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假如爱有明天楠木长存

发表于-2010年05月09日 晚上10:19评论-2条

没有人注意那棵槐树

(站牌,我们不断研究下一班车的时间)

没有人知道那个夏夜

(我冻僵了,而槐花正布置着一个简短的春天)

梦轻射,灼热的波浪,

在我们头上连成一片疆域,

而我们站在槐树下告别,

小心翼翼地,

像踩在国境的两边,

末班车开出去,

已经这么多年,这么多年,

我还在想着那块站牌,

那条弯弯曲曲的路线,

签在旧日历的备注,

已随记忆的暗潮慢慢飘远,

但,当你名字的灯塔,

在汪洋之中发出信号,

我的胸口 便有什么东西

回答以断裂声。

_题记

我是一个很落拓的人,喜欢吸粗大的雪茄,从来不穿那些所谓的粉红色的公主式的淑女装,我只会穿那几件大大咧咧的格式老掉牙的迷彩服,喜欢系个宽大无比的黑色腰带,只会套那双两年前买的褐色皮靴,从来只喝一种酒,要吃眼泪掉下来的饭菜。

我的名字叫流殇。

朋友死鱼说我是妖怪变身,我说他不懂生活。

我的保姆阿清婶是我花近千元的请过来的,要知道,一般人是受不了那些辣椒的侵袭的,更别说跟我这种人交流,住在同一屋檐下了。

我现在工作的一个地方是当地的一个酒吧,唱歌的,摇滚乐,每天晚上从八点唱到凌晨一点,工资还不错,那些穿着黑色西装的大款儿们,有时候一高兴便从台下直接扔着无数的红票子过来。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会不会哪天自己被钱砸死,当然,天知道,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自己做梦也会偷着乐的。

这辈子我觉得自己过的挺失败的,努力地为了钱拼活着,没了它们,自己仿佛就是一堆废铁。当然,我要说清楚的是,我的钱都是我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曾经老板私底下也找过我,说谁谁怎么怎么的,但都被我否决了。命运这种东西,我们猜不了,一切的东西总有它的运行轨道,别人阻止不了,所以我一直觉得什么东西都应该顺其自然。每每为这种事老板都要和我吵。但发生的事情多了,老板也累了,自然也就不再搭理我的这种事情了。

我的朋友叫死鱼,开了个网吧,整天的窝在里面,就怕别人偷了他的电脑,有时我都在想将来的某一天,他死的时候,应该是躺在电脑旁的,不然开了个网吧,没挣别人多少钱,到全为自己服务了,真他妈的衰! 

我有个怪癖,每次唱歌之前,我都会用棉花塞紧耳朵,我是一个喜欢自我陶醉的人,那些喧嚣的场面并不适合我,虽然这和我现在工作很是矛盾,但这就是我,不喜欢被拘束,也许是因为我的个性,自然,随意,也很快为酒吧招揽了很多的生意,所以酒吧的人,通常也是随我唱曲儿,而刘力扬的那首《提线木偶》也顺其自然的成了我的必唱曲目。当然就这两年的歌我还能唱,前两年的我早忘了,呵呵,我的记忆力很差,所以我不会在意小节,当然我承认我很落拓,我并不想为此事做太多解释,就像我每次只喝白酒一样,所以如果哪天你想请我喝酒,别忘了一定要是白的,不然的话,你可要担心了,因为我不敢保证那酒瓶会不会砸到你头上。

在所有的花草中,我只喜欢一种那就是“勿忘我”,别的对我而言都是一堆杂草,这并不夸张,我说过我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所以你千万别买花送我。买错了花,我会毫不犹豫的砸到你头上,而买对了花,我也会不加思索的扔到你身上。我讨厌别人送花给我,我就是这样。

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李诺就是我的全部,我以为我们会像电视剧里那样,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一直以为我和李诺会这样走下去。

可是当李诺悄然离开的那一天,我就恨透了所谓的爱情,在那一天我坚信生活中只能相信,“勿忘我”,一种轮回,一种人生,框来框去,最后只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命运,一切的过往灰飞烟灭,抬眼望去一路下来只有自己,就像我的名字流殇,流离中的伤,悲伤中的颓废,原来真的只剩自己。

