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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剽窃与编缉责任心墨何处

发表于-2009年12月02日 晚上10:56评论-37条

可以说,这是个重大的失误,亦或说此站根本没把精华文章当回事,一个网站竟然对剽窃同网站文章没有一点印象,真让人怀疑此站的管理是否出了问题。游弋于文字的海洋,也已有些时日,先后曾在三个网站兼过出力不讨好的编辑,深谙编审程序,同时也在几个网站偶发点掘文,事事非非可谓是屡见不鲜,但诸如此类大量剽窃文章案例尚是首次遇见,真乃大开眼界,闻所未闻。

先不谈剽窃者这种丢尽颜面的小人行为,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百人百色,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种据他人劳动成果而为己有的卑鄙行为,相信最终会受到谴责、唾骂。

近日,朋友的四篇文章同时被某人剽窃,两篇小说两篇散文,并同在一个网站发表,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网站给剽窃者三篇精华一篇推荐。其中有篇短篇小说,朋友首发时没有获得推荐,而被窃后网站竟然给予剽窃者精华,当然,此问题无伤大雅,对率性的朋友来说不值一谈,属不同的编辑对作品认知问题。但要说的是,朋友其余首发三篇被剽窃的文章之时,都是经几道程序后被精华,但该网站上到主编下到普编,竟然连一点印象都没有,真叫人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凭我的经验,短时内,精华文章于网站或编辑来说,多少会有点印象,即便是无过目不忘记忆力,总该有点面熟,那么,下次出现相同文题、内容的文章,也就该有所感觉吧?而此站却通过,并同时出现四篇,“三精一推荐”!这算什么呢?精华文章是什么啊?只是一个不起眼符号么?或是过眼云烟?还是网站给作者冠以“高帽子”以“精”鼓励呢?假若是,那"精华"和“糟粕”又有什么区别?

剽窃文章屡见不鲜,但如此明目张胆大“批量”剽窃并一字不改,并同在一个网站发表的案例尚属首次,这么大的文学网站,编辑少说也有几十人,怎就没有印象呢?那可是经过几道“质检”而来的精华文章啊?没审过也看过吧?十一月十六号的首发到十一月二十九号被剽窃,之间尚不过半月,在如此短时出现如此恶劣的失误,网站对作者认真与否实在不敢恭维,其责任心真叫人怀疑。

对网络编辑之艰辛深有体会,在此并无诋毁网文编辑之意,不过几句劳骚一泄愤慨而已。网编为他人默默无闻义务做嫁衣,应受尊重、赞赏,正是有网文编缉无私奉献精神,才支撑了广大文学爱好者学习、交流、施展才华的网络文学平台,但受人尊重的同时,更要尽以责任,对于大量剽窃文章孰视无睹,无以对策,或根本就无可奈何去发现,而任其为所欲为,那作者的权利如何保障?谁还敢来网站发文?文学网站,编辑就是主人,既然志愿了这份的工作,在认真审文的同时,也应为作者辛勤劳动成果负责,反之,就不适于做网文编缉,尽管此工作出力不讨好。

爱文字之人,大抵都是唯美主义者,或称为理想派,那个文学网站适于自己,就会认准哪怕是错的死理,就会死心塌地追随心中的挚爱,由于每人认知不一,都有一杆秤用以横量心中理想的网站标准,对于几个常逛的几个网站优缺点都知道,甚至连哪个网站有几位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大爷”,或有那几条“地头蛇”都一清二白。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表面看似风平浪静,其实早就对网站心中有数,旁观者清,假如前几天见的文章后几天又重发,真不知道网站在搞什名堂!那么对此网站的形象必大打折扣,不经意就会降低对该站的崇尚标准。

网络编辑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网站形象,几句真知灼见的评语,或那怕在文章后面帖一句主人般温暖的问候,都会给予作者莫大的感动,都是提高人气行之有效的举止,都是网站树立形象最佳办法,只有秉承读者与作者都是“上帝”,一切服务忠于读者,网站才会有好的形象,才有希望。而在网站发文竟然连被剽窃都无可奈何,最起码的都不能保障,还有形象可言么?

当然,不可能无失误,重要的是怎样改进,予以补救。该站此次失误除编辑负有责任外,其审核程序也有很大漏动,应以自查,从管理入手,堵住剽窃之源,还作者以公道。希望下次不要出现如此谎缪之事了。作为文学爱好者,作为对该站有特殊感情的一员,带着厚爱,才忍不住胡扯几句,不到之处,还望谅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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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半斤精华:半斤
☆ 编辑点评 ☆
半斤点评:

此文披露的实情让人难以接受。但事实完全如此。
关于网络编辑责任问题的讨论,常常是“只闻雷声不见雨点”,网站设立的审核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基本可以说没有,因为“网络编辑是无偿服务于大家”的,这就是他们的“护身符”。很多情况下,审核最终结果主要取决于当职编辑的眼神和心情,因为种种原因,有些编辑常常可以“一目十行”地“批量”审核文章。这是极不负责任的。上头一方面碍于情面不愿出面干涉、纠正,另一方面培养一个编辑也不容易,更不改轻易拿那些“无可救药”的老编们开刀。导致“人情审核”、“应付式审核”在各个网站中经济缕见不鲜。
最后还是要重复那句古话:“上粱不正下梁歪”。

