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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暴富门”是否有猫腻鲁速

发表于-2009年11月14日 下午3:01评论-1条

余秋雨“捐款门”余波未平,另一波“暴富门”又起。于是乎,余秋雨又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何谓“暴富门”,简单地说,就是余秋雨由一名文人在短期内变成名副其实的资本家。据说在文学上大显身手的余秋雨,在资本市场上同样呼风唤雨,精明过人,最近,上海徐家汇商城将上市,第十大流通股东余秋雨的财富将超过亿元。

金钱、美女、名利、荣誉,这些标志着成功的标签,余秋雨一个都不少,说余秋雨大师红得发紫并不为过。作为一名文人,我对余秋雨先生暴富感到高兴和自豪,毕竟他为文人争得了面子。传统意义上文人都是甘贫乐道的,大多以穷酸问主。如今,余秋雨不仅著作等身,而且拥有亿万资产,古今文人中像余大师者有几?影视界、体育界、商界不乏亿万富翁(富婆),文化界突破亿万的绝无仅有。余秋雨大师首当其冲,突破了这个大关,我们怎能不为之赞叹呢?

不过,我们在赞叹之余,不得不作如下思考。余秋雨大师是如何暴富的?资本市场在运作过程中有没有猫腻?这些财富是合法之财还是不义之财?回答这些问题,要追溯到14年前,1995年,徐家汇的前身上海六百改制时,公司11.87%股权由职工持股会持有,其后股权比例逐渐上升至2001年时的24.5%。2001年12月,六百决定解散职工持股会,并计划将其持有的六百24.5%股权转让。按照招股说明书表述,当时外部投资者不足以受让全部股份,而公司也鼓励内部管理层受让股权,因此将股权转让给了上海祥龙物业、徐汇副食品公司、六百的31位公司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以及余秋雨等4个外部自然人。

按国家有关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公司外的社会公众人士不得购买和持有公司向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而余大师正是公司外的社会公众人士,显然是无权接受内部职工股的转让。从这一点看,余大师在购买股份过程中肯定有猫腻。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连发四问,“仅仅因为余秋雨是上海的文化名人吗?余秋雨是控股股东的亲戚吗?余秋雨是需要激励的高管吗?是当时徐家汇商城实在太需要余秋雨这200多万的现金吗?”无独有偶,从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谭浩俊先生也连发五问,对徐家汇在改制过程中的操作办法与手段进行质疑,一是此次股权转让,算不算改制?二是余秋雨等外部自然人是如何获得股权的?三是此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购买股权的资金来自哪里?五是在股权转让中是否存在“老鼠仓”问题?即企业经营者为了以低价获取企业资产,在改制前,刻意将企业的效益做差,把企业的资产质量做差的做法。对于这些质疑,至今没有人作正面回答。

俗话说,拔出萝卜带出泥。余秋雨“暴富门”暴露了中国股权市场混乱的问题,这个问题国家不能不正视。长期以来,在中国企业界,私人持股、低成本改制的问题并不少见,不少企业的改制都不规范,内部职工股常被当作馈赠品送给关系人士,“柜台交易”(使原本的企业法人股扩散流失)成为公开的秘密。如今演艺明星、社会名流参股企业,然后谋求上市渐成风尚,若他们与企业没有实质合作,只当挂名的股东——以期吸引公众的眼球、增强炒作题材,这其实是加重了股市的投机氛围,“名人效应”难免会转变为“误导效应”,其风险自然也就与他们的名气同步被放大。如此改制,国有资产无形中流入私人腰包,一个个投机商人、官员、社会名流一夜之间摇身一变成为资本家,而受损的则是国家和无权无势的企业职工。挂羊头,卖狗肉,正是这些企业改制的真实写照。它们行改制之名,挖企业墙角为实。国家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使企业改制真正能够惠及普通职工。

企业改制触及到各种利益群体,关系到职工的饭碗问题,这一问题因为公众人物余秋雨而放大了,这是一件好事情。也许,这个事件会牵出一批腐败分子,我们还是继续往下看好戏吧!至于余秋雨先生“暴富门”是福还是祸,目前尚难断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从此以后,余秋雨先生将寝食难安了。

2009年11月2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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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余秋雨的“暴富”,因其名声尤其引人注目,但余秋雨的“暴富”,又绝非是个案,其资本的运作在如今的大环境下难免让人产生诸多的联想。

文章评论共[1]个
云生云灭自在风-评论

鲁兄从余秋雨的暴富说起,颇能以小见大,以表及里。at:2009年11月14日 晚上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