很久 很久

没这样 穿梭于人群 忘了伤

曾记得何时

烟花飞散的季节

轻轻的闭着眼和你许愿

说是要在一起 幸福万年长

你轻瞄的余光

打落成夕阳

划过流星的一刹那

飞逝的光阴爱情

谁等谁 谁有为谁歌唱

有人说她比烟花更寂寞

可是 谁又懂她的真正悲伤 

只怪那时一时贪玩

才会给彼此带来那么多麻烦

紫色的风铃 随风飘荡

黑暗中的夜来香 

只是年幼的我们熏染爱情的花样

静谧的树林 曾经的闲逛

就在分手那一天

跳望

远处的迷雾 迷失掉彼此以后的方向

只剩 最后的渐行渐远

你看 你看 如此的伤

我是一个天蝎座的人,喜欢安静但不甘寂寞。讨厌束缚,所以我喜欢挑战极限,尽管自己除了打人骂人外,别的是惨不忍睹,但没办法这就是我。

我打工的另一个地方是市中心的那 个高楼酒吧。店里最便宜的酒是四百八一瓶,但很少有人买,在这种所谓的高档次地方,买这种酒喝,只会受到服务员的冷眼,这是事实我并没有夸张。尽管在我本地的酒吧,对于这种酒,已经是一种富贵的象征了。但事实就是这样,永远出人意料。就像现在的我,在这样繁荣的地方,我只会低声哈腰,我学会了惟命是从。在这里,我仅仅是一个靠唱歌挣钱吃饭的可怜人罢了。

所以我在不屑别人的同时,也遭到了别人的冷眼,尽管我讨厌这样。

我的保姆是一个拥有三个女儿的四十五岁的家庭妇女,样子特别的苍老,以至于我第一次见她,总认为她虚报了自己的真实年龄。所以在她搬进我家的第二天起,我便缠着问她到底多大。最后在她平静诚恳认真的态度里,我屈服了。

我以为我是一个能吃辣的人,可当我吃着辣到眼泪掉下来的炒饭时,我的那位老实的保姆正单吃着炒菜剩下的红色辣椒,坐在我对面,还一脸好奇的望着满脸汗水的我,那时候我完全震惊了。

死鱼说我这个人就两字,欠揍。好好的日子不过,整天弄得不食人间烟火,要死要活的,典型的缺心眼,没什么本事,就喜欢臭美。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真可谓咬牙切齿。要知道这辈子我最讨厌人家骂我缺心眼了,明明很大方的一人,被人说成这样能不气吗?

遇到阿通的时候,我正摇头晃脑的唱着信的《死了都要爱》,他在台下朝我微笑,我没好气的朝他翻了几个白眼,要知道,在这种地方,微笑的背面往往写着虚伪两字,所以千万不要相信这里有绅士,王子的出现,这是我得出的结论,这是生活。

我很喜欢酒吧最高层的那个靠窗角落,繁华的城市尽收眼底,每天总是有无数的新面孔在眼前快速涌进然后迅速的离开,仿佛永远都在忙碌,而自己在观看的旅途中,感觉自己并不孤单。

阿通再次出现的时候,我在后台与阿贝那小子打得火热,那厮死活要我穿裙子,我气的当时都想宰了他,老板喊我,让我与人合唱一曲,我说好,便上了台。阿通就这样面对面的站到了我的面前,我真的脸上一脸惊愕,要知道,这并不是在市中心那个上层人士的舞台,而仅仅是我们的小镇酒吧,而那首《彼岸花》也是我开始认识他的第一步。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他到底给了老板多少好处。只知道每次他一来我的老板就会让我提前下班。什么你今天看上去很累,回去休息吧,等等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所以我一直很担心,会不会在哪一天我无缘无故的被人挟持,从此不省人事,就像现流行的vae所唱的那样,“我在人间彷徨,寻不到你的天堂”搞得像个鬼似的。

无聊的时候我会写写东西,尽管很烂,我知道,但我还是坚持着,因为它已成为我内心感情表达的最好方式。我的日记本里第一篇文章便是《孤岛的温度是多少》:

