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乞丐的尊严刘腔华调

发表于-2010年03月28日 中午12:53评论-0条

事实上,从我所住的小区到上岛咖啡厅,只需绕过一座商城,穿过银华路,路程并不算太远,走路来说大约十分钟而已。但是我并打算动用我的双脚,自从买了宝马740后,出门的工具就不再选择打的或者走路,哪怕到住宅对面的小店买上一包香烟,我都要开动引擎。

开车出门对我而言,有两种意义,第一,我不想我身体的部位受到城市肮脏地面长距离的压迫;其二,我对自己身份的维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在这个国家,有车的总是那么一小群人,如同你不能企望鹤鸡同笼,鹿马共牧一样。

我把车速开到70码,路上行走的人躲闪不及。刚刚一场早春的雨打湿了地面,积了不少的水,车轮激起的水雾径直洒上人行道上,我不以为然,后视镜里可看到那人返过头来,嘴里嚷嚷着什么。。。。。。除此,他们又能怎样呢?我心里掠过一丝的不屑。

明光的电话又打过来:“哥们,到哪里了?

我说“就快了到”。挂上电话,我就想这家伙多年不见,不知道变了啥模样?也许还是那个寸头,眼神里透着对世俗的孤傲与不屑,还有他特立独行的着装,依旧说明他与这个世界是那般的格格不入?我不知道。

明光是我大学时的同学。毕业后,他南下深圳,我去广州。相隔不远,却不曾谋面。这次奇袭羊城,致电给我,我的确是够诧异的。

上岛咖啡在我们这片区是算的上是个好去处,装饰典雅浪漫,空气里总氤氲着一股巴西可可豆的香浓,味道也算是比较正宗的。我是常客,明光说要来广州见我,地点就是我挑的,而我也业已习惯于午后来此消遣一杯咖啡,恰巧,何乐而不为呢?

但前面路口显然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大堆的人围起来,把路都快要挡住了。前面的车把喇叭按的震天响,天,难道他们不知道市区这样鸣喇叭是违反城市管理条例的么?还有那些该死的警察也不出来管管。

显然没人理你,因为聚拢的人越来越多。我总是很好奇,这国家的人总是在发什么事后能迅速笼来大片的人看热闹,哪怕是半夜时分。

这也是国之特色!

车流缓慢向前移动,透着人逢,我看到了原来一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中年人跪在地上,身边一个纸牌赫然写着:不为乞讨,只因驾车撞人,车子被扣,求路费回家,急拿医药费救人,在此感激好人一生平安。字写的方正不错,话也说的不错,下面还有署名落款。我想这种行骗的伎俩我是见多了,我也从没想过做什么救世主。但令我反感的是,明明就是一乞丐,还大言不惭地说“不为乞讨”,我想不明,一个沦落街头,听人围观的人却还要理直气壮,把腰杆撑直来接受他人施舍,这真让我恶心。

是的,人要有尊严,但是,拜托,你那也叫尊严?如同一个华丽至极的垃圾桶,栉风淋雨,其实也就是街道之物罢。

明光比我想象中要多了几分成熟,当我驱车到上岛见到他后,我发现他不只是成熟,以往的独特的风采也难以寻觅到,对,是生活,把他锤炼的成这样的。生活可以把拔青的幼苗催生为苍天大树,也可能残风败叶。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没错。觥筹中,明光明显不再踌躇,多了怨懑。

“据我所知,你不是在深圳混的很好么?”我玾了一口咖啡,上岛的咖啡真是货真价实,浓浓的,香气缭绕,让我振奋。

“嗨,那只是图有外表,”明光放下杯子,长吁一声“我其实活的够窝囊”。

“难道你千里迢迢过来,只为来诉苦?你的凯迪拉克在这也是一枝独秀。”

“嗨,世人皆笑我痴狂,我笑世人看不穿呐。”

“靠”我说,“你他妈还来诗了。”

“老同学,你知道吗?毕业后,我去深圳,当时也是想着要怎样地一番苦干,怎样地出人头地。。。。。。”

我说“你现在不是够有名堂的了吗?”

“是的,我现在在深圳是有房有车,但是。。。。。。”

“但是什么?”

“你不能理解娶一个有钱人的女儿是怎样地过日子的,你不能理解的”明光把一大杯的咖啡一饮而光。“这他妈的咖啡是苦尽甘来,人生滋味却不是。”

我对服务员招招手,“再给这位先生来一杯咖啡”

“需要加糖还是牛奶?”

