壁的钢管开始小心往上爬。这时在草丛里隐藏的大刚看到阿飞顺着钢管从底层慢慢爬上了三楼。他看到阿飞推开未被关紧的玻璃窗子,翻进了该媒体三楼的一间屋子,阿飞的身影随机消失在大刚的视线里。

阿飞走进房间,然后在该媒体楼层里悄悄摸索,没有一丝灯光照明。他小心掏出手机,借着微光,看到一间房间里有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成色很新,牌子是华硕牌。

阿飞脸上了有了一丝笑意,他知道今天捞到“大货”了。于是,阿飞上前去,拔掉笔记本电脑的电源线,抱上电脑便离开了房间。

下楼后,像往常一样,阿飞将电脑交给了大刚,他知道大刚会将自己的“战利品”上交自己的大哥万河……

2007年11月某日凌晨2时许,小浪趁着夜色,又一次走在达城的街道,他不知道这是第几次行窃了,每次偷到的东西他都交给了自己的大哥万河。因为大哥平时管他吃住,保护他不被人欺负。他觉得什么都应该听大哥的。这是大哥定下的规矩。

小浪一边走,一边寻找行窃的机会,终于他来到通川区翠屏路某宾馆门前,心里有了主意。

小浪趁服务员打瞌睡的间隙,悄悄窜进了该宾馆楼层。他来到5楼,经过短时间的观察后,然后他小心翼翼打开了506号房间的门,轻手轻脚溜了进去。

原来屋内一男子正盖着被子打着呼噜,睡得正死。小浪小心翼翼拿起住客的衣服,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拿走了一叠崭新的人民币。或许是因为夜深劳累的缘故,熟睡的客人竟全然不知。

小浪拿着这沉甸甸的一沓百元大钞,走出该宾馆的大门。在路上,小浪仔细数了数,整整3000多元。小浪拿着这一大笔钱,当晚就交给了自己的大哥万河……

2008年2月某夜,川川将其盗窃所得的2000余钱交给了他的大哥万河。

2008年1月某夜,小龙将其盗窃的两部诺基亚手机交给大哥万河。

……

二、幕后主使,贼王大哥规矩严厉

为什么小飞、阿浪等小偷会将自己的偷盗所得乖乖交给一个神秘大哥万河,这个神秘大哥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他又有什么严厉的规矩让他们乖乖听话?

原来这个神秘大哥就是万河,男,20多岁,达县人。2007年11月某日凌晨4点,达城一旅馆内,万河并没有睡,他知道今晚自己的小弟们都去干业务去了,不出意外,一会就能丰收回来。

果然,不久就听到了轻微的敲门声。、万河下床穿上拖鞋,打开了房门,他看到了大胜而归的小飞。小飞提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笑嘻嘻的走进了万河的房间。

万河拍了拍的小飞的头,对其表扬道:“干得不错,继续加油!”万河拿过电脑放在床上,并从小飞的手中接过手机,牌子是诺基亚的。万河随手从包里掏出200元钱递给小飞,算是对小飞的奖赏。

而迟一些回来的小龙却没能那么幸运,小龙因为偷盗了钱财隐瞒金额,被万河狠狠的惩罚了一顿。他命令阿龙站在旅馆床旁的桌子旁,用头用力顶桌子的尖角,直到能摸到“印子”为止。他们称呼这为“顶钢角”,是万河发明的惩罚方式,用以教训阿龙对大哥的不诚实。

据了解,对大哥的命令不执行者,对大哥隐瞒事实,将会受到万河严厉的惩罚。万河定的规矩,他们知道谁也不能违背。

据小龙交代,只要加入万河的团体,就必须听从万河的命令。万河让这些小弟干的主要业务就是偷盗,所有偷盗的财物都必须如数上交给万河,由他保管和统一支配。要是有人不听从命令或隐瞒事实,后果一定惨不忍睹。