蓝色的天空勾画出来的孤独画面

冷冷的巨浪拍打在礁石的身边

一条条黑色的印迹刻画出来的孤独画面

是谁

推开璀璨城市的窗 

眺望孤岛的帘

呢喃着

孤岛中央

是谁将曾经的记忆遗忘在彼此的缝隙间 

关于这篇文章,我是趴在我家的阳台上写的。凌晨两点中,那时候我颓废到都不想活了,我谈了三年的男朋友离开了,没有任何音讯,没有丝毫犹豫,就这样消失在我的生命中。打烂了电话,疯狂的满大街找他。闭着眼无尽的黑,睁开眼也是无尽的黑,喝了无数瓶的酒,我强忍着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仿佛死去了一样。

后来我干脆去了酒吧,喝了无数的酒,唱了无数首歌,嗓子疼到不能在张嘴说话,害的阿贝照顾了我半天。后来老板一个劲的对我说“够了够了”。

死鱼领我回了家,我跟在他后面,像只无家可归的狗似的。也许是天生的贱性格,在后来不到一个星期的调整中,我重回到酒吧工作,阿贝曾开玩笑,说我是打不死的小强,老板一拳敲过去:“怎么说话,就没看见你这么安慰的,真是的。”

阿通给我要了杯酒,我没好气的冲他翻了几个白眼,他则淡淡的笑笑,他说流殇你为什么对别人总是这么敌对呢?你没觉得我们之间存在很多相似的地方吗?我则淡淡的笑笑,转身走向了别人。

我说过我是一个个性很强的女人,不喜欢谎话连篇的废人,也不喜欢被逼着做任何我不想做的事。当然,除非我不想活了。朋友死鱼曾说我是一个惹不起,也躲不起的人,个性倔的十头牛,拉都拉不动。因为我曾来不会让自己吃亏。这就是我,在这个人吃人,有钱万岁的世界里,我学会了保护,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独立,学会了冷眼相看整个世界,学会的仿佛太多太多,所以才沦落成现在的样子。

阿通约我去吃饭,我回绝了,他说为什么。我说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走在一起。他则淡淡的笑笑,摊开双手“你总是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吗?”我没有回答他,而走向了后台。

接着就是他的喊声“流殇,我一定会让你爱上我的.”

最近酒吧来了几个穿的很痞的人,头发五颜六色的,每次过来都东张西望。昨天刚打了我们店里的常客张先生。原因很简单,因为老张拿着他们跟自己的女伴调侃,被听见了,而后酒瓶便“喷”的一声,很优雅的飞到张先生头上去了。

其实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张先生,靠着自己有点破钱,说起话来仿佛自己是总统似的,没事还拿我们那可怜的老板开玩笑,说实话,谁不知道我们那柔软的老板可是狠角色,表里不一,暗地里毒的要命。不然,这酒吧也不会是他开得,而换成我也可能了。

阿通坐在我对面朝我挤眼色,他说:“你的榜样是他们吗?”我没好气的掐了他一下:“你不想活啦?这么大声。”他则淡淡的笑笑,仿佛刚才的话不是他说的一样,静静地喝了杯中的酒。

后台阿贝已经准备好了,我喝了杯中的酒,朝阿通打了个响指,上了台,唱了自己刚写的歌《殇国》:

孤夜挑灯,岁月难饶,谁在江南烟水中唱塞北的荒廖

一夜北风,梨花落尽,黄昏沙面伊人嘲

盼来年,盼今朝,年年等待,年年落

只说英雄是殇国,

却不道雪花飘尽 人依恼…….

阿通说我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太过的独立,太过的坚强,所以敌对了整个世界,包括自己。忽视了别人对自己的好,总是伪装的像很强悍,其实很懦弱。他说,流殇你记住,偶尔想哭的时候请找我。因为我和你是同一类人。你去过玄武湖吗?那里有你想要的宁静。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我的父亲,那个离开我已经快十二年的父亲。尽管阿通只比我大三岁,但是我就是想到了他。这是事实,我也没办法。

八岁那年,当我拿着心爱的洋娃娃看着母亲摔着家里的花瓶,父亲一个巴掌打过去叫她滚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幸福颠覆了,于是就在那一刻,我知道,洋娃娃也会有流泪的一天。

