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阿福太初

发表于-2010年02月02日 晚上10:03评论-14条

我曾经拥有过一只小狗,也曾经被一只小狗全心全意的拥有过。它的名字叫阿福。

某件事情的发生往往起源于过去时光的某一个点。我与阿福的结缘仿佛从某一天下午就被注定了。

那天下午我拐进住宅楼的楼区时,前面有个女孩。待我快走近她时,她忽然回过头冲着地面喊了一声。我顺着她的目光往地上一看,咦!一只极小极小的小黄狗在那里!小得我竟然没有发现——细长的身子,大大的耳朵,精灵古怪,恍若从童话里跑出来的。我当时有种触电的感觉。

后来一个周日去单位加班,在骑车路过街边的狗市时,突然发现了一堆那样子的小黄狗正挤在一起,被狗贩子卖。方得知这种狗叫“腊肠”。其实早就犹豫着要买一只狗的,因为爸爸退休后常年在家,一个人很寂寞。于是我就挑了一只最小的,放在了车筐里。小狗拿到单位,同事们叽叽喳喳的围着看——它的样子太可爱了,只比手掌大一点,细长的身子,大大的肚子,尖尖的嘴巴,忽闪着两只大耳朵。但它被大伙儿吓坏了,一直在抖。我把它放在水泥地上,它就贴着墙根小心的一点点爬,像一只小老鼠。

我给它取了个很土的名字,“阿福”。阿福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吉祥如意的象征,年画里那聪明灵秀的阿福形象是我一直喜爱的。 而且自己从小就缺少福气,所以很希望它能够福至心灵。

阿福的到来,令我的生活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首先,每天回家,只需一开门,必定有个小家伙摇头晃尾的站在门口等我,像跳迪斯科一样狂摇乱摆的那种(因为它身子细长,一摇尾巴全身都会动)。之后的时光我都要在它如影随形的纠缠中度过。其实多数时间也都是为它服务的,先要耐着性子陪这条精力过剩的小狗玩,再给它弄饭弄水,洗澡清洁。回想起这段时光其实是蛮痛苦的。不过记忆中的某一天,我的眼前曾出现过这么一个镜头——老爸躺在床上睡觉,阿福撂着小爪子,蜷缩着小身子,躺在爸爸床下的地板上睡觉(我觉得它是把老爸当妈妈了),这两位一上一下,一人一狗,酣然共入梦——那一幕是如此的温馨动人,我当时满腹心酸的想——也算是劳有所偿了。不过这种满足感也只是一纵即逝,阿福后来带给我们的灾难是毁灭性的,而我带给它的灾难也同样是毁灭性的。这一切由我和阿福的性格预先决定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不但对于养狗没有经验,对于选狗更没经验——狗贩子当时极力向我推荐的是一只个头最大的活泼好动的公腊肠,但我怜惜这只体型最小的大肚子小母狗,觉得它很可爱,就选择了它。后来才得知,一胎狗中的头一只是最聪明的,阿福个子最小,而它的大肚子最终只被证明了一个性格特征——贪吃。

那时候家里人都叫它“食神”。因为只要一有人吃东西它就必定第一时间狂奔而至,不管是什么,一概通吃。当你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毫无意识的撕开一个食品袋——随着“刺啦”一声响,地板上会赫然出现了一条小狗舍命狂奔的身影——小得像老鼠一样的身体,两只大耳朵左右狂摆,就像一枚小火车头似的势不可挡的呼啸而至——此情此景,你拿着食物正要往嘴里送的手是会发抖的……直至后来我们已被它折磨得不胜其烦,濒临崩溃,连吃个饭都要锁上房门——但也吃不消停,它会在门外哀叫着疯狂的挠门。其实它平时伙食很好,玉米香肠牛奶,连买雪糕也要带它一份。只是它对于吃有着天生浓烈的兴趣和无比顽强的精神,绝对是位当之无愧的“食神”。

不过这些都还可以忍受,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它从小就喜欢在房间里到处大小便。我请教了很多专家,买了很多器具,并极尽我的耐心,从小到大循循诱导它大小便要去厕所。但它记性很糟,又生性顽劣不化,能照办的时候不多。每天回家,再累也要被它缠着陪玩一个小时,还要四处搜寻它的大小便,还要给它洗澡,弄饭。当我很累了想要睡觉时,它不肯回窝(人家可睡了一天了,养精蓄锐的就等我回来呢),我得用暴力把它弄进狗窝,然后在它锲而不舍的挠门声和哀叫声中捂着被子勉强入眠。据说狗的秉性是随主人的,但这条小狗随谁啊?它贪吃倒是蛮像我的,但它的弱智与白痴到底随谁呢?爸爸是位学者,我虽没继承其广博的学识,但也还算聪明,家里人也没有一个是笨的(家人都说是我给它取的名字把它叫傻了,想想也是,电视剧里被叫做阿福的人通常都有点弱智)。但是“阿福”就笨得出奇,领它去散步吧,它见谁跟谁走,贪吃,随地大小便不说,后来还养成了吃自己粪便的恶习。当它一次又一次屡教不改的把自己的粪便咬碎了弄得满地板都是时,我真的感到绝望。