文章评论共[37]个
半斤-评论

本人对此文的点评走调了,但一点不过头!问好我的朋友。at:2009年12月03日 凌晨0:02

心墨何处-回复辛苦了,请茶! at:2009年12月03日 晚上10:00

半斤-评论

点评中倒数第三行有错误,应改为“……而且培养一个编辑也不容易,更不敢轻易拿那些‘无可救药’的老编们开刀”at:2009年12月03日 凌晨0:05

野绿-评论

哎!那些剽窃人的哪!无语!at:2009年12月03日 凌晨0:47

心墨何处-回复是的,无语!问好! at:2009年12月03日 晚上10:01

不想说谎-评论

一目十篇,批量生产.....志愿服务......有钱还要看钱多钱少......at:2009年12月03日 早上8:30

心墨何处-回复那是说的不负责的编辑,问好! at:2009年12月03日 晚上10:20

沧山弱水-评论

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只是没有那四篇作品。让人感觉缺少什么。有些迷糊(不知道是不是作者自己炒作:1时间相隔那么短 2同一个作者的四篇文章 3原封不动的照搬 4同一个网站 加上这篇文章后 所有这些好像都是针对编辑来的,让人费解。半遮半掩的作者与剽窃者似乎有炒作之嫌)个人有疑问,所以留言。at:2009年12月03日 早上9:11

心墨何处-回复如需炒作,大可将朋友的ID和文章列上。只是不想招惹麻烦,仅针对这一现象有感而发而已。如果朋友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祝好! at:2009年12月03日 晚上10:04

沧山弱水-回复既然敢写,怕什么招惹麻烦?除非作者自己另外发布而他人不知。即便那样,也不是麻烦。 at:2009年12月04日 下午4:30

罗军琳-评论

哪里发生的事啊,说清楚呀at:2009年12月03日 早上9:26

心墨何处-回复不是本网站。呵呵,让你担心了,请茶! at:2009年12月03日 晚上10:05

自在飞花如梦-评论

“上头一方面碍于情面不愿出面干涉、纠正,另一方面培养一个编辑也不容易,更不改轻易拿那些“无可救药”的老编们开刀。导致“人情审核”、“应付式审核”在各个网站中经济缕见不鲜。”,读了这段话,才觉得编辑们是应该觉醒一下了,特别如我之类,容易写错别字的“小编”。at:2009年12月03日 上午10:50

心墨何处-回复共勉共勉! at:2009年12月03日 晚上10:10

沧海一蝴蝶-评论

我记得,烟雨发文要求原创,特别是精华文章在烟雨要求必须是首发,编辑审稿时都会到百度进行搜索的,按理说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啊。如果这样的问题在烟雨出现,那这个审稿的编辑也太不负责任了吧。这样的剽窃行为,不如将其笔名公开,让大家认清其真实面目啊。at:2009年12月03日 上午11:30

沧海一蝴蝶-回复如果是别的网站,那就不知道了,别的网站似乎不在乎是不是首发。 at:2009年12月03日 上午11:33

沾涵-回复是的,好象别的网站不在乎是不是首发的。也有作者在别的网站用别的网名发“烟雨”里发过的文章。在这里,我上次看到过一篇文章是我在别的地方看到的两篇文章拼凑起来的,呵呵。 at:2009年12月03日 中午2:14

沧海一蝴蝶-回复剽窃者无处不在,剽窃水平还相当恶劣。我的文章被人剽窃后,居然漏了许多字(这是烟雨系统采取的防盗措施),文不成文,让人哭笑不得。 at:2009年12月03日 中午2:23

心墨何处-回复我说的这事不在烟雨,发此文只是想引起网站的重视。问好,请茶! at:2009年12月03日 晚上10:13

沾涵-回复可我在“烟雨”就发现过剽窃的文章,当时一看就觉得眼熟,后来还专门找出以前看过的那篇文章来核对了一下。发现这位同志是把原来那篇拿来做了自己文章的第一段,几乎只字不改。可悲哦。朋友这篇文章写得很好,给“烟雨”会员敲一次警钟,支持。 at:2009年12月04日 早上9:23

沾涵-回复缉编是圣人么?不是!编缉岂能看遍天下文章?哪能全部分清作者的作者的文章是不是自己写的?这个完全靠作者的良知,剽窃别人的文章得了精华又怎样?未必光荣吧。 at:2009年12月04日 早上9:28

旭日征程-评论

欣赏佳作并问好朋友!at:2009年12月03日 上午11:52

心墨何处-回复谢谢,问好! at:2009年12月03日 晚上10:14

心无垠-评论

为文字感到悲哀,为假文人感到脸红~~为网络的偌大感到难承~~为编辑的无奈感到不幸~~~一个人的 精力太有限了!象这样的 “文人”可否注册挂号,让他终生吧得再加入任何网站那~~~少了监督的机制,一切都是混乱的模糊的 ~ ~~~问好了 心墨兄弟哈 !at:2009年12月03日 中午1:20

心墨何处-回复呵呵,谢谢问候,冬安! at:2009年12月03日 晚上10:18

苏瓷-评论

编辑看文也很辛苦,可恶的是这些抄袭者。at:2009年12月03日 中午1:22

心墨何处-回复编辑确实很辛苦,呵呵。问好! at:2009年12月03日 晚上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