阿通每天晚上送“勿忘我”给我,我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摔过了,扔过了,最后我还是接受了。也许就像他所说的一样:“流殇你记住,偶尔想哭的时候请找我。因为我和你是同一类人”吧。

阿通说流殇我们交往吧,反正你也是单身,除了我可能没人要你了。我没好气的冲他翻白眼,他则淡淡的保持着他的招牌笑容,“又来了,又来了,整天就这副死鱼眼,好像我欠了你几百万似的。”我则一下窜到他身旁,“好啊,你不是身价过亿就不要来找我,我可喜欢有钱的男朋友。当然,你现在还不是,所以你还是不要瞎摆阔。”

阿通无奈的摇了摇头,低头喝了半杯的酒,十几块钱的 那种,我要的。他喝完了便邹了邹眉头,而后轻轻的说了声,原来十几块的酒是这种味道。

我说“那就是我,现在还要吗?”

“我会习惯的放心。”然后他便离开了。

死鱼说丫的你傻呀,这么好的男人你到哪里去找,反正你也没人要,凑合凑合过吧,你不会是想等我吧,我可告诉你,别想了,俺可有女朋友,纯着呢?

我顿时就想吐。

阿通打电话给我,我没接,他在留言里说流殇我真的喜欢你,请你接受我吧。

也许他不会懂,在命运的轮回里,我承受了太多太多。不相信任何人,只能靠自己,这成了我永久的定律。我想属于黑暗的,但不甘于黑暗,而是黑暗中朦朦胧胧的一点白晕。有时我躺在床上,总感觉有无数的小虫慢慢的伸长着自己的脚丫向我爬来接近咀嚼吞噬。我就像荒芜中的一堆杂草般努力地躲避着挣扎着幻想着别人的救助,然而在一双双绝望的失落的眼睛刻画在年轮的镜子里的时候,稀稀疏疏的我读懂了两个字“自立”。

我对阿通的感觉就像这层白晕,就像那不加糖的苦咖啡,不适合我又怎么会强求呢?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咸咸的。挂了电话的时候,我双手抱住膝盖慢慢地蹲了下去。枯黄的灯光打在身上。原本就孤身一人,掉在黑暗的空穴里,努力往上爬,却总是跌下去直到听见骨头摔裂的声音,自己才会更清醒一点。有些东西本来就不属于自己,原本就是两条互不相干的平行线,又怎么会奢求它们会有重逢的那一天呢?只是,阿通他不懂,而我看的太明白罢了。

老板说流殇这几天店里的痞子,你们能让就让,别给店里惹事知道不?我淡淡的点了点头走向后台。

阿通已经好几天没来了,阿贝那小子开玩笑说我又让一个可怜的主儿心碎了一地。我没有做太多的反驳,也许吧。

重整上台的时候。有人送了花。我把它扔到垃圾桶去了。我现在对花产生莫名的恐惧,阿贝那厮还没良心的怪我没把话给他送女朋友。

我没上过大学,这是我人生之中最遗憾的事,所以我特羡慕阿贝那小子,现在已经大二了。我时常想如果我当时咬咬牙上的话或许现在我也是所谓的大四学姐了。

可是人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往往在失去后,才知道后悔才明白拥有是多么的幸福。

风刮在脸上特别的疼,在这个漫长的时光隧道里面我想到了李诺,想到了我的父母,想到了那总保持微笑的阿通,可是等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一切的一切却离我那么的远仿佛虚幻虚幻一样。

听说星宿若是改变轨迹,就足够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可是上天却抛弃了我,所以我的人生轨迹是一条直线,永远关闭在黑暗里,时光敲打着年轮的窗,有些事,有些人,早已走过了千山万水,再也回不了头了,我想。

店里那些痞子一个劲的让我唱《姐姐妹妹站起来》,我没好气的冲他们翻了几个白眼,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吵着要见老板,而我又超不爽的把怀里的吉他不偏不正的很优雅的砸了过去,在阿贝的一声简单的“快跑”中我迅速的跑开了。

