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别把我想的那么坏[野菜帮]墨佰毅然

发表于-2010年02月11日 晚上11:21评论-14条

前言

中间这个妞最正点,她只是随意的站在那里,一种浑然天成的清纯感顿时丰满自露,虽然一直都没见她抬过一下眼皮,仿佛高人一等,但别有一番刺激。青龙心里顿时泛起了两个字:装逼!不过我喜欢,嘿嘿!旁边的两个妞都不错,尤其是左边这个,更是风姿卓越。你看那迷你裙穿的,啧啧!尤其是那双眼睛,媚眼,绝对的媚眼,真电死我了,这要是在床上,那还不……呃,一个酒嗝,嘴里哼着,“那个谁啊,这两姑娘嘛还勉强可以凑合一夜,呃,贤弟,哥哥可是把好的都留给你咯。哈哈。呃。”

一个西装革领的汉子连忙打哈哈,拇指一伸,“青龙哥果然是别有慧眼,她们能够服侍您,真是她们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这次你大难不死,重出江湖,必有后福啊,这头荤自然是不能草草了事的,大哥说了,只要您喜欢,什么样的货色今晚他都帮你包了,你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前途不可估量,那可不是一般的钻石王老五可以比得了滴,这个……”(省略三百字)

旁边的小弟朝妈妈桑打一响指,一群女人就出了包房,当然那两个小狐狸已经去了专用包房拉。里面几匹狼却还在喝酒,本来闹腾的空间,忽然安静了。

只因为这个时候,一个人走了进来。他穿的只不过是一身地摊货,全身加起来不知道有没有上四十块钱,他的容貌被头发挡住了一半,别人能看见的只是他的一只眼睛。

仇恨,这只眼里有的只有仇恨。仿佛三年的痛苦全部都聚集在这只眼里,所以他只想找个发泄的地方。

几匹狼就是在看见这只眼睛的时候,顿时就围了上去的。他们围的快,退的也快,一小片刻的工夫,他们就被打的断胳膊少腿,连那个刚从牢房里出来的青龙也掉了一只耳朵。只不过他却没有倒下去,鲜血就从他的指间流出,他强作镇定,大声道:“要不是老子喝了酒,要不是老子被你偷袭,还会输给你?你tm……”话还没说完,那人的手已经扇了上去,这一扇就是十几个耳光,一下子把青龙打懵了。

看着眼前的惨状,那人嘴角露出了一丝诡异而残忍的笑容,道:“去告诉你的大哥,有仇报仇,有冤报冤,是个男人,就不要拿自己的小弟做替死鬼,否则,你们就是榜样!”

第二天,北方七省通缉令。季风,男,杀人犯,二十六岁,无论死活,奖励华夏币二十万……

一、战鼓

现在是二月初七的最后半个小时,“天扬,看来你已经忘记了我的生日了。”

辰天家的灯是关着的,空荡的屋子里,只有一张书桌,一台笔记本电脑,两把椅子和一个茶几,还有一铺双人床。落地玻璃窗帘只拉开了一半,辰天穿着白色连衣睡裙,就静静地站在窗外的阳台上。

今夜又没有月亮,不过星星却很明媚。她已经记不起自己孤独地面对了多少个这样的晚上,自从那件事情以后,她放弃了挣扎,也放弃了对命运的反抗,她坦然接受了被爱。

这个时候的挂钟已经走到了凌晨一点。她失望地叹了口气,才把电脑打开,没有开灯。打开邮箱,里面有早上寄过来的几篇月刊稿子,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她看稿看的很仔细,有篇校园小说上写了一场三角恋,结局很悲惨,看着看着,她的眼睛湿润了。她也常常在问自己,如果自己是这样三角中的一个,应该怎么去处理自己的情感。想来想去,最终也得不到答案,蜷缩在双人床上,渐渐入睡。

睡梦中,她隐隐听见有个脚步声走进了她的卧室,然后一双温暖的手划入她的香肩,她睁开眼,刚想要责怪他两句,但却在他眼中读到了他的疲惫不堪。心疼的感觉覆盖了心头的哀怨,缠绵也融化了她内心深处那丝冰凉,她在爱河崩溃中,听到黑暗里来自耳边的那三个字,iloveyou。她气若游丝,回答他,我也爱你!

