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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让青丝挽成白发冰艳玫瑰刺

发表于-2010年04月05日 上午10:30评论-4条

昨天,下了一整天的雨,哪儿也不想去,静静躲在家里重温了一遍经典小说《廊桥遗梦》,十几年前看过,只是感触没那么深,如今看来却有另一番滋味。

那是1965年的一天,农夫理查德带着一对儿女卡洛琳和迈克去了集市参加农业博览会,妻子弗朗西斯卡独自留在家中,她有了4天完全属于自己的时光。

罗伯特·金凯是《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师,他终日驾着一辆旧车浪迹天涯,他来到了弗朗西斯卡所住的乡村,要拍摄爱荷华州麦迪逊郡的遮篷桥,即廊桥,他请弗朗西斯卡带路,于是,他们相识了。在闲聊中,两人互相讲起了自己的婚姻和家庭:罗伯特与前妻离异,而弗朗西斯卡伴着丈夫和一儿一女过着单调而清寂的乡村生活,缺乏激情,整日浑浑噩噩……两颗寂寞的心仿佛找到了依靠,他们在弗朗西斯卡的家中共进晚餐,在轻柔的音乐舞曲中,他们情不自禁地相拥共舞,最后一起走进了卧室……在这短暂的4天中,他们有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罗伯特要再次出发了,他要弗朗西斯卡和他一起走,然而弗朗西斯卡却不愿因为自己而使整个家庭陷入不完整的境地,同时她也不愿放弃对家庭的责任,两人只好痛苦地分手了。

罗伯特走后,弗朗西斯卡把这段爱情深深地埋在心底,从未对任何人说过。在1982年3月,弗朗西斯卡收到一本名为“四日”的摄影集,并得知了罗伯特的死讯。1989年,弗朗西斯卡也过世了,她在遗嘱中要求子女们将她的骨灰撒在麦迪逊桥畔。卡洛琳和迈克都被母亲的感情故事和对家庭的责任心所感动,他们同情并理解自己的母亲。同时,他们也开始珍视各自目前的家庭,放弃了草率离婚的打算。 

不知道,是心读懂了文字,还是文字读懂了心,整夜难以入眠……

2007年春暖花开的季节,和朋友一起郊游,下山的时候,她穿着高跟鞋不小心扭着了脚,我本能的扶了她一下,她的朋友看到有异性朋友扶着她,故意走得远远的,没办法,我只好英雄救美了,把她背上车,走的时候我们互相留了电话,但并没放在心上。

一个月后打电话过来约我去喝茶,以表感谢,她是那样的温婉知性、善解人意。我们每次见面,都会去咖啡厅坐坐,点一份清茶,然后,她就开始静静地听我说……也奇怪了,每次面对她的时候,我都会有一种格外的惬意和轻松,我感到自己被尊重、被理解。她仿佛就是驻扎在我心灵深处的一个精灵,不然,为什么她能对我的哪怕一丝一毫的感触都了然于心? 

而这种感觉是妻子不曾给我的。二十岁那年,父母已年过六十,匆匆忙忙帮我找了一个比我小了二岁的女孩,不到一个月个就结婚了,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恋爱,只是为了帮父母完成任务。

我和妻子都是做生意的,平时各忙各的,很少有时间能面对面地坐到一起平心静气地谈心。我想,有时间可能也不会。妻子算是个女强人吧。她的生意比我大,在外命令员工做这做那,回到家对我也颐指气使的。并且不让我跟异性有任何的接触,经常都拿着我的手机翻看有没有哪个女的给我打电话,要是有的话没问出个究竟,那我晚上就别想睡了……

我和她心灵越走越近,给了我很多的感动,也许对她来说是很正常的,但于我,却仿佛在心湖投下了一颗小石子。记得有一次,我去她那儿办事,当时我感冒了,突然一杯冒着热气的板蓝根茶端到了我面前,这是在我家从没有过的场景……那一刻,我有一种她才是我妻子的感觉,特别幸福,好像在前生的前生,就曾有过这样一幕似的,我没有初恋,这次算不算……

有一次我骑着摩托车带她去兜风,金灿灿的葵花迎着太阳,绽放着笑脸。我们则静静地望着彼此,无语。那一刻真希望时间能够就此停顿下来,就这样吧,让我们哪里都不用去,不用面对那些必须面对的一切,不用回到不愿意回到的现实。后来她哭了,哭得很伤心。我哄她,可她的泪水还是止不住。在她的眼泪里,我看到的是属于我们两个的无奈……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再继续往前走,只会毁了我们各自的家庭。我的妻子和她的丈夫还有孩子都是无辜的,虽然婚姻不是很幸福,但我们也不想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们的痛苦之上。

去年,我去了外地,距离或许能帮我们忘记彼此。可老实说,我放不下她。我给她发了好多条短信,她一条也没回。那两天心里感觉很空,可能真的要结束了。两天后,她却突然发短信说她不舒服。那一刻我心急如焚,但我一直把自己关在家中。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给她打电话,很想,很想,可是她的号码在手机上输了一遍又一遍,我却始终没有勇气按下那个拨出键。我知道她有她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过分在乎才导致了我们今天这样的结果。我犹豫、徘徊、不知所措。电话始终没有拨通,酸楚却不由自主地从心底涌上……

有人说“放弃是一种残缺的美丽”,这份爱虽然不能全部拥有,换一种方式去爱,远远地看着她,在她需要关心的时候,我就站在她一转身就能看到的位置,也许会是另一种幸福吧!

爱一个人很难,忘记一个人更难,而真爱只有一回,青丝挽成白发也无所谓……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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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叶风沙粒点评:

放弃也是一种美丽,有人说“真正爱一个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但真正去忘记一个人好难好难
多情的文字,流露了一份厚重的情感,也是一份理智的情感。

文章评论共[4]个
空中那朵自由的云-评论

一个很难,忘记一个更难,而真只有一回,青丝挽白发也无所谓……真爱难寻.at:2010年04月05日 中午2:58

冰艳玫瑰刺-回复爱过就已经足够! at:2010年04月11日 下午5:12

清而-评论

用一秒钟认识你,用一辈子忘记你···放弃的确是一种残缺的美,只能说相逢恨晚了,大家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而且各自的路怎么也不可能走到一起,注定就只能有一个交点而已,还是远远看着好了吧,能看到她好,自己也会觉得幸福的。清而问好了。at:2010年04月05日 下午4:07

冰艳玫瑰刺-回复谢谢朋友,周末问好! at:2010年04月11日 下午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