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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话岁月无痕

发表于-2004年06月03日 下午5:47评论-5条

物以稀为贵,在一片汉语声中,夹杂着洋话的声音自然是格外地与众不同。

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中描绘过一个假洋鬼子,“就是钱太爷的大儿子。他先前跑上城里去进洋学堂,不知怎么又跑到东洋去了,半年之后他回到家里来,腿也直了,辫子也不见了,他的母亲大哭了十几场,他的老婆跳了三回井。后来,他的母亲到处说,‘这辫子是被坏人灌醉了酒剪去了。本来可以做大官,现在只好等留长再说了。’然而阿q不肯信,偏称他‘假洋鬼子’。”进过了洋学堂,又去过东洋,自然会讲洋话了,阿q就有幸耳闻了一回,“我是性急的,所以我们见面,我总是说:洪哥!我们动手罢!他却总说道no!——这是洋话,你们不懂的。”由于这一句洋话,便有了吹嘘的资本,“再四的请我上湖北,我还没有肯。谁愿意在这小县城里做事情。……”

这是钱大公子干的事。

不过钱大公子夹杂洋话这一优良传统,还流传了下来,并有被后人发扬广大的趋势。

张晓风(笔名桑科)在《我恨我不能如此抱怨》是这么说的:

如今学人讲演的必要程序之一便是讲几句话便忽然停下来,以优雅而微赧的声音说:“说到oedipus起,中文翻译我也不太清楚,什么?伊底柏斯情意综,是,是。唔,什么?恋母情结?是,是,我也不敢sure,好,anyway,你们都知道oadipuscomplex,中文,唉,中文翻译真是……”当然,一次演讲只停下来抱怨一次中文是绝对不够光荣的,段数高的人必须五步一楼十步一阁,连讲到brother—in—law也必须停下来。“是啊,这个字真难翻,姐夫?不,他不是他的姐夫。小舅子?也不是小舅子。什么?小叔子——小叔子是什么意思?丈夫的弟弟?不对,他是他太太的妹妹的丈夫,连襟是这个意思吗?好,他的brother—in—law他的连,连什么,是,是,他的连襟,中文有些地方真是麻烦,英文就好多了。”

这么一来,演讲的人物就莫测高深了,那真有“学贯中西,宇内一人”的大儒风范。

“学贯中西”这样的大儒有吗?有,如辜鸿鸣,如钱钟书。二人都精通多国外语,钱钟书的外语天才是人所共知的,单是时不时的背诵一些外文原著,就足以令世人目瞪口呆了。辜鸿鸣也不惶多让,自负的英国人莫理循叹道:“辜鸿铭的英语词汇罕见地丰富,是一个语言天才。”本身就学贯中西的林语堂则说辜鸿铭英文造诣“中国第一”;德国作家帕凯则说:“辜鸿铭是我可以用地道的德语与之交谈的第一个中国人。”

但二人都没有讲话是汉语中夹杂着洋话的嗜好,也没有在该用中文的时候故意操一口抑扬顿挫全不对的洋话的嗜好。绝对没有!

汉语好吗?对不同的人,答案不同。

按照惯例,诺贝尔奖的获奖者要在颁奖典礼上用本国语言发表讲演。但美籍华一科学家丁肇中却打破了惯例。他向瑞典皇家科学院写了一封信,提出请求, 要用中文发表讲演,因为那才是他的母语。这不仅令皇家科学院感到为难,而且美国政府也竭力阻挠。美国官员说,你已经是美国公民,就应当用英文书写答词。丁肇中理直气壮地说:“我确实加入了美国籍,但我是在瑞典而不是在美国领奖,用什么文字书写是我的自由。” 负责颁发诺贝尔奖的人士又提出,我们这里没有中文打字机,你用中文书写我们不能打印分发。丁肇中说:“我用手书写,请你们代为复印。”丁肇中的这一片赤子之情,令世人为之感动。最后经协商,采用了一个折衷的办法:丁肇中在致答词时先讲汉语,后用英语再复述一次。 

可有时候犯糊涂。在申奥陈述的时候,这种在国际讲坛上最需要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时候,中国代表团,除了袁伟民先生外,都是满口洋话。说的确实很流利,却很不中听,甚至有点刺耳。

学界上崇尚 “中西结合”。那些英文水平不怎么地的教授,博导,博士,张口一个“idea”,闭口一个“solution”,真是一副国际领先的派头。用张晓风的话说“试观他眉结轻绾,两手张摊的无奈,细赏他摇头叹息,真是儒雅风流,深得摩登才子之趣。”其实,别听他瞎白话,那几个“idea”和“solution”,还不知道是从哪来的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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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潇潇雨点评:

看你的文章是一种享受,点评你的文章感觉到尴尬。因为在你的文字面前,我感到的是自己文学知识的肤浅。烟雨红尘欢迎你这样的专业级别的写手。大家应该读过鲁迅的《拿来主义》,不是让大家没有选择的拿来。要能为己所用的拿来。洋话固然可以用作沟通学习的工具,不能作为炫耀的工具。作为一个人,不要忘记你的根本!

傲梅香雪点评:

作者论述有力,明快酣畅,笔峰犀利。把媚外崇洋的国人心理刻画得入木三分。

文章评论共[5]个
舞动奇迹-评论

时代不同了,外语已经不在是新鲜物了
  【潇潇雨 回复】:你似乎没有理解作者的本意,请静下心来看看,好吗? [2004-6-3 19:07:42]at:2004年06月03日 晚上7:06

傲梅香雪-评论

时下,“洋”名、“洋”语已充斥泛滥于我们生活的世界,真有身陷汪“洋”大海之感。at:2004年06月03日 晚上9:02

千山我独行-评论

学习外语固然重要,主要是因为大家都认为学文史哲等专业却等于“没专业、没出路”,本人不敢苟同。试问,今后若没人去学自己的语言、文学,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将何以延续?at:2004年06月03日 晚上11:03

犁花盛开-评论

姐姐说的太好了,好多时髦的人士在普通话里夹一两句英语就感觉好的了不得,更有甚者起个名字也要媚外,你说叫个张小妞,王小牛的多朴实,偏偏叫个张杰克王约翰,叫什么怪模怪样的sniany我气愤不过,给我的小猫起了个名字叫布什也叫它sniany,我在这里,有个建议,既然我们都是操练汉语的,烟雨里应该拒绝使用外文,不管美国英语还是法国英语,都不准使用
  【sniany 回复】:呵呵,你说得好,不过可能你误会了,不知你是否查过英语字典有没有sniany这个单词呀,其实,它得和我们国语的拼音相关的呀,不好意思,现在不能说关于它的秘密,改天再悄悄地告诉你. [2004-6-4 15:13:53]
  【年华的空瓶 回复】:知识要全面学习,你的观点也太偏激。 [2004-6-4 20:49:02]at:2004年06月04日 中午12:51

sniany-评论

我觉得我们既然是现代人,我们已不在像远古人那样生存在狭小的部落,社会需要我们面向世界,那么我们为了交流也有必要多学点其它语言.当然国语是我们的主体,有必要学好它,运用它,继承我们的文化传统.
  【年华的空瓶 回复】:呵呵非常赞成你的观点,社会不停在进步,知识也要全面化,在国语的基础上再进修是当前所需要的也是必要的。 [2004-6-4 20:53:57]at:2004年06月04日 下午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