次日的清晨来的格外早,辰天起床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过了对面的高楼,阳光细碎在双人床上,床头有他留下的信笺:当你知道了那么多的往事,还会不会说我只是个初行者。

信压在一本书上,微微一笑,翻开来看,是席慕容的诗集,上面是几行熟悉的文字: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虽然没有食欲,但还是吃着餐桌上他做的早餐,又让她想起他昨夜的脸,略带微笑,但睿智的眼睛里却藏不住忧伤。

女人似乎总是比男人要开朗许多,她们通常都会因为一时的喜悦而忘记了内心的孤独。有人说女人是善忘的动物,其实她们不是善于忘记,而是善于隐藏。将那些不愉快的东西隐藏起来,所以她们看上去总是比男人要开心些。

辰天更是如此。她如三年前那般清纯,为了她认为的最爱,她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许正是如此,她才能成为刘天扬一生最深爱的女人。也许正是因为她三年前为了另一个男人差点失去了生命,她才会成为她心底最恨的女人。

因为爱,所以恨,所以换来了冷落!

中午的时候,手机里又收天扬来自上海的信息。辰天无法确定他的行踪,她似乎已经习惯了,也麻木了,所以她也渐渐认为这就是爱情吧,她要给最近的小说写结局了,但不知道如何下笔。

一个好的开头,一个很好的故事分叉和情节与情节里的撒网,往往注定着结局。但这个结局也要把握好时机。写小说是如此,现实中更是如此。

刘天扬放下了手机,在杀手网站里下达了最后通牒。“季风不死,你们就给自己准备好棺材”!

他已无退路,当年为了一个女人,他秘密抢夺了父业,将老顽固关在澳洲的一个小岛中,策划杀手将家族的大部分与他作对的长老暗杀了,才换来了今天的地位,并在三年中收罗华夏高手,再秘密经过专业训练,在长老的带领下,组成杀手网里的杀手成员,成为家族里的一把尖刀。三年里,这把尖刀已成功为他清除了所有障碍,全华夏的家族,再没有一股单独势力可以与他平起平坐。若不是暗藏的七大白道和九大黑道从中作梗,只怕八大古武世家此时已在他掌控之中。

一步错,步步错,可是我错了么?他再次问自己。烟在指尖缭绕,透过显示屏幕的光,看见他眼睛通红,一咬牙,全是苦味。不错,三年前,他还被别人踩在脚下,三年后,别人被他踩在了脚下,他的话在很多人眼中就是真理。

这个世上也许并没有真正的真理,只因为从古至今没有哪个弱者的话能成为真理,只有强者的话,才受世人之崇拜,成为了真理。既然古来都是如此,那么我的好兄弟,季风,你必须得死!

二、锋芒

一场大雨来临的很突然,辰天放下手上的稿子,匆忙关上了窗户,这时候却忽然有人敲门。

一个男人,从猫眼里辰天瞧见的是一个全身都是血的男人。

只不过他的脸却还算干净,隔着防盗门,她小心翼翼地道:“请问,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我正是来找你的,只不过你家周围好象有很多老鼠。”他指了指身上的血,意思好象在说,这些血就是这些老鼠留下的。他见辰天有些犹豫,这才出示了证件。

辰天有些疑惑,毕竟平白无故有警察来拜访不是件值得欣喜的事。

“辰天小姐,你比他口中说的还要漂亮。”这是杨波进门说的第一句话。

略微耸肩,表示赞同,却有一丝疑问,“他?他是谁?”

