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国人开会,往往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海归青年袁天鹏曾经这样形容中国人开会的弊端。许多需要决策的会议,往往变成了领导拍板的“一言堂”;没有领导,需要大家畅所欲言拿出一个解决办法的会议,往往是七嘴八舌,这样的“群言堂”最终也无法有效决策。笔者在基层工作的时候,就曾有过诸如此类的亲身体验。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可以从早上八点开到晚上八点,一次年终目标考核,可以从晚上八点商议到午夜,表面上是让所有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其实兜了一个大圈子,最终还是书记说了算。而且在开会途中,本来是一个议题,有时会由此及彼引出多个议题,等把其他议题议定之后,才发现背离了主题,不得已只好延长时间。这种会议往往把人开得身心疲惫、烦不胜烦,甚至产生开会“恐惧症”。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有不少掌握决策权的领导干部缺乏科学思维,民主观念淡薄,依然习惯于已有的决策方式方法,在决策时既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也听不进专家和群众的不同意见。 最直接的原因是缺少一套真正民主、科学的会议制度。由于没有这种制度约束,很多领导喜欢讲大话、套话、长话。有的领导甚至针对每一个议题,都要发表一番言论,很少从会议的整个议程出发,控制好自己的发言,结果导致会议效果不佳。
针对如何提高会议质量,130多年前,一位名叫亨利、马丁、罗伯特的美国人在社会事务中摸索并创制了一套议事规则。这一规则可以保证与会各方的意见和利益得到充分表达的前提下,极大地提高会议效率,使与会各方都能迅速达成共识,作出决定。它针对会议的类型,制定了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程序制度。大到国事会议,小到学校班会,都能从中找到对应的制度安排。比如,它规定主持人不能发表任何意见,只能对程序发言,主持人的角色只是分配发言权、宣布表决结果。当有人提出动议并有人附议时,主持人无权搁置,必须进行辩论和表决程序。而辩论的过程,也有具体的规则来保证不会出现“一言堂”,如对前一发言者持反对意见者有权优先发言,一个人发言时别人无权打断,等等。在今天的美国社会中,数以万计不同类型的组织都采用“罗伯特议事规则”作为自己不可缺少的议事规范。从1876年问世以来的130余年间,它为美国带来了议事规则的和谐与稳定,其中的理念和原则早已成为美国乃至更广泛地域上人民的常识和习惯。而中国在飞速发展的今天,实际上更需要这样的规则来实现广泛的公平与效率,完善制度建设,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6年完成《罗伯特议事规则》翻译之后的海归青年袁天鹏利用一切可能的场合在中国推广了这一议事规则。他先后选择了企业、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民间组织、学校等,但是尝试都不是很成功。后来他又到安徽省一个小乡镇的村级经济合作社去推广,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以前在经济合作社开会时,常常是乱哄哄的吵架场面,尤其是年终分红,开多次会都没有效果。让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很是头疼。采用罗伯特议事规则后,高度贯彻“一事一议”精神的罗伯特议事规则成了经济合作社超越“吵架会”民主低效率的阶梯。当地农村人笑称这种规则为“萝卜白菜”规则。其实,袁天鹏并不是第一个在中国推广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人。早在1917年,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就在翻译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写下了《民权初步》,孙中山认为,西方人从小就学习使用议事规则,长大就成了习惯,成为人的素质和教养的一部分。具备这种习惯和素质的人们聚在一起,不仅可以保持各自的个性和风格,更能够团结在一起形成集体力量。但是,中国当时残酷的现实使这一成果没有得到有效推广。改革开放后,有个别海归学者也注意到了罗伯特议事规则,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但这一切都没有形成气候。
西方人讲:“总统是靠不住的,可靠的是制度”。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任何一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都必须以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会议决策也是如此。要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必须有制度约束。而制度约束正是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精髓” 。所以笔者认为,将罗伯特议事规则引入我们的会议决策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没有议事规则,会议的召集、发言、表决等缺少规定,无法有效地把大家的意愿形成统一的行动,也无法有效地制约权力的行使,甚至不能保障会议决定的严格有效。要么是位高权重的人垄断了会议,要么是与会的各方争吵不休,不欢而散。要么就是沉默,与会者不会发言,不会提议,不会辩论,不会用规则来维护自己和尊重别人的权益。要么就是议而不决,决而无果。因此,要解决会议效率低下的问题,必须依据议事规则建立会议制度。
要将罗伯特议事规则引入会议决策环节时,我们必须深化三个方面的认识。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过程越来越复杂,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愈益多样化,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与此同时公众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民主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这些变化,都使决策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决策的风险和难度不断加大,社会对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凭经验、靠“拍脑袋”决策,不仅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而且从长远看会失去群众的信任,降低党的威信和政府的管治效率。所以,必须把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放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看待、来认识。 二是必须健全和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没有制度,或有制度而不落实,科学决策只能是一句空话。关于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中央已有明确要求和原则规定,但面对急剧变化、日趋复杂的经济社会现实,必须不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并落到实处,强化决策的制度约束,规范决策程序,对决策过程实施监督,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做到以科学的决策方法、民主化的决策程序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三是必须把议事规则的掌握和学习当作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门必修课。从1876年问世以来的130余年间,罗伯特议事规则之所以为美国带来了议事规则的和谐与稳定,就是因其中的理念和原则早已成为美国乃至更广泛地域上人民的常识和习惯。因此,要想把会开好,有效提高会议质量,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深谙这一规则的“制衡”内涵,学会掌握并运用这一议事规则,并与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议决策议事制度。
此外,要能真正将罗伯特议事规则引入我们的会议决策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还应努力适应时代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素质。之所以有些会议难以达成共识,就是有些领导干部在涉及自己的利益表达时,缺乏民主素质,这恰恰又是议事规则所要达到的目的。其实,提出可操作的动议是一种能力,把说话的权力适当留给别人,发扬民主也是一种能力和素质。因此,为了提高会议决策质量,各级领导干部还应不断增强民主决策的意识,掌握科学决策的方法,并注重发挥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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