案犯小宇交代,一次万河喊他去偷盗财物,小宇委婉拒绝了万河。万河便喊大刚、强儿对他进行一番毒打,并迫使他保证以后必须严格听从大哥安排,要谨遵命令。

而团伙成员强强也因为一次偷窃了一部诺基亚手机,没有上交。万河便让强强在宾馆的墙壁旁站着,将头顶住墙壁硬的地方。强强、川川、小飞等好几名小弟都受到类似的惩罚。万河指定的规矩,小弟们都一一遵守,他们觉得作为小弟,应该听从大哥的指挥,便纷纷将自己偷盗的财物交给了万河。

据龙儿交代,他们大概有近10人帮助万河进行偷盗,次数太多、地方太多,他自己也记不清。他们在城里将偷来的东西,大部分都交给“万哥”。万河则将这些偷来的东西拿去低价卖出,所得的钱财用于这一群偷盗团伙的开销,很快就将其非法所得挥霍一空。

……

三、财物不翼而飞,心急失主立即报案

“电脑在哪去了呢?难不成被偷了?!”2007年11月某日早上9点,达州某媒体单位工作人员孙女士走进办公室,她正用毛巾擦拭办公室桌上的灰尘。隐隐约约,她感到房间里少了些什么。经仔细一看,原来她发现办公室的一台电脑不翼而飞了。

孙女士想到这台电脑是领导为单位领导专用,难道领导将其带回了家里。但是这不合常理,领导家里有电脑,何必要将电脑带回家呢。于是孙女士便拨通了领导的手机号码。“xx,请问您是不是将电脑带回家了啊?办公室没见到你的笔记本电脑!”

“没有啊,我没带电脑回家!”得到肯定回答后,孙女士心急如焚。她怀疑电脑一定是被偷了,但孙女士又仔仔细细将房间翻了个遍。可是仍旧没找到笔记本电脑的踪影,孙女士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因为笔记本电脑里有该媒体单位的一些采访资料和内部秘密,因此掉之后会对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于是孙女士立即拨了110报了案。

2007年11月某天早晨,达州市通川区某宾馆506房间的客人找到了宾馆经理胡女士,向其投诉称自己的3000余元现金不翼而飞,被小偷深夜偷走,并要求该宾馆如数赔偿。胡女士进房间后发现确系有小偷进房痕迹。同一月,该宾馆210房间的两位女客人很是气愤找来经理胡女士,并十分气愤的告诉她自己的衣服被小偷盗走,现金、钱包亦被盗窃。2008年,该宾馆411号一女士的挎包被偷,挎包内有首饰、三部手机,现金3000多元,2008年,该宾馆201号房间客人被盗二部手机……该宾馆失主相继向警方报案,并陈述了这一系列被盗事实。

四、警方布控,盗窃组织如数落网

警方接到失主报案后,感到大为惊诧,他们认为这是一个不小的有组织、有动机的盗窃团伙,于是立马进行了紧密部署,经过大量排查与走访,以及接到不少群众举报,最后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万河、小龙、川川、大刚等近10人。

经警方调查,万河一直是无业青年,初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到处游荡,整天不务正业,前科累累。200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2008年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六个月……

就是这样一个屡教不改的问题青年,唆使一大批未成年小弟为

其偷盗行窃,他从中谋求非法收入。有组织,有规划,有动机的犯罪违法,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多行外事必自毙。”法律无私,经过警方长时间的周密侦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终于2009年1月20日经通川区人民法院批准,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对其执行了逮捕。这个盗窃团伙最终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

时光漫漫,以后很长的一段时光,孤独的囚禁生涯将是万河等人的归宿。人间正道是沧桑,在坚硬的铁窗下,这群盗犯或许能洗心革面,走向另一个人生,而那几位未成年的同犯经过这一次事件的刺激,或许能变得成熟和理智……

(注:本文人名均系化名 本报记者 贾飞)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四川贾飞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多行不义毕自毙,
人生正道是沧桑。

文章评论共[1]个
文清-评论

感谢朋友对散文版面的支持,祝天天好心情!at:2009年10月17日 上午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