一边移了一条藤椅给他,倒了杯水,递了出去,虽然对方的脸上还有被雨水冲洗过的痕迹,但如此近距离她依然能够清楚地看到他脸上有一道很长的刀疤,几乎划破了他的左脸。

“一个朋友。”杨波喝了口水才道,“他也是刘天扬的朋友。”

“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她并未深问下去。

“我的这个朋友,他很想见你一面,他说你看了这个,你就会相信我说的话。”一颗形如月牙,却似白玉的吊坠。

辰天脸色一变,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她的反应很大。她恐怕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惊慌的反应吧,但这一切都落入了杨波的眼里。

“是狼牙吊坠?”辰天将它捧在手心里,眼睛里布满了晶莹,“警官,你认识季风?他,没有死吗?”她问的小心翼翼。

“没有。”很坚定的回答,“只不过离死不远。”

杨波很想长话短说,但他却不得不将事情原委一一道来。在他眼中,眼前这个女子才是刘天扬唯一的破绽。半年前,他负责的一个抢劫案例中,正在商场买结婚戒指的未婚妻死在一个劫匪的枪下,后来他查到这场抢劫的幕后老板就是刘字世家,从那时候起,他恨不得将他们千刀万寡。直到半个月前,被关在北方深牢中的好友季风逃狱出来,二人联系到季锋堂的精英,开始了复仇计划!

这些话,他显然不会说给辰天听,他嘴里说的自然是季风的事。

本来季风与辰天从小青梅竹马,一起就学升学,算是指腹为婚。十年前辰天的父亲糟人暗算,将家业交托给义兄合并成季锋堂,以惩强扶弱为宗旨,在这个看似平静的社会里形成一把利剑。不料却碰上了八大世家这颗钢钉,周旋了几年不也分不出胜负。这段时间在外留学的刘天扬却与辰天结下了不解之缘。五年前,刘天扬的父亲得知其子钟爱的女子竟然是仇家的干女儿,顿时暴跳如雷,坚决反对,刘天扬入情难却,趁其父常年在外谋事,只顾兄弟义气,不顾妻儿情谊,顿时心灰意冷,秘密将心腹与长老埋伏在总部,布下天罗地网,将其亲生擒,秘密送往了澳洲小岛关押起来,子承父业从此也就成了理所当然。

在一次聚会的路上,季风与辰天遭受埋伏,辰天侥幸未死,被刘天扬所救,成为了他的未婚妻。季风却身中七枪,不救而身亡。季伯父因思子心切,积劳成疾,无心恋战,将季锋堂解散,不久后伯父吐血身亡。但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季风却并没有死,而是被蒙面人中的一个老者救了下来。也是因为蒙面老者的教诲,季风才装疯卖傻,大闹东北三省,踩了无数武馆的招牌,打伤无数个公司的员工,他见人就打,被定为恐怖级的人物。这才使他在牢狱中躲避了仇人的追杀。

说到这里,杨波才叹了口气:“后面的事情,也就是你所看见的一切。刘天扬他一直在骗你,他罪不容诛!”

辰天手在颤抖,心也在颤抖,她宁愿什么也没有听到过,可是她毕竟还是听到了。

“你说的是,是真的吗?”她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可是她失望了。在他的眼里读到的只是冷淡,还有仇恨。

“我是一个警察,警察做事是不会徇私枉法的,如果今天我们所面对的敌人是季风,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将他抓起来。”他义振严词起来,心里却在抽搐,也许他的心却在冷笑。他一字字道,“所有一切,在见到季风的时候,你就会相信我说的是真的。”

辰天的心被打动了,她忽然发现自己的心竟然如此不听自己的使唤。我如果爱天扬,就该相信天扬,可是脚上却在说,你爱的是季风,所以你应该相信季风。

忽然,“砰”,一声轻微的声响传来,客厅的玻璃被刺穿一个指孔,就算是经验如杨波也防之不及,身子右划,将辰天撞倒在地,左手已被狙击抢击裂,挖心之疼使他浑身颤抖,喝道:“是狙击枪。姓刘的居然敢公然在郊区开枪,还有没有把王法放在眼里,我看你是不想活了。”取出手机,正准备报警。

“咻,咻……”数道人影自窗口窜了进来,眨眼间就呈月牙形将他们包围起来。虽然只是三层楼房,但能够如此迅捷,也够让杨波吃上一惊。

杨波身形已退,专业的训练,加上与季风为友多年,学了不少本领,已能算是个准高手。人在暴退中,以沙发护卫,已连发三枪,那三人应声倒地。

黑衣人(黑色西装蒙着面的人)纷纷隐藏,其中一个老者喝道:“速退!”身形一闪,在窗前一顿一纵,人已消失的无影无踪!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退走,想了半天,杨波才道:“辰天小姐,如果你不是辰天小姐,你认为我们还能活着走出去么?”