一天我忍耐着疲劳,被它缠着陪玩到10点(因为是星期五,也就由着它多玩了一会)。但10多了它还是死活不肯离去,我疲倦的站起来想去抱它,赫然发现不远处的地板上出现了一堆整齐的狗屎——这家伙无视我辜负我到了如此地步,居然在我房间里拉屎!我是极爱干净的,长久以来对于阿福我已一忍再忍。但是这天晚上,我的忍耐终于到达了人类的极限。我气急了,动手打了它。我这人一辈子也生不了几回气,但一旦生起气来就十分可怕,不要说狗,就是人也怕我(其实若是个人,我们对打两下消消气也就没事了)。但我做错了。一时失控我伤害了它——一只毫无抵抗能力又那么不堪一击的小动物。我鄙视我自己。仅仅那么几下,它就被我打坏了,小狗腿瘸得几乎不能走路,也不肯吃东西了(它可是“食神”啊)。我知道它快死了。

那是个很冷的冬天。我将不穿的棉大衣剪开,为它做了很多条棉被,密密的裹着它一趟趟打车往返于江桥两岸——送它去兽医诊所打针,再抱它回家,每天两次。它不肯吃东西,也无法喂它吃药,我就将药和高倍维生素溶解在牛奶里,一滴一滴抹到它的嘴唇上,它会本能的伸出舌头来舔。半碗牛奶要喂1个小时,一天两次,每天如此。晚上下班没有人缠着我陪玩了(它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我就将它长久的抱在怀里,和它说话,跟它说不要死,跟它说对不起……我常常会哭,我想如果它死了,我会将它埋在楼下的花丛中,这样我可以每天透过窗子看到它。

有一天我和家人正围在餐桌前吃饭,我突然感觉到腿上有东西在碰我,我一低头,看见阿福正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仰着头看我,它在以一贯的姿态提醒我“不要吃独食”——昔日的“食神”又回来了!那一刻我无比狂喜(但我不敢喂它大鱼大肉,因为它身体刚刚康复,我只小心的给了它一点点碎肉),家人们也都兴奋异常。而我,也是第一次从现实生活中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因为它在这一刻为我绽开了最美的花朵。

阿福好了,它已不记得了我曾施暴于它(它忘性大,不记仇),依然每晚锲而不舍的缠着我玩,依然满屋子拉屎,依然本性难移的做它的“食神”,依然还是那只令我们寝食难安无可奈何的小狗。 

在它快满一岁时,不知什么原因又迷恋上了狂吠,听到点声音就狂吠不止,老爸被它吵得几乎心脏病发,不能休息。邻居们也不堪其扰。而它也即将“成年”,对于狗的“成年”我是不知道怎么应付的。我精挑细选,最后决定将它送给单位的一位退休的阿姨——她家住平房,养着很多条狗,其中还有一条与阿福年龄相仿的公腊肠。

阿福在我家的最后一个晚上,我给它买了一大捆腊肠,一边把香肠一截一截掰给它吃,一边默默的端详着它。说实话,它长得真的很俊秀。大大的眼睛,像我……

第二天送它走,是在单位。尽管我一再的告诫自己,但还是在同事们面前模糊了眼睛——我记得它最后丢给我的那一个目光——迷惑而无助,它不知道它要被带去哪里,但它已习惯了逆来顺受(它对于主人的概念是有些模糊的,这在狗之中非常少见)。

后来事实证明,我给它挑选的归宿是正确的。它回到了狗的群体很快乐,它跟其他的狗一起到固定的地方大小便,跟其他的狗一起吃饭睡觉……那些折磨得我们几乎崩溃的恶习它全改了。而且,它还跟那条叫“拉登”的公腊肠出双入对(真没成想我的阿福竟然找了个著名的恐怖分子做男朋友),并生下了一胞五胎的“小阿福”!我见过阿福的男朋友,长得很粗糙,脸上还有个疤,但是它异常的精灵懂事。正所谓夫妻互补,我很庆幸模样俊秀的傻子阿福找了个相貌粗犷的聪明丈夫。最终证明,我给阿福起的名字没有错,是的,它被我叫傻了,但是傻狗有傻福,它有福气了……