等我到家的时候,我看到了阿通,那个总保持微笑的男人,他站在我面前,轻轻的说了声“你回来了”,我并没有多说什么。静静开门的时候,他跟了进来。

阿清婶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没有叫醒她,而是轻轻的到房里拿了条棉被给她盖上。

阿通望着我说:“你妈?”我摇了摇头,笑了笑说“她是我的保姆。”他听后也笑了起来。

在那个晚上,我和阿通就坐在沙发上谈了很多很多的事,包括我的父母离婚,,我被男朋友抛弃,我们乐队几个人的奋斗史,以及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感觉。总之,似乎能谈得都谈上了,只是他一直都没有说话,而是静静的听着。

其实我知道那些痞子跟老板有关系,不然老板也不会让他们为非作歹,只是他不去捅破而我们也懒得去说罢了。

阿通离开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了,他站在门外,声音很轻,他说:“流殇,我要走了,去英国。三年就回来,就三年,你能等我吗?”我并没有做太多的回答。

倚着门框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身影,泪水溢过眼眶,我想,走吧,也许我们真的该走了,你的人生本来就不应该有我这种人的出现,只是我太奢望,而你太勉强罢了。

黎明的曙光透过窗折射进整个房间格外的明媚。

我辞退了保姆去了上海,那个对我来说既繁忙又劳累的城市,我买起了服装,生活忙碌而不单调,日子也就这样过去了半年。

死鱼结婚了,老婆蛮漂亮的,我没告诉他我现在的住址。我用公用电话给他打了电话,他一个劲的说说我没良心,电话里哭的那个叫惨不忍睹,仿佛我不在这世界上了般。我在电话里安慰了半天。最后他来了一句:“好了,不说了,我老婆找我呢!”这重色轻友的东西。

阿贝说现在他不在酒吧干了,因为那边倒了,老板跟那些痞子鬼混弄出人命了。他说:“阿姐,现在过得怎么样,还那么大大咧咧吗?”我轻轻笑了笑“不了。”他说现在时间挺忙的,努力找工作呢。不想再在酒吧混了,他看的太多,也累了。我说:“好!”他听了笑出声来:“你还记得阿通吗?姐,那男的,回来了,来找过我,问你的去处呢?”我的心一惊,挂断了电话。

阳光格外的刺眼,我用手半遮着眼睛,看着天。阿通,我们真的回不去了。枯叶伴着风洒落了一地。就像曾经的我们,散了,分了,再也不可能见了。

快过年的时候我去了玄武湖,那个很安静的地方,坐在亭子里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好像从没有在南京生活过,感觉这座城市对我而言是那么的陌生,陌生到我总认为我的前二十年的生活不是在这里度过的一样,太过的遥远。

那些以前的朋友,死鱼,阿贝,李诺,仿佛梦里出现的画面一样,太不真实,那个过去喜欢穿迷彩服系个黑色无比宽大的腰带套着褐色靴子,从来只喝白酒要吃辣到眼泪掉下来饭菜的女生,对我而言,就像梦一样,仿佛从未来过这个世界。

也许人只有在岁月的敲打中,才能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

那些曾经的的朋友,那些过去的往事,那些疼痛的岁月,那些抹去的时间飞逝在生命的隧道里,而我们只能更好的去迎接新的生活。

我的名字改了叫刘珊。

再次看到阿通的时候,是在一本经济财政的杂志上,他作为商业的新秀对公司管理与未来光景作了一定的阐释。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总感觉不像他了,他现在成熟多了,更具魅力多了,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只知道傻笑的人了。

我的男朋友看我发呆,问我怎么了,我淡淡的笑笑,挽着他离开了。他是一个邮递员,人很老实,对我很好,和他在一起,很开心,尽管他的工资很低。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那副傻劲。现在想想都觉得好笑,其实人真是的,平平淡淡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也许只有在平淡中我们才能更好的看清自己,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又得到什么。

就像当年那个满脸微笑的男生,在捧着一束束“勿忘我”的时候,是否想到自己也会长大也会成熟。

我的稿件发下来了,名字叫《流殇》

忘却的忘却 过往的云烟

曾经的曾经 岁月的眷恋

是谁

推开命运的窗

拉开时间的帘

年轮 只剩下边缘的我们

匆忙间

遗失掉曾经永不远离的誓言

梦亦落

花亦碎

隔离开的玻璃窗 匆匆收场

沉沦 随风飘荡的风筝

渐行渐远

消失在过往的人群里的一份思念

闭着眼疲倦

不舍

一叶知秋的美丽

梦醒在

风花雪月

天亮了,车来了,我想我该走了。

在这无限长的人生道路中,我已浪费了太多太多,现在也该珍惜珍惜了。

阳光打在脸上,暖暖的,天空有鸟飞过,春天快来了。

后序:

死鱼:

我是死鱼,一个痞里痞气的男生。

上了一年的大学,后来感觉太无聊,便退了学。为了这事,我被我爸禁止了一个星期的零花钱。后来是流殇帮了我,但也挨了她一个耳光,我知道她对大学的那种非同一般的情感,也明白她对我这个大学生的羡慕,可我真的不想上了。

流殇是我初中的同学,一个大大咧咧的女生,喜怒哀乐总表现在脸上,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其实天知道她有多脆弱。

在她面前我总感觉自己是一个大哥哥关心她,帮助她,仿佛成了我人生中必不可少的工作。

初中毕业的时候,我是瞒着家里给她交的学费去上高中的。也因为这个她对我总是毫不隐藏说着自己心里的事。喜悦的伤心的,尽管后来她很快还了我的钱

她曾说她内心里是把我当哥哥的,可嘴里还是喜欢叫我死鱼。

死鱼一条臭死的鱼,是她帮我取得,她说我太了解她了,口气又特臭,所以这个外号非我莫属了。我笑笑。我说好啊,死鱼总比臭鱼好听,后来这个名字便传开了,以至于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总感觉我的名字叫死鱼,而不是严于。

流殇为此笑了我半天。

流殇和李诺谈恋爱的那段时间,我正好跟家里去了深圳。回来后也没去找她,而是张罗着自己的网吧。再后来,是阿贝那小子说流殇谈恋爱了,男朋友叫什么李诺,是东南大学的。

我一听便傻眼了。

我把自己沉溺在网吧中,整天的打游戏,仿佛一停下来,满脑子都是她和那小子的甜蜜画面。流殇给我打了电话,我没接。我怕一听见她的声音,心就会不自觉的疼,尽管我觉得自己不会那么的懦弱,可我还是怕。

她在她的空间里,说死鱼好像生气了,怎么办。

下面的留言一大推:什么再买一条鱼吗?反正也不贵。

“反正又不贵”

“反正又不贵”这五个字如针刺般的疼痛,流殇我对于你,真的是这样吗?或许是我太高估自己罢了。

后来她来找我。我见了。她说:“死鱼,你干嘛生我的气呀?”我没理她。再后来,听见她那一声哥的时候,我终于释然了。是啊,一直以来我都是充当着哥的角色,为什么现在有表现的这么不可理喻。

李诺的离开我是知道的,那是在他离开的前一个晚上,他打电话给我,让我帮忙照顾流殇。我以为他开玩笑所以还笑着说,你女朋友你自己照顾,谁理你。

可是第二天便听见流殇店里老板打来的电话,他说:“严于,你过来一下,流殇喝醉了。”从那以后,流殇再也不肯我谈李诺了,她烧掉了关于李诺的一切,包括那个她最爱的“勿忘我”的小礼盒。

一年的秋天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去了。风吹在脸上凉凉的感觉,头顶一大群的鸟飞过后面是一大片的天做背景,枯萎的树叶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落下来,每个上面都刻录下曾经的繁荣,然而,面对明天依旧上演着。

流殇走了,没有丝毫的犹豫,悄然的离开了南京,在那段时间里,我似乎进入了人生的第二个低谷,后来她打电话给我说去了上海卖服装呢。我说过去看她,但被她拒绝了。

其实现在想想自己似乎一直都在抓着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太过的关心仿佛把自己变成一个负荷千金的重大锁等,某天自己释然的时候,原来一切的事物都与自己曾经想的相距甚远。

后序:

阿通

我是阿通,第一次见到流殇的时候,真把我吓了一跳。那女孩子一身的迷彩服,完全没女生样,喝白酒的时候,眼神里都是不屑,仿佛整个世界都恼怒了她似的。我亲眼看见她把酒瓶“优雅”的砸到别人头上,而后目中无人的离开酒吧。我时常想这样的女生到底经过了多少世事沧桑呢?