“什么都不要放,原味的,越苦越好”明光大声地说。

我说,你这样还不如去喝酒,一醉方休。

“老同学,我们读书时那是怎样的洒脱”,明光并没有接我的话。

“是的,你长的那么英俊,倾倒一片。”

“只是帅吗”

我真不能理解跟这小子讲这些废话。

“还有你篮球打的不错,形体优美,字也写的不错,还会吉他。够了吗?”

明光摇摇头,“这些曾经的确是我骄傲的资本,但是现在荡然无存,我其实想说,那时的孤傲和清高,愤世嫉俗。现在却要躬身迎合,接受,恬不知耻。”

“现实就是这样的。”

我给明光叫了一杯咖啡,不知觉中这已是第五杯了。他给我讲起他过往几年在深圳的事。

2002年大学一毕业,他就南下了,进了一家计算机公司做程序员。明光在学校里的计算机一向学的不错。深圳的繁华和骄奢,让他向往不已,他常常把自己耽于工作的忙碌中。后来公司来了一个女孩,叫小惠,长的清秀漂亮可人,在计算机行业,男多女少,尤其象小惠这样的漂亮女孩则少之又少,形如僧多粥少。他意识到他不能错过小惠。一次在公司组织的酒会上,烂醉如泥的他竟然不知觉中偎依在小惠的肩上睡着了,醒来之时,有同事醋意嗔怪,而小惠则害羞地红了脸。天,小惠竟然不嫌那糜烂的酒味,允他依靠而不惊吵,这让明光大为感动。此后,故事就如电视里那样发展了,小惠做了明光的女朋友。这样地一拍拖就过去四年。后来公司高层易动,从香港新调来的总经理,一位几近花甲的老人。他对明光相当地看好,甚至逐渐地喜欢上他。明光也知道总经理有一女儿,年纪同明光相当,长相也还过得去,可以肯定是没有小惠的漂亮。就在去年的一个夏季的上午,总经理把明光叫到他办公室来问话,

“明光,你来我公司有多久了”总经理热心地为明光倒了一杯茶,那种语气如长辈对晚辈。

明光的紧张立刻遁失,他知道自己交上好运了。

“四年多,快五年了”

“嗯,也算是公司的老功臣了,听说你前年帮上一任的总经理一个大忙啊,没有你,公司在日本的那张订单定然会蚀了本啊”总经理轻轻地拍了一下明光的肩,赞许地点了点头。

“这也是公司领导有方和大家努力的结果。”明光谦虚地答道。此刻突然他觉得想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罪,平生最痛恨这种官腔官势,然而他竟然说出口来,而且不难为情——社会如此,他已经随波逐流。

总经理微微一笑,“年轻人很谦虚嘛!好事,不过我还是蛮欣赏你的能力的”。接着总经理话锋一转“想不想做公司的老总?”这话让明光莫不着头脑,同时也让他觉得害怕,他心里想“我平日里并没有做对不起公司和总经理的事啊!”

“这,这。。。。。。”明光不知所措。

“我实话跟你说吧!公司的老板是我弟弟,这边的公司他完全交给我来打理,因为他忙不过来,可以这么说这家公司等于就是我的,”总经理在明光的对面坐下来,“但是我年纪大了,想看到这家公司有年轻人能帮扶我,我觉得你有这个能力,明白吗?”

这下明光更不知所措了,手放在哪里都不自在。意识里一片空白,只听见总经理絮絮说道“敏敏是个不错的女孩,你觉得怎样?“

明光知道这个敏敏是总经理的女儿,是总经理来大陆后与一个女人所生,当然这只是听说。他与敏敏见过一次面,印象里敏敏一袭长发,温婉活泼。

“我认为你不能错过这次机会”我说。

“是的,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明光点燃了一根烟,把烟盒重重地摔在桌面“要不,我也不能够天天能抽像中华这么好的烟。”

“但是我当时想的多的是,如果我选择了敏敏,小惠怎么办?”

“那你认为能怎样?总不能吊死一棵树上,前程为重啊!”