如果我还能再对阿福说一句话,我想说——阿福,你知道吗,有一个歉疚会随着你的名字伴随我一生,在这里,我想把它说出来——请你原谅我,曾经施暴于你,好吗?还记得在你刚来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不习惯,一次次把屎拉在狗窝里,沾的满身都是,我一次次不厌其烦的为你换床单(每次都要用线缝好的,不敢用按扣,怕咯到你),然后再把你洗干净了抱在怀里(因为洗完澡你会冷得发抖)。有一次你从我怀里抬起小脑袋望了我一眼,那一瞬间我清楚的从你的小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人类的感激。那么,请记着我的好,原谅我的错,好吗?……不过想一想,你那颗傻乎乎的小心里又怎么会装的下那么复杂的爱与恨呢?你后来依然故我的“讨厌”就证明了这一点。

我曾幻想过很多次我们重逢时的情景,在此刻,我仿佛都能看到那一幕了——我站在门旁,只需喊一声“阿福”,你原地发呆两秒钟后,马上会狂扭着小屁股,细长的身子像拧麻花一样摇摆个不停的来欢迎我,就像从前我每天回家时那样……但是一定不要有那一天。因为如果再让我遇到你,我是一定不会再让你离开我的,我不要失去你两次——那样你就会始终生存在只有人类的世界里,不能和同类们生活在一起,不能恋爱交友,不能与同类沟通和交流。我无权剥夺你这个权利。我想狗还是回到狗的群体里才是它最好的归宿,正如鸟应该飞在天上,动物应该奔跑在森林……还是让一切都生存在属于它们的世界里吧。因为那才是它们最自然的生存形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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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精华: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狗,永远是人类的朋友,
是我们沉默的朋友。
细腻的文字,将一条狗的修改描述出来,
也将自己对跟狗的感情讲述出来。
面对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和谐相处,
最后让它回到它的群体里,享受它在群体中的快乐,
是我们所期望的。

文章评论共[14]个
文清-评论

妹妹笔下的阿福非常可爱,也许是我喜欢狗的原因。记得电视剧《京华烟云》中曹丽华了养一只名叫“阿福”的狗,非常通人性的。说实话,有时候狗比人更忠诚。早晨好!at:2010年02月03日 清晨7:01

太初-回复它让我心有余悸。姐姐辛苦了! at:2010年02月03日 上午11:08

卷头发-评论

很温情,很感动!at:2010年02月03日 中午12:10

太初-回复谢谢卷姐姐,我想它在我生命中来过,我总要为它写一篇文章。 at:2010年02月03日 下午3:31

心无垠-评论

呵呵,妹妹的阿福是真有福哦~~温情的文字,美好的回忆~~狗~~我们人类的忠实朋友!欣赏问好了太初妹妹!at:2010年02月03日 中午2:18

太初-回复谢谢姐姐光临,其实我写它的时候没感觉到温情,只有辛酸——它实在是一条让我崩溃的小傻狗,它都把我折磨死了。而且还要加一条,内疚。 at:2010年02月03日 下午3:34

太初-回复其实它哪里有福啊,差点被我打死,而它也差点把我逼疯了······感谢姐姐能宽容的看到温情,而不是谴责我····· at:2010年02月03日 下午3:37

心无垠-回复这样看来我的1221咪咪是很乖的了,它太有“教养”了,干净要命,从来也不乱叫,食物定量,拉尿定点,活泼可爱~~很是逗人了~~~这才是它应该给我带来的乐趣~~~呵呵! at:2010年02月03日 下午3:57

太初-回复嗯,其实狗也是很好的。只是我养的这只是傻的,不能一概而论·。 at:2010年02月03日 下午4:38

夜雨不朦胧-评论

主人对它的关爱让人看了很感动!它的孤独与无助让人看了很心疼!。。。文笔功夫超好,喜欢!at:2010年02月03日 下午5:10

太初-回复姐姐过奖了,多谢姐姐光临! at:2010年02月03日 下午5:12

水韵墨章-评论

欣赏太初风趣的文字,遥握at:2010年02月11日 中午2:30

太初-回复谢谢水韵墨章,欣慰兼苦笑,遥握了! at:2010年02月11日 下午5:33

罗军琳-评论

很好的文章没来及拜读。学习并欣赏了。一并问好:at:2010年02月21日 清晨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