其实说实话,第一次见她让我想到了我的大学同学李诺,那个大大咧咧的男生,曾经的我们一起疯过,闹过,砸过玻璃,骗过女生热火朝天的抢过篮筐,可现在一切都变了。

我还记得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完全震惊了。他说:“阿通,我要去英国了,呵呵,以后再也没有人和你吵闹了,我去实现我的梦想了,小子要注意身体噢。”他是哦这话的时候,我似乎可以看到阳光下一个帅气的男生背着双肩包走在异国的道路上,微笑的和人打招呼,努力地为梦想奋斗者。

这的好奇怪。

流殇,我总感觉自己和她属于同一类人,流浪,漂泊,自傲,孤寂,她身上有着我和李诺所有性格的集合体。她总是把自己包裹的与世隔绝似的,其实,我知道她的孤傲是用来掩饰她的空虚与无助罢了。

我喜欢看她喝酒的样子,没有丝毫的犹豫。看到她的时候,我仿佛看到大学时候的自己与那个早已离开的李诺。而现在我们已迎来了阳光,而她依旧在黑色的空穴里挣扎着。

我送了“勿忘我”给她,是从李诺寄给我的邮件里知道的。那个活泼的男生,身处在异乡,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语言的隔阂,身份的差异,已使他伤痕累累,只是他还是担心着那个掉在黑暗中的女朋友。他告诉我,她的名字叫流殇,唱歌的,她只喜欢“勿忘我”。阿通,你帮我照顾照顾她吧!她和你性格蛮像的。

后来我送了,但也被砸了,再后来她收了。

曾经我一度以为她太脆弱,脆弱到我真的开始同情她,关心她。

只是后来我才明白,真正脆弱的是我自己,在假装玩笑的“流殇不如我们交往交往怎么样?”的话里,我多么希望能听见她肯定的回答。只是在她的玩笑里,我却忘了坚持,却紧紧地停留在那句“身价过亿上”。

就像那个晚上,她跟我说了家庭,跟我谈了李诺,跟我聊了对我的的第一印象,而我却不明白,她需要的不是钱而是缺少爱罢了。

只是那时的我却忘了,一个三年就可能改变一段轨迹,我们都在不经意间长大着。

到英国后,我找了李诺,却听说他去了新加坡。在父亲的支持下,我找到了一个证劵所的工作,后来有了自己的公司。

回国后,听说,她已经搬走了。我问了阿贝,那个当年的小男孩,现在已经成熟多了,不再那么油腔滑调。他很认真的说,真的不知道她的住处。后来又听说死鱼要结婚了。婚礼本来想去的,但由于英国公司临时出了点事,所以没去成,但送了礼物,也代表了我的一番心意,只是我不知道,流殇你去了没,是否看到我的礼物,那个可爱的“勿忘我”标签的礼品盒,曾经你说那是你的最爱。

在飞机上我看到了一篇文章,作者叫刘珊,写的文章和你的名字一模一样《流殇》,我突然想到曾经的我们,直线却永远在延长着,无边无际,错过了,我们还回的去吗?

淡淡的青葱岁月里面,注定一些人欢喜,一些人悲伤,那么流殇我们呢?

那些的梦境太过的飘渺,飘渺到使人迷茫,忘了自己,忘了曾经,忘了彼此,忘了那些无知的未来,忘掉的太多太多。

一种轮回,一种人生,圈来圈去的是那些心灵深处的人和那些半夏锦年里谁也割舍不掉的冗长记忆。

流殇,现在的你还好吗?英国这边下雨了,那么你所处的城市天气又是怎样的呢?

我真的很想知道。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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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一泓清水点评:

淡淡的青葱岁月里面,注定一些人欢喜,一些人悲伤,但那永远是难以割舍掉的记忆!
文笔轻松诙谐,流畅自然,人物也比较有个性,只是情节的展开不够深入。
小说推荐了,期待作者更多佳作!

文章评论共[2]个
一泓清水-评论

朋友文笔不错,欢迎驻足烟雨!at:2010年05月09日 晚上10:55

楠木长存-回复谢谢! at:2010年05月10日 下午6:27