“但一个月前,小惠告诉我,她怀了我的孩子”

我说,你真是该死。

“当我跟小惠说起分手的事,小惠哭的眼都红肿了,我也哭了,我不曾想对凡事都嗤之以鼻的我,竟然在感情方面显得那样的脆弱。”

“小惠疯了似的问我‘为什么,为什么’。”

“你怎样答她?”我问。

“你能期望我怎样地好言相劝吗?”明光狠吸了一口烟,把烟蒂掐灭在烟灰缸里。“我说,小惠,别问那么多好吗?然后,我就哭的泣不成声了”。

明光说此话时,有点哽咽。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接着说:

“小惠就这样离开了我的租房,之后又辞职回了老家。”

“嗯,故事倒很稀松平常,就是一个平民王子被一个富有的国王的女儿看上,然后放弃了他钟爱的白雪公主。象小说里写的一样。”我说道。

“你怎能这样挖苦我呢”明光似笑非笑的。

“你刚才开车来时,有没有看到马路上的那乞丐?”

“就是那个牌子上写的那个”不为乞讨“的那可怜人?”

“是的”

我说,拜托,大哥,那样的人你也信?

“他起码还有点尊严“

“能有什么尊严,在大街上不顾一切,当街长跪,光是那一身破烂衣衫就足够他无地自容了。”我愤愤地说。

“可是他说他不得已啊,车子被人家扣了”

我说,你真是被咖啡冲坏脑子了,那样的随便编织的故事也能信?

“也许我是犯傻了“

我说“你的确是有点。”

此后我们两个人沉默了一阵。

“前天,小惠的朋友告诉我,小惠因为难产,死了。她说如果我在她身边或许就不会这样。我,我。。。。。。”

明光哆嗦地掏出一根烟,点火时,好几次都点不着。

我也无语了,我能保证做好一个随时复命的听客,但劝说之词竟然那么穷缺。

“那敏敏对你怎样?”话一出口,我发现自己真该死,竟会问这个问题。

明光沉默了一会,把刚吸进的一口烟,长长地吐出来。

“我没想到敏敏温婉的外表下,实际上是那么的自私和苛刻,”他说,“她不允许我有太多的私人时间,连我着装都横加管束。她总是说‘明光,你娶了我真是有福了。这不是每个人都该有的命的,希望你好自为之。’就是前天,当我听到小惠死了,我真控制不了自己跑去酒吧喝酒。回来后,敏敏又是摔东西,又是脏口连篇地盘问,她根本就不相信我。”

我说“那你有没有做对不起敏敏的事?”

“没有”

“对天发誓?”

“对天发誓。”

我说“如果这样,倒不如离了。”

“离了?”明光的眼神里显出茫然的表情。

“不,不,不”,他苦恼地摇摇头,“我会失去一切。”

然后他就低下头拼命地吸烟。

“你可以来我公司上班。”我说。

“你开公司了?“明光抬起头,似乎不太相信我。

我说,一个能开宝马的人难道不能开一家公司?

“不,不,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能有自己的公司多好,不象我一切都是建立在别人的手上,等到哪一天人家“釜底抽薪”,或许我就完蛋。“

我真有点替明光感到难过。

趁着说话,彼此又喝了两杯咖啡。我想,冲着这巴西的上等之物,今晚定要无眠了。

刚打算去点上一根烟,玮凌就来电话了“你去哪了?“

玮凌是我的妻子。

我说“跟一同学在外面叙旧呢!”

“我不信。”

我说,“明光你跟她讲两句。“

明光很诧异地看看我,表情复杂地接过电话“是的,嫂子,我跟平哥在外面呢!”

“不行,得叫他马上回来”。

挂上电话,我不好意思地跟明光说,“对不起,老婆猛于虎啊!”

明光的眼神更加异样,不知道出于何种目的。

当我驱车返回时,发现那些围拢的人群已然散去,乞丐也不见了。路上的行人渐渐多起来,车速放慢的时候,我能看到他们投以许多惊羡的目光。但是说实话,我真不想回到我所住的小区,那个所谓的家。你能想象出玮凌是一个怎样的人吗?

她丑陋,肥胖,又天生残疾,终日只能呆坐在家里,连阳光都不能晒,浑身没血似的苍白,而且脾气又坏。

但正如明光所说的,我不能离。而明光说的“娶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我是能理解的,我能理解。

就是那一家我开的公司,在法人代表那一栏里赫然填写也是“玮凌”。

2010-3-28作于广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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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纯属巧合点评:

苦尽甘来,剧情不错,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