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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菜农”从此不再“偷”夜上窄船

发表于-2010年01月04日 中午2:23评论-1条

但愿“菜农”从此不再“偷”

近日,国家文化部下令国内大小“农场”一律不许“偷菜”,只能“摘菜”。本人实属“菜鸟”,“偷”与不“偷”似乎干系大,倒不免替广大“菜农大师”们捏把汗,此令一来,不免让大部分“菜农”们失了性子,从此不再“偷”,但也不排除激发少部分“菜农”们舍身亡死的牺牲精神,“偷”得越烈,久而久之还是会彻底消灭“偷”性。

在我看来,“偷”字早该禁用了,它就是社会不和谐的“兴奋剂”!“偷菜”、偷人、偷钱(情)等等无不与“偷”字相关?拿“偷情”来说吧,老婆(公)都是别人的好评,这是一种“时尚”的解释,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自家老公(婆)纯属私有财产,想用就用,久而久之索然无味,成了一种应付式的生活方式,而情人则是充满刺激和浪漫的。常言:“拉着老公(婆)的手,如同左手握右手;拉着同学的手,后悔当初没下手;拉着情人的手,酸甜苦辣全都有!”一语道破天机,偷就是自己没有别人有的就想偷来用哈,寻求一种生活之外的刺激与意外收获,偷不需要付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被别人发现。不仅在实质上得到好处,更大的好处是精神上得到了满足和刺激。“偷菜”何尝不是如此?这下好了,“偷菜”不“偷”叫“摘”了,“菜农”们没了“偷”的激情,专心采摘属于自己的“菜”,乖乖地耕种自家“责任田”,如果都把这股“偷力”、“偷菜精神”发扬到工作中去,超英赶美大有希望,也愿中国的“偷客”们从此不再偷,只“摘”属于自己“责任田”里的那一切,不要再“翻墙入室”去偷别人的东西,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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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满足和刺激不止靠“偷”才能得到,只要有心,很多有积极意义的事也能获取。“偷”之一字,毕竟声名不良,既然国家禁“偷”,那就顺势响应吧。

文章评论共[1]个
燎原百击-评论

“偷”字禁用容易,其行能否遏止就不得而知了。at:2010年01月04日 晚上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