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于婚性观念中有种颇混帐的说法:妻不如妾。思之,似有道理。
悠悠几千年封建历史,造就了其博大精深的思想,于婚性观念方面,视后嗣繁衍为最重,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求子孙满堂,于是允许有三妻四妾。然娶妻与纳妾却不尽相同,盖因娶妻需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大红花轿迎娶进门。娶妻只能听父母的话,由不得个人意志,迎娶之前,夫一般是不得瞻妻容的,因此,封建时代的夫妻,婚前往往是极难于花前月下,谈情说爱,卿卿我我。夫妻之感情,从洞房一刻开始,日后慢慢培养。
纳妾则不然,有更多的主动性和选择自由,除妻不生育,而需纳妾以继香火此一情形外,其余者,均可慢慢挑,细细选,有满意者,才纳其为妾。为妾者,首一得有姿色,其次必比妻年轻, 故有“娶妻取德,纳妾纳色”之说。由于纳妾时双方已有了一定感情基础,故丈夫疼爱妾往往甚于妻。
这便是古时妻不如妾之缘故。
时至解放后,基于政治上提出“一夫一妻”制,男人们再不敢提纳妾,妻妾成群总算湮灭。改革开放后,不少浪潮儿在商海中大捞了一把,金钱撑腰下的大款,是那样的神彩飞扬。再看看枕身人,多年的艰苦创业,多年的同甘共苦,脸上已不是鱼尾纹那么简单,镜子里的她,脸上已深刻厚重的历史,身姿臃肿如同企鹅。面对这样的黄脸婆,有金钱撑腰的大款,自然萌动了一种潜在的意识:要是有位姿色出众之妙龄女郎,能陪着出入于大众场合,在精神上给其带来浪漫与温馨,那该多好。在金钱作用下,大款们有所想,便有所为。只是苟于“一夫一妻”制的法律约束,不敢宣扬纳妾,只好说交了“情人”。
“情人”者,顾名思义即有情之人,是由有共同语言,有深厚的情感而走到一起的。然,现实中的“情人”有几个是真正单纯仅为“情”?(假若单为“情”,便是莫逆之交,不能称为“情人”),哪个情人不与“性”连在一起,且以“性”维系着彼此关系?因有了“性”,这便不能说与“妾”有何区别了,故人们总把这些“情人”称为二奶,便因其与“老大”同享着一个性伴侣之故。
一般来说,情人必比家中糟糠之妻年轻、漂亮,且会在男人面前撒娇买乖,一傍一嗲,男人们的骨头都酥了,哪还管得家中有中糟糠之妻,故男人疼情人甚于家中妻。
这便是现代妻不如妾之故也。
见大款们能左傍右倚,个别位高权重的腐败者再也坐不住了,有钱算老几?老子手中有权,哪个不想倚傍俺?“官疽”便由此产生了。
且看一桩桩事实:
重庆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常年在五星级酒店包养17位漂亮未婚女大学生;
四川乐山市长李玉书供养20个年龄在16至18岁的情人;
安徽省宣城市委副书记杨枫用mba知识管理8名情人;
福建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为其22名情人办群芳宴,并设佳丽奖30万元;
海南临高市城管大队长邓善红,6个情人为他生6个孩子;
湖南省通信局长曾国华,面对5个情妇立誓,保证每人每周性生活不少于3次;
……
真是妻妾成群。与古时不同,古时家中之妻,还可把持着家中的一切家政,妾的任务就一件:侍奉丈夫,只要把丈夫眉开眼笑侍奉得就行,在家中妾往往是没有任何权利的;而现在的妾地位似乎提高了,“官疽”们一般喜欢把身后见不得人的勾当交给“情人”处理,“情人”手中握有其把柄,你不疼她,更是不行,看来现在的妻更不如妾。
有位经历过婚外情的朋友说:家里红旗不倒,家外红旗飘飘,是一件如同在地上无意拾到银宝一样惬意的事情。鄙人却不搞苟同,我想: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是因其受法律与道德约束,一旦渺视法律与道德,人与禽兽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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