看着窗户,辰天惊魂未定,良久才道:“挟持我,去见季风!”

三、尾声

飞机从三千米的高空再次降落到这座城市。

刚下飞机,七个身穿黑色中山装的白发老人就四下散了开去。因为他们原本是来机场接主子的,却接到命令:召集全体旧部,联系其余七大世家的精英,我们撒出的网,也该收了,不然黑白两道恐怕都不会容下我们。

这是2015年的春天,在这个已经跨入发达国家的华夏,如果还看见有人身穿立领中山装,恐怕都会多看一眼的。更何况这里有至少一百号人全都是黑色立领中山装,个个强壮结实,年龄都只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只要是在道上混过几趟的人,肯定知道他们就是三年前失踪了的季锋堂的精英。只可惜在我们这些平民眼中,无法觉察他们身体所散发的那股萧杀之气,他们反而更像是当兵的兵哥哥。

这些“兵哥哥”们“保护”着三个穿着西装的老头子自上了十几辆名牌车之后,就没有人再见他们出现过。只因为他们的伏击地点与时间都是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的,所以他们的出现最适合的时间,只能是晚上。

刘天扬在办公室里快疯了。如果辰天没有被挟持,他有把握打赢这场仗,只要打赢了这帮老头子,他就会证明给华夏的黑白两道看。全华夏的人都和我一样,有七情六欲,有野心,只不过大部分的人都缺少一个机遇。

世界如果要向前发展,那么年轻人就至少该有一半的天下,可是华夏的年轻人,都是懦弱的蛀虫,该死!

他抓着自己的头发,下达命令,杀手组成员全力救出辰天,干掉季风者,赏华夏币一百万。命令下达后,将其余堂口的人员全数调往总部,而他却以金壳脱蚕之计藏身杀手组,对付季风,救出辰天。

他发誓如果没有辰天,他不会反目父亲,没有辰天,她不会不择手段去对付季风,但没有辰天,他现在的生活中就不会有丝毫快乐。——他要做强者,也许只是为了得到辰天的崇拜,希望得到辰天对他要超过季风更多的爱。

他发誓他这一生是因为辰天而变得辉煌,这一生,也许经此一战,他也会因为辰天而毁掉。

你们不要把我想的那么坏,我是好人,我真是好人,我发誓我不是坏人。这是他时常对着自己的全家福说的话。全家福里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可是他们现在大部分都因为自己的双手而去了黄泉。你们的死,也许只因为你们不相信我,不相信我比哥哥强,你们从小都认为我是个叛逆的人,所以在十五岁的时候就把我送往美国读书,你们想过我的孤单和寂寞吗?

他在无数个深夜里都做着同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回到了八岁那年,和全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在后园里有爷爷奶奶逗着,和哥哥姐姐一起荡秋千……可是每次他都被梦惊醒,他在梦醒的时候还在叫着,我是个好人,别把我想的那么坏,我真的很乖。这样的话是在辰天那里得知的。

所有的人都在激烈地战斗,爷爷一辈的长老,父亲一辈的护法,他们手起刀落,残忍地切瓜砍菜,倒下去的是我们这一辈的精英,鲜血染红了整个黑暗城市。

破庙里的残灯照亮了天扬的脸,他转过身来瞧着山下山上,城里城外冷兵器交鸣的声音,天籁之中,仿佛魔鬼的撕杀声使他口吐鲜血。他长笑,扬刀,纵身闪进。门开了,一个女子穿着白衣裙,挂在破庙的横梁上,群摆在他脸上缠绵,她竟然是辰天,怎么会是辰天?

仿佛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站在河畔的柳树之下对着河许愿,这个身影自此再难从他脑海中消失,可是每次他准备和她约会的时候,她的身边却总是出现了另外一个她心仪的男子。这个男子叫做,季风!

三年前有人形容过他的武功之恐怖,从而得来季疯子这个外号。为此他一直心存顾忌不敢和他挑战,可是三年后的今天,他已在东瀛学会了几门刀法,三年中未遇对手,可是他再没瞧见季风的面目。

他扬刀直进,人在泥菩萨上行走,纵向空中,刀反身而刺,一股鲜血狂喷而出,破庙被震得崩垮,血雨未尽人已先死,残灯更明。

很多年后,城市大力扩建,有人在破庙的泥菩萨的脸上,发现了几个字,经有经验的老人谈起,这几个字并不是刻凿而成,上面写着:我是好人!于是这里成为花园里有名的庙宇,从此香火兴盛,历久不衰!

又有很多年后,两个老人在这里来上香,在这个城市里竟然还有好多人认识他们,听说他们年轻时候的名字叫做,季风和辰天。

季风拉着老伴的手,叹息连连,他们走的很慢,但很快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人到老来自然明。当年若非将已死的女子的尸体易了容,然后将现场布置成辰天上吊的情形,说不定你也不会心如死灰,挺刀自尽,哎,到底谁是,谁非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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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归燕精华:归燕
☆ 编辑点评 ☆
归燕点评:

一个女人,两个深爱她的男人。他们之间的战争终以一个人的挺刀自尽而结束。
小说在结构上很有创意,精心布局,切入感较强,镜头的切换手法很圆润。
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从起到落再到起,悬念迭起,随着故事情节的一一展开,
让人沉浸于久久的思考之中。语言简洁明快,故事不错。推出共赏!

文章评论共[14]个
归燕-评论

问好墨佰!看得有些惊心动魄的……at:2010年02月12日 凌晨0:04

墨佰毅然-回复谢谢归燕姐的辛苦审核.祝你新年快乐,虎年大吉大利! at:2010年02月12日 下午3:23

季锋-评论

行文很流畅,有一气呵成之感,算得上用心之作。可惜结尾处处理的有些仓促了,比如刘天扬发现辰天的死,没有写出那种悲痛的感觉。还有就是季风与辰天的再次出现,没有做到让人眼前一亮。全文都是围绕着这三个人的传奇故事来说,结尾处往往是本文的亮点。只是依照现在处理的结果来看,似乎并不理想。不过故事貌似比我的精彩的多西多,嘿嘿……at:2010年02月12日 凌晨0:07

墨佰毅然-回复额,仓促是真的拉,算是给09年一个交代了。烟雨09年最后一篇文章。而且还是合奏,有点意思,别等十年,明年再继续!! at:2010年02月12日 凌晨0:19

一泓清水-评论

情节够精彩刺激,问好墨佰!at:2010年02月12日 早上9:03

墨佰毅然-回复新年到,真热闹,清水姐的家里一定更热闹.哈哈,送祝福! at:2010年02月12日 下午3:24

奔月-评论

野菜帮了?作品也比过去的猛了很多。问好小墨,新春快乐!at:2010年02月12日 早上9:20

墨佰毅然-回复难得能够得到月儿姐的认可.问候新年,祝全家开心! at:2010年02月12日 下午3:25

沉烟问水-评论

(*^__^*) 嘻嘻at:2010年02月12日 上午11:15

墨佰毅然-回复.......额 at:2010年02月12日 下午3:27

西子xizi-评论

我得先留个记号,精彩不容错过!at:2010年02月12日 中午1:48

墨佰毅然-回复祝西子新年快乐! at:2010年02月12日 下午3:28

雪飘舞在2006-评论

昨晚值班,没能及时欣赏墨弟的小说,刚下班就匆匆过来了!是回家过年了吗?祝福……at:2010年02月12日 中午1:52

墨佰毅然-回复飘哥客气了.新年即将来临,送白兰地一瓶撒,嘿嘿..... at:2010年02月12日 下午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